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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鬼故事(十):酒鬼 [打印本页]
作者: 兰邻竹友 时间: 2014-6-11 14:58
标题: 鬼故事(十):酒鬼
本故事纯属鬼话,如有雷同或有异议请找阎王爷投诉,投诉电话:鬼机40404400
阎王殿上......
“报告阎王爷,青面獠牙前来交差。”
“今日你两鬼值勤,可有异常?”阎罗王问道。
青面回答道:“今日所收鬼魂,十之八九为酒鬼。”
“快把新到酒鬼统统给我带上来!”阎罗王一声令喝,众酒鬼被带上了阎王殿。
阎罗王厉声问道:“是否酒驾?”
“没有”
“是否酒后滋事?”
“也没有”
“那定是长年酗酒,烧坏了肝脏!”
众酒鬼纷纷摇头,
“那又为何?”
“是他害了我们!”众酒鬼愤恨地把一寒酸酒鬼推到阎王爷面前。
“这个铁公鸡,从来一毛不拔,那天不知从何处搞来一箱酒,请我们喝,谁料想喝下去后就让我们提前来见了您老人家”众酒鬼又上前愤愤地踹了寒酸酒鬼几脚。
“回禀阎王爷,小的不知给他们喝的是假冒伪劣酒!”
“啊?假酒?假冒什么品牌,你从何处弄来此酒?从实招来!”
“阎......阎王爷,是小的贪心所......所致”寒酸酒鬼吓得语无伦次。
“最近阳间反腐厉害,颁布了国八条,杜绝公款吃喝,酒价纷纷下跌,贵富南江酒厂为了推销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搞了个征联大赛,奖金丰厚,参赛者踊跃,但是举办方中有贪腐之人,竟然贪没了该发的奖金,用厂里生产的酒来抵扣奖金,小的正是代发酒品之人,心想你们贪我也贪点,你们大拿我小摸,于是就偷偷弄了几箱老酒。”说到这里,寒酸酒鬼咽下了几多口水。
“谁料想,这世上更有黑心之人,竟然在奖品中参杂了伪劣假酒,让我们命丧黄泉。”
“哦!可还有假酒流入百姓的餐桌?”阎王爷又问。
“没有了,因我等一命呜呼,惊动了公安部门,已经收缴销毁了假酒,只是我等已与家人阴阳两隔。”寒酸酒鬼说的悲切,引得众酒鬼一阵唏嘘。
“原来还是个连环案呀?”
言罢,阎罗王阴深恐怖的脸上竟然泛起了一丝笑意。
话说此次征联得奖人中有一汉子,因为没拿到奖金,最后连老酒也不见踪影,正在郁闷烦恼,还不时向他的徒弟们发些牢骚。殊不知好在那个贪小的寒酸酒鬼让得奖汉子躲过一劫,使他现在依然能吹牛上网、喝酒品联,不然早就上阎王爷处报到去了。呵呵,此乃题外话。
寒酸酒鬼,无辜走上不归路;
幸运联家,得奖依然打酱油。
作者: 胡有章 时间: 2014-6-11 21:09
哈哈,故事很紧密地结合了联都时事~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1 22:14
本帖最后由 月光雨 于 2014-6-11 22:16 编辑
呵呵!岂止是联都时事啊,是整个联界的时事,竹姐姐辛苦!月月给你上茶了,喝完茶,请继续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4-6-11 23:11
好帖当顶~~
作者: 陋笔 时间: 2014-6-12 00:12
嗜酒耗钱,无可奈何花落去。
逢人举盏,似曾相识嚥归来。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4-6-12 01:26
话说此次征联得奖人中有一汉子,因为没拿到奖金,最后连老酒也不见踪影,正在郁闷烦恼,还不时向他的徒弟们发些牢骚。殊不知好在那个贪小的寒酸酒鬼让得奖汉子躲过一劫,使他现在依然能吹牛上网、喝酒品联,不然早就上阎王爷处报到去了。呵呵,此乃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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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楼主把这段话改一下,你这言外之意俺看了有些不爽。另外——
“最近阳间反腐厉害,颁布了国八条,杜绝公款吃喝,酒价纷纷下跌,贵富南江酒厂为了推销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搞了个征联大赛,奖金丰厚,参赛者踊跃,但是举办方中有贪腐之人,竟然贪没了该发的奖金,用厂里生产的酒来抵扣奖金,小的正是代发酒品之人,心想你们贪我也贪点,你们大拿我小摸,于是就偷偷弄了几箱老酒。”说到这里,寒酸酒鬼咽下了几多口水。
按这论述,好像酒厂也无辜嘛,为什么要讥讽富贵江南为毒酒、假酒?维权如果用这个方法我觉得不是什么好法子。幸好俺命大,没被毒死。不过喝了人家的嘴短,实事求是的说那酒还算物有所值。当然与茅台五粮液等是不能相比。
本来这事不想掺和,看事情越演越烈,这都是怎么了?或许是某些人在作怪,与酒何干??!!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4-6-12 02:01
“谁料想,这世上更有黑心之人,竟然在奖品中参杂了伪劣假酒,让我们命丧黄泉。”
——看来俺非常幸运,收到的是真酒。不会被这样咒死!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4-6-12 02:14
胡子把这帖子链接复制到那个置顶的讨论帖里不是明智之举。富贵南江 也就成了 掩耳盗铃。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2 10:20
本帖最后由 月光雨 于 2014-6-12 10:24 编辑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4-6-12 01:26
话说此次征联得奖人中有一汉子,因为没拿到奖金,最后连老酒也不见踪影,正在郁闷烦恼,还不时向他的徒弟们 ...
