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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辣评怪象 直击新闻(组联之二) 20、题深圳女司机占应急车道23次被罚6.9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11 19:44
标题: 辣评怪象 直击新闻(组联之二) 20、题深圳女司机占应急车道23次被罚6.9万元
                                     辣评怪象 直击新闻(组联之二)
                                                                                      文/朱华茂

       以匕首剜疮,往伤口撒盐。直击光怪陆离的社会万花筒,我愿做一个尖酸刻薄的小人!——题记


11、题红十字会救灾仓库违规出租
      黑风怎奈放白鸽,
赵瑟瞎调,可苦了十字;
      文告焉能惊武汉,
陈仓暗度,如出自一辙。  
      【注】2014年8月,中国红十字会被曝将国家备灾救灾仓库违规出租,涉嫌数百万元利益输送。红会副会长赵白鸽曾表决心:“如果两三年内,还是不能翻转‘黑十字’印象的话,我自动请求辞职!” 9月2日,赵白鸽安全退位。类似的事儿还发生在武汉。武汉红会出租救灾仓库16年,租约一签就是50年,拖欠行政罚款高达120多万元,曝光3年仍未改正。黑风,歪风。赵瑟,指瑟。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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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辣评怪象 直击新闻(组联01-10 完整版)》
http://www.china-liand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97967&extra=page%3D1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11 19:47
永不停歇手中笔,随兴更新不定时。欢迎拍砖,敬请扔瓦;撰稿期间,拒绝转载!

作者: 我是疯子    时间: 2014-10-11 21:11
送花花来了。。。。。我很喜欢朱哥的题记。哈哈哈
作者: 塞上长城    时间: 2014-10-11 21:46
千斤顶!
对仗尤见功夫!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4-10-12 07:08
学习一个
作者: 三少爷的微笑    时间: 2014-10-12 16:35
特意登陆来顶老朱,很好的文学体裁,坚持下去。:victory:
作者: 月光雨    时间: 2014-10-12 16:40
顶起!
作者: 夏虫语冰    时间: 2014-10-13 17:46
给朱朱点赞!喜欢,学习中,俺常看汕尾楹联那位老先生的时事每日一联,很有收获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13 19:24
这两天较忙,先撤顶,有了新作再说~~~
作者: 洪都小子    时间: 2014-10-14 09:07
支持朱朋辣评!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15 18:36
12、题痴情男一掷百万见女网友惨遭诈骗
      
眼前
色诱爽歪歪,青杏轻摘,满盛落叶;
      梦里香熏死翘翘,玉兰欲放,惊现移花。

      【注】
中新网驻马店2014年10月13日电:为了迫切见到期盼已久的梦中情人“兰兰”,河南驻马店男子李某筹资百万借给了所谓情人的朋友“青青”。殊不知,这一切都是其分饰两角色的前任女网友王某蓄谋已久、精心策划的一场骗局。汝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后,以诈骗罪对女子王某作出了“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的判决。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16 11:47
题痴情男一掷百万见女网友惨遭诈骗(初稿)
      曾遭色诱爽歪歪,青杏轻摘,也能卷土;
      又被香薰死翘翘,玉兰欲放,原是移花。
     政权手机点评:下联好,上联第一和第二、三分句之间的逻辑性再推敲一下。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22 22:35
13、题大众汽车召回“打补丁”方案惹众怒
       偏叫板大品牌,断轴太惊魂,强词诡辩自推诿;
       竟出台歪招数,补丁难服众,怒火速腾谁召回?
      【注】备受关注的“速腾断轴”事件终于有了结果,2014年10月17日,一汽-大众官网发布公告称,已经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将在中国召回装配了耦合杆式后悬架的56.36万辆一汽-大众新速腾和1.75万辆大众进口汽车甲壳虫。“由经销商为缺陷车辆在后轴纵臂上免费安装金属衬板”这一召回方案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杭州、深圳等地先后发生了一汽大众经销商店门前车主拉横幅堵门维权的事件。与此同时,各个维权群正在酝酿10月26日要前往经销商店抗议的行动。

[attach]112721[/attach]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23 07:00
14、题香港“占中三丑”(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剃头闹剧
      
明志光头,耀武耀威,健将空抛低伎俩;
      陈言戴罪,殃民殃国,朱门反锁小朝廷。

      【注】2014年9月9日,
“占中三丑”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联同一批“占中”支持者搞了一场所谓“光明顶”剃头明志闹剧。表达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政改框架的决定,期间遭到报称“本土派”的人士踩场,场面一度混乱。本港政界人士批评,“占中”人士的“剃头”行为简直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目无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亦不尊重要求依法和平普选的主流民意,放肆妄为,企图在香港制造动乱。
[attach]112750[/attach]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23 21:12
香港占中事件更多详情请点击: 朱朋歌词配联167:画虎类犬
http://www.china-liandu.com/foru ... p;extra=#pid3913305
作者: 泊小顾    时间: 2014-10-23 22:06
朱朋够友 发表于 2014-10-11 19:47
永不停歇手中笔,随兴更新不定时。欢迎拍砖,敬请扔瓦;撰稿期间,拒绝转载!

永不停歇手中笔

关心现实,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求能够达到什么效果,只为做一个真真实实的自我。说得好,做得更好。
看了几幅对联,构思见匠心,用语直接,立场鲜明。
支持老乡。
作者: 我是疯子    时间: 2014-10-23 22:11
哎。社会好乱啊。朱哥力度大。影响力要扩大才行
作者: 楚尘    时间: 2014-10-23 22:39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朱老师好联!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4-10-24 06:46
支持朱兄驭笔写心声。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28 22:41
泊小顾 发表于 2014-10-23 22:06
永不停歇手中笔

关心现实,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求能够达到什么效果,只为做一个真真实实的自我。说得 ...

那天跟小顾老乡电话沟通后,心境豁然开朗。做自己想做的,无悔青春。期待有一天你我能相逢,共话对联人生!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28 22:44
我是疯子 发表于 2014-10-23 22:11
哎。社会好乱啊。朱哥力度大。影响力要扩大才行

社会大好,有阳光就有阴影,很正常。抨击不正常现象,是为了激发人们的正义感!斌哥握手~~~
:handshake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28 22:45
楚尘 发表于 2014-10-23 22:39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朱老师好联!

问好楚尘,谢谢鼓励!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0-28 22:46
阵风吹过小号 发表于 2014-10-24 06:46
支持朱兄驭笔写心声。

阵风的支持给予我创作的动力,我会继续下去的,远握!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2-6 20:28
15、题杭州假“文采小学”违规办学坑苦农民工
      心惊学历空,徒怨小人,门槛若低谁上当?
      目睹民工苦,早失文采,师德不守此坑爹!
      【注】据钱江晚报2014年10月23日讯,从江西到杭州九堡打工的俞女士准备给女儿转学,却发现自己的女儿入读4年根本没有学籍,没办法转学。调查得知所谓的“文采小学”,真名是“杭州文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并不具备学历教育的资格。如何协调解决300多名学生的上学问题,成为一个现实难题。记者从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教育部门已经介入处理此事。虽然与事件起因无关,但下沙经济发展局也很明确表态,符合入学条件的,会尽可能解决孩子的就学问题。
[attach]116384[/attach]
作者: 胡老六    时间: 2014-12-6 23:31
写得真好!十分羡慕!
喜欢朱老师的联和方式。
认真学习。顶起!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4-12-7 06:51
学习新的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2-14 19:31
16、题全国超70万老赖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曝光莫笑小儿科老赖当心,缺德必遭信用卡;
       设禁如横高压线,新规够力,黑名休想出行通。
      【注】央广网北京12月14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近日在京表示,目前全国已有70多万人进入失信人黑名单库。黑名单库中的失信人被称作“老赖”,这份网上名单涵盖了各行各业的老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目前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限制和惩戒的作用。相关方面提出设想,在2016年还可能实行第二身份证制度,一个更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建立。

[attach]117094[/attach]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2-14 20:28
今日新闻,今日辣评!
作者: 逸轩散人    时间: 2014-12-14 20:31
跟帖关注朱朱的新闻联播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2-15 07:10
联贵在改,原稿存档:

题全国超70万老赖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信用关常卡,老赖当心,设禁如横高压线;
       出行路不通,新规够力,曝光莫笑小儿科。
作者: 阵风吹过    时间: 2014-12-15 07:13
国人是应该重拾诚信。赞一个
作者: 我是疯子    时间: 2014-12-15 09:25
诚信。为人基本。
作者: 吴继强    时间: 2014-12-15 19:03
顶起!!!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4-12-16 19:13
17、题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跌入“雅贿”陷阱
         八面来风,十面埋伏,羞碧玉玲珑,难以独当一面;
      三思行事,百思破解,叹乌纱寂寞,未曾广纳众思。

