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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律“孤平”有严格的定义---兼答三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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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诗律“孤平”有严格的定义---兼答三羊

三羊发表于 2011-1-3 11:56 |
“关于“孤平”,本身就没有一个相对的准确定义标准。
关于“拗救”,本身就是一本可有可无的糊涂账。
246交替是律句,246不交替也是律句,标准何在?”


----近体诗诗律要求,不得犯孤平。但发现近来有些人在理论上制造了一些混乱。故将王力有关论述摘录于此,以期共同学习,统一标准和口径。

王力《诗词格律》
: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
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21]。”

王力《古代汉语》:

“孤平是就B型句(平平仄仄平句型)说的。B型句七律第三字,五律第一字必须是平声,否则叫做犯孤平。具体说来,仄仄平平仄仄平不能变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不能变为仄平仄仄平,所以称为孤平,是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一个平声字。”

由上可见:

犯孤平”有严格的界定,不能滥用:
1限于律句(因对联不必是律句,故无孤平之忌)。
2限于五律和七律(含律绝和排律)中平声结尾(押韵)的句子。
3限于以“仄平”结尾的句子(即王力所谓“B型句”)。

因此,犯孤平只有以下3个句式:

1,仄平仄仄平;

2,仄仄仄平仄仄平;

3,平仄仄平仄仄平。

一言以蔽之:
格律诗中“孤平”是指平起平收的五言句和仄起平收的七言句中除了韵脚字,句中只有一个平声字的现象。

(注意所谓“平起”和“仄起”,是指句子第一个音节,即第二个字的平仄,所以七言句的第一个字的平仄不计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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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7:51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了。这个问题,网络上一直争论不休。弄得人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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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7:5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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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8:03 | 只看该作者
网络中所以引起混乱的原因,是没有全面理解王力的论述引起的。表现如下:
1,扩大到了仄声收尾句,如:仄仄仄平仄,也错称为孤平句;
2,扩大到A型句,即“仄仄仄平平”,---除了韵脚字也只剩一个平声字;
3,计入了七言首字的平仄,不理解七言句孤平定义是基于五言句基础上的,故认为“平仄仄平仄仄平”除了韵脚字尚“有2个平声字”---把七言首字的平仄也计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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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8:0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青松管管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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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8:10 | 只看该作者
不过,这理论方面的研究与探讨,不是我这等诗词末学能所及的。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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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10:46 | 只看该作者
《我所知道的“孤平”三家说法》——好人

http://www.mtxsnow.net/bbs/dispb ... p;skin=0&Star=1

我所知道的“孤平”三家说法

启功先生在《诗文声律论稿》中曾言道:“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其实这就是为“孤平”争论不休的原因所在。

第一种说法

吴丈蜀先生在《词学概说》中提到:“孤平是格律诗句需要避免的。所谓孤平,从字义来看,就是孤立的平声字,是指一句诗的范围说的。如果诗句中出现孤立的平声字,就叫做“犯孤平”。特指两种句式:“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了句末是平声字而外,句中就只有一个平声字,而且是孤立的,所以这两种句式都犯孤平。置于句子末尾是仄声的句子,不受此种制约,即便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

对此说法,有影响的支持者是王力先生。但王力先生《诗词格律》论及“仄仄仄平仄仄平”时,未用“(仄)仄仄平仄仄平”这一格式。

另清代学者赵执信在《声调谱》中也曾言道:“律诗平平仄仄平,第二句之正格。若仄平平仄平,变而仍律者也。仄平仄仄平,则古诗句矣。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一语误之也。”。


第二种说法

认为一句诗中不论平声字多少,凡是出现两个仄声字夹一个平声字的情况,就算犯孤平。上面说的“仄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仄仄平”句式,前一种的第二个字和后一种的第四个字,就是被两个仄声字所夹的平声字,所以这两种句式都是犯孤平的句子。持这种论点的与前一种论点不同的地方,是认为犯孤平需要避免,不仅适用于句末是平声字的句子,同样适用于句末是仄声字的句子。显然“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也是“孤平”,这恐怕不是很多人都能接受。

支持第二种说法的,则有两位当代大家。

其一是林正三先生,《诗学概要》:“所谓‘孤平',即是句中前后字皆为仄声,而中间夹一平声之谓。”

另一位是启功先生。《诗文声律论稿》:“‘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


第三种说法

清朝人王士祯另有一种说法。他认为一句诗中必须有两个相连的平声字,也就是不能使平声字孤立。王士祯这个论点,把前面介绍的两种论点都包括进去,而且没有把句末是仄声字的句子排除在外,较前一种论点更全面。

===================================
这是我以前学联时的心得体会,但毕竟对联是消遣寂寞之爱好,无暇深究,难免有断章取义之误。

本人倾向是第三种 王士祯 的说法。

“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铁定的“孤平”,“平仄仄平仄仄平”是否属于“孤平”,虽有分歧,但我倾向“孤平”说法。

不过,话说回来,“孤平”适用于五言、七言,至于是否适用于多分句中的五言、七言,我的观点是尽量不去犯这个忌,但为了“律不害意”,一旦犯忌了,宜从宽处理。

======================

以下是引用好人在2007-12-13 7:53:00的发言:

“孤平”之“孤”之分歧-由“平仄仄平仄仄平”说开去http://www.lgyclt.com/dispbbs.as ... ID=30886&page=1中提到“孤平”的三家说法,然“平仄仄平仄仄平”是否属于“孤平”存在分歧。

简单分析之。

1、定义

按第一种“孤平”定义,“孤”是限定在一句诗的范围,也就是说五言、七言作为一个整体考虑,那么“平仄仄平仄仄平”就不能确定为“孤平”。然支持此说法的王力先生大概也心存疑虑,因为在其《诗词格律》中,凡是涉及可平可仄之处,先生均用“(平)”或者“(仄)”标明,独独在论及此一句式之时用了“仄仄仄平仄仄平”而未用“(仄)仄仄平仄仄平”这一格式。有人说王力先生学问之严谨,可见一斑,然此举也为纷争埋下伏笔。

按第二种“孤平”定义,“孤”着眼点在“字数”范围,这是个小范围,那么“平仄仄平仄仄平”属于“孤平”的说法也是不乏拥趸者。

按第三种“孤平”定义,“孤”着眼于“字数”范围并波及整句诗。那么“平仄仄平仄仄平”属于“孤平”的说法也比较有依据。

结果:2:1


2、诗律音乐节奏的理论

七言头两字称顶节,三四字称头节,五六字称腹节,最后一字称脚节。律诗最基本的要求是尽可能多用平声,少用仄声,以使诗读来高亢清朗。这个基本要求不仅对整首诗而言,而且也对单句而言,所以犯孤仄可以,犯孤平不行。“平仄仄平仄仄平”在这里显然不符合这样的要求。

然不少人曾论述过平仄四声的差别,但他们的观点往往彼此冲突。顾炎武说:“平声最长,上去次之,入则诎然而止,无余音矣。”“其重其疾则为上,为去,为入,其轻其迟则为平。”(《音论》)清代张成孙说:“平声长言,上声短言,去声重言,入声急言。”(《说文韵补》)清代江永说:“平声长,仄声短,平声空,仄声实。”(《言学辨微》)这些人是认为平声长而轻,仄声短而重的。但近人王光祈却认为“平声强于仄声”(《中国诗词曲之轻重律》)今人胡裕树等认为“上声和去声比阴平和阳平要长一些”(《现代汉语》)。高名凯、石安石主编的《语言学概论》说:“上声字比其他声调的字长些,去声字最短,不过彼此间的差别相当小。”就声音的高低来说,平声中的阳平调值是35,仄声中的去声调值是51,阳平从低处往高处上升,去声从高处往低处下降。去声在高处停留的时间还要长些。所以可认为两个声调都含有高音在内,不能说阳平比去声高,从而也不能说平声比仄声高。综上所述,平声和仄声究竟孰高孰低,孰长孰短,孰重孰轻,实在难于区分。由此可以反证出它们之间的差别是极细微的。

这就又是一锅粥了。“平仄仄平仄仄平”听上去是否悦耳,就又没定论了。

3、平衡对称

不知各位有没有发现“平仄仄平仄仄平”属于中心对称的,第4字为“平”,其两侧镜面对称“仄仄平”。国人的审美观以对称为美,用这个观点看,“平仄仄平仄仄平”好象也该有其市场。按“孤平”第一种定义,“仄仄平仄仄”不属于“孤平”,也呈现出相似规律的对称美。

罗里罗嗦说了一通,其实就一结论:“孤平”尚无定论。

不过,有2句话还是要说的:“无定体,存大体”;“律不害意”。

但愿大家没被我这一通废话搞混原先的认识。如果是,我在这里说对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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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千堆雪在2007-12-13 9:36:00的发言:

《从“孤平”的概念分析其在联律中的不犯忌》(作者:疏属劲草)

“孤平”这个词组作为律诗的专用术语和禁忌,由于历代对其的解释都是“就事论事”式的照搬句例,没有从它为何是“律诗大忌”和适用范围上解说清楚,因而造成了袭用诗律的联律对其认识上的分歧。就连王力大师在其《诗词格律》中,也不知是没有深入研究还是觉的没详细解说的必要,也仅仅是“就事论事”式的照搬历代句例解释“孤平”。(提前声明,我可没有将王力大师看作是剽窃古人的意思,以预防啥么歪刀或道人的曲解和维护版权)现抄录王力大师《诗词格律》和《诗词曲词典》中对“孤平”解释如下,以利综合对比分析:

  《诗词格律》: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詩(包括長律、律絕)的大忌,所以詩人們在寫律詩的時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詞曲中用到同類句子的時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一字必須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在唐人的律詩中,絕對沒有孤平的句子。毛主席的詩詞也从來沒有孤平的句子。試看《長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橋”字都是平声字,可為例证。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仄声,另有一種補救辦法,詳見下文。
   “下文”即指: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補償一個平声,以免犯孤平。這樣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
   《诗词曲词典》:“孤平”,诗律术语。律诗大忌。五律中“平平仄仄平”句型的第一字、七律中“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的第三字,必须是平声,否则就是“犯孤平”,也就是说,除了韵脚之外,只余一个平声,是不许可的。倘若用了仄声字,则要采取“拗救”的办法。

   由上,在诗律中可分析出“孤平”的以下几个概念:

   一、“孤平”是“律诗大忌”,所谓“大忌”即不允许出现,不允许出现就不存在对句再去救“孤平”。

   二、“孤平”是特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而言的,也即说明“一、三、五不论”的说法在这两种句形中不适用。

   三、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形在律诗中是“韵脚”句,除五言平起首句入韵和七言仄起首句入韵式在首联出句用以外,其余都在对句使用。

   四、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需将仄声字换成平声,以免犯孤平。這樣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必须自救。

   五、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需将仄声字换成平声,以免犯孤平。這樣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必须自救。为啥么本句必须自救?综合分析(仅个人分析认定,恐怕还没有人能找出剽窃或盗版的依据),“孤平”在诗律中的“大忌”是与声律韵格的“韵格”相悖的。我们知道,律诗一般是押平声韵的,所以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都是“韵脚”句,律诗在“韵脚”句上的声律平衡要求相对严格,“一、三、五不论”的说法不能在“韵脚”句的“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中适用,因为如果这两种“韵脚”句若“一、三、五不论”,就等于打破了这两种“韵脚”句的声律平衡,本句自救就是为了保持这两种“韵脚”句的声律平衡,以达“韵脚”句声律的流畅和谐。其实,按声律的原理要求,孤平句只所以在律诗中犯忌,就是除了韵脚的平声字外,整句中没有连续紧连的两个平声字在一起,朗诵的起伏过大而不平稳,与其它押韵句不协调而不允许出现。清嘉庆十年进士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中说:

  “‘上’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去’‘入’韵,则‘上’为妙‘平’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入’次之。叠则聱牙,邻则无力。”

  请注意“‘平’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入’次之。叠则聱牙,邻则无力”。“平平仄仄平”句若成“仄平仄仄平”,除了第一字的小拗外,韵上两仄声的“叠则聱牙,邻则无力”就显得尤其突出,无论这两仄声是“去去”或“去入”、“入去”,“聱牙”和“无力”都因首字的小拗而更突出。本句自救成“仄平平仄平”,就没有了韵上两仄声的“叠则聱牙,邻则无力”感觉,故利弊相抵,平衡保持,韵律流畅。再者,律诗八句中有四或五句是“韵脚”句,押韵是“韵脚”句之间的连贯性四或五句的声韵关系,不仅仅是两对句之间的事,保持了“韵脚”句的声律平衡,就保证了律诗整体的声律平衡,所以,“韵脚”句的声律平衡不可打破。“韵脚”句的声律平衡的不可打破,即是律诗整体的二、四、六分明原则的总汇。

      六、“对称平衡”是万物美学的基本原理,也是对联诞生的基点和精髓所在。对称平衡达到了完全,才是至美。律诗的首、尾联仅求声律的对称平衡而词性不求对称平衡(对仗),即不完美。楹联最始袭承律诗的颈、颔联格式,就是因为颈、颔联达到了完全词性和声律的对称平衡,再加上门楹和桃符本身的对称平衡,才达到了完美的对称平衡,形成了千多年的相延使用和不断发展。因此,联律的基本点是不可破坏的完美的对称平衡原理。并且还需不断地发觉找寻其不对称平衡点,加以改进和完善,才是发展和进步的主流方向,而不可排除声律的对称平衡于联律之外。

    孤平句在律诗中是以总体的平衡,二、四、分明的原则,韵脚句的平平仄仄平单一句型而定的,它与对句的平仄没关系。而对联中是以两对句之间的声律替对平衡为基点的,不能以单句论其合理性和不合理性。对联虽然袭用了律诗对句末字上仄下平的格式,但对联不存在押韵的“韵脚”句之说,没有多句连贯性的声韵关系,只须保持对句之间的声律交替和平衡即可,但上下联之间平仄的交替和平衡相对来说应比律诗严格。只要两对句之间声律替对平衡即为合理,否则即为不合理,包括孤平句型。

=========================


以下是引用千堆雪在2007-12-13 9:40:00的发言:
犯 孤 平 淺 釋

楊維仁2003.11.整理

根據筆者的觀察,現在一般所謂的『孤平』,大約包含了兩種定義:

定義一:

除了韻腳的平聲字外,只剩一個字是平聲字,稱為『孤平』。

『孤平』是清朝學者歸納前人作品,所得出的一種近體詩大忌,最早見之於李汝襄的《廣聲調譜》,近代學者王力給孤平下了這個定義,張夢機、許清雲、李德超等學者也都沿用此一定義。根據此種說法,犯孤平只有兩種形式:

1.仄平仄仄平

2.仄仄仄平仄仄平

但是,王力也說七言句第一字用平聲是不中用的,並舉例說明『平仄仄平仄仄平』也須救孤平,因此,學者何文匯根據王力此說衍伸出第三種孤平的形式:

3.平仄仄平仄仄平 

補救方式(拗救)

以上三種孤平的形式,皆須在聲律上加以補救,否則即造成『犯孤平』,犯孤平為例來詩家所忌。補救方法如下:

1.仄平仄仄平------------仄平平仄平

暮禽相與還(王維:歸嵩山作)

故園蕪已平(李商隱:蟬)

2.仄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

笑問客從何處來(賀知章:回鄉偶書)

五畝就荒天一涯(高適:重陽)

3.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

潘岳悼亡猶費詞(元稹:遣悲懷)

山雨欲來風滿樓(許渾:咸陽城東樓) 

定義二:

被兩仄聲所夾的單一平聲,稱為『孤平』。

清朝董文渙《聲調四譜圖說》將此種狀況稱為『孤平』,此即張夢機教授書中所提到的「平聲不可令單」(今之學者何文匯稱此為『夾平』,以與前一定義作區別)。根據敝人觀察,台灣詩壇多採此一定義,如林正三先生《詩學概要》云:『所謂「孤平」,即是句中前後字皆為仄聲,而中間夾一平聲之謂。』而敝人昔在師範大學就讀時,學院師生亦用此一定義,如邱燮友教授《新譯唐詩三百首》云:『一三五字的平仄,有時還是要講求的,目的在使合乎「凡平不可令單」的原則,否則造成「孤平」的現象,是詩家的大忌。』

第二種定義之『孤平』,比第一種定義較為嚴格。台灣的聯吟活動(作詩比賽),不論大專院校之「全國大專青年聯吟」,或是民間詩社的各式聯吟,對於格律大多採取後者較為嚴格的規律。

根據以上第二類說法,犯孤平(夾平)除了前述第一類『孤平』定義的三種形式之外,還得再加上六種的句型:

4.仄仄仄平仄

5.平仄仄平仄

6.仄平仄仄平平仄

7.仄平仄仄仄平平

8.平平仄仄仄平仄

9.仄平仄仄仄平仄 

補救方式(拗救)

4.
仄仄仄平仄(出句)------------於對句用
※平平仄平(对句)救轉,『※』代表可平可仄

寂寂竟何待?朝朝空自歸。(孟浩然:留別王侍御維)

冉冉柳枝碧,娟娟花蕊紅。(杜甫:奉答岑參補闕見贈)

(此式偶有下句不救之例,但是個人建議仍以補救為宜) 

5.
平仄仄平仄(出句)---於對句用
※平平仄平救轉

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杜甫:天末懷李白)

鄉淚客中盡,孤帆天際看。(孟浩然:早寒江上有懷)

(此式偶有下句不救之例,但是個人建議仍以補救為宜)

6.
仄平仄仄平平仄------------
仄平平仄平平仄

洛陽親友如相問(王昌齡:芙蓉樓送辛漸)

九天閶闔開宮殿(王維: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此式不救亦是無妨,古今詩家皆不忌)

映階碧草自春色(杜甫:蜀相)

此情可待成追憶(李商隱:錦瑟)


7.
仄平仄仄仄平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

故園東望路漫漫(岑參:逢入京使)

古來征戰幾人回(王翰:涼州詞)

(此式不救亦是無妨,古今詩家皆不忌)

百年世事不勝悲(杜甫:秋興)

一絃一柱思華年(李商隱:錦瑟)

8.
平平仄仄仄平仄------於下句用
※仄※平平仄平救轉,『※』代表可平可仄

春潮帶雨晚來急,野渡無人舟自橫。(韋應物:滁州西澗)

君王若問妾顏色,莫道不如宮裏時。(白居易:王昭君)

(此式偶有下句不救之例,但是個人建議仍以補救為宜)

9.仄平仄仄仄平仄-------於下句用※仄※平平仄平救轉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王維:渭城曲)

映階碧草自春色,隔葉黃鸝空好音。(杜甫:蜀相)
(此式偶有下句不救之例,但是個人建議仍以補救為宜)

參考書籍:
《漢語詩律學》,王力,香港中華書局
《古典詩的形式結構》,張夢機,台灣駱駝出版社
《近體詩創作理論》,許清雲,台灣洪葉文化
《詩學概要》,林正三,台灣廣文書局
《新譯唐詩三百首》,邱燮友,台灣三民書局
《詩學新論》,李德超,台灣五南圖書公司
《詩詞曲格律淺說》,何文匯,台灣書店