故事就是故事,史上的好多故事取于现实而变于现实,只是为了更好地 表达主题增加一些艺术性和可读性。我觉得欣赏一片文章,第一看它的主题导向,第二看它的文学艺术性。至于一些细节铺陈,作者并无恶意,只是把一些人物作为一个受害者来体现而彰显主题,也不至于说谁死谁就死了,我想大不可在此事上加以计较,也望秋水报以宽容之心等闲看这等问题。当然我们不是都是业余作者,不能否认文章有其不太成熟之处,但是她还是有好多地方值得我们欣赏的。
秋水安安!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2 10:32
读完故事,平添一乐,仔细回味余味无穷。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2 10:40
为了鞭打丑恶,在故事中我甘愿做一次死鬼!!!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12:26
只是以一个事件为素材,经过加工编了一个故事而已,千万不要自己对号入座,我倒是希望某企业能自动入座。
作者: 胡有章 时间: 2014-6-12 13:05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4-6-12 02:14
胡子把这帖子链接复制到那个置顶的讨论帖里不是明智之举。富贵南江 也就成了 掩耳盗铃。
寒凝秋水君是以自己的意愿,来等齐大众的心声了。
民间故事的主要功用,就是惩恶扬善。如果尽写些不着油盐的淡话,这样的故事,也就失去生命力了。
民间故事以影射作为批评丑恶的有力武器,就象匕首一样,用其锋利的刀锋,揭开丑恶者虚伪的外表,不惜鲜血淋漓。
对于目前备受联人关注的“失信于民”的虚假的、丑恶的征联事件,莫非要用隐忍不言、逆来顺受来对待吗?
这似乎不符合你的性格,因为你一向是以“嫉恶如仇”为己任的。该酒单位的欺诈与失信,难道不是丑恶的具体表现吗?
不太明白你发表这个意见的真实想法。如果说这个故事过了,那么她有该酒厂的恶劣行为过吗?
且不说以故事的形式来鞭鞑丑恶的行为是否值得存疑,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个故事有你眼中所谓的“恶”的话,难道不知道“两恶择其轻”的古言吗?
寒凝秋水君很热血、很有正义感,这一点我是非常支持的。但是,分清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却是伸张正义的必要前提,否则,一不小心弄出仇者快、亲者恨的动作出来,也不是一件好事。
是非不必剖析,就看看群情、听听群声,也能知道个七七八八了。
真理并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面,我以为。否则的话,岂不是专门与群众唱对台戏的人,就此全部成了英雄吗?
分清善恶、分清轻重、分清主次、分清敌我,在发表每一个言论前,对自已的行为负责,是一个严肃的话题。愿与寒凝秋水君一起深思。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4-6-12 18:12
最后说一句:经过这个所谓的“故事”后,诸位老师争取到酒还如何喝?若喝岂不等于打自己的脸,这是假酒,能致人死地的酒啊。送人也拿不出手吧?要之何用?还要耽误工夫去取。本来天经地义的正常维权,转而成为如此“闹剧”一般去争取你们所赞同讥讽的假酒,毒酒,诸位仔细想想好笑乎?
本人观点:既然是正常维权,这个帖子就不该出现在维权的讨论帖子里。这还是正常维权吗?此处也声明一下,本人永远站在正义一边的,这点不会改变。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20:01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4-6-12 18:12
最后说一句:经过这个所谓的“故事”后,诸位老师争取到酒还如何喝?若喝岂不等于打自己的脸,这是假酒,能 ...