     【注】2014年12月15日,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公诉人法庭上出示各式玉石物证照片。据悉,“爱玉成痴”的倪发科收藏有大量玉石,其受贿额近八成系玉石,总价值达1200万元。“雅贿”一词因此成了倪发科的“标配”。“雅好”本为生活情趣之美,“雅好”若与腐败联姻,就会生出一个叫“雅贿”的怪胎。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无一不是毁在了自己的“雅贿”怪胎上。
         [attach]117259[/attach]
作者: 阵风吹过    时间: 2014-12-17 07:10
感觉生活处处都是陷阱。就看自己是否有能力和毅力应对:lol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4-20 06:34
18、题毕福剑辱骂毛主席视频曝光
      
领袖葆清洁,岂任泼脏?真可怜痞子口中抽腹剑;
        星云藏暗漠,多亏露底,最同意名人身上打头枪。

       【注】2015年4月6日,一段疑似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在饭桌上唱评《智取威虎山》的视频流出。视频中毕福剑唱了该京剧里《我们是工农子弟兵》的著名选段,并且边唱边戏谑,对毛泽东使用了羞辱性词汇,称他“把我们害苦了”等等。央视高层作出了从8日零点开始至12日零点止,暂时停播毕福剑主持的央视所有节目的决定。

[attach]124249[/attach]


作者: 试梅妆    时间: 2015-4-20 07:10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某名人的视频被传到网上,微信朋友圈纷纷转帖关于对毛泽东的两种观点。
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我是坚决站到挺毛这一边。我就信一条,毛泽东这一辈子所作所为,不是为了
谋求个人或是家族的利益,他是为了受尽欺辱贫穷落后的祖国,他是为了千千万万受欺压受奴役的劳
苦大众。对于一位让中国从一个东亚病夫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伟人,对于一位在千年以后,还会
被人民传颂的伟人,不是谁想诋毁就能诋毁的。
作者: 乐其其乐    时间: 2015-4-20 11:06
毕福剑,必服剑。
作者: 联海探微    时间: 2015-4-20 12:08
楹联就应该多元化发展!够劲。
作者: 五十铃    时间: 2015-4-20 12:16
朱朋够友 发表于 2015-4-20 06:34
18、题毕福剑辱骂毛主席视频曝光
        领袖葆清洁,岂任泼脏?真可怜痞子口中抽腹剑;
        星云藏 ...

假如老毕这么唱效果将会如何?
唱: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侃:潘多拉盒从此打开)
  唱: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侃:别提那老biang的了可把我们害苦了)
  唱: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侃:笑坏了开发商愁坏了房奴们)
  唱:奇迹般地聚起座座金山(侃:都被那黑猫搬回家了)
  唱:春雷啊唤醒了长城内外(侃:嗯,从此明白了发财才是硬道理)
  唱:春辉啊暖透了大江两岸(侃:化作了雾霾)
  唱:啊中国中国你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侃:不是韬光养晦吗)
  唱:走进万象更新的春天(吹牛逼吧)
作者: 江苏张修顺    时间: 2015-4-20 12:25
骂邓小平更不对。
作者: 江苏张修顺    时间: 2015-4-20 12:25
骂邓小平更不对。
作者: 五十铃    时间: 2015-4-20 12:34
这是我在新浪杂谈的跟帖:

我发现一些人视乎跟风跟惯了,真应了这句话:“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试问,拼命用“私人聚会”、“私人交往”、“个人自由”为毕福剑辩护的人是不是比猪一样的队友更蠢?你们是向着老毕,还是坑他?如果硬把老毕事件说成“私人聚会”、“私人交往”、“私人事件”,你们可帮了倒忙了,试想:老毕身为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负责人,跟外国使馆外国人建立起了“私人关系”,参与了“私人聚会”,发生了不能公开、必须保密、不得“告密”的活动……这算什么性质的问题?是该归党纪管还是归国法管?要不要把国家安全委员会扯进来?
我看,反毛“公知”们犬吠,为老毕辩护实在是乱了方寸,不但逻辑混乱、自打嘴巴,而且简直帮起倒忙来了。一些人还跟在后面瞎叫唤。
作者: 吴继强    时间: 2015-4-20 12:36
口无遮拦,这回该让毕姥姥好好收拾
                                    收拾毕姥爷了!
作者: 五十铃    时间: 2015-4-20 13:30
江苏张修顺 发表于 2015-4-20 12:25
骂邓小平更不对。

老张,您别激动。我也不主张骂人,我说的是假如老毕调侃这首歌将会是什么效果。您敢说括号里的那些调侃的话,不是当今的现实么?不过,量他老毕也不敢唱,因为改开30多年在去毛化思潮的影响下,老毕之流明白骂毛最安全。看看官方的暧昧态度还不明白么。
作者: 关外人    时间: 2015-4-20 16:00
以为形势变了,就敢对毛肆意谩骂,老毕还是不了解广大民众的心啊。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1 21:19
19、题青岛天价虾引发公权信任危机
        
这地盘唯我独尊,私欲难填,青岛终将形象倒;
        那天价见生就宰,公权无用,大虾早令眼睛瞎。

       【注】2015年10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高达1500余元。两桌游客曾报警求助,派出所说“价格纠纷我们管不了”,  物价局回应“等明天处理”。恐吓威逼之下,游客忍辱交钱脱身。网络興论为之一片哗然,相关部门已作出回应。

            [attach]131908[/attach]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1 21:48
电脑系统故障,手机上网,改日上图并编辑~~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2 00:02
朱朋够友 发表于 2015-10-11 21:19
19、题青岛天价虾引发公权信任危机

       这地盘唯我独尊,私欲难填,青岛终将形象倒;

如果只是网友爆料,未经证实我觉得最好不要上升到一个城市的形象。另外我觉得一盘大虾(50只左右)怎么可能38元能买到呢?20只都买不到,此消息来源显然有待进一步确认。青岛现在创城呢,这家店铺这是要关门的节奏吗?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2 00:15
试改一下

这地盘唯我独尊,私欲难填,小店终将形象奠
那天价见人就宰,公权无用,大虾早令眼睛瞎

这地盘充其量只是一个 小店 嘛,不能代表青岛的形象,岂敢唯我独尊。
作者: 梅州阿海    时间: 2015-10-12 00:38
本帖最后由 梅州阿海 于 2015-10-12 00:45 编辑

这个大虾关乎价格欺诈,确实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制止发生殴打那是职责,其余的事怪罪确实有点穿小鞋的感觉),价格部门也不可能晚上也上班。这个事情的正确处理方式就是秋后算帐,现在这样不是玩死无良店家吗?
另外,我也不太同意搞带地域性的用词,毕竟冷静下来,这事儿天南地北哪都可以发生!

最后,点赞朱老师好联好热肠,学习再学习!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2 00:52
宰客现象到处有,确实让人气愤。
另外我觉得朱朋“大虾早令眼睛瞎”这句不妥,据报道那店家玩的就是标价的伎俩。下面注明大虾按个算,估计有顾客未看见,如果看见了还去向店家求证干嘛呢,摆明了这是要宰人嘛。那么瞎眼的是谁呢?实话不好听,心眼有些瞎啊。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2 06:38
一盘虾引爆的公权信任危机
文/ 宋芳华 (一滴...雨)

确实,要想维护一个良好形象,十分的难;而破坏掉它,只需要一个导火索,比如说,大虾。
当段子横飞全民娱乐“大虾事件”的时候,不得不说,此次事态已呈病毒式扩散。青岛人先是坐不住了,惊慌之态略显,一些人开始轻声细语的描述这个城市的人是 多么多么的善良,这个城市的风光是多么多么的优美。而另一些人持大义凛然之态,怒斥不良商家黑心饭店,做出了伤天害理的大事。其后,山东人也坐不住了,什 么”好客山东怎么会输给一只虾“,等等网文开始大张旗鼓鼓噪而上,集体上演一幕“山东好冤,城市好冤”的大剧。
仿似这些话题的浩然正气都蕴含了无穷的力量,能够灭掉“大虾事件”所带来的不良反响,能够弥补这盘大虾所带来的重创一般。好吧,想我好客山东怎可容忍这等黑心肠小人,拉出去,“斩立决”才行。
当然,完全可以认为这些扭扭捏捏的辩论文都是出于好意,出于爱城市爱家乡。可是,这似乎不管用哇,没有看到事态往良好的方向发展,而是事件的发酵远远超出 了预料,如同一句俗语所说的”拨出萝卜带出泥“,各地纷纷曝光在旅游区所遭受的”被宰“,你随便一搜网页都能看到最新曝光的”宰客丑闻“。
这样看来,问题就严重了!
一家有问题正常,多家有问题,大概就不正常了。难不成这些”宰客“的店家利欲熏心真毁了良心?还是制度不完善漏洞太多让这些人钻了空子,或者说根本就勾结不作为才导致如今的覆水难收。
好吧,没有答案。或者说都知道答案,但无人能公告天下。
大虾事件病毒性扩散,也成就了段子手们,诙谐也好,幽默也罢,是出于好意,替弱势发声。是啊,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有欺诈不可怕,只要有说理的地方职能 部门正常管事,这事儿就大不起来。公权力不可麻痹,否则后果自负。有发声“天价大虾会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糊在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的脸上”,这样的说法不是 不可能存在,但是只要有决心改过,严禁“宰客”、杜绝一切“宰客”的行为发生,那么打造一张健康文明的城市名片都不是事。
大张旗鼓是最拙劣的表演,“大虾事件”的发生和发酵是必然的,或者说不是大虾也会是小鱼,因为一直以来制度的不足,市场的乱象,以及管理上的混乱,势必要 有一个导火索来引发,时间上,只不过或迟或早而已。 文/青岛作家 宋芳华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2 06:44
青岛大虾背后的“高定价”和“低段位”
杭州日报2015-10-09 06:5602

