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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6 19:47
标题: 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2013年10月28日,富贵江南酒全国诗词楹联大赛来拉开序幕,2014年1月28日公布了评选结果,本人的一副对联获得优秀奖,根据主办方的征联启事中的奖金设置,本人应该得到“现金100元并价值200元的42度富贵俏江南酒(2瓶)。
赛事揭晓不不久,本人接到主办方发来的手机短信,说不发现金了,发给价值600多元的酒。
我县的白晋锋和我同样获得优秀奖,也接到同样内容的手机短信,可是直到现在,我俩谁也没有收到奖品,打了几点电话,要么是没人接,要么是推脱。本人曾在联都论坛这个赛事的揭晓帖两次跟帖,善意提醒主办方没有收到奖品,没有任何回复。
不知哪位获奖者也没有收到奖品?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4-6-6 19:48
总固顶支持联友们维权~~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6 20:04
楼主啊,你喝到江南富贵酒了吗?江南富贵酒不是难喝,是你根本喝不到!:lol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6 20:07
本帖最后由 秋水一人 于 2014-6-6 20:15 编辑

我有一个疑问,在赛事截止,甚至于象这个赛事一样在揭晓N天之后,更改启事中最重要的奖励内容合适吗?联友们对主办方这种行为一定要接受吗?这个社会还要不要诚信了?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6 20:08
秋水一人 发表于 2014-6-6 20:04
楼主啊,你喝到江南富贵酒了吗?江南富贵酒不是难喝,是你根本喝不到!


因为我,包括其他联友 (据我所知,没有收到奖品的绝不仅仅是我一个),按理应该喝到,可是没有喝到,所以我说,这酒难喝,而且是特别难喝。
作者: 夜半钟声    时间: 2014-6-6 20:09
以为对句呢,原来是这样啊。帮顶一下。

出句: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对句:阳刚漠北沙,真正狂。:lol
作者: 一砚乡愁    时间: 2014-6-6 20:18
鼎力支持联友们维权
作者: 杏花村汾酒厂    时间: 2014-6-6 20:20
富贵江南酒,
未尝先泪流。
权当儿骗爸,
不必惹闲愁。
作者: 红袖捣乱    时间: 2014-6-6 20:21
本帖最后由 红袖捣乱 于 2014-6-6 21:04 编辑

出句: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对句:高原汉子钱,不可欠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6 20:23
本帖最后由 秋水一人 于 2014-6-6 20:30 编辑

我于2014年3月19日收到的短信内容如下:尊敬的~~~~~~!(此处省略N字节),为了更好地宣传我公司富贵江南酒,原定奖励3000元奖金,现提增为价值5296元的产品(俏江南,忆江南,梦江南,喜宴,原浆F10各一箱)另外活动礼品一起近日寄出。望查收!



从启事上看,活动礼品是价值4000元的两瓶富贵九五尊酒,就是说,两项加起来有9296元的酒。我问过能不能按启事兑现,但没有任何回复,看到还有其他人没收到,我想,的确是太多了,打包寄出也要费不少时间,咱就慢慢等吧,没想到啊没想到,优秀奖的总好寄些吧,居然也一直没收到,跟他们联系也不理。
作者: 大泽云梦    时间: 2014-6-6 20:23
人品不好,酒品也不会好,故难喝
作者: 一砚乡愁    时间: 2014-6-6 20:27
对句:空头支票联,都莫写!
出句: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作者: 夜半钟声    时间: 2014-6-6 20:32
红袖捣乱 发表于 2014-6-6 20:21
出句: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对句:高原汉子钱,不易欠

好有才啊赞赞赞。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6 20:37
一月二十八公布结果,到三月十九日发短信,换有诚信的单位,奖金早都寄到获奖者手中了,而本次大赛的获奖者收到的却是更改奖项的通知,即便如此,在寄出部分作者奖品之后,这项兑奖工作竟然停止了,实在令人费解。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6 20:51
在联都看到的最早的贴子(收到酒的贴子)。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6-6 20:56
连3000元都敢不给,竟然称说以酒替代,我认为可以打官司了!一纸诉状告他个身败名裂!只是,能够拿起法律武器自我维权的文人又有几个呢?!同心协力,可见有多么珍贵!!:dizzy: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6-6 21:08
    个人认为,启事就应该是主办方与参赛联友之间的一份合同协议书。如果获奖作者不同意替换,主办方是无权拒绝付款的。如此恶劣的商业道德败坏行为,绝对是侵犯了合同法!跟着汉子哥和秋水姐以及众多被坑的联友们愤慨一把!强烈谴责这样打着文化幌子招摇撞骗的酒厂奸商!!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6 21:15
本帖最后由 秋水一人 于 2014-6-6 21:17 编辑