寒凝秋水老师好:
我本来不想再说话的,但是从你的话里我看到不想看到的字眼,所以,还是要说几句。有得罪之处还请原谅。
首先,我不会把故事当作现实,第二,我已经说过了,这个故事早就在别的论坛发过了,不是为了维权临时炮制出来的,基于以上两点,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存在“自己打自己脸”的问题。第三,整个维权行动进行到现在,一切都很正常,而且取得了进展,也得到了很多老师的支持,根本就不是你所说的“转而成为如此“闹剧”一般”,我不得不在这里说一句,如果没有你冒出来在这里胡搅蛮缠,所有的一切都很好!所以,希望你遵守你所说的,这是你在这里的“最后说一句。”
我一直是很理性发言的人,就是这些话也不是我想说的,你一定要联想到你自己,我不拦着,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要把我们当成你。如果你真的象你自己标榜的那样正义,我希望你不要再就我们维权的事发言,那也就算是帮了我们,谢谢你!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20:54
你自己好好看看你的发言吧,人家写的只是个故事,你非要往自己头上套。你不觉得好笑么。而且我已经在你的贴子里用点评功能也告诉了你关于这篇故事的情况。
可你说的可是实指我们维权的事啊,你自己再看看你的发言,
维权如果用这个方法我觉得不是什么好法子。
最后说一句:经过这个所谓的“故事”后,诸位老师争取到酒还如何喝?若喝岂不等于打自己的脸,这是假酒,能致人死地的酒啊。送人也拿不出手吧?要之何用?还要耽误工夫去取。本来天经地义的正常维权,转而成为如此“闹剧”一般去争取你们所赞同讥讽的假酒,毒酒,诸位仔细想想好笑乎?
所以呢,你觉得不舒服,纯粹是臆想的结果,跟我的感觉不舒服是两码事,知道不。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6-12 21:08
依我看,就算使用“富贵江南酒”又何妨!评选出来的一等奖作品居然敢说拿回去,反正我们没用,这样的品牌这样的老总,咒他千遍也不厌倦!:curse:
作者: 鸿爪踏雪泥 时间: 2014-6-12 21:14
本帖最后由 鸿爪踏雪泥 于 2014-6-12 21:22 编辑
故事不该成为一次争吵的事故,还是回归故事本身吧 各自理解故事的内容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6-12 21:17
故事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个人认为此文的矛头指向的是不法奸商!所谓假酒夺命的玩笑之语大可不必对号入座,不然必是自寻烦恼,令人生厌!更何况对于此次征联史上罕见的赖账行径,不痛下杀手就不足以平民愤!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2 21:21
给各位老师上茶!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6-12 22:14
细细看来,寒凝秋水说得也有几分道理,收到酒的都喝死了,没收到反而庆幸。难怪会有意见。既如此,大家就别争了,当成一篇故事吧,还是回到声讨帖子里谴责吧。兰邻竹友的文章不过是调侃而已。大家就不要对号入座了,以免伤了联友的和气。衷心祝愿汉子哥和小敏姐的维权行动能取得成效。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6-12 22:23
“谁料想,这世上更有黑心之人,竟然在奖品中参杂了伪劣假酒,让我们命丧黄泉。”
又看了一遍,“掺杂”一词,表明作者并没有说酒厂的就全是假酒。竹友的鬼故事真是布满玄机啊,厉害!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4-6-13 00:53
故事是文学作品的形式之一,众所周知,文学作品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文学作品中使用一些夸张、拟人、讽刺、挖苦等手法,甚至虚构,都不为过。
秋水一人说的对,即使是对号入座,也应该优先主办方,只要有一位联友的奖品没有到位,或者说没有完全到位,那么维权的声音就不应该消失,即使你收到了奖品,那同样也应该为还没有收到奖品的联友声援,这才是正义。如果因为自己个人的利益得到了满足,就置其他同道中人的利益于无视,那于情于理就很难让人接受了。
不诚信的人或者单位,人人都可喊打,如果大家都能对不诚信的行为发出抗议,那么不诚信的行为将会减少很多;起码,要让他们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代价。
退一万步说,即使这个故事映射了本次高原汉子的维权行为,作为个人,还是要表示支持,直到主办方兑现全部的承诺,否则,各种形式的维权行为还将继续进行,联都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大家维权~~
作者: 潘金莲 时间: 2014-6-13 09:39
奴家娇滴滴,高调来欣赏竹妹妹的鬼故事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13 09:56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的事也许是真事
故事的事也许是从来没有的事
其实故事本来就是故事
这几句话源于哪里,估计某些人应该知道,好好品味一下吧。
作者: 高原汉子 时间: 2014-6-13 10:01
人间有各种各样的故事,更有各种各样的戏子,听故事很有趣,看戏子的表演更有趣,世界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是戏子,不过,有些戏子的表演实在拙劣的厉害,恰偏偏要自己高喊自己是名角,徒增笑料罢了。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3 10:04
潇湘妃子 发表于 2014-6-13 00:53
故事是文学作品的形式之一,众所周知,文学作品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文学作品中使用一些夸张、拟人、 ...