一只大虾,几多纠结。
刚刚过去的这个国庆长假,青岛“善德烧烤店”宰客新闻引爆了舆论场。人说店大欺客,店小同样不含糊:大虾标价38元,结账时说论只卖,一盘虾总价达到令人咋舌的1500多元。顾客与老板理论无果后选择报警。派出所表示事件属于价格纠纷,要求他们找物价局,而物价局称过完节才能解决。
梳理事件发生后的公共讨论,大多集中在道德和行政伦理层面。有人从中看到霸道奸商,有人从中看到公权麻痹。天价大虾由此成为一个剖面,从不同角度折射出不同镜像。
如若从经济学角度对青岛大虾事件加以透视,这其实是一场由市场定价所引发的纠纷。在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里,“看不见的手”魔力就来自于自愿的市场交换,各取所需的买卖双方因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实现了互利共赢的“帕累托优化”。市场交易所形成的价格则会发出信号,引导形成市场的供需匹配和动态平衡。
价格正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指挥棒。虽说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会挤压“超额利润”,导向一个赚取平均利润率的市场格局。但“完全竞争”更多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假设,市场参与主体地位的不平等,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等等,都会导致不完全的竞争。而且若所有市场主体都只能赚取平均利润,他们何苦还要钻研技术、创新产品?竞争本身都被消解掉了。
不想赚取“超额利润”的公司一定不是一个好公司。关键是怎么赚。在成本结构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提高产品定价自然是一个最直接有限的手段。问题是你凭什么定高价?买卖讲求个你情我愿,一厢情愿未必有人买单。如何拿捏得当,考验商业智慧和经营能力。
显然,青岛大虾事件中的烧烤店主,用离谱的高定价诠释了其本身的低段位。区区一盘大虾,之所以敢喊出天价,其实是基于“反正就一锤子买卖”的投机心理,钻的就是游客人生地不熟、停留时间短暂、维权成本高昂的空子,上了贼船就得纳完粮才能下去。在此情境中,游客无论多心不甘情不愿,都会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窘境,可能就选择忍气吞声了。
但高定价本身并非洪水猛兽,只要你段位够高,不愁没人屁颠屁颠地送钱上门。只要你真正为购买者创造了满足需求甚至超出预期的使用价值,在一个消费升级的时代背景下,从不缺少愿为高价买单者。苹果这样的技术驱动型公司和那些经久不衰的奢侈品制造商,显然是高段位的代表。一款划时代的现象级产品,自然催生了与众不同的市场区隔,高价水到渠成;一个充满文化意涵和调性的品牌,精准切中了“凡勃仑效应”,价格越高越受青睐。
“高定价”搭配“低段位”,这是一种最糟糕的组合;“高定价”搭配“高段位”,才是方向所在。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2 06:48
“青岛大虾”影响难挽回要归咎于公权麻痹
    2015年10月08日10:10 南方都市报

维护一个良好形象,千难万难;而破坏掉它,一件糟心事儿就足够了。

    比如,38元一只的青岛大虾。

    各种段子已在朋友圈流传:车失控了,怕赔不起不敢蹭向劳斯莱斯,只好撞飞了路边大爷手里的一个塑料袋,谁知道里头装的是青岛大虾……

    吃饭前,点了几盘8元瓜子,拿过账单一看:61万!是一颗瓜子8块,不是一盘;旁边一个点米饭的休克了,因为米饭3元,不用说也是按粒儿算的……

    一旦进入段子横飞的阶段,熟悉互联网传播的朋友就知道,事态已呈病毒式扩散。我们有足够的善意,相信这种奸商只是个别人;也有足够多的事例证明,青岛是个好人好事不断涌现的城市,热情待客是真正的日常状态。但是,“一丑遮百俊”效应发生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天价大虾”会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糊在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的脸上,揭都揭不下来。更糟糕的是,当人们一遇到旅游宰客的事,脑子里就会蹦出“青岛大虾”四个字来……

    看后续报道得知,宰客的商家已经得到惩处。但是,有多少人会关心这条正面的信息呢?当触及大众痛点的事件进入传播的链式反应阶段,坏的影响已经很难挽回。

    然而,这个恶果本来有机会避免。不妨复一下盘:游客报案后,假如派出所能给消费者撑腰,而不是对明显的欺诈置之不理、一味推诿;假如物价局不来个“以后再说”,而是迅速处理,那么,这将是一个“无良老板欺诈不成被惩处”的正能量故事,微信上流传的说不定是“点赞青岛,谁跟游客耍青皮就让谁倒”的文章……

    正是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事态激化。有欺诈,不可怕,只要有说理的地方,有人正常管事,这事儿就大不起来。怕的就是公权力麻痹,让游客得不到一点儿公共资源的救济,四下无援,周遭冰冷,本来就一腹委屈,能不转化为一腔怒火吗?怒火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并引起共鸣,就会大面积燃烧起来。导火索刺刺燃烧时候你不浇灭,这样的管理能不出事吗?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呜呼,蚁穴果能溃长堤乎?实溃于视蚁穴如不见的典守者之手也!不作为的危害,又何止于旅游维权一事呢?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2 06:52
“青岛虾”之痛,不是价格是欺诈
2015-10-09 23:05 来源:广州日报 
敬一山(媒体评论员)

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旅游城市青岛似乎上了“差评榜”。先有游客爆料,大排档一只虾卖38元,而服务员此前误导说是38元一份。在舆论如潮的批评声中,卖“天价虾”的店家已经被罚9万元。随后又有网友爆料,去某餐厅点了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称完后七斤多,且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三千,此事还在核实中。

在旅游旺季,“景点宰客”是最容易激起公愤的事。天价虾蟹,引发新一轮对诸多景点“天价”的吐槽。在网上,“青岛虾”已经成为新的全民调侃对象,这对青岛旅游城市形象,至少短期来看是一种很大的伤害。

海捕大虾、帝王蟹价格本身并不便宜,青岛两商家卖的“天价”到底离谱到什么程度,其实还没有定论。如果简单认为价高就是欺客,对商家来说也未必公道。旅游旺季,成本增加、供需关系的改变,都会令价格上涨。“景区的东西就是宰人”,在这种常识判断的背后,有着某种必然性。不过,青岛这两起纠纷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不是天价不天价,而是游客在消费中有没有明确被告知价格信息,有没有被强制消费。

比如论个卖虾的那家大排档,最大问题是在菜单上公布价格时,“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相对“隐蔽”,事实上误导了消费者。如果游客现场咨询时,服务员再以“按份计价”来答复的话,欺诈的成分就更明显。至于帝王蟹,价格本身不菲,一只大蟹卖到一两千元都很正常,所以网友一顿饭“花近三千元”不算太离谱,关键是店家“把螃蟹腿拔掉”有没有征求过消费者意见,是不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

景点的东西再天价,只要明码标识,消费者有选择的自由,那就不是事儿。青岛的“天价虾”之所以引起公愤,关键是有欺诈的成分,消费者在理论过程中,店家甚至还有暴力威胁的迹象。而面对这些不当手段,消费者在维权时,又遭遇物价部门、公安机关等的相互推诿,这才是令舆论不满的核心所在。

在消费者曝光“天价虾”引发舆论关注后,青岛物价部门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需要追问的是,大排档那个标价牌是只有国庆期间才使用,还是平时就这么挂着的?换言之,价格欺诈仅是国庆期间的行为,还是平时相关部门监管就不到位,只是国庆期间凑巧被暴露?

