鑱旈兘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三羊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异类相对,词性相同”,如同木匠干了瓦工活

[复制链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0

152

帖子

0

精华

1682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Rank: 2Rank: 2

UID
14432
经验
227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25
1
发表于 2010-8-17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晕,不知所云。这么多人及著作大师们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什么词类不词类,大可不必理睬。要说的话大概是:抓,擒,逮,,,可算一类。或天文类、地理类

汉语中一个词的词性--------只有在表达句子中、或复合短语中才能体现出来。因为单独一个词(单字或多字组成)都具备词性,但不少可具备多种词性。

已知英语语法最严谨。如果语法出错,别人是看不懂的(至少是别扭死了)。都说现代语法的定义是源于西方,那么最好应该把英语语法弄通。

名词修饰名词是扯淡。但个别名词存在并列关系(可看作是一个完整的复合名词)。中文中语法常省略掉一些字(如“的”)。所有语种的语言规律都是一样的,只不过表达方式有差别而已。

有个帖子中提到的diamond========本身就是有形容词作用的。1)名词,2)形容词。并不是所有的英语都是靠变化字尾来改变词性。

所举的日语“花。。。。红”也不是形容词做谓语。句中的动词在最后(片假名)D-S,==='是”动词。
你的什么地干活======日本人把动词谓语放到最后。“干活”--MA S. 谓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0

152

帖子

0

精华

1682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Rank: 2Rank: 2

UID
14432
经验
227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25
2
发表于 2010-8-2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流云潇雪 5 楼:日语中的形容词同样可以充当谓语(以下例子均有字典或教材支持):この花は赤いです。(这朵花是红色的。)この建物はりっぱです。(这栋建筑很雄伟。)利用形态我们也可以判断出这里充当谓语的是形容词。

流云潇雪 27楼:日语动词在句末,这一点潇雪当然知道,但是潇雪所举例句中没有动词!形容词充当谓语这也是日语研究者所公认的。两位要在这种全世界语言学界已经公认的问题上提出自己的看法,当然只要能够自圆其说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

晕家:其实并不想参加争论,无意看到5楼两句洋文才进来说及句。通常说完就走,不过不再说两句显得晕家很不晕了。
この花は赤いです
この建物はりっぱです
---です(念做DE S), 日语中的一般敬语体,中文意思“是”。
この花は赤い-------这个是缺谓语,但不成句。(这个花(啊)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0

152

帖子

0

精华

1682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Rank: 2Rank: 2

UID
14432
经验
227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25
3
发表于 2010-8-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法应该也是可以的,至少是有这么一种说法。
当然还有一些人会说是助词没任何意思只是提示主语作用。
这朵花红的 和  这朵花是红的 在汉语中都能被理解。日语源自汉语,想来也有相似的表达方式。

日语语法不是晕家所能了解的,日本语法家们自己也各有说法,国内语法家也有多个派别。

关于形容词、形容动词,不少人不顾其在语句中助词的作用而把吧 形容词+助词 等同于 形容词-----由此得出结论形容词可以做谓语。但也不少人认为在判断句中です是助动词=是。晕家说,就该这么理解。所谓可以做谓语的形容词其实是一个符合词(形容词+助词),这里的助词其实可理解成动词谓语。但很多人宁可认为是形容词在起谓语作用而不认为助词有作用。最起码在日语字典里形容词是不带助词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方式,适合自己理解的方式才便于于更好学习掌握。晕家不反对别人之人云亦云,晕家扯这些自己并不熟悉的东东只是吃饱撑的散散心而已。日语很难学精,大概就是太复杂的缘故(应该还有被语法家们整得因素在内)。且不论中国人或日本人是否“公认”日语形容词可以做谓语,至少所谓的“国际公认”会让英语语系的人笑掉大牙。

晕家所说之能代表晕家自己,不求“公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都网 ( 闽ICP备2023009884号 )

GMT+8, 2024-6-8 09:53 , Processed in 0.08047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