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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诗词楹联颂国防”征稿启事
2015-06-19 16:03 莆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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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驻闽部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传颂我市献身国防事业的革命英烈和双拥模范先进事迹,探索莆田文化资源与国防教育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干群的爱国热情,强化全民国防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国防、热爱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莆田军分区政治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双拥办决定联合开展“诗词楹联颂国防”征集活动。
一、征稿主题
“诗词楹联颂国防”征集活动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莆田军分区政治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双拥办
2.承办单位:市诗词协会、市楹联协会
三、征稿要求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
2.作品要求:此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作品。应征作品要围绕抗日救国、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和军事等主题,突出歌颂莆田本地的革命事迹和英烈事迹。要观点鲜明、积极向上,反映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3.作品报送:应征作品由市诗词协会与市楹联协会统一收集。诗词作品请交市诗词协会,联系人:翁卫平,电话:13706050238,邮箱:ptscxh@163.com;楹联作品请交市楹联协会,联系人:祈朝洪,电话:18965881253,邮箱:qch-09@163.com。
四、作品评审和奖项设置
1.由市诗词协会、市楹联协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分别进行评选。
2.根据投稿作品的总数量,按照相应比例,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由市诗词协会、市楹联协会分别给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作品用于对国防教育的宣传活动,并由市诗词协会、市楹联协会刊载公布;
2.对于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非商业广告宣传中使用,不支付稿酬;
3.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凡投稿的作品,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参考材料(部分)
1.《从革命战争年代看莆田历史文化名城》、《莆田市革命史迹的特点》
2.莆田市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先进个人、集体的事迹简介(2009年度)
3.莆田市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先进个人、集体的事迹简介(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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