“天价虾”纠纷之后,我们看到物价部门、工商部门、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被牵涉其中,游客本身维权时的求告无门和曝光后舆论聚焦下的“多部门配合调查”,形成了鲜明对比。景点的消费者多是游客,维权的时间精力成本相对很高,这可能也是一些商家敢于欺诈的客观原因。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乃至旅游城市声誉角度考虑,能否授权特定部门紧急“一站式”解决消费争议,也值得青岛和类似城市考虑。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2 06:57

青岛“天价虾”事件 一官员被停职检查
2015-10-08 07:42:40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青岛市7日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人员作出处分决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青岛市同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青岛全市开展市场秩序整治
  据介绍,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青岛市下达了对该店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并对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一长假期间,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成烧烤店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青岛市提出,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同时,青岛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检查和整治,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青岛市消协公布投诉电话
  7日,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还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旅游经营者严格贯彻实施行业法律法规。
  青岛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7日发布《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对善德成烧烤店“恶意宰客行为”严厉谴责,表示将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0532-85725315,方便消费者和游客对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
  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7日也向全市餐饮行业企业发起守法经营、保障食品安全和积极化解消费纠纷等五项倡议,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 讲述
  店老板:再吵蛤蜊也按个儿卖
  遭遇“天价虾”的被宰游客朱先生和肖先生事发以后已从青岛各自回家了,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这两位当事人,他们给我们讲述了当时事情的经过。据央视新闻
  店员曾明确大虾38元一份
  肖先生说,“4号晚上,我们坐高铁从泰安到青岛,到了之后我们就打算去吃海鲜。当时他那一家好像有两桌客人在吃,而且那个名字起得挺好的,‘善德成活海鲜烧烤’,觉得这家肯定不错就去了。”
  肖先生说,一家三口点了虾、螃蟹、扇贝等一些海鲜。“我们正在吃,旁边南京的朱先生一家去结账,一问2000多,我当时一下就蒙了,问那我这一桌多少钱?店老板一算,1338元。”
  朱先生说,店内的服务人员报的是2175元,我说怎么这么贵呢?他说你们点了那个虾是38元一只。我说在点菜前我们几个人特地问了,明确答复我们是38块钱一盘,按份来卖的。”
  据朱先生和肖先生反映,因为害怕出门挨宰,点菜前他们都特地问了店里的工作人员,对方明确告知是38元一份。从朱先生当时拍摄的这份价目表上可以看到,“海鲜类”一栏中,“海捕大虾”一项的后面,只标了价格是38元,但并没有写单位数量,而在“主食”一栏的底部写有一行字:以上海鲜按个计价。
  朱先生说,服务员并未提醒虾是按只收费。而肖先生也表示服务员并未问自己要点多少只虾,而且在结账时服务员还说,“就害怕你们觉得贵,之前只给你们上了30只,还没给你们上50只”。
  千元大虾当地饭馆价格五六十元
  从朱先生拍摄的照片上可以看到,38元一只的虾是很普通的基围虾。记者了解到,像这种虾,在当地饭店里,通常只要五六十元一盘。
  就在朱先生和肖先生跟店老板理论的过程中,店老板还抛出了更狠的话,“他要了两盘蛤蜊、两盘扇贝,两盘蛤蜊、扇贝全都给他按个算,再吵吵全论个卖,蛤蜊也论个,一盘蛤蜊38个,380元,两盘蛤蜊760元,两盘扇贝,一盘扇贝12个,120元,两盘240元,全算上!”
  支付2000多元餐费才得以脱身
  朱先生和肖先生两桌客人赶忙打110报警电话。
  朱先生说,民警来了之后就说,说这事不归我们管,这事我们管不了,这个应由物价部门管。但打电话给物价局的人又说当时太晚了,说处理不了,只能等明天。
  民警在现场呆了没多久就离开了,朱先生说店老板看我们一直不付钱,嘴里就开始骂,说如果到了12点还不给钱,他要让我们付给他加班费,按3倍工资支付。
  争吵声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有人建议他们,不如留下正常价格的饭钱赶紧逃走。据肖先生事后回忆,为了防止他们逃跑,烧烤店老板一边用棍子恐吓,一边指使手下人打110报警。
  民警回到现场后把朱先生、肖先生还有烧烤店老板带回派出所。朱先生说,接待的民警说这事他们真管不了,让回去协商。经过协商,肖先生和朱先生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800元和2000元的餐费,才得以脱身离开。
  ■ 相关新闻
  青岛一餐馆一只螃蟹卖2786元
  餐厅称398元一斤属正常价,进价每斤220元—240元
  继青岛天价虾事件后,昨晚,青岛一餐馆又被曝出“天价蟹”,网友称其在旅游期间食用一只帝王蟹,花费2786元。昨日上午,涉事餐馆经理告诉新京报记者,餐馆明码标价,帝王蟹一斤398元,价格正常。
  青岛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正在调查此事;对类似价格问题,近日相关部门将有联合动作。
  帝王蟹拔掉腿上秤称
  网友李女士回忆,10月4日晚间,其与同伴赴青岛旅游,被出租车司机带到市北区登州路啤酒街的原浆醇餐馆。
  店员推介当地特色菜帝王蟹,并告知其每斤398元,拔掉螃蟹腿上秤一称,7斤多,说是不到三千,我们当时就傻眼了。
  李女士说自己担心惹事只能付了钱,事后向当地12315热线进行了投诉。
  李女士提供的账单显示,3个菜,消费总价2876元,其中帝王蟹收费2786元。
  10月6日,李女士把经历和账单发至微博引发热议。多位网友留言,曾在该店遭遇类似情景,螃蟹直接把腿拔了,不要都不行。
  餐馆:就挣个加工费
  昨日中午,原浆醇餐馆经理马先生回应,店内所有菜品均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并没有所谓出租车司机拉客源一事,对网上出现的大量差评,他不得其解。
  所有东西都明码实价,一个愿买一个愿卖。马先生表示,店内帝王蟹398元一斤的价格属于正常价,就挣个加工费。
  马先生回忆,10月4日晚来了一男一女两个顾客,店员向他们介绍了一蟹三吃,二人对这道菜很感兴趣。从鱼缸捞出来的螃蟹大小不一,部分餐客担心被调包,都是活蟹现杀,店员是在征求了顾客意见后才去掉了蟹腿。
  马先生出具的进货单显示,帝王蟹进价,每斤220元到240元不等。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2 07:13
由一只虾牵涉到一个城,措辞会否太过份?我想我能理解秋水君作为青岛人的心情,但是事实确实不容乐观。就像曾经写出过长篇小说《天囚》的作家凌非,一个无耻到令人发指的“尊师杯”嵌名联大赛,不仅把五六位江西藉文化精英拖下水,更让我等老区人民倍感丢脸。我完全承认,这是江西的垃圾!我觉得天价虾应该令青岛反思,就像“尊师杯”让南昌钉在耻辱柱上一样,是无可辩驳的舆论存在。谢谢大家的跟帖关注,更多详情请自行百度查询。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2 07:21
朱朋够友 发表于 2015-10-12 07:13
由一只虾牵涉到一个城,措辞会否太过份?我想我能理解秋水君作为青岛人的心情,但是事实确实不容乐观。就像 ...

青岛是该反思。窥一斑而见全豹。其实,青岛不仅仅是虾的问题。还看到游客不接受当地人的导游邀请就受到威胁的事情,也是公安部门和旅馆保安都推诿不管的。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2 07:29
http://mt.sohu.com/20151008/n422740392.shtml
心怀恐惧地逃离青岛
文|郭国松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青岛绝对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

  1998年8月初,我以《南方周末》记者的身份第一次来到青岛,从那时至今,我又多次到过青岛,每一次都是“印象好极了”。

  但这一次,我被迫逃离青岛,逃离这座令我恐惧的城市——

  7月31日,我因私人事务从北京飞抵青岛,住在位于银川西路与宁德路交界处的如家酒店一套复式房间内。

  到达酒店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在房间休息了一个多小时,我想出去感受一下夜青岛的魅力。推开酒店的玻璃门,外面一辆出租车,司机问:“用车吗?”我说不用。站了一会,我下了门前的台阶,刚走没几步,上来一个30多岁的男子,冲着我说:“要不要我带你去哪里转转?”我边摇头边说不用了。这个男子上来拦住我说:“你他妈的骂我?”我本能地判断遇到麻烦事情了,虽然感到诧异,但不想惹事,便笑着说:“我没有骂你呀。”那人不由分说,用手指着我的鼻子骂道:“你他妈的到青岛了还不老老实实装孙子,还敢骂人!”受此突如其来的侮辱,我仍然很冷静地说:“你有点莫名其妙,我都没跟你说话,你这是干嘛呀!”

  但这家伙好像面对一个仇人似的,瞪着眼,用手点着我的鼻子,咬牙切齿地对我破口大骂,不堪入耳。我想报警,但意识到报警肯定会激怒他,要么打我,要么砸我手机;我希望酒店能有保安出来,但没有一个人。我强忍着自己不能发火,否则,一旦动手,我必然还手,那就变成了两个人斗殴,有理说不清。

  就这样,我忍受着他肆无忌惮的侮辱,看他穷凶极恶的样子,我预计他会动手。骂了我几分钟之后,此前问我要不要用车的出租车司机走过来,站在旁边看着。那个家伙则做出了一个极度下流的动作——一把拉开裤子,用手抓着那个“鸟玩意”恶狠狠地说:“你相不相信,老子打死你!”说实话,那一刻,我真是一股热血直往上涌,想照着那个“鸟玩意”飞起一脚踢过去,如果不是担心他有凶器,我可能忍无可忍动手了。

  这时,那个出租车司机上来推开他:“算了算了……”我趁机跑回酒店大堂,用手机拨通了110报警电话,大约5分钟,辖区派出所一名老警察驾车赶到,但那家伙已经跑了。我陈述了详细过程,警察说:“这个人可能有毛病,正常的人谁会做那样下流动作呢?”出租车司机说,那人好像是附近工地看门的人。在酒店大堂里,包括服务员在内,几个人安慰我一番,警察反复说:“别跟他一般见识,是个有毛病的人。”我说:“从他的言行来看,不像是神经病之类的人。”

  虽然憋了一肚子气,也只能如此。一夜无事。

  次日,我出去了,直到下午4点多钟回到房间,休息到7时许出去吃饭。刚走出酒店的玻璃门,发现昨天那辆出租车又停在门前的台阶下面,我一眼就发现,车里坐着的两个人,后座上的男子就是头一天晚上那家伙。我转身回到酒店服务台,值夜班的还是那几个服务员,我说:“昨天那家伙又来了,就坐在门口的出租车上,你们赶快叫保安!”

