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渔村书画社章程 (2014年9月29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小渔村书画社是在联都小渔村村委会的领导下,由具有共同爱好的社员自愿组成。书画社社员应是在联都注册的会员。
第二条、本社坚决遵守国家宪法和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联都网站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服从小渔村村委会的领导。
第三条、本社是由联都会员自愿组成,会员自我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社是一个集聚书法绘画爱好者,传承书画艺术的社会团体。它的基本任务是:在传承普及楹联文化艺术的同时,搞好“联外功”建设,为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提高自我的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有关活动
第五条、 本社设社长、副社长各一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管理、协调有关事宜。
第七条、本社为培养书画人才,促进交流书画艺术,重点抓好以下活动:
1、借助小渔村私塾诗词曲赋学堂, 不定期举办书画培训班。
2、在“小渔村书画社”专版,不定期举办书画展览。 3、在“小渔村书画社QQ群”交流书画艺术,活跃社员文化生活。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八条、本社面向联都和社会招收新成员。
第九条、入社条件: 1、拥护本社的章程; 2、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3、热爱书画艺术。
第十条、入社流程: 1、联都会员直接到小渔村书画社专版报名入社,同时申请加入QQ群。 2、非联都会员需先注册为联都会员后,方可报名入社。
第十一条、社员权利 1、有参与本社各项活动及培训的权力。 2、对本社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力。
第十二条、社员义务: 1、 承认本社、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 2、接受本社委托的工作和任务。
第十三条、对社员要求: 1、应怀着文明健康的心态,认识和对待书画艺术。 2、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3、社员之间要团结友善,珍惜彼此能走到一起的缘分。
第十四条、辞退社员: 1、凡因个人原因要求退社的,应提前告知本社班子成员。 2、凡因违反本社章程被勒令退社的社员,本社将在联都网站发表公告,公布此事。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本社制定并负责修改,解释权归本社所有。
第十六条、《章程》未尽事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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