※ 文中所引清朝李汝襄的《廣聲調譜》,本人並未親讀內容,乃是間接引自何文匯《近體詩孤平淺說》一文,此文錄於《詩詞曲格律淺說》一書(何文匯著,台灣書店出版)或見於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中國文化研究學報》新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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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千堆雪在2007-12-13 9:41:00的发言:

《“孤平”小议》——二公子

  关于孤平的定义,在网上已经有过好几次争议了。为什么会有争议呢?归根结底,是因为一个不为人所相信的事实,孤平自古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唐宋时没有,直至到清代乾隆以前也还没有,而现在一般所奉的是现代诗律学者王力的定义。
  那么王力的定义是不是就统一了呢?不是的。事实上,在对孤平的定义上,自古至今都分为两大派。下面就这两大派作一点叙述。
  一派即如王力所述(简称甲派),孤平的定义是,韵句中除韵之外只有一个平声字。这个定义有一点儿不明确,使有人误认为,仄仄仄平平也是孤平。事实上,两平相邻就不是孤了。甲派所定义的孤平只适合于五言,而且只对韵句而言,所以归述为只有一种实例:仄平仄仄平。引伸到七言则是: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
  另一派是从字面定义的(简称乙派),顾名思义,孤平即是两仄夹一平。为什么可以从字面定义呢?因为古人根本没有严格的定义,甚至没有可信的说法,于是乎后人便只好顾名思义了。乙派关于孤平的定义并不限于五言,七言也包括在内,也不限于韵句。由乙派所定义的孤平就会有很多种实例,任何位置,只要是两仄夹一平,就是犯孤平,如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
  现代学者里,如果王力算是甲派理论的代表,启功或可算是乙派理论的代表。启功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多次提到孤平,引几则如下:
  “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如果有人看到‘孤’字而推论到句首句尾的单个平声也要避忌,岂不大错?因为‘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
  “君至石头驿 (‘头’字孤平)”
  “往日用钱禁私铸 (‘私’字孤平)”
  “如果己处(引者注:五言第四字或七言第六字)孤平被两仄所夹,或孤仄被两平所夹,都是非律的。”
  有那么多的犯孤平的实例,怎么好写诗呢?所以就有了拗救的律法。相对而言,诗律上对韵句的要求比出句更严格,韵句中,又由左向右至韵字,一字比一字严格。所以出句可以宽一些,允许有拗句,即使有犯孤平,也不算严重。这种出句犯孤平的情况虽然不严重,但也不能完全被忽视,所以就出现了救。救不是光救孤平,但救孤平的情况占了很大比例。
  甲派于是有一种说法,既然叫拗句,就不叫犯孤平。这是一种混淆的说法,因为犯孤平其实只是拗句中的一种而已。但乙派还是比较容忍这种说法,不是很严格地限制出句中的犯孤平,条件是有足够的补救。补救的方法有同句补救,如平仄仄平仄;对句补救,如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或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于是两派都把重点放在韵句上。除了甲派所定义的犯孤平的情况外,乙派定义还多了一种情况,仄平仄仄仄平平,也算犯孤平。
  清代学者赵执信有《声调谱》,很能作为诗律讨论的依据。赵执信在《声调谱》里,也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在提到仄平仄仄平的句式时他说:“仄平仄仄平则古诗矣。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
  另外,关于出句仄仄仄平仄的句式,他这样说:
  “起句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唐人亦有此调,但下句必须用三平或四平,如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平是也。”
  “上句第三字平,下句第三字可仄;若上句第三字仄,下句第三字断宜平。此在首联,唐人亦有不拘者,若二联则必不容不严矣。”
  赵执信似乎颇支持乙派观点的,一是并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二是关于上句属孤平的,下句必须要救。
  赵执信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使我更确信唐宋时并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旁证于宋代的《诗人玉屑》(宋·魏庆之)和明代的《唐音癸签》(明·胡震亨),我几乎可以下结论了。《诗人玉屑》和《唐音癸签》都是关于诗的专著,在述及诗病时,从未提及孤平的定义,都只提到“八病”之说,而“八病”俱与孤平无关。诗的八病详见后附。
  为什么犯孤平是失律呢?不是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吗?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回到律诗的基本要求,律诗最基本的要求是尽可能多用平声,少用仄声,以使诗读来高亢清朗。这个基本要求不仅对整首诗而言,而且也对单句而言,所以犯孤仄可以,犯孤平不行。如平平平仄平,是合律的;而仄仄仄平仄,却是出律的。
  关于特拗平平仄平仄。这种拗句在古人的诗中出现之多,使人觉得它根本就不是拗句。最近有学人用计算机统计,平平仄平仄的句式比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出现的次数还多。也证实了我原来的估计。有人说这种句式是杜甫首创的,开始我也信以为真,后来发现王维早有了。对于这个拗句,有两个情况是必须注意的。一是对句必须是仄仄仄平平,或平仄仄平平;二是句子不能写成:仄平仄平仄。第一 字绝不能是仄,因为这样就双犯孤平了。

附:

诗的八病: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

平头:第一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与第七字同声
上尾:第五字与第十字同声
蜂腰: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
鹤膝:第五字与第十字同声
大韵:与韵相犯,一联中有与韵同音者
小韵:除韵外,一联中有相犯同音者
旁纽:一联中有同韵母而同声调者,如田延连
正纽:一联中有同韵母而不同声调者,如壬荏衽



========================

以下是引用千堆雪在2007-12-13 9:44:00的发言:

《对联知识:关于孤平》(作者:yuguotianqing)

1,先有联而后总结出律,前人之述也多而争执也大。联发展到今天,有必要且有可能总结出一个大致可行的律来了。

  2,五七言联(包括长联中的分句或意思段为五七言句)的联律基本上即同于律诗诗律。这里说的诗律,指的是律诗中对仗的联。不是指全诗。既然是单就诗中一联来说,那么与全诗的韵无关(后面还将谈到诗韵问题)。

  3,五七言外的联其律应合乎马蹄韵。这一点我只简单地提一句就可以了。因为我所尊敬的前辈,集大成者余德泉先生有很好的论述。

  4,在联律中,马蹄韵与诗律(即五七言联的联律)是交叉关系。什么样的关系算是交叉关系。举个例子:军人是一个集合,女人是一个集合。军人这个集合和女子这个集合就是交叉的。其交集就是女兵。

  马蹄韵和诗律也是有交集的,例:“开窗月上读书案,顾影谁怜落魄身”一联,合诗律也合马蹄韵。

  5,关于孤平。这个问题首先应放在诗里谈。王力的定义是韵句即平收句中除尾字平声外,仅有一个字为平声,是谓孤平。另外的看法是,不论平收仄收句,所有诗句中一个平声处于两个仄声之间,是为孤平。执这种看法的,似乎启功可以算是代表。王力先生的定义会让人误认为”仄仄仄平平“这样最常见的句子孤平,是其缺点。实际上两个平声在一块不可能叫“孤平”了。叫“双平”吧。启功先生等的看法造成的缺点是“仄仄仄平仄”“平仄仄平仄”等常见的句子都成了孤平了。二者各有缺憾。

6,关于诗中的孤平,我大胆提出个新定义:

  孤平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拗。五言平收句或七言句中的后五字中,除最后一个平声外,只有一个平声,且该平声处于两个仄声中间,则此句孤平。

  这是结合了上述两方的长处而避开了他们的缺处。如此一来实际上孤平只有一种情况“仄平仄仄平”。而且这个孤平也正是广大诗歌爱好者所公认的,没有异议的孤平形式。至于“仄仄平仄平”等句属于普通的拗,我不把它圈到孤平里面来。

  诗中的孤平专指平收句。与仄收句无关。

  孤平引到对联中来是由于对联与诗的血缘关系。联句中的孤平也同于诗句中的孤平。

  如前面第2条所言,孤平直接是指句子的,与韵无关。

  诗不忌孤仄,联亦然之。实际上在诗中不忌的孤仄这一点上,如果一定要在联里忌的话,可能的后果是提高了联的门槛不利于诗歌爱好者创作对联。何必行此有害而无利之事?我看就不必多此一举了。

  7,关于拗救。拗在诗中是常有的。有的拗句救不了,或者说根本不能用。能用的,或者说古人用过的句式中,有的必救有的可以不救。救了的,从救的地方不同来看,可分为本句救和对句救。

例如:

“平平仄平仄”这是拗句,但可以不救。

“仄平平仄仄”,这是本句救。第三字救第一字之拗。

“平平仄仄仄仄仄”,一定要在对句救。如对句就这样:“仄仄平平平仄平”,对句第六字用平声救。

  拗救在诗里是这样,在对联里怎么处理呢。我孤陋,还未曾看到前人说到这一点。下面说说我对联中的拗救的理解:

  7-1,凡可以不救的拗句可以作为联句。

  7-2,凡必须救且可以在本句救的拗句,在本句救了后,可以作为联句。

  7-3,凡必须救而不能在本句救而必须在对句中才能救的拗句不宜作为联句。如陆游诗〈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诗中这一联上联“有万”二字拗,必得在对句救。这样的句子不是很适宜作对联,特别是在一人出句另一人对句的场合。因为他人来对句对联,没有义务要替出句来救拗。至于上下联出自一人之手,作者执意要出句拗而在对句救,自然也只好由他罢。对联中引入孤平,是因为联句与诗句的一定的血缘关系。对联中的孤平等同于诗句中的孤平。至于一定要为对联的孤平重新来一个界定,是没有必要的。这样做的结果对于对联这种艺术形式来说,有害而无利。