谢谢朱朱支持!
嗯,是的,我已经要求他们按启事兑现奖金了,据我所知,也有别的老师提出了要按原启事兑现奖金。虽然没有得到回复,但是,不会改变,愿意给他们时间是因为考虑到楹联学会的关系,不想他们太为难。但是,对这种企业,对企业的这种行为,我是不认可的。也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李崇贤    时间: 2014-6-6 21:16
看过赵丽容与巩汉林演的“货真价实”小品吗?让您喝了就露馅了。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4-6-6 21:52
谁能把当初的征联启事以及帖子的链接地址发来?看看主办方或者说承办方是哪个~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6 22:13
潇湘妃子 发表于 2014-6-6 21:52
谁能把当初的征联启事以及帖子的链接地址发来?看看主办方或者说承办方是哪个~


这是征联启事帖
http://www.china-liandu.com/foru ... &extra=page%3D2

以下是揭晓帖
http://www.china-liandu.com/foru ... &extra=page%3D1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6 22:23
强烈谴责这样打着文化幌子招摇撞骗的酒厂奸商!!
虽然酒没有俺的份!!!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6 22:29
秋水一人 发表于 2014-6-6 20:23
我于2014年3月19日收到的短信内容如下:尊敬的~~~~~~!(此处省略N字节),为了更好地宣传我公司富贵江南酒 ...

发短信的手机号码也知道,必要的时候也可能说这个号码。
作者: 小钓鱼    时间: 2014-6-6 22:51
在中国,违反合约精神的事情简直时时处处都在发生
作者: 忘忧散    时间: 2014-6-6 22:55
建议转发到天涯社区去,好好帮他们做做广告!
作者: 永峰马甲    时间: 2014-6-6 23:01
我现在很少喝酒的。早就收到一箱,自己一点没喝,亲人喝了,说味道不错。
作者: 梅竹逸韵    时间: 2014-6-7 00:23
标题: RE: 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高原汉子 发表于 2014-6-6 22:29
发短信的手机号码也知道,必要的时候也可能说这个号码。

忽悠骗子言,忌可信?
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作者: 7荤8素    时间: 2014-6-7 01:05
看来咱们队伍里严重缺少一个律师啊:dizzy:
作者: 桃源道人    时间: 2014-6-7 05:52
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高原汉子兄,真有才!
征联获奖人,要维权!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7 08:40
1 合同要约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要约在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2 生效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不是向社会大众发出。比如拍卖公告向大众发出它不属于要约。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如果发出悬赏广告,一旦有人完成悬赏广告中的事宜,合约即告成立。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而且受自己要约的约束

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同意的答复),要约人受自己要约的约束,不得因条件的改变面对要约的内容反悔,即所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对方也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对方的新要约。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7 08:42
本帖最后由 秋水一人 于 2014-6-7 09:11 编辑

3 生效时间
要约何时生效?有人认为,应采取“发信主义”,即要约发出之后就生效。但大多数人认为应当采取“到达主义”,要约必须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国际公约都持这种观点。如德国民法典第130条中规定,在相对人以非对话方式向其为意思表示时,意思表示以通知达到相对人时发生效力。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94条规定,对话人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对人了解时,发生效力。第95条中规定,非对话而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达到相对人时,发生效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2、3条中也都规定,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中国合同法这一规定也是参照国外一般规定作出的。需要说明的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并不是指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在对话要约时,以采用“其意思表示以相对人了解时发生效力”的解释较为妥当。