  服务员不以为然。“先生,你是不是看错了?”“没看错,我看就是那个人!”服务员说啥也不信,更没有叫保安的任何意思。我又推开玻璃门出去,反复看过,确认车里面坐的就是那家伙。我马上进来,恳求服务员:“绝对是他,我看得清清楚楚,你们赶快叫保安!”

  服务员坚持说“不可能,你别认错人了。”我很着急地跟他们说,一点也不会错,就是他。正说着,那家伙突然冲了进来,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妈的x,你还在这里!”他随手掏出一把刀来,打开,用刀尖逼着我的脸,面目狰狞地说:“你想不相信老子敢捅死你!”我一看,是一把铜柄的弹簧刀,浅黄色的,打开时大约有50-60公分长。

  一看如此骇人的场面,所有的人都被吓住了,我看着贴在鼻尖的刀子,一言未发。他用刀指着我叫骂了几句,一个女服务员似乎缓过神来,从服务台里面出来,将那家伙往外推,嘴里不停地说:“走了,走了,别在这里闹……”

  服务员将那家伙推出玻璃门后,我对里面的其他服务员大喊:“报警!赶快报警!”当时至少有一男一女两个服务员站在里面,没有任何人报警。情急之下,我用自己的手机打通了110,向值班人员简单陈述:“在银川西路和宁德路交界处的如家酒店大堂,有人持管制刀具行凶!”这时是晚上7点26分。

  报警后,我看到那家伙还在玻璃门外转悠,像困兽一样。但等了很久不见警察的影子,我第二次打110求助,得到的消息是“已经派人去了。”又过了几分钟,还是不见警察,我第三次打110报警,对方说:“很快就会有人去”。直到7点41分,来了一辆警车,下来两名警察,简单问了一下情况,看来也没有当个事。而那家伙早已逃之夭夭。

  我跟警察说了头一天晚上的情况,并且特别强调,门口的那个司机(华青出租车公司,车号暂时隐去)连续两个晚上都在这里,那个家伙就坐在他的车上,他们可能熟悉。但两个警察根本没当回事,既没有调查那个司机,或者找他了解情况,也没有记录他的车牌号和公司名称。

  在我的要求下,一个警察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半折叠的纸说:“那我就做个记录吧。”我有点火:“我感觉你们的执法程序不对,我作为受害人,你们接到报警后,至少应当对我提取规范的书面调查笔录。而你现在随便拿出一张便签纸,这不符合程序。”警察说:“那你跟我们去派出所吧,到所里做笔录。”我一看他们心不在焉,便抵触地说:“接到报警后,15分钟才到现场,看起来也不能指望你们,我没工夫跟你们去派出所。你们可以不管,我自有我的手段。”

  两个警察解释说,路上堵车、警力紧张等。这时,酒店可能怕影响他们生意,让我们到一个小餐厅里谈,同时,那个年纪稍微大一些的警察到门口问了一下出租车司机,也仅此而已,始终没有提取书面笔录。

  在小餐厅坐了几分钟,他们又出来看监控录像,让我也进入服务台,跟他们一起看,连看了两遍,很清楚地看到了那家伙冲进来,拿刀威胁我的画面。一个警察问服务员:“你们大堂这里没有保安吗?”服务员说没有——其实,它连大门口也没有保安,连续两个晚上出现辱骂威胁旅客的过程中,连保安的影子都没有。直到警察来到后,才出来一个老保安。

  两个警察离开时,登记了我的身份证,还问了我的工作单位。他们告诉酒店方保存好监控录像,对我的房间保密,注意保护我的安全。

  这全是无比正确的废话,他们如何保护我的安全!?

  说实话,在酒店内,我并不担心安全问题。因为我在青岛没有跟任何人发生利益冲突,此次前来,也不是采访(可能得罪人),不怕官方或者个人的报复。正所谓“心里无悬事,不怕鬼敲门”。但是,我总不能一天到晚呆在酒店内,我要出门,而那家伙连续两个晚上盘踞在酒店门口(属于酒店院子内),我尚未走出酒店的大门就受到威胁,我怎么敢出门?

  从我跟警察的谈话中,酒店知道我是新闻媒体的。回到房间不久,服务员送来一个水果盘,说“希望不要把事情闹大”。天那!我在酒店内被欺负得像猪一样,没有任何保护,没有任何反抗,他们还想让我悄悄地离开酒店,然后“与每一个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岂有此理!我疯狂地给媒体的朋友打电话,有当地也有外地的,他们都劝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住在这家酒店。一番折腾下来,已经九点多了,到哪里订酒店也是个问题。好在很快订到了一家距此不远的酒店,我立即收拾行李,退房。

  服务会员说:“你现在退房,我们要收取半天房费。”我说你收吧。稍后,她又说,要收一整天的房费。我有点愤怒:“我是在你们酒店的大堂里受到持刀威胁,作为旅客,你们无法保障我的人身安全,我退房你们竟然还要收一天的房费,没有任何道理!”

  服务员不理我,照收不误。这真是一个无德的酒店,他们竟然还是上市公司,我竟然还是他们的会员!

  在另外一个酒店安顿好,又打了一通电话,已经11点多了,我才想起没有吃饭。从酒店所在的盐城路上走出来,不时酸臭扑鼻,原来青岛这样外表美丽的城市,一些街道上的垃圾筒都是敞开的。

  走在深夜的青岛大街上,找了好久才在一个小店找到吃的。关键是,我很恐惧,像“狂人”一样,感觉街上的行人个个都像如家门口的那个家伙,怀里揣着刀。

  第二天起来,给莱西市(青岛所辖县级市)一个局长打电话,他听了很吃惊。“我们这些‘乡下人’没事尽量不去青岛,”他说,“当地人都知道青岛社会治安很乱,自从当年的公安局长自杀后,黑社会就很猖獗,连‘拾海佬’(海水退潮后拾海鲜的人)都有黑帮控制……”

  中午在家乐福下面的味千拉面馆见了《半岛都市报》的记者。他是沈阳人,娶了青岛太太,刚来青岛三个月,已经被地痞流氓打了两次。“青岛社会治安确实很差,跟它的形象很不相称。”但是,我不理解,那家伙持刀威胁我的目的是什么?《半岛都市报》的记者说:“他目的肯定是敲诈勒索,无非是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受害人也肯定不止你一个。”

  由于恐惧心理无法释怀,心情全无,我第二次退了房,索性搬到机场旁边的一家四星级酒店暂栖一晚,次日乘7:55到北京的第一个航班,逃离青岛。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2 07:30
由此看来青岛不仅仅是一只虾的问题了。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2 07:47
本帖最后由 阵风吹过小号 于 2015-10-12 07:55 编辑

其实,这不仅仅是青岛的问题。青岛也是中国的一部分,由此也反映出……
http://news.ifeng.com/a/20151010/44807590_0.shtml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由于存在价格欺诈等问题,国家旅游局决定取消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5A级资质;决定对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广东省佛山市西樵山景区、江苏省南通市濠河景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湿地旅游区、上海市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北京市明十三陵景区等6家5A级景区给予严重警告,全国通报并限期整改。

此外,因管理混乱、功能改变等原因,国家旅游局还决定取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湖景区、重庆巫溪大宁河生态文化长廊景区、江苏常州亚细亚影城和新疆盐湖城景区等4家景区4A级资质。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2 13:05
我历来不喜欢病毒似的媒体炒作,即使联中讽刺的是另一个城市的名字,我也还是这个观点。一只虾,一个小店,怎么能上升到一个城市。 这地方(青岛)唯我独尊? 一只虾毁一座城,代价太大了点。还好没代表青岛人,要不更冤了。说天价虾我一点不反对,(因为由此引发的社会效应、损失估计数以万计了)没必要标注上青岛二字,其又没注册商标。
论事也可一分为二:能否提醒那极少数被宰的人群,请瞪大您的双眼,动一下您的脑细胞,你的粗心,你的马虎大意,酿造了无法预计的恶果。你是否能意识到自己也有错?被宰觉得冤吗?那么 青岛 冤不冤?青岛人冤不冤?那些为了创城付出了很多的商家冤不冤?宰了你一个,连累万万人。你还觉得冤不?大虾你毕竟吃进肚子里去了,我们连虾皮也没见。所以不要觉得冤,以后多点心眼。你明明看见了一个大虾38元,你还去傻傻的问,你不吃不就行了吗?不吃能死吗?你这涉嫌故意给青岛这座城市抹黑的嫌疑啊。打个比方,我一百元进货的衣服,自由市场标价卖一千元,你看中了自愿购买,我不卖给你吗?我卖给你只能说明两点:1 我心太黑,2 你人太傻。周瑜打黄盖。。。。。。何必事后诸葛亮,引发城门失火的局面?

