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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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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pt; widow-orphan? mso-pagination:><FONT color=#000000><st1:PersonName ProductID="孙" w:st="on">孙</st1:PersonName>老师的观点归纳起来大概有两点:一是对仗究竟是对“字”,还是对“词”;二是对仗到底讲不讲句法结构。鄙人想就这两点略作陋解。

</FONT>
<p>
<P 0cm 0pt; widow-orphan? mso-pagination:><FONT color=#000000>首先要区分清楚“字”和“词”这两个概念。<st1:PersonName ProductID="孙" w:st="on">孙</st1:PersonName>老师认为,对联中对的是“字”,不是“词”,也不是“语素”。<st1:PersonName ProductID="孙" w:st="on">孙</st1:PersonName>老师给“字”下的定义是:“最小的音形义三位一体的基础对称单元”,这个定义使我想到了语素的定义。事实上,语素的定义就是“最小的音义结合体”。由于这个概念是国际通用的,所以具体到汉语里,加上一个“形”也未为不可。单个字相对对的是什么?汉字字形应该不是对仗的对象,那么相对的其实还是“音”和“义”。所以,鄙人以为这里将<st1:PersonName ProductID="孙" w:st="on">孙</st1:PersonName>老师强调的“字”理解为“语素”应该是可行的。当然,究竟这样是否准确,还有待<st1:PersonName ProductID="孙" w:st="on">孙</st1:PersonName>老师指正。
<p></FONT>
<p>
<P 0cm 0pt; widow-orphan? mso-pagination:><FONT color=#000000>另外一个问题是,古诗中的字究竟是不是词。鄙人的陋解是,古诗中的单音节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词,但是可能和我们现在对词的定义不是很吻合。现在我们给词的定义是:“代表一定意义,具有固定语音形式,能够独立运用的最小结构单位。”古诗中的字符合前两个要求,但是最后最关键的要求却不能完全做到。我们很少在其他地方看到古诗中的字独用来表示某种意义。这种情况下,按照现代汉语的规范一般是不会把这些字认为是词的,而仅仅是语素。比如分析“月”字,在古诗甚至古文里它都可以是作为词存在的,但是现代汉语中已经不会但用它了,所以是语素。可是,在古诗中鄙人觉得还是应该把它们认为是词,否则它们就成了没有办法分类的一种语言结构单位:既然不是词,那么是语素吧;可是语素是不能构成句子的,但是这里它们又却是句子成分,所以又不是语素。鄙人觉得,既然它们已经可以构成古诗中特殊的句子(古诗句通常不是完整的句子,也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句子),它们就可以被称为词。</FONT>
<P 0cm 0pt; widow-orphan? mso-pagination:><FONT color=#000000>以上两点是从两个不同方面来说的。说“字”是语素,是在单个分析字时,也即分析对仗究竟是对什么时,这时,字是作为语素意义存在的。说“字”是词,是从一首诗的整句来说的,这时,字是作为一种词的形式存在的。而语素和词的关系在这里也很不好说清。二者的界线是模糊的。按说诗里的每单个字都不能独用,是语素;但在一句诗里,它们又却是词。所以分析字或语素时,鄙人也会借用词的概念。可能有点绕,但在下的确是这么理解的。
<p></FONT>
<p>
<P 0cm 0pt; widow-orphan? mso-pagination:><FONT color=#000000>词和语素都不纯粹仅仅是一种语法上的定义,它们其实与我们的日常表达紧密关联。它们是有意义表达的要求的。任何没有意义的图形都不可能称为语素,更不会是词,甚至连字都算不上。因为它根本不是一个符号。
<p></FONT>
<p>
<P 0cm 0pt; widow-orphan? mso-pagination:><FONT color=#000000>在下是非常欣赏<st1:PersonName ProductID="孙" w:st="on">孙</st1:PersonName>老师关于对仗是“字类叠加结构”的观点的。如果鄙人上面的见解可通,个人以为“字类叠加结构”无非就是词性相对(这里说的词性不完全是指现代语法学上所说的词性,而是指古人对词进行的划分)。在古典诗词里,逐字对基本就是逐词对。所以其实古人追求的是词性相对。古人强调“炼字”,却很少说“炼句”;即使说,也不是指考虑句法结构,而是句子衔接,文意畅通。<st1:PersonName ProductID="孙" w:st="on">孙</st1:PersonName>老师指出,古人“副词、介词、连词、助词相互邻对是家常便饭,动词和形容词经常邻对;在一定条件下,所有实词都可以相对”,这是因为古人对于词性的认识还不是那么清楚,他们还没有办法很明白地区分介词和连词,这一点哪怕是现代很多人也无法区分。而另外,还有活用的情况。形容词和动词相对,通常我们可以看做是将形容词活用作动词。这样还是可以认为“词性相对”的说法是大致不错的。上面两个方面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尤其是活用问题。在古诗中,某一个词(字)的词性很多时候是不明朗的。现在常用的确定词性的方法是结构主义语法的替换法,它要求切分语段考察某个词出现的语境。然而古诗里显然是无法清楚地分析语境的。比如我们用这种方法确定“好”表示“优点多的”意义时是形容词,主要依据是它能出现在“很好”这一结构中,却不能出现在“很好+宾语”的结构中。可是我们无法这样来分析古诗句,所以也就难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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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阳光在线</I>在2008-5-24 12:10:01的发言:</B>