  所谓“全句中有两个平声,就不算孤平”这种提法,虽然简单好记,但其不合适的地方,是很明显,很明显的。下面简单说说。

  这种提法把诗词爱好者公认为孤平的“仄平仄仄平”这种格式,不再把它看做孤平。孤平说到根源上,是因为在音韵上读起来不畅。黄河入海流,如果改成大河入海流,就觉得别扭。读起来不畅,这是古人所以避免孤平的根源。难道对联就可以对于这种读起来不畅的句子听之任之?这个是很明显的了。

   另外,比如一个平收五言句,该论点称只需末字平声即可,那么前四字连仄,显然也出律了。这更不消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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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泥裳雨衣在2009-2-16 17:15:00的发言:
  
天津和平区八里台邮局复康里10-2-401李冲,邮编300070。


古典诗律的研究方法

    ——《诗词韵律手册·诗律》编写心得

读格律书时,我们应当考虑一个问题——古人的格律作者是如何知道的。如果是代代相传而来,那难免走样;如果是东拼西凑而来,那容易以讹传讹;如果是出于主观臆断,那就更不可信了。格律应当以什么为准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当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一、研究格律不能先入为主地盲从一家之言。现在,格律理论处于混乱状态,真伪难辨。例如,“仄仄仄平仄”与“平仄仄平仄”的问题,可谓众说纷纭。启功先生的《诗文声律论稿》认为两者都不合律;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认为两者都合律。济南出版社的《诗词韵律》认为“句内只有孤单单的一个平声字”是孤平,如依此说,前者是孤平;语文出版社的《中国古典诗歌写作学》则认为“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第一字可平,第三字可仄,但这种灵活性一般只使用于一、三两字中的一个字,“平仄仄平仄”尚属少见。

二、流行的说法未必正确。如,许多人认为下面这句话是常识:普通话拼音以“n”或“nɡ”结尾的字,古代都不是入声。但在《广韵》《集韵》中,“廿”(今读niàn)入“缉韵”,“攥”(今读zuàn)入“末韵”。

三、格律不能照搬古人的论述。现代人研究现代汉语的著作难免有缺陷,同样,古人介绍古代格律的著作也难免有缺陷。例如《文笔式?文病》(旧题魏文帝著):“傍纽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鱼’‘元’‘阮’‘愿’等之字。此即双声,双声即犯傍纽。”(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第87页)如果以此为准,那格律就太苛刻了。傍纽诗常见,就连元兢在《诗髓脑》中也承认:“但须知之,不必须避。”(《全唐五代诗格汇考》第119页)列举古人的论述,只能说明当时存在某种说法,而不能证明该说法是否正确。

四、判断正误不能诉诸权威。例如,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被众多高校选为教材,可称权威,但也有许多不妥之处。如,该书认为“臂悬两角弓”是杜甫近体诗中唯一的孤平。(第1529页)这恐怕是没有注意到《玩月呈汉中王》:

夜深露气清,江月满江城。浮客转危坐,归舟应独行。
关山同一照,乌鹊自多惊。欲得淮王术,风吹晕已生。

杜甫这首诗第一句的平仄和“臂悬两角弓”完全相同。再如,该书先是说:“唐以后的诗在格律上完全和唐诗一样。”(第1518页)后来又说:“宋代以后,失粘和失对成为大忌,更没有人犯这些规则了。”(第1528页)既然失粘和失对成为大忌是宋代以后的事,又怎能不加前提地说“唐以后的诗在格律上完全和唐诗一样”呢?再如,该书说律诗“首联可以用对仗,也可以不用”。(第1535页)又说:“绝句一般是截取律诗的首尾两联,也就是完全不用对仗。”(第1535页)既然律诗“首联可以用对仗”,那截取律诗的首尾两联,应当是首联可以用对仗的绝句,而不一定“完全不用对仗”。在《古代汉语》的诗律部分,不当之处太多了,这三处也就是其中的十分之一。

古典诗律是古人写格律诗所遵循的规律,这些规律独立存在于今人的意识之外。判断某规律是否存在,唯一的办法是统计古诗。没有统计,便没有发言权。你如果发现某书中的格律与本书不一致,请先分析一下该书的作者是否证明了自己有发言权。

研究格律时,我们还应当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一、统计古诗必须认真。道理再简单不过了,但有的诗词研究者常在这方面出错。例如,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说:“杜甫近体诗只有一个失对的例子。”(1528页)举的例子为杜甫的《寄赠王十将军承俊》:

将军胆气雄,臂悬两角弓。缠结青骢马,出入锦城中。
时危未授钺,势屈难为功。宾客满堂上,何人高义同。

这首诗不讲究粘对,而且有孤平,并非格律诗,谈不上“失对”。在杜甫的诗中,失对的例子还是有的,如:

忆弟二首(二)
且喜河南定,不问邺城围。百战今谁在,三年望汝归。
故园花自发,春日鸟还飞。断绝人烟久,东西消息稀。

村夜
萧萧风色暮,江头人不行。村舂雨外急,邻火夜深明。
胡羯何多难,渔樵寄此生。中原有兄弟,万里正含情。

夔州歌十绝句(八)
忆昔咸阳都市合,
山水之图张卖时。
巫峡曾经宝屏见,
楚宫犹对碧峰疑。

人日两篇(一)
元日到人日,未有不阴时。冰雪莺难至,春寒花较迟。
云随白水落,风振紫山悲。蓬鬓稀疏久,无劳比素丝。

《村夜》中的“萧萧风色”一作“风色萧萧”,杜甫近体诗失对的例子应当为三首半。《古代汉语》不但一首也没有找出来,而且给一首古体诗扣上“失对”的帽子充数。

二、要证明某形式合律,需要证明举的例子不是特例。上海古籍出版社的《读诗常识》说:“‘仄平仄仄平’这种被认为在唐人律诗中绝对不用的孤平句型,即使在现存唐诗中也曾出现过。如戴叔伦《送友人东归》诗中的‘出关送故人’句、钱起《送襄阳卢判官奏开河事》诗中的‘一言简圣聪’句,都是‘仄平仄仄平’句型。所以,认为这种句型不合格律而主张避免使用的论点,其论据似乎还不很充足。”在现存唐诗中找出两个例子说明不了问题,因为这样还不能证明它们不是特例。特例可能是“作者一时疏忽”、“为迁就内容而破律”、“传抄错误”等原因造成的。“每一个别情况都有其具体的历史环境。……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也不如。”(《列宁全集》第28卷第364页)

三、应当注意一字多韵的现象。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说:“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的韵脚是‘湲,蝉,烟,前’,就是元先通押,‘湲’属元韵,‘蝉’‘烟’‘前’属先韵。”(第1520页)“湲”固然可以入“元韵”,但也可以入“先韵”。在《广韵》《集韵》的仙韵中,均可找到“湲”字。在平水韵中,与仙韵对应的正是先韵。①杜甫《因许八奉寄江宁旻上人》的韵脚为“湲,传,船,眠”,白居易《春江》的韵脚为“年,船,边,湲”,都是把“湲”归入先韵去押韵的。这三首诗中包含“湲”字的诗句分别为“秋水日潺湲”、“封书寄与泪潺湲”、“萦砂绕石渌潺湲”。唐诗中,“湲”以入“先韵”为常,入“元韵”者反而少见。

四、一种形式是否罕见是相对其它形式而言的。例如,在《唐诗三百首》的五律中,“仄仄平仄平”只有两处,仅占诗句总数的千分之三,似乎罕见。但在五律的首句中,“仄平平仄平”不存在,“平平平仄平”只有一处,“平平仄仄平”与“仄仄平仄平”各有两处,出现最多的是“仄仄平平仄”,也不过十四处。所以,仅仅依据《唐诗三百首》,还不能断定“仄仄平仄平”不能在五律的首句使用。

总之,古典诗律是古人写格律诗所遵循的规律,这些规律独立存在于今人的意识之外。判断某规律是否存在,唯一的办法是统计古诗。没有统计,便没有发言权。

①“平水韵”形成于唐代。《平水韵》指《平水韵略》或《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平水韵”则指一种分韵体系。此体系虽然得名较晚,但它在唐代便已基本形成。“地球何时形成”与“地球从何时起被称作‘地球’”是两个问题。同样,“平水韵何时形成”与“平水韵从何时起被称作‘平水韵’”也是两个问题。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概要》中说:“唐人用韵,实际上用的是平水韵。”此言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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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泥裳雨衣在2008-4-9 21:12:00的发言:

王力先生的孤平理论
李冲

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说:“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平仄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如果近体诗违犯了这一个规律,就叫做‘犯孤平’。因为韵脚的平声字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句中就单剩一个平声字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

许多人对王力先生所说的孤平有种种误解,现一一纠正:

(一)“平仄仄平仄仄平”是孤平。王力《汉语诗律学》:“七言第一字用平声是不中用的,因为它的地位太不重要了。”(第100页)

(二)“仄仄仄平平”不属于此类孤平。王力《诗词格律概要》:“这个术语容易误解,以为别的句型也有孤平(如五言‘仄仄仄平平’)。”(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22页)

(三)“仄仄仄平仄”不属于此类孤平。王力《诗词格律》:“犯孤平指的是平脚的句子;仄脚的句子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1页)

从本质上讲,人们误解王力先生,是把“因为韵脚的平声字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句中就单剩一个平声字了”当作了孤平的定义。实际上,这句话是针对“就叫做‘犯孤平’”而言的,讲的仅仅是孤平叫做“孤平”的原因。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说得比较明确:“其所以称为孤平,是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1529页)湖北省之所以称为“湖北”,是因为处在洞庭湖以北。这不等于说洞庭湖以北的所有地方都是湖北。同样,我们也不能把所有“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的句子都看作王力先生所说的孤平。

================

以下是引用泥裳雨衣在2007-10-29 15:49:00的发言:


