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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困惑 [打印本页]

作者: 吾乃下里巴人    时间: 2009-8-3 19:46
标题: 我的困惑
我特爱对联。然拜读过诸多联作后,却生出了许多困惑。今倾诉于潇湘妃子及麾下群英,以求解惑。
一   定性之惑。
2006年5月20日国家公布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联习俗列于第十部分《民俗类》,排序为510号,正规地明确了对联文化的本质属性,即“民间通俗的大众文化”。而明代朱元璋之后,民间对联习俗的蓬勃发展和广泛普及的事实,充分地证实了这一性质。
    可是,一些对联文著却把对联说成是“传统的格律文学,具有典型的律诗的性质”。众所周知,律诗是中华传统文化中极品中的极品,只有文化底蕴精厚的少数高层文人经过冥思苦想,再反复修改才写得出来,是纯粹的作家文学。它与即兴而作的“民俗文化”不应是同一类别。如此相悖的定性令人深感困惑。
二   定义之惑
关于“对联”一词的定义,各种版本的词典解释基本一致,即“写在纸上.布上或刻在竹子上.木头上用来粘贴或挂在门上的对偶句”。此定义前面的修饰.限制语句仅说明表现形式和使用场所,唯有最末的“对偶句”三字才是对联的实质。简言之:“对联是对偶句”。而“对偶”是一种修辞方式,定义为“用对称的字句加强语言的效果”。因此,说白了:“对联就是对称的语句”。
   而一些对联文著里则说得既高深莫测,又含糊其辞,却找不到表达实质的词语。如:“对联,雅称楹联,俗称对子,是诗词形式的演变。”“对联是骈文的后裔。”“对联既是庙堂文学,又是民俗文学;它既有阳春白雪,又有下里巴人。   ”“对联既是作家文学,又是民间文学;既是文字文学,又是口头文学;既有辉煌之作,又有游戏文章;既有文学属性,又有艺术属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堪称‘诗魂赋骨’。”这些言论既与词典的定义不符,又自相矛盾。真的令人困惑了。
三   分类之惑。
  其实,“对联,雅称楹联,俗称对子”之说,只能算是一种归类。但这一归类是极不科学的。因为“楹联”一词,字典的解释是“挂在或贴在堂屋前面柱子上的对联。”此定义中末尾一词“对联”应当是“属概念”,而“楹联”为“种概念”。两者是属种关系,不是对等关系,不能相提并论。只有“对子”的定义----“对偶的词句”,才和“对联”的定义相等,才是对联中主流的民俗文化。民间常说的“写对子”、“贴对子”之语,刚好验证了这一点。
  因此,要分类,对联首先应按创作源流分作两类:一类为专业作家写的庙堂文化作品----“楹联”;另一类为普通文人及平民百姓创作的民间文化作品----“对子”。三者的关系应该是:对联等于对子,却大于楹联。这才符合传统对联文化发展的史实。若不然,更让人倍加困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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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墨缘    时间: 2009-8-3 20:19
这一说,倒也惑了。
作者: 巴山秀才    时间: 2009-8-4 21:55
欢迎钻牛角尖:lol
作者: 玉丫头    时间: 2009-8-5 11:15
跟着楼上二位班长同惑
:L
作者: 吾乃下里巴人    时间: 2009-8-5 13:48
凭力气吃饭,
靠辞书正文。
作者: 采儿    时间: 2009-8-5 23:55
欢迎!学习了。。。
作者: 吾乃下里巴人    时间: 2009-8-6 10:39
要正文,先正人,要修正人的糊涂理念。国家的字典、词典是规范人们用字、用词、行文的准则,任何人的任何种文类都不能背离、违反准则。如果有人能凌驾于国家的法规之上,自行其道,那,此人,连皇帝都得叫他“爷”。
作者: 君之蓝    时间: 2009-10-27 10:36
学习资料
中国传统对联之批判!!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浏览: 529 收藏到QQ书签 添加到百度搜藏