以数据电文发出要约何时生效,如何到达,是一个问题。数据电文都是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传送的信息,发出就已到达。中国合同法是参考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示范法第15条“发出和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和地点”中第1款规定:“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一项数据电文的发出时间以它进入发端人或者代表发端人发送数据电文的人控制范围之外的某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准。”第2款规定:“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的收到时间按下述办法确定:1.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1)以数据电文进入该指定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或(2)如数据电文发给了收件人的一个信息系统但不是指定的信息系统,则以收件人检索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收到时间;2.如收件人并未指定某一信息系统,则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该条第1款规定了何为数据电文的“发出”,第2款规定了何为数据电文的“收到”即到达。合同法本条采用了示范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但省略了该款第1项第(2)的规定,即在指定了特定接收系统时而对方未发送到特定接收系统(虽然也发送到了收件人的系统),以收件人检索到数据电文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并非示范法的这个规定有什么问题,只是合同法规定得比较简明,遇到此类问题,也应当如此掌握。

4 法律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指要约生效后发生的法律后果。要约的法律效力分为要约人的效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两个方面。
第一,对受要约人的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的权利。但受要约人没有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不为承诺的,只是使合同不能成立,并不负任何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双方事先另有约定外,受要约人不为承诺时也不负通知的义务;即使要约人单方在要约中表明不为通知即为承诺,该声明对受要约人也没有拘束力。

第二,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要约,一般应当在要约中指明要约答复的期限。这个期限,又称为要约的有效期限。在要约有效期内,要约人要受要约的约束。要约人受要约的约束,主要表理在:1、受要约人如果接受要约,要约人有签订合同的义务;2、在出售特定物的情况下,要约人不能再向受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发出相同内容的要约或者签订相同内容的合同。3、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因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受要约人可能因接到该要约而拒绝了第三人发来的相同内容的要约不向第三人发出要约,或者为承诺要约后的履行合同已经作了准备,如果允许要约人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则可能使受要约人受到损失,也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在一定条件下,法律也允许要约人撤回、撤销或变更要约的内容。

第三,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口头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的,于承诺期限内有效;未规定期限的,受要约人如没立即承诺,要约即失效。书面形式的要约,有承诺期限的,在承诺期内有效;未定期限的,在依通常情形能够收到承诺所需的一段合理的期间内,要约有效。受要约人作出拒绝承诺的表示的,要约即失去效力。

5 与要约邀请区分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与要约的区别主要有:
1、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要约包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这是指按法律明确规定为某种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来区别。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来区分。如果订约提议的内容中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

4、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来区分。要约邀请大多数情况下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

5、根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要约有成立合同的具体确定的内容,而要约邀请则不必也不应具备满足合同成立的内容,否则其就成为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要约一经相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如未按规定履行,则要承担违约的后果。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我们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订约提议的内容以及交易习惯来综合判定。如果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确认(如《合同法》第15条中列举的的几种要约邀请情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更多的还是要依赖于公司对意思表示的内容本身来判断,看该意思表示是否严格具备了要约的要件,另外还要根据一些交易习惯,进行综合分析。)

作者: 塞上长城    时间: 2014-6-7 08:50
支持维权!
作者: 玄沙    时间: 2014-6-7 08:56
支持维权!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7 09:03
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吗,如何区别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一、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吗
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要约完成一定的行为并给付一定报酬,行为人以完成该种行为为承诺后,有权获得该报酬的特殊合同形式。悬赏广告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有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即可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当然,悬赏广告的内容也必须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悬赏广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悬赏广告合同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为。
(二)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偿行为。首先,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而不是诺成性合同。其次,悬赏广告是有偿的合同,其性质是有偿合同。再次,悬赏广告的报酬数额是确定的,按照实际情况,这种确定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确定的报酬只有一份,因为悬赏的行为只有一个。第二种悬赏的行为是确定的,但是悬赏行为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因此,报酬数额的数额确定而份数不确定。
作者: 肖波    时间: 2014-6-7 09:03
电话催几次,也没收到。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7 11:57
听说电话已经不接了,刚又给他们发了短信。
作者: 李崇贤    时间: 2014-6-7 17:13
富贵江南酒,好难喝;
痴迷网上人,极易欺。
作者: 周文汇    时间: 2014-6-7 18:08
只有让你穷,他们才富贵。
作者: 寂静星空    时间: 2014-6-7 18:18
宝贵江南酒的广告词:
宝贵江南酒,永不做朋友!
宝贵江南,一个让人恶心的品牌!:lol