以上就事论事,仅代表个人就此事的看法。我觉得大家没必要继续去推波助澜。
作者: 我是疯子    时间: 2015-10-12 13:16
吃不起虾子的默默路过。。。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2 17:59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2 13:05
我历来不喜欢病毒似的媒体炒作,即使联中讽刺的是另一个城市的名字,我也还是这个观点。一只虾,一个小店, ...

是啊,看起来也很奇怪 一只大虾38,一共才一千五,就能把青岛抹黑了,似乎没必要。
但是 这【有没有必要】不是寒先生说了算滴,目前事实是【青岛大虾】,已经成为【不法奸商,黑心宰客】的代名词,再次提醒寒先生滴是,明码标价是一份【一盘】大虾38,结果成了一只,全国网民驴友已经就此类推,在青岛理发是否按根,吃饭是否按粒论价滴滑稽论调,青岛已经实实在在滴被抹黑了。

想当然认为一粒屎不会坏一锅汤,当我们指出寒领导脸上有灰,寒领导还理直气壮滴说,白滴是主要滴嘛。如此轻松面对,自以为是滴推论,我们吃的亏还少吗?
作者: 杏花村汾酒厂    时间: 2015-10-12 18:27
上海第一小男人 发表于 2015-10-12 17:59
是啊,看起来也很奇怪 一只大虾38,一共才一千五,就能把青岛抹黑了,似乎没必要。
但是 这【有没有必要 ...


作者: 张久生    时间: 2015-10-12 18:58
支持朱兄。天价大虾事件最终由青岛买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假设是外国游客,那么买单的不仅仅是青岛,而是“中国”。
市场的乱象,折射的是管理的混乱,管理者疏于管理,而导致形象被毁,这就是惨痛教训。
在中国,何止一个青岛,这次只不过青岛的疮疤被揭了。接下来,是秦皇岛(五星摘牌)。还有天津(出租宰客),乃至更多的城市。
听说已经罚款九万,网友调侃一只大虾罚九万,观众很是解恨。我倒希望青岛借此机会,城市管理得到提升,坏事变好事。当然,害群之马一定要制裁,不仅局限于经营者,还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的管理者。
作者: 竹溪居士    时间: 2015-10-12 21:43
,支持。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2 22:48
         话说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 老板因38元一只虾狠心宰客被罚9万而溜之大吉,看到中国联都朱朋的题联后,正羞惭不已。忽然发现同为青岛人的寒凝眉老乡仗义执言,痛骂恶意诽谤的上当顾客,大呼知音。店老板文心大动,即兴作对一副:
         占小便宜吃大虾,遇硬功夫装软蛋,我心本善,其人不善;
         抛黑下水害青岛,踢凉屁股叹寒心,他口无徳,此话缺徳。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3 08:41
本帖最后由 阵风吹过小号 于 2015-10-13 08:43 编辑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2 13:05
我历来不喜欢病毒似的媒体炒作,即使联中讽刺的是另一个城市的名字,我也还是这个观点。一只虾,一个小店, ...

秋水兄最后的比方打得不好,如果这样能行得通的话,国家就不需要物价局了。大家都是这样,那么囤积货物,哄抬物价的事情就不仅仅是这一只虾的事件了,这样市场岂不是被扰乱了?遭殃的还是百姓。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3 11:54
本人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岛人,并不是楼上某小男人口子的领导,以上也只是站在我的立场就事论事,举例论证而已,意思就是这个事件只是一个智商不怎么高的受害者与一个黑心的餐饮小店的老板引发的恶果。结论是全体青岛人都跟着抹黑,所谓的“青岛大虾”扬名天下,讥讽比轿车都贵了。。。这不瞎扯淡吗?楼上各位大侠不必把矛头对准我,我只是觉得大家都玩联嘛,都跟文化沾点边,但是文化是如此用的吗?大道理大家都懂,我也无需多说。你说虾子就说虾子,有必要把一个城市推上羞辱的十字架吗 ?我爱我生活的地方,所以我要站出来说话,因为朱朋狗友的对联内容确实不咋地。文化不要滥用。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3 13:35
我要告诉各位的残酷事实是:青岛已经对此事买单,且代价惨重。有人因此受处分了,一生命运改变,比1500元冤不冤?此事正值创城期间,全体青岛人长时期的努力可能白白付出,冤不冤?沿海一线的大虾养殖户们正日夜承受大虾贬值的煎熬,冤不冤?当然这些都与我没有直接关系,他们说什么了吗?没有!而就是在这么一个恶果下,在这么一个玩联的地方还要弄这么一个尖锐的帖子,让我等青岛老乡情何以堪?保持沉默吗?杀人不过头点地,事情本已告一段落,还要透过大虾来嘲弄一个城市,究竟是不是一个文人应做的事情?是不是应该在联都做这样的事情?你们都为了国家考虑,为了大局着相,可惜没选对地方跟方式。这种方式代表的不是正能量,而是伪能量,即使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未知。我在联都这个精神家园看到了生活家园被无情的锭在耻辱的十字架上,不能无动于衷。本人不是一个不分对错不知好歹的人,请某些小男人之类不要侮辱我的人格,否则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开始只是阐述我的观点,无可厚非。因为我与青岛有扯不断的关系,我并没攻击谁,请看看你们楼上的字眼,既然口下无情,那么也休怪本人无理。很久没与别人争议什么了,这次即使惹一身骚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不多言,静候其变。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3 17:23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3 11:54
本人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岛人,并不是楼上某小男人口子的领导,以上也只是站在我的立场就事论事,举例论证而已 ...

问题是 不是你认为没有必要,就没有必要了,而是青岛【已经】被抹黑了,我们现在是面对现状如何解决滴事,青岛大虾【已经】成为恶宰客的代名词,你我都很奇怪,但事实如此,我们应该反思的事------为什么几只大虾就抹黑了青岛?

寒先生说滴很轻松:你眼瞎了吗?下面小字没看见啊。你不吃大虾要死啊?

这样滴回答,引起滴争议,寒先生居然也会觉得奇怪,做友邦惊诧论,这更令我们觉得青岛是天良丧尽之所了。

这不是几只虾的定价问题,可以试想 如果我到青岛买一包【泰山】牌香烟,60元一包,结果你告诉我是一根60元,要1200元,我找青岛物价局还不管,青岛派出所也不管,请问,这青岛还在不在王化之下?

这是对整个社会约定俗成滴定价体系全面颠覆的信任危机!

最可怕的,是无地投诉 无人公道!国庆假期是物价争议最多时期,上海有关人员彻夜加班,不敢有半点怠慢【全国其他城市估计也如此】,青岛警署和物价局竟敢顶风不办,眼睁睁看着事态恶化扩大,直至今日,当事人还称,没有得到任何道歉和赔偿!

青岛,在别人眼里怎么看?这就是一黑社会横行之所啊

当地对自己形象不加保护,还不让国人说几句,这未免太霸道了吧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3 17:34
再请寒先生打开搜索一下 【青岛大虾】四字,

你面对【人民日报】的评论,还会振振有词吗?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3 17:47
张久生 发表于 2015-10-12 18:58
支持朱兄。天价大虾事件最终由青岛买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假设是外国游客,那么买单的不仅仅是青岛,而 ...