关于三字尾的问题

五言、七言诗中,每句的最后三字称为“三字尾”。有人认为律诗句式的三字尾不得为 “仄平仄”、“平仄平”、“平平平”、“仄仄仄”,这不完全是古人实际遵守的格律,下面我们一一分析。

仄平仄
这类三字尾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五言“+|--|”句式与七言“+-+|--|”句式的倒数第三字变为仄声。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说:“诗人对此,尽可能避免,否则尽可能补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93页)笔者认为此说不妥。在《诗词韵律手册》附录《王维、孟浩然、杜牧诗半拗不救举例》中,我共举出了56首没有补救的诗例,如:

《全唐诗》卷526 闻雁   杜牧
带霜南去雁,夜好宿汀沙。
惊起向何处,高飞极海涯。
入云声渐远,离岳路由赊。
归梦当时断,参差欲到家。
第一种“仄平仄”三字尾即使不救也是相当常见的,而不应视为禁忌。
有人认为“惊起向何处”是第三字拗第一字救,笔者不以为然。“救”是对“拗”的调谐。如果一种做法不能使原来的句式和谐起来,就不能看作是“救”。一种句式是不是和谐,不能以自己的感觉为准,而应当以大多数人的感觉为准。和谐的句式,古人喜欢用,用得自然就多;不和谐的句式,古人不喜欢用,用得自然就少。我分析了一下《王维、孟浩然、杜牧诗半拗不救举例》中的例子,其中“平仄仄平仄”与“仄仄仄平仄”的数量几乎相等。这说明“平仄仄平仄”的和谐程度与“仄仄仄平仄”几乎相等,因而“平仄仄平仄”不能看作是拗救。我们判断一种格式是不是拗救,必须踏踏实实地总结,而不能“想当然”。
第二种“仄平仄”三字尾是五言“+--||”句式变为“--|-|”,七言“+|+--||”句式变为“+|--|-|”。王力先生称之为“子类特殊形式”或“特拗”。这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更为常见。在《诗词韵律手册》附录《〈唐诗三百首〉特拗》举例中,我共举出了53首诗。如:

无题二首(二)   李商隐
重帷深下莫愁堂,卧后清宵细细长。
神女生涯原是梦,小姑居处本无郎。
风波不信菱枝弱,月露谁教桂叶香。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
“仄平仄”三字尾在唐诗中如此常见,把它当作禁忌绝非唐人实际遵守的格律。
顺便说一下,王力先生认为“平平仄平仄”的第一个字不得改为仄声。但笔者在唐诗中考查后发现,五言“平平仄平仄”的第一字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用仄声。详见《诗词韵律手册》。


平仄平

认为以“平仄平”结尾是禁忌,这样的格律不知道是什么人编出来的。在格律诗中,以“平仄平”结尾的例子俯拾即是。在《唐诗三百首》的五律中,句内没有拗救的便有19首诗例。如:


李端公   卢纶
故关衰草遍,离别正堪悲。
路出寒云外,人归暮雪时。
少孤为客早,多难识君迟。
掩泣空相向,风尘何所期。

平平平


现在流行的格律理论认为,三平尾是当然的禁忌。笔者认为,七言三平尾固然是禁忌,五言三平尾则处于合律与失律的临界状态。在《诗词韵律手册》附录《三平尾举例》中,五言三平尾共有115个例子,如:

《全唐诗》卷885 中元夜看月 罗隐
朦胧南溟月,汹涌出云涛。
下射长鲸眼,遥分玉兔毫。
势来牛斗动,路越宵冥高。
竟夕瞻光影,昂头把白醪。

仄仄仄


在古诗中,三仄尾也相当常见,尤其是在五言诗中。即使不算丑类特殊形式,在《唐诗三百首》的格律诗中,三仄尾也有24处。如:

灞上秋居   马戴
灞原风雨定,晚见雁行频。
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
空园白露滴,孤壁野僧邻。
寄卧郊扉久,何年致此身。
古人在使用三仄尾时,还有一些细致的讲究,详见《诗词韵律手册》。

附言:
王力先生是诗律学的奠基人。他研究格律的方法是总结格律,而非编造格律,这点应当肯定。只是在总结格律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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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一三五不论2008-10-22 15:56宁川

刊于01年9月7日《星岛日报》


“一三五不论”相信许多对近体诗有兴趣的人都知道这一口诀,它出于何时与何人之口,至今已无从考究。此口诀的意思是:五言或七言近体诗,凡是一三五位置的平仄不须讲究,即可平可仄。不少人把这口诀视为铁律,他们读诗、写诗或论诗时都以此为依据。其实,此口诀并非万灵,它有相当的局限性,一旦滥用,便招致严重的诗病。很多人就是受了该口诀的误导,写出了不少“犯孤平”和“三同调”的诗句。

所谓犯孤平,通常针对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两种格式而言。这两个格式中,除末字的平声字外,如果只存在一个平声字,即为“孤平”。例如:将“平平仄仄平”第一字改用仄声,就变成“仄平仄仄平”,该句除末字外,便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遇到这种格式,第一字不可不论。七言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改用仄声,就变成“仄仄仄平仄仄平” ,该句除末字外,也就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遇到这种格式,第三字也不可不论,否则就是犯孤平。犯孤平是诗家大忌。有人从四万八千多首全唐诗中,七言犯孤平的例子,只发现一句,五言只有三句:

百岁老翁不种田。    李颀《野老曝背》

醉多适不愁。      高适《淇上送韦司仓》

出关送故人。     戴叔伦《送友人东归》

一言简圣聪。     钱起《送襄阳卢判官奏开河事》

除末字外,上面各例的平声字只有一个(画上底线的字),所以他们都是孤平句子。

    清代诗人王士祯对犯孤平持有更严格的个人看法:上述两格式中,必须有两个连接的平声字,否则,就犯孤平。照他的看法,下面四例也是孤平的句子:

曾到尚书墓上来 白居易《燕子楼三首》(其二)

清夜一声白雪微 杜牧《寄远三首》(其一)

寒殿一灯夜更高 许浑《泊蒜山津闻东林寺光仪上人物》

狂忆判身入酒船 罗隐《遣唐见芮逢》


除末字外,上面每句的平声(有下划线的字)都被仄声相夹,所以它们都是孤平句。

唐诗出现犯孤平的例子不超过万分之二,可见当时诗人写诗时都极力避免犯孤平。不知何时出了“一三五不论” 的口诀,受其误导写出犯孤平诗句的人越来越多,就连中国重量级人物也身受其害。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此人今年2月27日在“博鳌亚洲论坛”成立大会上,他给“论坛”的赠诗:

万泉气象新,

水阔晚风纯。

四海群贤聚,

博鳌更喜人。

除末字外,第一句只有‘泉’字为平声;第四句只有“鳌”字为平声,所以,一、四两句都犯了“孤平”。“万泉”是水名,“博鳌”是地名,第一字用了仄声,似乎无可避免,但是,如果江泽民多学一点格律知识,他便可以用“孤平抝救”避免“犯孤平” 。

“孤平抝救”,就是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两种格式中,该平的位置用了仄声,该仄的位置就应用平声去补救。例如:上两例犯孤平的句子可改成:万泉仪态新、万泉形势新、或万泉形象新,和博鳌尤喜人。改写后的句子不仅没有破坏原诗意,而且第二、三字都是平声,这样‘犯孤平’便得到避免。

“一三五不论除了导致犯孤平外,还会导致“三同调” ,即“三平调”或“三仄脚”的诗病;也就是末三字出现同一声调。这都是违反近体诗格律要求的。例如:五言“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如果第三字不论,便出现“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 “三同调”句式。 又如:七言“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如第五字不论,也会出现“平平仄仄平平平” 和 “仄仄平平仄仄仄”这样的“三同调”句式。下面是一些三同调例子:

悲秋宋玉宅。   杜甫《奉汉中王手札》

应似东宫白赞善 白居易《百牡丹》

曲房小院多逢迎   李商隐《偶题二首》

由此可见“一三五不论”对于上述情况并不适用,它只有在不造成“犯孤平”和“三同调”的情况下才可以不论。因此,那些对近体诗格律了解不深的人,最好把此口诀抛弃,否则,一不小心,便会掉进“犯孤平”和“三同调”的诗病陷阱中。

此外,民间还有一个口诀叫“二四六分明” ,即在句中双数位置上,该仄便仄,改平则平,不得有任何改动。如,“不识庐山真面目” 句中,二四六(识、山、面)的平仄为仄平仄。其实这个口诀也是有问题的。看看下面的例句便知道:

羌笛何须怨杨柳 (王之涣《凉州词》)

欲把西湖比西子 (苏东坡《饮湖上,初晴后雨》)

正是江南好风景 (杜甫《逢李龟年》)

惆怅东南一株雪 (苏东坡《东兰梨花》)

上四句二四六都不分明,都是仄平平,而非格律所规定的仄平仄。其实这是唐人发明的格律特例,叫做“特殊拗救”或“特拗” 。特拗是当时唐人的一种风尚,被认为高格调。如五言联“平平平仄仄” 可变格成“平平仄平仄” 。如:“长江一帆远” 。七言联“仄仄平平平仄仄”可变格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见上四例)。特拗通常用于尾联,在特拗中,二四六不必分明。

因此,写格律诗的人,不要轻信“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最好把它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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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金筑子在2009-2-23 22:10:00的发言:

再议我对孤平的理解

(一)

孤平,是只对一个字说的:

即五言平起“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而说的。这种句式可以有如下几种:

平平仄仄仄

仄平平仄仄

平平仄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平

以上五种,只要第二字前或后有一个平声字相伴,就不是“孤平”。也就是说,第二字这个平声不能在两个仄声字中间“孤立”存在,必须有一个平声字相伴。七言则是第四字。

仄仄平平仄仄仄

仄仄仄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仄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仄平