作者: 莲塘闲人    时间: 2014-6-7 21:05
看到这些,真是让人愤愤不平。创作作品也是作者用脑力劳动辛苦得来的,有奖理应发,主办方怎么能食言呢?
作者: 太阳    时间: 2014-6-8 11:19
秀才遇奸商,忽你没商量。
作者: 儒林人家    时间: 2014-6-9 10:47
潇湘妃子 发表于 2014-6-6 21:52
谁能把当初的征联启事以及帖子的链接地址发来?看看主办方或者说承办方是哪个~

大家齐心维权。
作者: 落雨的黄昏    时间: 2014-6-9 14:26
估计酒厂倒闭了,这等信誉,能不倒闭吗?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9 15:23
谢谢大家声援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9 20:18
哈哈 关机了,看来人家是铁了心了,这酒品、这人品,真耐品。
作者: 胡有章    时间: 2014-6-9 20:30
声援~
作者: 向闲    时间: 2014-6-9 21:07
我已经收到酒很久了。
猜测情况是这样的:主办方发酒都走的物流渠道。而有些物流渠道在县以下地域可能没有点,这样可能他就根本不发。就我的一箱酒也是自己到市里的物流点提回来的。建议没收到酒的联友,要求主办方兑付当初承诺的奖金,应该比较容易实现。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9 21:40
向闲 发表于 2014-6-9 21:07
我已经收到酒很久了。
猜测情况是这样的:主办方发酒都走的物流渠道。而有些物流渠道在县以下地域可能没有 ...

向闲老师说的情况存在,问题是主办方态度不端正,没有收到酒的联友有好几个,大家都打了多次电话,不是不接,就是找借口,有的获奖者明确和他们说兑现当初的承诺,也不答复,如果真是物流渠道不畅,作为一个全国赛事,主办方就能不了了之吗,所以,我说,是态度问题!是诚信问题!
作者: 梅州阿海    时间: 2014-6-9 21:46
支持维权!个人认为:当地的楹联学会给力不给力也是有很大关系的。大家同声谴责,给他们道义上的压力。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9 21:48
大赛组委会: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张剑秋:江苏富贵江南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赵怀民:江苏省诗词协会春华诗社执行社长
                    刘云虎:江苏省楹联研究会副秘书长,南京市楹联家
                             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9 21:54
向闲 发表于 2014-6-9 21:07
我已经收到酒很久了。
猜测情况是这样的:主办方发酒都走的物流渠道。而有些物流渠道在县以下地域可能没有 ...

问好卢老师!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9 22:00
我们修水是个大县,怎么可能没有物流公司,前不久我才从物流公司收到深圳寄过来的两箱书,就算没有物流公司,还有邮局,还有快递公司呀!就算以上的方法都行不通,至少还可以付奖金吧。
我已经提出要求按启事支付奖金,也提出礼品酒可以打折扣付现金,总不会钱也没法寄吧。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9 22:19
我们临县虽然在吕梁山,但并不是孤陋寡闻者所说的偏远地区,高速路、各种物流公司不至于逊色,至于邮局,更是这个国家有了邮局就有了,所以,我说是态度问题、是诚信问题。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9 22:23
这个国家通用的银行办理业务,吕梁山都能用。
作者: 三河兄弟    时间: 2014-6-9 22:35
本帖最后由 三河兄弟 于 2014-6-9 22:56 编辑

来过,发贴回贴都看了,理说得头头是到,支持者也颇多,为何事难挤,遇上酒鬼了。获者是本地没有楹联组职,最初牵头征联的没实权。从征联单位看,是诗词中人担当主要角色,他们并不那么爱楹联,此心理波及到联事上,特别是后续联事上,态度往往是冷淡的。
作者: 肖波    时间: 2014-6-9 23:16
本帖最后由 肖波 于 2014-6-9 23:17 编辑

这个前段时间打电话,一女士接的,我说寄不到(我住县城,交通四通八达,寄不到只不过是推托之词。),就用钱。回答说请示领导给回音,到现在一直无回音。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9 23:20
肖波 发表于 2014-6-9 23:16
这个前段时间打电话,一女士接的,我说寄不到(我住县城,交通四通八达,寄不到只不过是推托之词。),就用 ...