序言:本人不仅以奇谈怪论著称,而且还胆大妄为。对那些未知领域,一知半解甚至无知的东西也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对于对联,我是一窍不通的。闲聊无事,到对联室逛了几圈,如坠五里云雾,对不上,看不懂,由此引发联想。本人十三年文化,相当于大专肄业水平,这个文化水平以下的应该是13亿中国人的文化主体。这个文化主体看不懂做不来的是不是有些毛病呢?当然,本人没有资格代表这个文化主体,本人看不懂的别人不一定看不懂,文化主体看不懂的不一定就有毛病。但是,自认为文化水平不算很低又比较好学上进的我,对此总是耿耿于怀,冥想苦想,抓耳挠腮,究竟差哪疙瘩呢?--------请欣赏本人的荒诞表演:
  
  对联是中国语言文化派生出来的艺术形式,属于诗词歌赋范畴。与歌曲、话剧、小说、电视等一样,既然是艺术,就有雅俗之分,流派之分。但是,长久以来,俗对一直受到雅对的排挤和打击。那些对联界的泰斗,津津乐道于对联的词性音律,而对不讲究平仄的俗对嗤之以鼻,认为其违反了对联的基本规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亵渎,他们用自己的言论和创作,捍卫着对联所谓的纯洁和高尚。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使对联[走进了死胡同。
    对联产生于封建社会,是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产物。它既是文化的精粹,又为少数才子佳人所垄断,广大人民群众很难欣赏又不能参与。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对联也应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时代潮流,再死抱着老祖宗信条不放,墨守陈规,已经不能适应时代要求。
    语言文字是表达思想感情的工具,好的艺术形式应该是能充分表达思想感情的形式。文言文为什么要改革成白话文?就是它限制了人们思想的表达。过去只有才子佳人才能之乎者也的特殊工具,改革为只要会说话会写字就能表达思想的大众工具。对联也是如此,应该向通俗化、大众化、实用化方向发展,允许不同流派的形式存在。不能说违反了PPZZPPZ,ZZPPZZP;ZZPPZZP,PPZZZPP就是大逆不道。这样严格要求,既限制了表达思想,也使一般群众看不懂。一个既表达费劲又看不懂的艺术形式,能说是好的艺术形式吗?本来很容易准确表达思想的语句,交流思想的语句,只因为死抠那些辙和韵,既面目全非,又晦涩难懂,还浪费时间。比如对联室中某些对联,一句句口不对心,心不达意,瞎拼强凑,内容空虚,既脱离思想,又远离现实,完全是空对空,对联变成了单纯玩弄文字的游戏,这与书法走入误区是一个道理。字本来是给人看的,可是认不出来是什么字的书法能说是好书法吗?真理再向前多迈一步就会变成谬误,物极必反。传统对联和书法就是走入极端的典型例子。这真是中国文化的悲哀,也是那些固守旧规不善变革的文人墨客们的悲哀!
    艺术是服务、服从于人民大众的,只要群众喜闻乐见,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只有群众接受和参与,才能有生命力。俗对适应商品经济快节奏、高效率、通俗化、大众化要求,必然会为广大群众所喜爱,成为对联的主流。雅对与俗对的关系,同美声唱法与通俗唱法的关系,戏剧与小品的关系非常类似。通俗歌曲问世的时候,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受到冷落;流行音乐风行的时候,国粹京剧遭到了冷落;小品问世的时候,话剧遭到了冷落。艺术家们对此愤愤不平,觉得他们都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练出来的,怎么那些连乐谱都不识的人,连什么是表演艺术都不懂的人会那么受人欢迎?还大把大把的挣钱,心理不平衡。十几年前,有人告诉著名表演艺术家李默然说,赵本山的小品在沈阳很火。李说,我从来不看他的演出,那不叫艺术。可是你不看群众爱看,这才是艺术生命之源。
    这样说不是反对雅对,只是说会雅对的人,不要反对俗对。俗对与雅对应该是并行不悖的,既需要雅对这样的阳春白雪,也需要俗对这样的下里巴人。曲高和寡的一枝独秀不如万紫千红花满园。
    这样说不是不要格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至于如何规范俗对与雅对的关系及各自的格律,那是文学家们的事情,笔者既无知又无兴趣。
    当然,俗对的出现必然会使雅对贬值。本来属于文人墨客的领地受到了蚕食和冲击,动了他们的奶酪当然是要心痛的,这也是对联迟迟不能改革的阻力之一。但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历史的车轮挡是挡不住的。


听听“同道”的,是解“惑”,还是更“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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