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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逐明老先生,关于语法词类划分“只知其①,不知其②”的歪理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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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孙逐明老先生,关于语法词类划分“只知其①,不知其②”的歪理邪说
【1】、规范语法的正解说明
词可分实词和虚词两大类。
实词表示实在意义,能够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一般能够独立成句。
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
虚词一般不表示实在的意义,它们的基本用途是表示语法关系。
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
(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课题组《中学语法教学实施意见》)

【2】、孙氏逐明的歪理邪说
现代词类属于语法体系,词类的虚实是语法功能的类别:能充当句子成分的词是实词,不能的是虚词。古代字类的虚实却是纯粹词语意义的类别,根本不考虑语法功能。 
(孙逐明《传统对偶规则探原·虚实死活的区分·辩虚实》)

【3】、语法词类的划分原则
三羊认为,语法词类的划分原则是“两种标准双限定”。实词与虚词的划分,要同时具备两个标准,①为“语法功能”,②为“词汇意义”。以“副词”来说,因其不能同时具备①与②两种标准而被归入虚词。假令依据孙逐明老先生的观点,“能充当句子成分的词是实词”,也就是单一的“语法功能”标准,如此来说,“副词”就可以因为能充当句子成分,归入实词大类的行列里,也算是“马里马虎”、“糊里糊涂”、“死得其所”、“寿终正寝”、“了此一生”啦。
由此可见:古代和现代语法的词类划分,并非只是语法意义的划分。假如黄泉之下、狗血喷头的王力听见了孙氏之谬,真个能够笑活,当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


孙逐明老先生大有“只知其①,不知其②”的歪理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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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0:4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词类的虚实,当今语法界是有分歧的。
有的主张两分法,只分虚词和实词;有的主张三分法,主张有实词虚词和半虚词。分歧最大的是副词,其次是介词,再次是量词。
有的语法著作主要根据能不能独立成句区分虚实,由于副词不能独立成句,所以归属于虚词,如中学语法教学系统即是。
有的语法著作主要根据能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区分虚实,由于副词可以充当状语和补语,故把副词列入实词。如网上现代汉语教材即是:
二、实词和虚词的划分
  汉语的词首先根据是否能作句子成分,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另外还有两类无法归入实词和虚词的特殊词类:拟声词和叹词。
  1、实词
  实词能够单独充当句子成分,意义比较实在,表示事物、动作、行为、变化、性质、状态、时间、处所等。
  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区别词、数词、量词、副词、代词等八类。
  实词可以根据意义和功能分成体词和谓词两大类。八类实词中,只有副词既不属于体词,也不属于谓词。
  体词主要用来指称人或事物,以名词为代表,数词、量词、区别词和代替这几类词的代词。
  谓词主要用来陈述,主要包括动词、形容词和代替这两类词的代词。
  体词和谓词在语法功能上的主要区别是:体词主要作主语和宾语,谓词主要作谓语,谓词前可以加上否定副词“不”,体词则不能加。
  2、虚词
  虚词只表示语法意义,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
  虚词包括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等四类。
有的语法著作采用三分法,把介词量词和副词列入“半虚词”。见:吕香云《现代汉语语法学方法》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年出版,第255页
不管那种流派,语法功能是区分词类虚实的第一标准,词义只能作参考,这是语法界的共识。而字类的虚实只看词语意义,不考虑语法功能的。
【以上是孙逐明的跟帖发言】===========================
三羊批孙之前,先看《暂拟》与《提要》词类划分标准的比照:

1、《暂拟》用“词汇·语法”标准,两样同等重要。
实词:名词、动词、形容、数词、量词、代词;
虚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


2、《提要》主要根据语法功能,同时兼顾词汇意义。
实词:名词、动词、形容、数词、量词、代词;
虚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


从《暂拟》与《提要》同时将“副词”划分在虚词里来看:
词类的划分,分为两步。第一步,粗分虚实大类;第二步,细分所属小类。
在“粗分虚实大类”中,实用“词汇意义”,不用“语法功能”。
在“细分所属小类”中,实用“语法功能”,不用“词汇意义”。