(七言第一字可不论)

王力先生说:“平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式的“必要条伴”是:五言第一二字、七言第三四字必须同时是平声。为什么必须是两个平声呢?因为只有一个平声即为孤平!王力先生的这一论断即从王士祯来。

所谓“孤平”说,并不产生于杜甫时代,那是后人的总结,杜甫当然没有必要去遵守。但李白杜甫一般都是遵守“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式的,他们不犯“仄平仄平仄”(王力说:“个别也有例外,如孟浩然‘故人具鸡黍’,杜甫‘昔闻洞庭水’)。他们也不犯仄平仄仄平”。他们为什么要犯“仄平仄仄仄”,值得研究。

为什么王力说,古人在论“孤平”时的这句话(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即为“孤平”容易引起误解,也就是不科学,在于它不包括“仄仄仄平平”这种同样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字的句式不属“孤平”。于是就有人提出“以五言平起的第二字,七言仄起的第四字,凡这种句式的‘二’或‘四’平声位置上发生‘孤立’时即为‘孤平’。”

(二)

王力先生论述摘要:

“……怅望千秋一洒泪,……

这种变格相当常见,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字必平,七言第三字必平”



“……日暮东风怨啼乌……

这种特定的变格和上述仄仄脚的变格一样,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

王力自注:这种句式用在诗的第一句个别有例外:“故人具鸡黍”、“昔闻洞庭水”。

以上摘自力王《诗词格律概要》53-54页、63页。北京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

王力先生对于“孤平”的解释很明确。他说:“‘孤平’是个旧术语,指七字句‘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所以叫孤平。这个术语容易误解,以为别的句型也有孤平(如五言仄仄仄平平)。这里沿用旧术语,只是为了证明这种格律是传统的。……”(王力:《诗词格律概要》50页)在这里,王力指的传统格律即专指“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不能犯“孤平”。但王力先生认为这旧术语并不科学,容易引起误解。

从科学的比较上来讲:

仄平仄仄平,是孤平,

仄平仄仄仄,倒不是孤平;

仄仄仄平仄仄平,是孤平(因为除了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

仄仄仄平仄仄仄,又不是孤平,这说得过去么?

王力先生强调的“仄平仄仄仄”和“仄仄仄平仄仄仄”这种句式有缺陷,必须是“平平仄仄仄”和“仄仄平平仄仄仄”(包括“平平仄平仄”和“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不是为了避“孤平”,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也不赞成启功先生对孤平的解释:“只要句子中有两仄夹一平即为‘孤平’”。“仄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这是两仄夹一平,却不算弧平。

(三)

仄平仄仄平,
王力先生说,这是孤平,应该避免。

仄平仄仄仄,
王力先生没说这也是孤平,但他说了,也该避免。

仄平仄平仄,
王力先生没说这也是孤平,但他说了,也该避免。

这三种句式,补救的唯一方式都是要在第二个平声字前再加一个平声字。

为什么要补救呢?第一种,王力先生说,为了救孤平。

第二、第三种,王力先生没说这是为了救孤平,只是说这必须补救是作为‘一个条件’。是我说这也是为了救孤平,因为这种句式也是属于孤平。这三种句式所显示的缺陷和补救的方法全都一样,为什么偏说第一种是“孤平”和“救孤平”,而第二、三种却“不是孤平”,又必须救,救了之后又“不是救孤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24 8:31: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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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金筑子在2009-2-25 14:33:00的发言:
  
三议我对孤平的理解

    我把“孤平”视为三种情况:

1、仄平仄仄仄

2、仄平仄仄平

3、仄平仄平仄

认为这都属于要救的句子,而所救的方法就是:1、2可在平声字的右边或右边再换一个平声字即可,成:

1、平平仄仄仄、或仄平平仄仄

2、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平

第三则只能把平声字加在左边,成

3、平平仄平仄

王力先生主张这三种句式都应该救,但他只承认第二种是“孤平拗救”,第一种和第三种只属于拗救。

律诗自唐初至清初,对于以上三种句式,只是诗人们自己不同程度地遵守,认为第二种和第三种是必须遵守的,而第一种是不必遵守的,杜甫就有许多“仄平仄仄仄”的句子用于格律诗。

到了清初,王士祯才正式提出“律诗定体”,规定了律诗句式的规范。王士祯特别提出“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不得作“仄平仄仄平”。他说:“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两字相连,不可令单也。”这时,还没有“孤平”说,如果把王士祯的话归纳一下,应该是“单平”说。

指出第一种句式不能作“仄平仄仄仄”的,是赵执信。他说:“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律诗常用;若仄平仄仄仄,则为落调矣。盖下有三仄,上必两平也。”

至于“孤平”一说,则是董文涣提。他是针对七言而说的:“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所以叫“孤平”。

可见,王士祯提出的“五律避‘单平’”,和董文涣提出的“七言避‘孤平’”是一样的。而“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仄”这种情况,则是赵执信认为的“落调”。这种“落调”,杜甫的诗里很多,赵执信注明说“拗句”,中唐后无。

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律诗的句式要求越来越严。王士祯和赵执信虽然没有直接指责杜甫的“仄平仄仄仄”拗而不救,是因为这种拗句在中唐以后就没人用了。而且在王“律诗定论”之后,人们一般还在上句尽可能避“三仄尾”了,这一避,上句就再也不会出现“仄平仄仄仄”这样的句子,所以“孤平说”就只出现在下句(押韵句上)。王力先生的两个”必要条件”,就是根据王士祯和赵执信的论点而来,但他没有解释“为什么‘仄平仄仄仄’杜甫都能用而且用得多,却要强调要补救?”这一问题,王力先生在1962年发表的《诗律余论》上解释清楚了;王并申明:“我现在写这一篇‘余论’,就是想把前人的话,扼要地加以叙述和评论,一方面表示我不敢‘掠美’,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它跟我的那两本小书互相补充”。《诗词格律概要》就是这两本小书之一,上面就说了两个“必要条件”。

这样,我的“对孤平的理解”的话就得修正:

1、仄平仄仄仄

2、仄平仄仄平

3、仄平仄平仄

这三种句式,都必须补救。第1种,平声补左是补救“落调”,补右是补救“三仄”;第2种,平声补任何一边都是补“孤平”;第3种,平声只能补左边,这是补什么,尚无定论,古人用这种句式,就规定一、二字必平,我暂且胡弄一个名称叫做补“失调”。

但是,一切依古人的,未免太复杂,单就这三种“拗补”而言,虽然要补的句式都是五言平起句(七言去掉前边的两字同论),1、仄平仄仄仄,2、仄平仄仄平,3、仄平仄平仄,而要补的都是第二字使之不要成为“孤平”(单平),却要分别解释三种理论根据,真使人很累。况且,就是“孤平”一词所包函的内容,古人就有四种提法和不同所指:“孤平”说、“夹平”说、“令单”说、“古句”说,真是“众说纷纭”。但这些“说”,不外乎都是指上述三种情况须补救。于是,我认为:既然所补的句式、所补的位置、所补的方法都一样,何不就把这种“拗救”称之为“单平拗救”?它本来可以用现成的名称“孤平拗救”,但“孤平拗救”这名称过去已有特指,用“单平拗救”以示区别,即“单平拗救”是包括“孤平拗救”在内的三种拗救方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26 8:33: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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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金筑子在2009-2-23 22:10:00的发言:
  
再议我对孤平的理解

(一)

孤平,是只对一个字说的:

即五言平起“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而说的。这种句式可以有如下几种:

平平仄仄仄

仄平平仄仄

平平仄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平

以上五种,只要第二字前或后有一个平声字相伴,就不是“孤平”。也就是说,第二字这个平声不能在两个仄声字中间“孤立”存在,必须有一个平声字相伴。七言则是第四字。

仄仄平平仄仄仄

仄仄仄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仄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仄平

(七言第一字可不论)

王力先生说:“平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式的“必要条伴”是:五言第一二字、七言第三四字必须同时是平声。为什么必须是两个平声呢?因为只有一个平声即为孤平!王力先生的这一论断即从王士祯来。

所谓“孤平”说,并不产生于杜甫时代,那是后人的总结,杜甫当然没有必要去遵守。但李白杜甫一般都是遵守“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式的,他们不犯“仄平仄平仄”(王力说:“个别也有例外,如孟浩然‘故人具鸡黍’,杜甫‘昔闻洞庭水’)。他们也不犯仄平仄仄平”。他们为什么要犯“仄平仄仄仄”,值得研究。

为什么王力说,古人在论“孤平”时的这句话(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即为“孤平”容易引起误解,也就是不科学,在于它不包括“仄仄仄平平”这种同样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字的句式不属“孤平”。于是就有人提出“以五言平起的第二字,七言仄起的第四字,凡这种句式的‘二’或‘四’平声位置上发生‘孤立’时即为‘孤平’。”

(二)

王力先生论述摘要:

“……怅望千秋一洒泪,……

这种变格相当常见,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字必平,七言第三字必平”

“……日暮东风怨啼乌……

这种特定的变格和上述仄仄脚的变格一样,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

王力自注:这种句式用在诗的第一句个别有例外:“故人具鸡黍”、“昔闻洞庭水”。

以上摘自力王《诗词格律概要》53-54页、63页。北京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

王力先生对于“孤平”的解释很明确。他说:“‘孤平’是个旧术语,指七字句‘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所以叫孤平。这个术语容易误解,以为别的句型也有孤平(如五言仄仄仄平平)。这里沿用旧术语,只是为了证明这种格律是传统的。……”(王力:《诗词格律概要》50页)在这里,王力指的传统格律即专指“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不能犯“孤平”。但王力先生认为这旧术语并不科学,容易引起误解。

从科学的比较上来讲:

仄平仄仄平是孤平,

仄平仄仄仄倒不是孤平;

仄仄仄平仄仄平是孤平(因为除了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

仄仄仄平仄仄仄又不是孤平,这说得过去么?

