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时候,我升到三年级。开始每天步行五里路往返六次去管区小学上学。那个学校就已经颇具规模了,七八个教师十几间教室。但是没有电,天天摸黑去上早课,书包里还必须得装着蜡烛。一毛钱一根的蜡烛家长都舍不得给买,和同桌商量着轮流点一支蜡烛,颤巍巍跳跃的烛光总是偶尔会烧焦了我的几根黄头发,郁闷。一个班级四五十个孩子,桌椅板凳参差不齐,老师的规矩却大得吓人,每天放学时布置的家庭作业足够从晚饭时写到晚上十点钟,写不完的、做不好的第二天大扫帚毫不留情的劈头盖脸打下来。印象中语文老师一双布满红血丝的大眼珠恶狠狠地似乎要瞪出眼眶,数学老师每天必说的名言是‘我拿你们当夜明珠看,偏偏你们一个个的连鬼火都不如!’额。简直是噩梦。一个字:苦啊。额,俩字。
终于熬到13岁去镇中学读初中了,但是很遗憾,个头太小,小小的人儿战战兢兢的蹬着父亲的大金鹿自行车去学校,在学校里备受嘲笑,可恶的男同学们叫我‘大个子’,讨厌的老师们从不叫我名字,直接称呼我‘那一小个儿’,喜欢我的女同学就称呼我‘小无暇’,这个称呼一直沿用到现在,倍感亲切。
初中的最后一年,女生宿舍出事了。该死的校方天天上完晚课半小时就断电,一个坏蛋深夜潜进我们宿舍,摸进一个女生被窝,那时候都是两层的大通铺,一间宿舍二十几个女生睡在一起,所有女生一起惊醒尖叫却又都不敢动,只有一个不怕死的大声叱喝起来,这个不怕死的就是我了,那个女生立刻挣脱爬到我身边来抱着我发抖。那个坏蛋竟然还不走在黑暗中说‘你过来你过来’,TNND,我也不知害怕摸黑悄悄的穿起衣服,然后偷偷起来想摸个洗脸盆快餐杯啥的浴血奋战,可是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伸出手去就听得叮当两声。万幸那坏蛋明白我的意图后立刻退出宿舍去了,还不忘在窗外丢下句狠话‘你想死是不是’。好一会同宿舍的女生才都起来结伴去找管理宿舍的老师。第二天校方又报了警,又为此事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我这一生唯一的一次见义勇为被校长如下评价:‘同学们遇到坏人坏事一定要勇敢地和他们做斗争,无暇同学虽然也和歹徒做斗争了,但是也没有斗争到底,再遇到同样的事情,希望大家都能和歹徒斗争到底。’至今我也没想明白怎么斗争到底。。。 回家后讲给父母听,实指望他们表扬我见义勇为呢,没想到又被他们声色俱厉的狠狠骂了一顿。 所幸那个女生对我是感激万分,把我看做是救美的大英雄,写了一封洋洋洒洒几千字的感谢信给我不说,还买了一对那时候很流行的情侣项链给我一条她一条。
幸好,幸好,我终于长到一米六多点儿了,终于看起来不再是一小个儿了,终于不再是文盲了,稀里糊涂就初中毕业了,感谢多年来教我识字、教我加减乘除的诸位老师们,虽然我早已把我学到的东西又还给了你们,还是谢谢你们曾经拿我当夜明珠或者鬼火看,只是很抱歉,我没有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让你们失望了,对不起了。
好了,我唠叨完了。最后,感谢国家、感谢政府、感谢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