一样的托词 一样的结局。
作者: 小楼春雨    时间: 2014-6-10 00:24
确实~~除了商家,组织这次活动的当地有关部门呢?发生这样的事,难道不应该出来给这么多辛辛苦苦创作的老师们一个说法吗?~~~支持维权~~~
作者: 楚豫    时间: 2014-6-10 00:40
向闲 发表于 2014-6-9 21:07
我已经收到酒很久了。
猜测情况是这样的:主办方发酒都走的物流渠道。而有些物流渠道在县以下地域可能没有 ...

屁不要胡放,拍个图先!
作者: 古风犹存    时间: 2014-6-10 12:00
本帖最后由 古风犹存 于 2014-6-10 12:11 编辑

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获得了甘肃白银市举办的贵宾宴酒征联大赛三等奖,他们通过物流寄来了三箱三十年陈酿酒,我当着物流人员的面打开验收,拿起的第一个盒子竟然是空的!幸好检查下来就差一瓶。打电话去追讨(中转竟有三四站之多!),对方倒也爽脆,答应补寄一瓶过来。我前前后后共支付物流费三百块。所以奉劝大家收到东西一定要验货。这次的紫砂壶我留了个心,查过没碎之后才签名。现在家里收藏了不少东西,书籍、杂志、证书、茶叶、器具......简直是个储物仓。
作者: 楚豫    时间: 2014-6-10 19:42
高原汉子 发表于 2014-6-9 21:40
向闲老师说的情况存在,问题是主办方态度不端正,没有收到酒的联友有好几个,大家都打了多次电话,不是不 ...

现在到处都是这种二货,搞得像自己获奖似滴,其实就是借题发挥,,理它作甚!
作者: 楚豫    时间: 2014-6-10 20:45
删啊,删什么,个人感觉删是害人时候的一种不要脸武器,但绝不会掩饰真理。

作者: 楚豫    时间: 2014-6-10 22:20
古风犹存 发表于 2014-6-10 12:00
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获得了甘肃白银市举办的贵宾宴酒征联大赛三等奖,他们通过物流寄来了三箱三十年陈酿酒, ...

貌似你恨牛逼,帖个图搞个照,证明你有,别学你孙子网络无大小:handshake
作者: 非胡外赚    时间: 2014-6-10 23:08
楹联学会应该站出来担负责任!
作者: 三河兄弟    时间: 2014-6-11 05:51
问题先在于征联中途起了变化,违了不少参征者的意愿,带来许多人情绪低落,这情绪波及到主办方,从而带来消极回应。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1 08:36
楚豫 发表于 2014-6-10 19:42
现在到处都是这种二货,搞得像自己获奖似滴,其实就是借题发挥,,理它作甚!

楚豫老师您好!很感谢您正义的顶贴,卢老师是我老乡、也是本次大赛的获奖者之一,也是收到了奖品的老师之一。这个大赛大部分老师都收到了奖品,但也有不少老师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因为多次联系,对方的态度越来越差,到现在干脆不理睬,所以,我们才在网上开始发贴维权,这只是维权的第一步!根据事态发展,我们会有理有节地进行下一步的计划。谢谢您支持!请您理性发言,不要伤及其他人。再次谢谢您!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1 08:54
三河兄弟 发表于 2014-6-11 05:51
问题先在于征联中途起了变化,违了不少参征者的意愿,带来许多人情绪低落,这情绪波及到主办方,从而带来消 ...

谢谢三河老师支持!也同时谢谢所有支持我们的老师!

我要说明的是:这个赛事,并不是在征联中途起了变化(当然,不排除早就有内幕,但是,对我们参赛者而言一切不知情),整个赛事一直到元月二十八号揭晓,都是很正常的,之前还说过,过了元宵节就开始兑现奖励,大家也没想到会发生改变。但是,直到三月十九号,时间过去将近两个月的时候,我们突然收到短信通知,说原先的奖金改为了奖酒,请我们查收。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原启事的条款了,但是,似乎所有的人也都接受了这种改变。也许,不诚信的赛事太多了,又不值得为这些小奖大费周章,所以获奖者也就抱着能兑现就是好的想法默许了这种行为,
但是,接下来的事就令人费解了,在开始兑现奖励到现在的两个多月里,还有不少老师没收到奖品,多次询问,没有合理的解释,最后竟然说是我们所处地方太偏僻寄不到,我们提出了其他解决办法,却久久不给回复,关机,不接电话。所以,无奈,我们先在网上寻求支持,算是维权第一步。
真诚谢谢各位老师顶贴,谢谢你们为维权行动增加了正能量。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1 09:16
说明:本次大赛从10月28日开始,截止12月31日,共收到600余人参赛作品3000多件。截稿后已经经过为时半月的初选复选。25日为终评从400件入围作品中评出以上奖项。由于是糊名评选,评审会后进行了具体细致的查找比照工作,对未附姓名地址的作者,通过电话邮箱查询。截止今日尚有个别名址不详。请有关参赛获奖者速将遗漏或差错的名址予以补正。发电子邮箱shuguisheng8899@sina.com.谢谢!