<P>本是个学术观点辩论, 完全不必演变成人身攻击. 观点不同而时有争鸣, 这是好事, 若仅一权威在上, 众皆唯唯, 反未必就是什么好事.</P>
<P>虽然一些观点不完全同意,但我相信孙先生本文是出于对汉语理论研究探讨,并欲补充完善的出发点, 而不是一些所猜度的另有用心.通篇阅读,立论新鲜大胆,引证充分有据, 不失是精彩文章, 值得借鉴学习. </P>
<P>以下有些个人观点想表述一下:</P>
<P>汉语的运用是可以没有任何规律约束的. 毕竟先有汉语言,而后有语法规则.一个不识汉字的人说话一样也可以流利动听, 不外乎他如果用了某些语法修饰后也许更好听而已.非要我们要为了更好听,而为排斥不好听的就干脆限制不让说话吗? </P>
<P>这样看来,我们有时是有意无意地被规则套住了,或有"不敢苟同"者往下看:</P>
<P>汉语语法理论体系,通观不过是我们摸索总结前人在汉语使用中的一些规律并形成理论,对汉语的使用规则所作的归纳研究,以期后人取其精华.  但有后来者将其视为框框,非我类者格格不入,未免有点本末倒置. 比如,我们总结个一般规律:"男人是有胡子的", 但若在此一般规则下而变成"有胡子的是男人"或者"有胡子的才是男人"等, 则未免成笑话.</P></DIV>
<P>
<P>鄙人并不十分赞同这个观点,便做一回“不敢苟同”者。</P>
<P>阳光在线先生说:“汉语的运用是可以没有任何规律约束的。”这未免有点太绝对了。没有语法规范的语言怎么让人听懂?比如,“我是学生”这个句子,是按照现代汉语语法规范来说的。倘若可以不需要任何规范,那么今天我说“学生我是”,明天他说“我学生是”,后天你说“学生我是”……那不乱了套?我们还怎么交流呢?一套完整的语法规范是不可或缺的。先生以为“先有汉语言,而后有语法规则”“汉语语法理论体系,通观不过是我们摸索总结前人在汉语使用中的一些规律并形成理论,对汉语的使用规则所作的归纳研究”,这是混淆了语法学和语法两个概念。语法规则是语言生来就有的,它是语言的内在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语法学是后人对语言现象进行分析后得出的一套理论,它可能是有主观色彩的。语法规则不是人为制定的,而是本来就存在的。一个不懂语法的人照样可以说一个完整正确的句子,那是因为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按照语法规范来说话的环境中,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接受了语法的规范。比如,我们从小就说“我是学生”,没有人告诉过在下,这是一个主谓句,“我”是主语,“是”是谓语,“学生”是宾语。可是,我们自然而然地就会根据这个句子来造出“他是老师”、“你是工人”这样的句子,这就是语法在起作用。如果没有语法,那么即使我们知道了“我是学生”这个句子,也没有办法造出“他是老师”、“你是工人”这样的句子。那么我们还怎么学习语言?岂不是要把所有的句子全部都学一遍才会讲话么?</P>
<P>一些陋解,就教方家。</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5 9:26: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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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P ><FONT face=宋体><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谢谢孙">谢谢孙</st1:PersonName>老师指教,鄙人虽不才,还是想为自己的观点说一两句,不当之处,敬请斧正。<p></p></FONT></P>
<P ><FONT face=宋体>鄙人功底薄弱,查阅了许多资料后方才回复<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孙">孙</st1:PersonName>老师,拖沓已久,深感愧疚,致歉!<p></p></FONT></P>
<P ><FONT face=宋体><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孙">孙</st1:PersonName>老师指出:<p></p></FONT></P>
<P >字形为什么不是对仗的对象呢?把对联或对仗写成拼音文字,还成其为对仗么?写成拼音文字后,借形的“借对”、“偏旁对”,还存在吗?<p></p></P>
<P >更关键的一点是语法学根本与字形无关,也就是说“语素”和“词”与根本字形无关。<p></p></P>
<P >先生说把“字”理解为“语素”再加上字形,还要再加上许多附加条件和说明〔因为语素有多音节语素,而字永远是单个的字〕,当然也可以,尽管麻烦一点。<p></p></P>
