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诗苑帖子管理有关办法
为把诗苑打造成和谐、精品版块,对版块作品加精、固顶、删除、移动等事项的操作规范化,现公布本版操作规程施行。
一、加精
1、标准:
⑴在本版面首发的原创作品;作品立意新奇,构思精巧,有新鲜感;题材新颖,角度独特,有独到之处;语言生动形象,感情真挚动人;表现手法具有创造性,别具一格。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格律都有相当水平。
⑵诗合诗律,词合词谱。曲,赋,有较为成熟完美的表现形式。
⑶思想内容:语言文明;内容无违背注册论坛协议内容的:
(附:论坛注册协议有关条款内容: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⑷好的作品赏析文章和评论文章。
2、操作规程:
所有符合上述标准的作品,包括斑竹的作品,经本版两个或两个以上版主推荐,即可以执行加精操作。
首推者应对作品推精理由作出简述(亦即对作品进行简评)。如版主或诗友有反对意见,也必须提出具体看法。
诗友认为可以推精的作品,须在推精时予以点评,此推精意见同样需有2位版主同意,即可由任何一位斑竹加精。
各位斑竹均应对推荐意见积极表态。
3、加精:任何一位版主皆可予以点精。有争议的作品点精与否,由首版决定。首版将重点考虑本版斑竹的意见。
版主点精时须同时复制此作品到原创”诗苑精华作品栏“保存。
4、版主应积极推荐原创首发作品。反对求全责备。
二、标题红色醒目:
1、版面公告。
2、禁止诗友对自己的作品飘红,若出现此情况,版主可予以更改标题颜色。
三、固顶
1、重要资料,重要汇总集合帖,可以长期固顶。
2、重要公告通知,为防止下沉,可以固顶,唯须注明固顶时限。
3、重大诗咏活动,为方便诗友跟帖,可以固顶,固顶时须注明固顶时限,到达时限后随即解固。
4、符合上述要求的帖子,版主皆可予以固顶操作。操作固顶者请随时注意固顶时限。
四、删除和单贴屏蔽(版主皆可进行):
1,范围:有违背注册协议内容的(见上)。
2,使用不文明语言,讽刺,侮辱谩骂斑竹和诗友、影响版面和谐的主帖或跟帖,同时扣除发帖者的金钱、魅力和经验值。
3,灌水贴:内容和诗词曲赋无关,出言不逊,无任何意义的主贴和跟贴,本版斑竹认为应该删除的。
4,对诗友不慎重发的帖子,可以予以删除,但此操作不扣除金钱、魅力和经验值。
五、移动(版主皆可进行):
1、对于不属本版发帖内容的作品,予以移动到相关版面。
2、对于应该删除的帖子,若版主认为有保留存档必要,可以移动到“版主部“。
六,提升:必要时版主可以提升帖子。
此规定拟从2009年5月13日起执行,同时设立“精华作品汇总栏“区固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12 19:13:47编辑过][/ali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