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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玉溪首届“玉路杯”征文大赛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玉溪公路管理总段 指导单位: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玉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玉溪市微电影协会 玉溪市武术协会 协办:玉溪市作家协会 玉溪市书法家协会 玉溪市美术家协会 玉溪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 二、征稿要求 以“中国梦•公路情”为主题,用文学艺术的形式充分反映和展现玉溪公路建设日新月异的变化,讴歌公路人(公路建设者、养护人员及路政治超执法人员)的风采、事迹,反映公路养护工作者在过去环境艰苦、生产生活条件差、就医就学不方便、公路等级低情况下工作生活情况和现阶段管理基础条件不断提升、生产生活变化大、文化建设亮点多、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快等一切与公路行业相关的情况。征文作者既可以普通百姓的眼光谈公路变迁及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写自己与公路的故事及切身体会和生动感受;也可以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亲历者的身份,回忆过去、记录现在、畅想未来。 三、征稿细则 (1)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纪实文学、散文、诗歌、诗词、对联、微影视剧剧本作品,以小说和剧本为佳。 (2)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凡因上述权益引发的各类纠纷,一律由应征者自行负责。已获奖的由主办方追回奖金。 (3)纪实文学、小说、散文等作品字数在万字以内,诗歌100行以内,诗词以绝句、律诗、词为主;对联不限,提倡精短,控制在100字为佳;所有应征作品需紧扣主题,内容通俗易懂、积极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学性,艺术性,故事情节饱满丰富,符合现代读者的阅读品味;诗词和对联参赛作品须符合声韵格律要求,新旧韵不限,但不可混用,对联符合《联律通则》。 (4)每人投1-3件作品,提倡精短佳作。 (5)来稿请署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100字以内个人简历(发表作品用)。 (6)本次征文不收费、不退稿,应征作者请自留底稿,文责自负。获奖作品版权归玉溪公路管理总段所有(文化传播公司和微电影协会可以采用),并拥有剧本改编、书报刊登、发表、网络上传推广等权利,作者仍享有署名权,除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 (7)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 意外损失不承担责任。 (8)所有获奖作品作者需与大赛组委会签署《作品授权声明书》。 (9)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四、大赛奖项设置(税费自理) 1、文学奖(包括微小说、纪实文学、散文、微影视剧剧本):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奖金6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奖金4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10名):各奖1000元人民币 2、诗词奖(包括诗歌、诗词、对联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10名):各奖600元人民币 所有参赛作品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集中审阅评分,并根据作品最终分数依次确定奖项等次; 评选结果及获奖名单将在玉溪市内媒体上公布。 五、大赛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2015年6月17日——2015年8月31日(截止时间均以收到作品为准)。创作者如需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由总段派员负责介绍,或请先进模范代表介绍事迹,以便创作者全面了解“玉溪公路人精神”,为创作者提供第一手资料。 获奖名单公布时间:2015年9月28日 六、投稿方式 1、参赛者将作品直接发送到下列任一邮箱,同时注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 493974918@qq.com; 553866942@qq.com ; 843558793 @qq.com。 2、投稿时,统一提交电子版文档。邮件标题名称为“大投稿+作者名+作品名+作品类别”如:投稿 张三 短歌行(诗歌)(作品开头须有作品简介或摘要,注明字数或行数),如果邮件内容不完整,均视为普通投稿,不计入此次大赛评选。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玉溪公路管理总段:0877-2026840 玉溪市武术协会•玉溪银戈文化传播公司:13099887031(孔老师) 玉溪市微电影协会:18687770821(杨老师) 八、后续活动 本次活动所征集两个类型的优秀作品,拟10月份由玉溪公路管理总段邀请玉溪书法家、画家对获奖的诗词、对联文字作品进行书画创作向社会展示;拟邀请玉溪市微电影协会对获奖小说、剧本类作品进行改编,拍摄2-3部不等微电影。 玉溪举办首届“玉路杯”主题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