<P >可这样定义,已经不属于语法学范畴了,不过是把古人的“字”的概念换了一个语法学的马甲而已。何必这样绕一个圈呢?<p></p></P>
<P >先生实在舍不得“词”的名称,把“字”换成“单音词”的名称,也未尝不可。但是先生同样必须加上很多附加条款。麻烦且不说,关键是对仗的主要法度是“同门类相对”,先生如何给您的“单音词”归类呢?<p></p></P>
<P ><FONT size=3>或许在下没有把意思讲明。在下是说,对仗的<B >对象</B>不包括字形。意思是说,对仗时是不对字形的。比如,没有这样的规定说上下结构的字就不能或者必须和左右结构的字对仗。当然,形成对仗是少不了字形规范的,没有整齐划一的外形自然不可能有对仗。但是在下所说并不是指对仗是怎么形成的,而是对仗究竟对的是什么,上下联相对的字他们究竟在什么地方形成了对仗。所以这时字形是不在考虑范围内的。而就这一点来说,在单论“字”的对仗时,“字”可以视作“语素”的范畴。即是说“字”属于“语素”,并不是说“语素”就是“字”。借用“语素”的概念来定义字,是不需要特别说明去除语素中的多音节语素的。况且,即使按照<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孙">孙</st1:PersonName>老师为“字”所下的定义“最小的音形义三位一体的基础对称单元”恐怕也不能排除多音节词吧?比如“葡萄”,这也是“最小的音形义三位一体的基础对称单元”,从来不会有谁单用其中一个字来写诗作对的。可是这是两个字。</FONT></P>
<P ><FONT size=3><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孙">孙</st1:PersonName>老师指出,“语素”、“词”与字形无关,请<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孙">孙</st1:PersonName>老师不要介意,这个观点鄙人个人是不太赞成的(这个观点与讨论主题关系不大,但是既然<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孙">孙</st1:PersonName>老师指出,在下觉得还是略为讨论一下)。众所周知,汉语里切分语素简单,切分词难;印欧语里切分语素难,切分词容易。这不就是因为字形原因吗?汉语不分词连写,而是单个字来写,这就使得基本上“一字一语素”(当然有例外,只是说基本上),这不就借助了字形来确定语素吗?我们为语素和词下定义时并不考虑字形,是因为这些概念必须是对所有语言通用的。具体到某一种语言中来,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有时可以很方便地借助字形来确定哪些是语素,哪些是词。虽然最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替换法,但是有了字形的帮助,替换法也就更好进行。比如分析“啤酒”这个词:对“啤”进行替换,我们可以造出“红酒”、“白酒”、“米酒”等词,另外我们还可以造出“酒量”、“酒力”、“酒鬼”等词,所以“酒”是一个不定位语素;接下来替换“酒”,我们造不出“啤?”这样的词,但是可以造出“生啤”这样的词,这说明“啤”也是一个不定位语素,而“啤酒”也是一个语素,因为它只能被单向替换。这里说这么多,其实是为说明,如果没有字形的帮助,我们怎么顺利地进行替换呢?汉语里面我们可以很快的确定哪些部分是应该做替换的,是因为某一个待分析的字串已经分好了,我们一个一个字替换就行了;如果在印欧语里,这种方便就不复存在了。所以,字形对于确定语素和词是非常有用的。</FONT></P>
<P ><FONT size=3>当然我们这里没有必要讨论语素和词是怎么样确定的。我们只需要说明“字”、“词”、“语素”三者的关系。在下讨论这么久,其实只是为了在语法上给“字”下一个定义。<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孙">孙</st1:PersonName>老师反对将修辞学和语法学混为一谈,这种做法的确有道理。但是,一切出现的语言现象都应该且必须有一个语法上的解释,否则我们的语法就不全面,不科学。所以,<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孙">孙</st1:PersonName>老师也提出“字类比较语法学”,来解释古人对仗的原理。以我的理解,修辞学固然和语法学不能相混,但是修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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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晚生不才,对楼上几位联友的帖子颇有微议:</P><P>既是学术争论,就更应当尊重对方。如若不尊重对方的人,又怎么能客观公正的评价对方的观点?</P><P>应当建设一种友好和谐的讨论氛围。在下不想管也没法管是谁先挑起,谁对谁错。但是既然大家都这么做了,那么就是大家都错了。既然大家都错了,那么纠缠于原因在谁无异于五十步笑百步。错了就请各位互相致歉,从此捐弃前嫌,同心同德,为联都、文坛和祖国的传统文化做贡献。</P><P>请各位能听鄙人一言,冤家宜解不宜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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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孙逐明</I>在2008-5-26 6:19:10的发言:</B>