感谢妃总支持!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3 10:07
高原汉子 发表于 2014-6-13 10:01
人间有各种各样的故事,更有各种各样的戏子,听故事很有趣,看戏子的表演更有趣,世界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 ...
汉子的话好有哲理呀,我笨笨地,仔细领悟中!
作者: 潘金莲 时间: 2014-6-13 10:12
问好秋水(一人)大师!
(专门加上“一人”两字,免得另生别端,还请秋水【一人】大师海涵!;P)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3 10:40
朱朋够友 发表于 2014-6-12 22:23
“谁料想,这世上更有黑心之人,竟然在奖品中参杂了伪劣假酒,让我们命丧黄泉。”
又看了一遍,“掺杂” ...
竹姐的故事并没有说收到酒的都死了哦,而且死了的已经到地府报到了,故事,我不会写,但是读得还是挺多的,还订过很多年的故事会。对于社会中一些丑恶现象,文学作品采用夸张,比拟,隐喻等各种手法,进一步丑化故事中的角色,以求达到强烈的讽刺,鞭挞丑恶现象,唤醒良知正义的目的是很常见的。虽然是编的故事,但竹姐写得还是很严谨的。
谢谢朱朱支持!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4-6-13 22:01
各位继续吧,让故事更精彩。让正义在讥讽中得以升华,俺撤了。
作者: 南岭白茅根 时间: 2014-6-16 09:42
欣赏好故事,期待更多精彩!
作者: 寂静星空 时间: 2014-6-16 20:33
欣赏精彩故事!
作者: 兰邻竹友 时间: 2014-6-17 14:53
感谢各位老师看我的鬼故事,并且跟贴讨论。
对于大家的跟贴,我今天仔细看了一遍,本来对故事的一些议论我不想多说什么,因为我有言在先:本故事纯属鬼话,如有雷同或有异议请找阎王爷投诉,投诉电话:鬼机40404400
但是,我对于某些看了我的故事而有异议者,我还是稍微说两句:
1、我的故事很简单,也很短,大家可以随便翻翻,但是如果你要提出异议或者有所指责,请把这个简单的、很短的故事看完整。
“谁料想,这世上更有黑心之人,竟然在奖品中参杂了伪劣假酒,让我们命丧黄泉。”
“哦!可还有假酒流入百姓的餐桌?”阎王爷又问。
“没有了,因我等一命呜呼,惊动了公安部门,已经收缴销毁了假酒,只是我等已与家人阴阳两隔。”寒酸酒鬼说的悲切,引得众酒鬼一阵唏嘘。
“原来还是个连环案呀?”
言罢,阎罗王阴深恐怖的脸上竟然泛起了一丝笑意。
——这是故事里的一段话,这里很清楚地说明,只有贪小的寒酸酒鬼和他的几个朋友误食了假酒,赔了老命,再也没有人会喝死!连阎王爷的脸上也泛起了笑意,你还担心什么?至于酒厂的名字是根本不同的,你没看出来那是你的事,与我这个写故事的人无关。
2、 众所周知一篇小说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人物、环境、故事情节。其中,人物形象是主要要素。 故事中的人物大多来自作者的虚构,但这种虚构又往往借助一个或者多个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原型,作者把现实生活中不同的原型的某些特征加以糅合熔铸而成一个或多个人物。整个环境地域都可以根据内容的需要来虚构,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小说的故事情节起着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作品主题的作用。他来源于现实生活,但又比现实生活更集中,更有代表性。
都说好故事是虚构的,如果没有虚构,那就是新闻报道了。所以我觉得这个持异议者,是没有一点理由地在找茬,或者正如秋水一人等几位老师看到的在胡搅蛮缠。
3、这个故事我是在5月20日写的,发在别的网站,当时只是调侃一下师傅,后来我在联都网站看到高原汉子和秋水一人老师在维权,为了表示支持,我在联都网发了这个故事。我看到广大联友很支持他们维权,也都希望他们维权能获得成功,诚信是经营之道,一个企业要想发展,离开诚信两字是万万不行的。我真没弄懂用小说或故事揭露、鞭挞不守诚信之事,有什么过?让企业经营者有所警醒,改正错误,难道也错了?不能因为你拿到了奖品而别的联家没拿到就高兴得忘乎所以,那也太无聊了吧。
衷心希望老师们的维权获得成功!再次谢谢各位老师顶贴,我不再一一跟贴感谢了!
作者: 秋水一人 时间: 2014-6-17 16:41
谢谢竹姐支持!希望读到竹姐更多好故事!也谢谢所有支持维权的老师们!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6-17 16:52
竹姐姐加油!鬼鬼123456789......100快快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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