祝大家新春快乐!合家吉祥!祝贺所有获奖者。有关奖金奖品将于元宵节后陆续寄出。



大赛组委会、评委会
2014、1、28



作者: 客人    时间: 2014-6-11 09:27
看看这个酒是什么货色。还维什么权啊。茅台价腰斩,这个酒不还的地板价。可能早倒闭 了也难说。600元的汾酒才马马虎虎能喝,这个几十元的酒和假的有什么区别?
权当练笔嘛,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没事写个对联玩玩吧。获奖的上榜出个名,没获奖的连个毛都没捞着呢,省省吧。
http://baike.baidu.com/view/10685060.htm?fr=aladdin
作者: 泊小顾    时间: 2014-6-11 09:59
支持维权。同在党的领导下,讲诚信的比比皆是,我上过榜的不多,但至今为止都兑现了承诺,有的地方就算没公布上榜,他们用了作品也自觉地寄来报酬,比如大美盂县、长春等,怎么这里就这种表现呢?
作者: 7荤8素    时间: 2014-6-11 10:14
纵观了一下历年来的烟酒茶企业征联,总结出以下特征:
烟厂评的一般,但是兑现还算及时无误;
酒企评的不错,但是时有不到遗漏之处;
茶叶的都很好,而且办活动也是最多的。

综上所述,我呼吁大家多参与茶类征集,三个当中也属茶叶最宜身体健康了,何况大家成天对着电脑,更要多喝绿茶,如此一举几得的好事啊:victory:


作者: 三河兄弟    时间: 2014-6-11 13:42
本帖最后由 三河兄弟 于 2014-6-11 13:49 编辑

对诚信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征联诚信度高些,毕竟花的是公款,对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征联花的是老板的钱,诚信与前者比较要低些。有的获奖者己收到富贵江南酒,证明该厂是讲诚信的,征联领导会指定经办人按全部征联获奖者寄奖品,至于经办人自己有没有亲办,他又按排什么人办,寄奖品的人怎么办?真的不得而知。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4-6-11 14:09
每天一顶,支持维权~~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11 19:12
顶起来
作者: 若冲    时间: 2014-6-11 20:12
原来不获奖也有好处,少一份烦恼,哈哈
作者: 7荤8素    时间: 2014-6-11 20:30
楼上此言差矣,君不闻“忧吾忧以及人之忧”么。。
作者: 胡有章    时间: 2014-6-11 21:10
这件事已经惊动了……
http://www.china-liandu.com/foru ... tid=379468#lastpost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2 10:37
顶起!!!
作者: 7荤8素    时间: 2014-6-12 11:01
有的发有的没发,据我推断不是主办方的问题,应该是具体经办人员的品行和态度问题。
但截止揭晓后肆意更改启事中的承诺,绝对是主办方的诚信问题。
此风不可长,继续顶起支持汉子哥和小敏姐的维权行动:victory: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12 13:00
上午继续给主办方给我们发短信的人打电话,对方回的短信,说:“你们哪里许多物流和快递寄不到,给你寄到一个大城市,你自己去大城市去取,可以吗? ”
我不得不佩服人家的聪明智慧!可惜的是,本汉子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大城市没有亲戚,也几乎不去大城市,所以,没有答应。
我纳闷的是,香港、上海等地的朋友,就在这两天还通过快递给我寄来东西(其中就有酒),原因在哪,百思不得其解。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13:25

谢谢顶贴的各位老师!
作者: 塞上长城    时间: 2014-6-12 15:04
将声讨进行到底!
作者: 逸轩散人    时间: 2014-6-12 15:26
富贵酒名红似火,再责问江南。

