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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7截止】河北法治春联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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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心澄
时间:
2022-11-10 09:44
标题:
【22.11.27截止】河北法治春联有奖征集
11月9日,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河北省文史研究馆、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法治春联有奖征集活动。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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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河北省文史研究馆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法治春联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和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由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河北省文史研究馆、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河北省楹联学会承办,面向社会开展法治春联有奖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法与您同行 共建法治社会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7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部署,突出“普法与您同行 共建法治社会”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作品内容立足地域特色,突出良法善治,宣传新时代十年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法治成就、党的二十大描绘的美好蓝图,抒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赞美和憧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3.作品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积极向上、喜庆祥和、喜迎新春的氛围,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作品必须符合联律,一般使用平水韵,也可使用新声韵,但新旧韵不可混用,如用典须随文附注;联墨作品需有释文。为便于书写张贴,单比联控制在15字以内;联墨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
四、评奖办法
1.单项奖。根据征集作品实际情况,从中评选出楹联和联墨作品一等奖各3副,二等奖各6副,三等奖各9副,优秀奖作品若干,颁发证书、作品集,并给予适当奖励。其中,联墨作品中,楹联和书法为同一作者的,只评选一个奖项,以最高奖为准;楹联和书法为两人合作的,分别进行评奖,联文不符合联律的不参评。
2.综合奖。省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以团体形式组织征集、投稿的,按照投稿数量和质量,评定“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1.作品应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或参与其他各类比赛。一经发现非本人创作、抄袭或已公开发表、已参与其他比赛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同类奖项同一参赛者仅可一副作品获奖。
3.获奖作者拥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可举办展览、进行书法美术作品再创作、出版相关书籍等)。
4.请于11月27日前,将楹联作品以文本形式发送至邮箱:
fzclzj2022@126.com
;联墨作品邮寄至: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70号北郡B区22号商业楼二层(河北省楹联学会),邮编:050065。投稿作品须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
联系人:李梅 电话:13171899021/ 0311-66638885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河北省文史研究馆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作者:
秦巴山
时间:
2022-11-11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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