罚不罚九万,是据说,我们都没看见,但当事人至今称,没有接到任何人的道歉和赔偿,目前青岛大虾对他而言,依然是38元一只!
作者: 张久生    时间: 2015-10-13 19:09
以对联形式针砭时事,是应该大力提倡的。

寒师引述的那些惨痛事实其实还远远不够。随着各种媒体的深度曝光,还有可能给青岛带来餐饮和旅游业的萧条,进而是更多的连锁反应。因为一个不法商贩,多少无辜者受累。包括寒师,网络在狂骂青岛的时候,他作为青岛人也脸上无光,心里憋屈。青岛人是不是应该起来针对媒体,甚至是两行文字开始展开骂战呢?倘若青岛人真这么作,青岛人承受的惨痛就一点也不委屈了,甚至还会有更加严重的后果等着青岛。

我倒认为青岛人更该做的是,声讨你们的管理者,这场口水灾难完全是他们造成的。是管理者疏于管理(绝不可能是个案,否则警察不会是见惯不怪的态度)的渎职作风,是管理者的迟钝反应,是管理者玩忽职守。试想,事件的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得到及时果断的处理,事态都不会扩大至此。所以,该为此事件为青岛人民负责的恰恰是你们的管理者—官老爷们。

其实,我只是以此事以青岛说例,这类事又何止青岛呀!面对高效快捷的网络传播,官老爷们该醒醒了!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3 20:39
青岛“天价虾”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
         港媒称,青岛“天价虾”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网友也纷纷曝出各种“天价商品”,包括900元的蘑菇炖鸡、3000元一把的石斛、以及100元一锅的白粥等。中消协10月8日就“天价事件”发声,要求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建立旅游市场不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0月9日报道,“38元一只大虾”的事件被网民曝光3天之后,以一开始被指互相踢皮球的职能部门道歉、涉事烧烤店被责令停业、青岛市市北区宣布将开展大检查告终。这一件以网络曝光倒逼政府作为的成功案例,也让媒体更多地关注那些有过类似“吃亏受委屈”经历的网民故事。
  报道称,同样在青岛,一名山西游客就曝光在崂山景区吃了一道价值894元的蘑菇炖鸡。这名游客在网上发帖称,10月2日跟随“黑导游”带到了一家名为“山海饭庄”的饭店,吃了一顿农家宴。一顿饭吃下来,一斤螃蟹168元,一杯扎啤65元,一个海蔘88元,这些价格都可以接受,唯独894元的蘑菇炖鸡让他不能接受。而最终这顿饭总共花费了2300元。
  据新华社报道,该游客发帖后被崂山景区工作人员发现,随后景区工作人员通过交警部门找到网友的车辆资讯及电话号码,勒令饭店负责人停业整顿并向该游客道歉,并赔偿了游客全部损失。10月4日,该游客发帖称,事情得到了满意的解决,景区的做法让他很满意。
  报道称,但不是所有被“坑”的消费者都能“沉冤得雪”。据现代快报报道,江苏常州一网民发帖称,10月5日在一家粥店点了一锅白粥,结账时竟然被店家索价100元。
  该网民说,本想点6元一位的白粥,但服务员说没有,“接着误导我们点这个白粥”。他说菜单上没有标注,也没有明码标价,也没有听到服务员说白粥要100元。但这家粥店的负责人在网上回应称,当时生滚粥白粥已经卖完,只有潮汕砂锅粥,当时已经告知客人潮汕砂锅粥白粥因材质不同,价格也不一样,最后客人定了100元一份的大锅的潮汕砂锅粥白粥,“不存在一碗白粥卖100元的情况”。
  据悉,常州物价部门将会开展进一步的调查。
  
  而在云南,有游客则遭遇3000元的“天价石斛”,还被强制交易。《华西都市报》报道,游客田女士在云南丽江泸沽湖景区看上了一个草药摊上的石斛,摊贩报价25元,田女士一位是25元一斤,和摊贩议价之后,价格定在10元。
  之后,田女士抓了一把石斛,但没来得及看清楚称重,就被摊贩拿到小屋内加工捣碎。加工后对方拿出石斛,报价3000元。原来他当时所说的10元并非10元一斤,而是10元一克。田女士一方随即表示太贵,拒绝付钱,但摊贩表示石斛已经加工捣碎成粉,必须购买,甚至在对方说要报警的时候还说:“就算拿枪对着我也不怕”。
  根据在网络上查询的价格,普通的石斛每克大约1元,价格较贵的干条才每克3元。最后田女士一方付给了摊贩400元。
  田女士一方表示,当天在泸沽湖没有看到有关景区投诉的热线或者管理办公室,之后拨打云南省旅游投诉电话也没有接通。后来通过媒体才联系到了泸沽湖景区管理局,管理观景台的公司退回田女士一方400元,并表示会继续调查事件。
  报道称,针对这一系列的“坑客”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8日表示,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法经营者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处罚。各地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长效、联动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建立旅游市场不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中消协还提醒消费者要坚持自主消费、依法维权,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积极主张自身权益,及时寻求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帮助。
  报道称,至于“天价虾”事件中的两名涉事消费者,《北京青年报》报道,虽然涉事烧烤店的老板已经被找到,但两位被“坑”的消费者的钱还没有被退回。
  其中一名消费者肖先生说,“只要能够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唤起青岛相关部门对此事的重视,并尽到他们的职责,就可以了,至于钱退不退,我无所谓”。
  另一位当事人朱先生则表示:“钱要是给就给了,没指望能要回来,只是希望其他人去青岛就餐消费时要更当心。”
          (内容节选自互联网)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3 21:33
         你毕竟吃进肚子里去了,我们连虾皮也没见。所以不要觉得冤,以后多点心眼。你明明看见了一个大虾38元,你还去傻傻的问,你不吃不就行了吗?不吃能死吗?  


       请问寒先生,如果这还不是骂,那么你被狗咬的时候,那畜牲就是在跟你亲嘴,你信吗?我就不明白了,青岛相关职能部门都在痛定思痛了,你还叫嚣个什么劲?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下班途中听车里的“中国之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在说,“好客山东”的金字招牌在人们口中成了“宰客山东”的戏称,你青岛冤?山东还更冤呢!可是官方抱怨了吗?他们尽最大努力在挽回形象,哪里像你婆婆妈妈拎不清东南西北连起码的是非观都缺失,这难道不是人品出了问题是什么?
        吵架?谁愿意跟你吵架?我只是用对联的形式抨击社会怪象乱象而已。难道除了征联除了唱酬除了消遣除了高雅,对联就不能发出百姓内心最真实的声音吗?醒醒吧你就。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4 06:35
本帖最后由 阵风吹过小号 于 2015-10-14 07:55 编辑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3 11:54
本人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岛人,并不是楼上某小男人口子的领导,以上也只是站在我的立场就事论事,举例论证而已 ...

秋水兄,您爱自己家乡的情感风很是钦佩,一个人能爱自己的家乡,也就怀有爱国之心。如果全国各处都存在类似一只虾的事件而得不到解决的话,事情放到自己身上,动辄被宰,除非不要出门的话,那么这个国家还会可爱吗?爱家乡或者爱国,就要建设好她而不能视缺点于不顾。
您所举的那个例子是很多很多,但是种事情的存在并不合理。
其实,诚信并不是靠说说就能保持的,也不是靠喊几句口号就能够保持。要靠行动,个人的行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行动。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4 06:41
本帖最后由 阵风吹过小号 于 2015-10-14 07:56 编辑

以对联形式针砭时事,这个是文艺工作者应该大力倡导的。
仅仅只是歌功颂德,容易使人麻木。而针砭时事,则能使人警醒。朱朱这幅联虽然说的是青岛因为一只大虾受到了影响,其实他说的不仅仅是青岛这件事情,由这件事情可以使人想到很多。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员,自己的行为能够影响一个集体的声誉。青岛这次是如此,事情发生到其它地方也是如此。
提高全民素质是必须的。但是政府职能部门更应有作为。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4 12:24
阵风吹过小号 发表于 2015-10-14 06:41
以对联形式针砭时事,这个是文艺工作者应该大力倡导的。
仅仅只是歌功颂德,容易使人麻木。而针砭时事,则 ...

是的,不知我可不可以理解为那个吃虾的人也有些迂腐,而引发这样的恶果。他明明看见了菜单下方有注明,大虾一只38元,其为什么还要去吃呢?你不吃不就行了吗?吃了再嫌贵,这不有些故意添乱,制造麻烦吗?你是记者吗?那黑心小店老板本来是想国庆节期间房租到期,很捞一笔,然后卷铺盖走人,你为什么要给他这个宰你的机会呢?为什么要让你这不明智的行为而让青岛承受耻辱?这经营老板也不是青岛人,外地来青经营。两个外地人搞出来的事情让青岛人买单,我X。哪个城市的政府部门能真正管理到最底层的个人单位。漏洞不可避免,中国人整体素质就没上去,要不如何能以此种方式嘲弄一个城市。国外有吗?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4 12:45
上海第一小男人 发表于 2015-10-13 17:23
问题是 不是你认为没有必要,就没有必要了,而是青岛【已经】被抹黑了,我们现在是面对现状如何解决滴事 ...

小男人,快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这就是你等解决问题的方式吗?拿别人的痛苦肆意践踏,雪上加霜落井下石。手段太黑了点。事不关己罢了,我不相信你的心完全是红的。幸亏你只是个小男人,要不一刀切的功夫不知道要谋杀多少人。

另外青岛人不让国人说了吗?嘴是两块皮,愿意说啥就说啥,不是吗?说别人霸道的时候先想一想是谁过于霸道了?如果你等那些措辞可以称之为“说”,那么我楼上也是说:你不吃能死吗? 我这是说话,不叫骂人。
作者: @玉树临风    时间: 2015-10-14 13:19
http://www.baidu.com/link?url=kg52lDb7UhwKL0E6I0vhSvsmEpVX8DM7QR9IBF83PwSlExbWTQBrsWean58rzWiOozJJPs0GcATgoSgNA3cYNnNkp4mC1SlY_ddci1CCJe_&wd=&eqid=e6848d2e0000d7eb00000003561de548

如此不要脸的,如此典型的怎么不见辣评?地方保护?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4 14:11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4 12:24
是的,不知我可不可以理解为那个吃虾的人也有些迂腐,而引发这样的恶果。他明明看见了菜单下方有注明,大 ...