<P><FONT size=4>其实其它的道理都可以不说,只有一条理由就足够了。
假如故宫的大门全部悬挂这样的东西:
</FONT>  
<FONT color=#ff0000 size=5>  Ri li Danshan,yun rao jinqi fei hun yu
  Xian kai Zhijin,ren chong chanhe jin long guan</FONT>
  
<FONT size=4>  这还是对仗吗?这还是对联艺术吗?还会令国际友人惊叹、欣赏和羡慕吗?</FONT></P></DIV>
<P>对不起,可能在下确实没讲清。在下说过,鄙人是不反对孙老师的对仗的基本单元是“字”的观点的。但是,<B>在下想将“字”给出一个确切的语法上的定义</B>。并且在下说过,字形在<B>对仗形成时</B>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B>对仗形成的必要条件</B>;可是,在<B>单独考察对仗的原理时</B>,是不考虑字形的。这一点鄙人也已经举过例子了,这里想再说得清楚一些。对仗时,我们不会考虑字形因素;也就是说不会把字形作为<B>对仗的要素</B>。在下举的例子是:对仗没有这样的规定说,<B>一个上下结构的字,就必须或者不能和左右结构的字对仗</B>。

<P>况且,拼音文字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形成对仗,只不过非常难,并且在音调上无法形成类似汉语的抑扬顿挫(宽泛来说,汉语里平仄失调的对仗还是可以承认的,何况拼音文字)。比如:英语里面“trip”和“chat”,虽然很不习惯,可是细细看来,至少鄙人觉得基本上还是对上了。当然,这可能还是比较牵强,只不过是举个例子。

<P>晚生愚钝,误解孙老师意思了。修辞和语法解密联系,不可分割,这一点晚生不想否认也没法否认。不过,在下仍然认为,在单论修辞的时候,是无所谓语法的。语法考量的是句子通不通的问题,修辞考量的是句子好不好的问题。句子不通,当然可以说它首先不成句,但是修辞却仍然可以成立,比如对仗。在诗词中有那么多不合语法的句子,可是对仗、拟人、夸张等等修辞手法同样可以存在。所以,<B>语法约束的不是对仗本身,而是使用了对仗的句子</B>。

<P>这两天学校网络故障,晚生回帖不及,敬请孙老师见谅。</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6 17:30: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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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阳光在线</I>在2008-5-25 14:41:22的发言:</B>



<P>“我是学生”,“我学生是”…… 想要表达什么,这属于逻辑范畴, 不属于语法范畴.</P></DIV>
<P>
<P>正如孙老师所说:“粗浅的语法常识,只要不求自圆其说形成系统,粗浅的逻辑知识的确够了呢。”逻辑是说这个句子所表达的内容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在表意上是否正确;语法是说这个句子是否通顺,是否符合我们的表意习惯。比如这个句子:“人是食草动物。”从语法上来讲是没有错的,可是逻辑上说不通,犯了常识性错误。而“我学生是”则是一个语法错误。</P>
<P>如果这样先生还不同意,那么这样说吧。汉语里说“这是什么”,可是英语却说“what is this”。英语和汉语的语序安排不同,可是这能说明“what is this”是不符合逻辑的吗?再比如,汉语里说“我去学校”,日语里却说“わたし(我)は 学校(学校)へ 行き(去)ます”,把动词放在句末,难道日语就不合逻辑?</P>
<P>敬候雅论。</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6 18:00: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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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城谿先生</I>在2008-5-31 8:26:26的发言:</B>
修辞不违语法</DIV>
<P>城谿先生所言不错。
<P>在下与孙老师所持观点是,语法约束的究竟是哪一部分。显然,语法是不可能脱离句子的,因为语法讲的是句子成分之间的关联。然而对仗需要有句子存在吗?在下以为,单个字词的对仗应该不算是句子的对仗吧?所以,语法是不可能约束<b>对仗本身</b>的。
<P>请城谿先生赐教,敬候雅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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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误入溷厕</I>在2008-5-31 14:10:06的发言:</B>


<P>

[em17]漂亮!不过弱弱地告诉先生,您惹上麻烦咯。介位先生一旦观点被驳得无话可说时,会破口骂人的,所以~~,</P>
<P>只是提醒一下,让先生有个思想准备。</P>
</DIV>

唔?在下相信城谿先生的为人,当然也不怀疑阁下的人品。是人就免不了有时控制不住,偶尔一发火也是人之常情,阁下也不要总是揪住不放。况且阁下也已经与城谿先生争吵很久了,就请二位化干戈为玉帛,岂不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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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误入溷厕)算俺多事,抱歉。只希望莫要不幸...

<P>先生好意在下心领,学贵存疑,我们应该允许甚至欢迎反对声音的存在,否则自己永远无法提高。如若果如先生所言,在下不予理会便是。</P>
<P>道可不同,其心一也;</P>
<P>理如难辨,我意依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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