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法:第三句用“莫怪”、“莫嫌”、“莫向”、“莫算”等字作起,而第四句则皆申明其意者也。
习作34:草
天生本是庶民胎,注定难为合抱材。
莫怪身微资质浅,春山积翠汝先来。
柳月含烟 发表于 2011-12-19 16:44
很好的案例
獵人認為: 這幾個作起的詞, 不見得要放在句首.
如果能設定出的一個對象, 來接受第四句的申明, 不妨寫在句末看看.
相信很多人都聽過這段 :
醉臥沙場君莫笑 古來征戰幾人回.
獵人依此畫葫蘆 ...
城市獵人 发表于 2011-12-2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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