支持维权。

这不是几瓶酒的问题,涉及到对当今征联主办方诚信的考量问题。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12 17:33
在我一个又一个手机和短信的催促下,今天下午,富贵江南酒征联发放奖品的负责人终于在百忙中给我打来电话,要去详细地址(同时也要去我县白晋锋老师的详细地址),说是邮寄奖品,但愿这次能收到。
作者: 小楼春雨    时间: 2014-6-12 17:45
但愿能再次听到老师们的好消息~~~~~拭目以待~~~~~~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17:54
在汉子强大的攻势面前,在我一条条短信的催促下,终于,得到了一个老总的电话,让我打电话去问老总,那个老总居然装作不知这回事的样子,说要问一下,然后,过了十几秒钟后又打了电话给我,说是因为我提出过不要酒了,才没寄的,更改奖励的事是组委会定的,让我找组委会说话,实在不行,反正他们也还没有用我写的对联,就让组委会取消我的一等奖。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17:58
说是只有我一个人的没寄,我反驳他,我起码知道有四个人没有寄出,他说,怎么可能,其他人都寄出了(这人睁睛说瞎话吧,在我之前刚跟白老师和张老师联系过),我一个一个报出名字,他哑口了。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12 17:59
秋水一人 发表于 2014-6-12 17:54
在汉子强大的攻势面前,在我一条条短信的催促下,终于,得到了一个老总的电话,让我打电话去问老总,那个老 ...

不愧是老总,就是“有水平”,只是这水平不令人佩服。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18:02
我说,你们在揭晓过了五十多天才更改奖励,本来就违反了规则,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一再催促,你们都没有把奖品寄出来,我要求你们寄奖金有错吗?还要取消我的一等奖,可以这样做吗?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18:15
最后,他问我为什么不要他们的酒,他们的酒价值比钱高多了,我说,我家没有人喝酒,我要那么多酒干嘛?你们先是违反了启事,改过了还不及时寄给我们,还要我们一次次的催,居然,还想~~~结果,我的话还没说完,他就急忙说了两句:马上寄出,马上给你寄出。把电话挂掉了。
作者: 宇宙漫游者    时间: 2014-6-12 18:17
如此“老总”,可恶,可悲、可怜!
作者: 落雨的黄昏    时间: 2014-6-12 19:14
有什么样的老总,就有什么样的企业。
作者: 楚豫    时间: 2014-6-12 19:39
7荤8素 发表于 2014-6-11 10:14
纵观了一下历年来的烟酒茶企业征联,总结出以下特征:
烟厂评的一般,但是兑现还算及时无误;
酒企评的不 ...

这货说的实话,赞,赞,赞:lol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6-12 20:58
       电话打爆,奖金驾到!
       看来酒厂老总也不想换号码,不妨学一学我早年催债的手段:无间断拨打(俗称无间道;P),让他所有业务电话遭遇占线状态,不打到关机不痛快;换个时段接着第二轮、第三轮、第N轮狂轰,不信他能招架得住。还别说,那次一万多元工程款就是那么要回来的。
       最为痛快的是,我还给他留下了两句老朱名言:一、老板是拿来让人尊敬的,而不是遭人唾弃;二、神猪也有牛脾气,文人就该斯文吗?!

作者: 鸿爪踏雪泥    时间: 2014-6-12 21:29
帖子出来已经快一个星期了,主办方还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2 21:30
祝贺维权取得成效,将革命进行到底!!!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2 21:33
一、老板是拿来让人尊敬的,而不是遭人唾弃;二、神猪也有牛脾气,文人就该斯文吗?!
此句经典!!!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2 21:36
如此这样富贵江南酒还做的什么广告?还竖什么品牌?自己抽自己的耳光、毁自己的信誉,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6-12 21:41
月光雨 发表于 2014-6-12 21:33
一、老板是拿来让人尊敬的,而不是遭人唾弃;二、神猪也有牛脾气,文人就该斯文吗?!
此句经典!!!

呵呵,问好月光。这次的情况貌似有所不同,估计酒厂经营不下去都难说。但是话又说回来,就算倒闭,也应该善始善终吧。哪怕产业转型,也还要靠诚信才能立定脚跟啊。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4-6-12 22:40
既然已经答应寄酒了,那此帖先解固,希望这次主办方能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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