王力先生强调的“仄平仄仄仄”和“仄仄仄平仄仄仄”这种句式有缺陷,必须是“平平仄仄仄”和“仄仄平平仄仄仄”(包括“平平仄平仄”和“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不是为了避“孤平”,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也不赞成启功先生对孤平的解释:“只要句子中有两仄夹一平即为‘孤平’”。“仄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这是两仄夹一平,却不算弧平。

(三)

仄平仄仄平,王力先生说,这是孤平,应该避免。

仄平仄仄仄,王力先生没说这也是孤平,但他说了,也该避免。

仄平仄平仄,王力先生没说这也是孤平,但他说了,也该避免。

这三种句式,补救的唯一方式都是要在第二个平声字前再加一个平声字。

为什么要补救呢?第一种,王力先生说,为了救孤平。

第二、第三种,王力先生没说这是为了救孤平,只是说这必须补救是作为‘一个条件’。是我说这也是为了救孤平,因为这种句式也是属于孤平。这三种句式所显示的缺陷和补救的方法全都一样,为什么偏说第一种是“孤平”和“救孤平”,而第二、三种却“不是孤平”,又必须救,救了之后又“不是救孤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24 8:31: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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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金筑子在2009-2-19 8:53:00的发言:
  
我对孤平的理解

所谓“孤平”一词,是和“拗救”一词并存的,都是唐人以后的人们根据唐人的近体诗习惯总结出来的理论。

“孤平”专指“一个字”、“三种情况”:

所谓“一个字”:

即:五言平起第二字。因为七言仄起第四字,去掉前边两字变成五言,也仍然是五言平起笫二字。

所谓三种情况:

即:这种句式有三种:
(1)平平仄仄平,为正格;
(2)平平仄仄仄为不得已可以三仄的拗格;
(3)平平仄平仄为理想的拗格。

三者中如果出现了只有笫二字为平声:仄平仄仄平;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仄,都为“孤平”。

“孤平”不出现其他句式:如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仄。也就是说,只有五言第二字、七言第四字是平声,它的两边都是仄声时,它被“孤立”,才称之为“孤平”。古人的实践(也可能是习惯)就是如此,似乎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附关于“孤平”的举例说明:

1、孤平句指“江流石不转”、“秋水才深四五尺”这种句子,如果“江”处、“才”处为仄声,即为孤平。王力《诗词格律概要》:“这种变格相当常见,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个字必平,七言第三个字必平。”

又:“凉风起天来”,“蜀主征吴幸三峡”,“这种特定的变格和上述仄仄脚的变格一样,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须用平声”。

凡这两种,违反了这个条件即为“孤平”。

王力自注:“孤平”,是个旧术语。指七字句“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所以叫弧平。这个术语容易引起误解(如五言仄仄仄平平)。这里用沿旧术语,只是为了证明这种格式是传统的。……

2、根据古人的句子(从格律诗中摘取):

王维:荆溪白石出;轻阴阁小雨

李白:桃波一步地;相看两不厌

杜甫:江流石不转;如今九日至

古人这些句子,都不避三仄,却避“孤平”,都没有仄平仄仄仄的。

但仄起句却可以只有一个平声字:

李白:不觉碧山暮;此地一为别

白居易:小榼二分酒;玉桩剥葱手

有一种五言平起,七言仄起的变调句式,古人重来遵守: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没有仄平仄平仄和仄仄仄平仄平仄的(第一字不论)。如果发生这样的句子,亦称为“孤平”。
===========

王维《终南别业》中的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可谓脍炙人口,但因为是名家名句,一般人就忽略了它是否合律。出句的平仄定式是“仄仄平平仄 ”,第一字当然可用平,但第三字该用平而用了仄声的“水”,就是“拗”;对句的乎仄定式是“平平仄仄平”,现在为了“救”出句的“拗”,便把该用仄声字的第三字改用平声的“云”。于是出句句尾便为“仄平仄”,对句句尾便为“平仄平”。

在“拗救”说出现以前,读者自然认为这两句都不合律。然而仅在《唐诗别裁集》入选的五律中,例子就很多
,这里只举若干名句以概其余:如

王维《登斐迪秀才小台作》
“落日鸟边下,郊原人外闲”;

孟浩然《早寒有怀》
“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

岑参《送杜佐下第归陆浑别业》

“夫子且归去,明时方爱才”;

李白《金陵》

“地即帝王宅,山为龙虎盘”;

杜甫《天末怀李白》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戴叔伦《汝南逢董校书》

“对酒惜余景,问程愁乱山”;

张籍《夜到渔家》
“行客欲投宿,主人犹未归”;

温庭筠《商山早行》

“槲叶落山路,积花明驿墙”;

许浑《送客归湘楚》

“秋色换归鬓,曙光生别心”;

赵嘏《东归道中》

“风雨落花夜,山川驱马人”;

杜荀鹤《春官怨》

“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

韦庄《延兴门外作》

“马足倦游客,鸟声欢酒家”;

张蜞《登单于台》

“白日地中出,黄河天上来”

等。在这些拗救联中,有些对句第一字用了仄声字,如不将应为仄声的第三字改用平声字,则此句犯“孤平”。因此,对句第三字仄易平,既是句内“救”,又救了出句第三字的“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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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面说过:
“网络中所以引起混乱的原因,是没有全面理解王力的论述引起的。表现如下:
1,扩大到了仄声收尾句,如:仄仄仄平仄,也错称为孤平句;
2,扩大到A型句,即“仄仄仄平平”,---除了韵脚字也只剩一个平声字;
3,计入了七言首字的平仄,不理解七言句孤平定义是基于五言句基础上的,故认为“平仄仄平仄仄平”除了韵脚字尚“有2个平声字”---把七言首字的平仄也计入了。”

同意下述说法:
============================
千堆雪 《从“孤平”的概念分析其在联律中的不犯忌》(作者:疏属劲草)
由上,在诗律中可分析出“孤平”的以下几个概念:
   一、“孤平”是“律诗大忌”,所谓“大忌”即不允许出现,不允许出现就不存在对句再去救“孤平”。
   二、“孤平”是特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而言的,也即说明“一、三、五不论”的说法在这两种句形中不适用。
    三、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形在律诗中是“韵脚”句,除五言平起首句入韵和七言仄起首句入韵式在首联出句用以外,其余都在对句使用。
   四、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需将仄声字换成平声,以免犯孤平。這樣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必须自救。

  
   =========================
千堆雪:
1.仄平仄仄平
2.仄仄仄平仄仄平
但是,王力也說七言句第一字用平聲是不中用的,並舉例說明『平仄仄平仄仄平』也須救孤平,因此,學者何文匯根據王力此說衍伸出第三種孤平的形式:
3.平仄仄平仄仄平 
====================
泥裳雨衣 :
从本质上讲,人们误解王力先生,是把“因为韵脚的平声字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句中就单剩一个平声字了”当作了孤平的定义。实际上,这句话是针对“就叫做‘犯孤平’”而言的,讲的仅仅是孤平叫做“孤平”的原因。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说得比较明确:“其所以称为孤平,是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1529页)湖北省之所以称为“湖北”,是因为处在洞庭湖以北。这不等于说洞庭湖以北的所有地方都是湖北。同样,我们也不能把所有“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的句子都看作王力先生所说的孤平。
================
谁说一三五不论2008-10-22 15:56宁川
刊于01年9月7日《星岛日报》
所谓犯孤平,通常针对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两种格式而言。这两个格式中,除末字的平声字外,如果只存在一个平声字,即为“孤平”。例如:将“平平仄仄平”第一字改用仄声,就变成“仄平仄仄平”,该句除末字外,便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遇到这种格式,第一字不可不论。七言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改用仄声,就变成“仄仄仄平仄仄平” ,该句除末字外,也就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遇到这种格式,第三字也不可不论,否则就是犯孤平。犯孤平是诗家大忌。有人从四万八千多首全唐诗中,七言犯孤平的例子,只发现一句,五言只有三句:
。。。。。。
唐诗出现犯孤平的例子不超过万分之二,可见当时诗人写诗时都极力避免犯孤平。不知何时出了“一三五不论” 的口诀,受其误导写出犯孤平诗句的人越来越多,就连中国重量级人物也身受其害。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此人今年2月27日在“博鳌亚洲论坛”成立大会上,他给“论坛”的赠诗:
。。。。。。

因此,写格律诗的人,不要轻信“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最好把它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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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14:17 | 只看该作者
七言律句中莫犯孤平,
五言律句句首一般亦戒孤平
众生何处不相逢?若谷虚怀最值宗。
谈吐沁心如此者,试询谁可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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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6:15 | 只看该作者
三羊发表于 2011-1-5 10:50:
以下是引用金筑子在2009-2-23 22:10:00的发言:
  再议我对孤平的理解
(文中括号内红字部分为青松所注)
(一)
孤平,是只对一个字说的:
(错。“孤平”的出现有严格的条件,即
1,        格律诗中;
2,        律句中;
3,        平声结尾的律句中;
4,        古风诗,词,对联中,无该忌讳。)
即五言平起“平平仄仄仄”(错!见主贴)、“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而说的。这种句式可以有如下几种:

平平仄仄仄(错!仄尾句无孤平之忌。)
仄平平仄仄(同上)
平平仄平仄(同上)
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平
以上五种,只要第二字前或后有一个平声字相伴,就不是“孤平”。也就是说,第二字这个平声不能在两个仄声字中间“孤立”存在,必须有一个平声字相伴。七言则是第四字。
仄仄平平仄仄仄(错同上)
仄仄仄平平仄仄(错同上)
仄仄平平仄平仄(错同上)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仄平
(七言第一字可不论)
王力先生说:“平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式的“必要条伴”是:五言第一二字、七言第三四字必须同时是平声。为什么必须是两个平声呢?因为只有一个平声即为孤平!王力先生的这一论断即从王士祯来。
(错!王力所指无“平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仄收句型)
所谓“孤平”说,并不产生于杜甫时代,那是后人的总结,杜甫当然没有必要去遵守。但李白杜甫一般都是遵守“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式的,他们不犯“仄平仄平仄”(王力说:“个别也有例外,如孟浩然‘故人具鸡黍’,杜甫‘昔闻洞庭水’)。他们也不犯仄平仄仄平”。他们为什么要犯“仄平仄仄仄”,值得研究。
(“仄平仄仄仄”是允许的一种变格句型,无所谓‘犯’。这是因为出句【上联】中允许三仄尾,不忌孤平所致。故“仄平仄仄仄”和“平仄仄仄仄”“仄仄平仄仄”这种拗句都是允许的)
为什么王力说,古人在论“孤平”时的这句话(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即为“孤平”容易引起误解,也就是不科学,在于它不包括“仄仄仄平平”这种同样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字的句式不属“孤平”。于是就有人提出“以五言平起的第二字,七言仄起的第四字,凡这种句式的‘二’或‘四’平声位置上发生‘孤立’时即为‘孤平’。”
(这点王力在中国汉语中有关于A型句和B型句之分,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误解”是没有全面理解王力论述所致。见主贴)
(二)
王力先生论述摘要:
“……怅望千秋一洒泪,……
这种变格相当常见,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字必平,七言第三字必平”
“……日暮东风怨啼乌……
这种特定的变格和上述仄仄脚的变格一样,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
王力自注:这种句式用在诗的第一句个别有例外:“故人具鸡黍”、“昔闻洞庭水”。
以上摘自力王《诗词格律概要》53-54页、63页。北京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
王力先生对于“孤平”的解释很明确。他说:“‘孤平’是个旧术语,指七字句‘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所以叫孤平。这个术语容易误解,以为别的句型也有孤平(如五言仄仄仄平平)。这里沿用旧术语,只是为了证明这种格律是传统的。……”(王力:《诗词格律概要》50页)在这里,王力指的传统格律即专指“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不能犯“孤平”。但王力先生认为这旧术语并不科学,容易引起误解。
从科学的比较上来讲:

仄平仄仄平是孤平,
仄平仄仄仄倒不是孤平;(是,因仄声收尾的上联无孤平之说)
仄仄仄平仄仄平是孤平   (是,)
仄仄仄平仄仄仄又不是孤平,这说得过去么?(因仄声收尾的上联无孤平之说,当然说得过去。)
王力先生强调的“仄平仄仄仄”和“仄仄仄平仄仄仄”这种句式有缺陷,必须是“平平仄仄仄”和“仄仄平平仄仄仄”(包括“平平仄平仄”和“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不是为了避“孤平”,又是为了什么呢?(允许,当然不是为避孤平。)
我也不赞成启功先生对孤平的解释:“只要句子中有两仄夹一平即为‘孤平’”。“仄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这是两仄夹一平,却不算弧平。(对的。“仄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这是两仄夹一平,却不算弧平。)
(三)
仄平仄仄平,王力先生说,这是孤平,应该避免。
仄平仄仄仄,王力先生没说这也是孤平,但他说了,也该避免。
仄平仄平仄,王力先生没说这也是孤平,但他说了,也该避免。
这三种句式,补救的唯一方式都是要在第二个平声字前再加一个平声字。
为什么要补救呢?第一种,王力先生说,为了救孤平。

第二、第三种,王力先生没说这是为了救孤平,只是说这必须补救是作为‘一个条件’。是我说这也是为了救孤平,因为这种句式也是属于孤平。这三种句式所显示的缺陷和补救的方法全都一样,为什么偏说第一种是“孤平”和“救孤平”,而第二、三种却“不是孤平”,又必须救,救了之后又“不是救孤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24 8:31:02编辑过]
=======
以下是引用金筑子在2009-2-19 8:53:00的发言:
  我对孤平的理解
所谓“孤平”一词,是和“拗救”一词并存的,都是唐人以后的人们根据唐人的近体诗习惯总结出来的理论。
“孤平”专指“一个字”、“三种情况”:
所谓“一个字”:
即:五言平起第二字。因为七言仄起第四字,去掉前边两字变成五言,也仍然是五言平起笫二字。
所谓三种情况:
即:这种句式有三种:
(1)平平仄仄平,为正格;
(2)平平仄仄仄为不得已可以三仄的拗格;(是允许的出句句型)
(3)平平仄平仄为理想的拗格。(拗格无所谓“理想的”,是这种句型另有存在的理由)
三者中如果出现了只有笫二字为平声:仄平仄仄平;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仄,都为“孤平”。(错在又扩大到仄声收尾句)
“孤平”不出现其他句式:如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仄。也就是说,只有五言第二字、七言第四字是平声,它的两边都是仄声时,它被“孤立”,才称之为“孤平”。古人的实践(也可能是习惯)就是如此,似乎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附关于“孤平”的举例说明:
1、孤平句指“江流石不转”、“秋水才深四五尺”这种句子,如果“江”处、“才”处为仄声,即为孤平。王力《诗词格律概要》:“这种变格相当常见,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个字必平,七言第三个字必平。”
(“江流石不转”、“秋水才深四五尺” 如果“江”处、“才”处为仄声,也不能称为孤平句)
又:“凉风起天来”,“蜀主征吴幸三峡”,“这种特定的变格和上述仄仄脚的变格一样,有一个条件,就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须用平声”。
凡这两种,违反了这个条件即为“孤平”。 (错误说法。理由同上)

王力自注:“孤平”,是个旧术语。指七字句“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所以叫弧平。这个术语容易引起误解(如五言仄仄仄平平)。这里用沿旧术语,只是为了证明这种格式是传统的。……
2、根据古人的句子(从格律诗中摘取):
王维:荆溪白石出;轻阴阁小雨
李白:桃波一步地;相看两不厌
杜甫:江流石不转;如今九日至
古人这些句子,都不避三仄,却避“孤平”,都没有仄平仄仄仄的。
但仄起句却可以只有一个平声字:
李白:不觉碧山暮;此地一为别
白居易:小榼二分酒;玉桩剥葱手
有一种五言平起,七言仄起的变调句式,古人重来遵守: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没有仄平仄平仄和仄仄仄平仄平仄的(第一字不论)。如果发生这样的句子,亦称为“孤平”。(错误说法。理由同上)
===========
王维《终南别业》中的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可谓脍炙人口,但因为是名家名句,一般人就忽略了它是否合律。出句的平仄定式是“仄仄平平仄 ”,第一字当然可用平,但第三字该用平而用了仄声的“水”,就是“拗”;对句的乎仄定式是“平平仄仄平”,现在为了“救”出句的“拗”,便把该用仄声字的第三字改用平声的“云”。于是出句句尾便为“仄平仄”,对句句尾便为“平仄平”。
在“拗救”说出现以前,读者自然认为这两句都不合律。然而仅在《唐诗别裁集》入选的五律中,例子就很多
,这里只举若干名句以概其余:如
王维《登斐迪秀才小台作》
“落日鸟边下,郊原人外闲”;
孟浩然《早寒有怀》
“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
岑参《送杜佐下第归陆浑别业》
“夫子且归去,明时方爱才”;
李白《金陵》
“地即帝王宅,山为龙虎盘”;
杜甫《天末怀李白》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戴叔伦《汝南逢董校书》
“对酒惜余景,问程愁乱山”;
张籍《夜到渔家》
“行客欲投宿,主人犹未归”;
温庭筠《商山早行》
“槲叶落山路,积花明驿墙”;
许浑《送客归湘楚》
“秋色换归鬓,曙光生别心”;
赵嘏《东归道中》
“风雨落花夜,山川驱马人”;
杜荀鹤《春官怨》
“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
韦庄《延兴门外作》
“马足倦游客,鸟声欢酒家”;
张蜞《登单于台》
“白日地中出,黄河天上来”
等。在这些拗救联中,有些对句第一字用了仄声字,如不将应为仄声的第三字改用平声字,则此句犯“孤平”。因此,对句第三字仄易平,既是句内“救”,又救了出句第三字的“拗”。(以上例只能算是拗救,犯“孤平”之说法又错)
(------此文错误主要是混淆了孤平只定义于平声收尾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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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简单一点好不好。
孤平论五言就行。对于七言,只要后五言孤平,无论首二字全平全仄仄都犯了孤平。
南金东箭一精英 山峙渊渟表率明
主敬存诚严己本 人中骐骥必遥行 ——潇湘游子
____________________
此中有真意 何处是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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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21:55 | 只看该作者
孤平本身没有病,
何必庸医乱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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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平,百度可查,输入孤平二字,可见下述,已成定律,死律,何必浪费时间纠结不清。


孤平  

诗律术语。律诗大忌。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声,全句除了韵脚外只剩下一个平声,故称。 唐人律诗最忌“孤平”。倘在上述句型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位置上遇到必须用仄声字的情形,则要采取“拗救”的办法。   

孤平现象有如下特点:  
1、仅出现于上述类型的平韵脚句中;   
2、依格律而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的句型,如“仄仄仄平平”,不算犯孤平。
雪寻梅不归,
踪萍迹岂言颓。
今尔后多宏志,
日方长大笔挥。
        ——潇湘游子先生雅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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