啊,我真不知寒先生有没有看懂 什么叫约定俗成的定价,一盘大虾,你听说有论只买滴吗?走遍天下没有这个道理,竟然还不自我反思,怪客户上帝瞎了眼,迂腐,等你剃了头发,店家问你每根十五元收费,并指出店家门背后小字注明【本店理发收费按根计算】,然后在骂你寒先生眼瞎了,寒先生作何感想?

---什么叫信用危机?请明白这个道理!

寒先生宣布真理滴方法很简单,我认为、我以为、我觉得..于是就结论出来了 全中国网民驴友都是小题大做,明明寒先生是个大美人 所以脸上有灰是次要的,不必在意。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4 14:30
本人强烈希望朱朋先生利用联都管理员的职位之便,把这个帖子继续在论坛总置顶。如此可以让“青岛大虾”更加扬名立万。本人保留把此贴转移到青岛地方论坛的权利,以期让更多的青岛人看到,让青岛的官老爷们看到,如此一举两得,联都扬名,朱朋立万,皆大欢喜。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4 14:38
上海第一小男人 发表于 2015-10-14 14:11
啊,我真不知寒先生有没有看懂 什么叫约定俗成的定价,一盘大虾,你听说有论只买滴吗?走遍天下没有这个 ...

当事人看见的是大虾38元,他按约定俗成 理所当然的认定为一盘的价,全世界都是这样定价的,寒先生为什么不回答剃头发按根论价是否合理的呢?

我们看菜谱 只看我们点的那个品种,难道还要全部都看下来吗?还要注意什么小字吗?

请寒先生按正常人的思维来言行。一个饭店吃饭按粒收费 你难道认为【只要标明】就是合理了?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4 14:42
本人楼上所有观点不外乎两个
一  青岛这个美丽的城市无罪,不要用高雅的文字肆意践踏

二 那受害消费者在自身明明已知情的情况下还要去吃虾子,你如果是记者打黑那正常不过,但你不是,你吃了再说贵,发帖声讨,你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不知道这哥们怎么想的。我无意给青岛大虾辩解,因为也无需辩解,青岛大虾无罪。我只是想说明,当今社会类似的消费者实在太多了,不能不说给这个社会制造了不少矛盾添了不少乱,我们也不能因为其是受害者而就一味的袒护。如楼上某君引用文中某消费者表态:能不能得到补偿其实对他无所谓。。。云云。这风格让俺敬佩,赞一个!不过,不过,不过你这又是何苦?说的难听点,哥们您是否有些装X?对您的遭遇我深表同情,然后也表示深深遗憾。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4 14:43
本帖最后由 上海第一小男人 于 2015-10-14 14:44 编辑
上海第一小男人 发表于 2015-10-14 14:38
当事人看见的是大虾38元,他按约定俗成 理所当然的认定为一盘的价,全世界都是这样定价的,寒先生为什么 ...

如果寒先生还不反省,青岛错在哪里,还在强词夺理的护犊子,那么受到的损失将不止青岛一地。

信用,是为人处世的基础,采用这样的文字伎俩坑害消费者,那么前几天为了三分钱红包闹出命案将越来越多。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4 14:46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4 14:42
本人楼上所有观点不外乎两个
一  青岛这个美丽的城市无罪,不要用高雅的文字肆意践踏

青岛美丽 谁不知,所以游客多啊,就此以自己的欺诈行为来肆意践踏她的美丽,是谁?
作者: 寒凝秋水    时间: 2015-10-14 14:47
临时有事,不定期回来。如果还不尽兴,咱回头接着聊。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4 14:48
因为青岛美丽,所以就可以践踏全国的游客 肆意击垮全世界约定俗成的信用底线?孰重孰轻?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4 14:52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4 14:42
本人楼上所有观点不外乎两个
一  青岛这个美丽的城市无罪,不要用高雅的文字肆意践踏

再次提醒 这个客人并不知情!他看见大虾38,就理所当然 约定俗成的认定是一盘,这样的解释 我不想再说第三遍。寒先生至今言谈无半点痛惜,还在一味指责顾客有错,是想让天下游客俱寒心啊
作者: 朱朋够友    时间: 2015-10-14 22:13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4 14:30
本人强烈希望朱朋先生利用联都管理员的职位之便,把这个帖子继续在论坛总置顶。如此可以让“青岛大虾”更加 ...

         首先我要告诉寒先生,辣评联本身就是深挖事件的本质,措词无所谓高雅,通俗易懂最好;或许观点偏于尖锐,唯求真切发声。据此,“青岛终将形象倒”并无讽刺之意,重在实录,旨在警醒。你可以转发任何一个网站,我无异议。联都总固顶已设置过三天,足够了,不必再多此一举。
         其次对于你的观点我已无语,送你四个成语作结吧:目光短浅、讳疾忌医、欲盖弥彰、自讨没趣。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4 23:35
各位看官,青岛再次出事了!
http://url.cn/jx9ubV

就在青岛至烟台的高速路段上,有丧尽天良之徒 扔保险杠在路中央,乘半夜外地来客不注意,车祸后将被害人财物洗劫一空!已经造成多人死亡,!

青岛 此地已从美丽城市变成恶鬼之乡,有黑店宰客、黑警欺客、贪官罢课、如今又有强人剪径,直接谋财害命,当地警察依然不管不问!

这一切,小男人算是看明白了 正是有了寒先生这样包庇者,违法到犯罪已经气焰十分嚣张,以青岛大虾为始作俑者,又有厦门豆腐、西湖白粥为附逆,如今青岛再次升级,小男人不禁要问,青岛,寒先生还说是美丽城市吗?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5 07:39
本帖最后由 阵风吹过小号 于 2015-10-15 07:41 编辑
寒凝秋水 发表于 2015-10-14 12:24
是的,不知我可不可以理解为那个吃虾的人也有些迂腐,而引发这样的恶果。他明明看见了菜单下方有注明,大 ...

如果有注明的话不应该单另写。否则就是有意的误导。也就是在大虾那一栏写明是每只多少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再说了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如果能及时秉公处理也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了。结果是警方和监管部门都是拖延。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5 07:49
上海第一小男人 发表于 2015-10-14 23:35
各位看官,青岛再次出事了!
http://url.cn/jx9ubV

只能概叹国人的素质和执法部门的监管问题。
作者: 上海第一小男人    时间: 2015-10-15 08:03
阵风吹过小号 发表于 2015-10-15 07:39
如果有注明的话不应该单另写。否则就是有意的误导。也就是在大虾那一栏写明是每只多少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 ...

不,绝没有论只的道理!注明了也是违法!这是对世间约定俗成信用底线的彻底颠覆!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5 09:54
本帖最后由 阵风吹过小号 于 2015-10-15 09:57 编辑

早上要上班,时间不多,匆匆几句。
其实,按份卖或者按只卖这都不是这件事情的关键。这件事情的关键是是否存在宰客或欺诈行为。在询问的时候没有明确是按只卖,到最后却说是按只卖这就是欺诈行为。至于是否存在宰客行为,从后续事态的发展情况看,也存在宰客行为。正是店家这两种行为的存在才在国人间激起了愤慨,也正因为如此,店家才得到了相应的惩处。因此,秋水兄说顾客不该怎样,这个是不正确的思维。
另外,监督市场的恰恰应该是广大消费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举报,职能部门及时做出公正的处理。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青岛大虾事件的这位消费者不仅没有什么不妥,而且应该得到赞扬,这样的消费者再多些,市场将会更好。
秋水兄说又不是记者……什么的,这话风不敢苟同。
记者的主要工作是报道,监督和揭露不能仅仅靠记者,因为记者毕竟是少数群体。一个社会只能靠几个记者来监督和暴露不良行为的话,那么这个社会是可悲的。有道德和正义感的应该是大多数人才是。
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记者揭露的问题才能得到重视,有了记者的插手问题才能得到解决。这个是不正常的现象,对此我们不能习以为常。
好在现在手机和微博的普及,使得广大消费者或群众能有有力的行使起监督的权利了,对这个现象我们应该感到高兴。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5 10:02
本帖最后由 阵风吹过小号 于 2015-10-15 10:04 编辑

再说说,如果这个店的店主是外地人的话,那他也是在青岛注册的这个店吧。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什么的也是在青岛领取的吧,否则青岛怎么会同意他开店呢?既然到时候要征收他的税收,青岛职能部门也应该负起监督的职能吧。
因此不应该认为什么外地人发生的事情却让青岛买单什么的。
作者: 阵风吹过小号    时间: 2015-10-15 10:12
本帖最后由 阵风吹过小号 于 2015-10-15 10:13 编辑

以后风不再多说了。思维有差异,再多说也是无益
其实,这件事情不论发生在哪里,都是咱中国的事儿。: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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