至于孙逐明老先生所说的,“现代词类属于语法体系,词类的虚实是语法功能的类别:能充当句子成分的词是实词,不能的是虚词”,纯属臆想瞎琢磨的歪理邪说!因为,副词,可以充当“状、补”语;叹词,可以充当“定、状、补”语;叹词,可以充当“谓、定、状、补”语。

至于孙逐明老先生所说的,(1)“有的语法著作主要根据能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区分虚实,由于副词可以充当状语和补语,故把副词列入实词。如网上现代汉语教材”,(2)“不管那种流派,语法功能是区分词类虚实的第一标准,词义只能作参考,这是语法界的共识。而字类的虚实只看词语意义,不考虑语法功能的”。(1)与(2)正好自相矛盾,实属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依照(2)的说法,恰好说明(1)的划分法,不是“语法界的共识”。
另外,孙逐明老先生,身为电大语法教员,语法术语竟然稀里糊涂。(1),在“词义只能作参考”中,“词义”应为“词汇意义”;(2),在“字类的虚实只看词语意义”中,“词语”是词和词组的简称。古人的“字”,实际等于今人词中的单音词。古人虚实死活的字分类系统里,只有“字”,而没有“词”,更没有“词组”。相对来说,一般联友术语混用,只是习惯叫法而已。孙逐明老先生则不同常人,因他是电大语法教员,因为了反对王力扬名立万,而是有意为之。其险恶的目的,就是将“古人的字分类”与“今人的词分类”阵线搅浑,从而为他的“对仗是修辞,与语法无关”的谬论扬幡招魂。这就是孙逐明老先生完美梦想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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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0:54 | 只看该作者
创新、质疑精神肯定是对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对仗是修辞,是运用语言的艺术,语法是语言的规律。应该主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学术方面的不同观点,不同看法,不宜偏激,更不能无限上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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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1:07 | 只看该作者
《缥湘对类》那里有下载或买,在创建文化强国的事业面前,收集整理版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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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1:43 | 只看该作者
对仗是修辞,但判定对仗不对仗用的就是语法知识。我们要清晰地了解对仗运用对仗用的却是语法知识。

你在修辞里不可能找到如何分析对仗的方法。对仗属于一种修辞,但是怎么判断对仗不对仗与修辞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么简单的道理一些人就是鬼扯不清。

孙逐明有些东西我想他并非不知道,而是故意硬撑死不认错。他那些东西明显就是错误的,而且错得极其低级,根本就没有任何值得争论的价值,不值得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学方针去对待。
用利牙冷血 扫光残次
循物竞天择 留下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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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1:53 | 只看该作者
创新、质疑精神肯定是对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对仗是修辞,是运用语言的艺术,语法是语言的规律。应该主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学术方面的不同观点,不同看法,不宜偏激,更不能无限上纲!
丁晖 发表于 2011-12-7 10:54

这条同样适合于孙逐明。几年前这位孙先生就发表长篇文章论王力的“错误”,说王力理论是“以偏概全”“挂一漏万”“误导”,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现在继续给王力,给现代与法学无限上纲,继续宣扬“有严重缺陷”“误导”,大有将现代语法学修辞学打入冷宫,以孙的“字类”理论取而代之之势。对批驳他的人则要么说别人“没读过”,要么采取居高临下的高傲态势嘲讽。这种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态度同样是要不得的,只能激起人们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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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2:20 | 只看该作者
创新、质疑精神肯定是对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对仗是修辞,是运用语言的艺术,语法是语言的规律。应该主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学术方面的不同观点,不同看法,不宜偏激,更不能无限上纲!
丁晖 发表于 2011-12-7 10:54


如他这类人物,是咎由自取,自找难看!

想当年,70多岁的孙逐明,将九泉之下的无力先生,弄成“狗血喷头”。也是太不近人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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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8:26 | 只看该作者
孙逐明有些东西我想他并非不知道,而是故意硬撑死不认错。漠野孤狼 发表于 2011-12-7 11:43


假设他“确实不知道,而是故意硬撑死不认错”,是个人品问题!
假设他“并非不知道,而是故意硬撑死不认错”,也是人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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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8:29 | 只看该作者
这条同样适合于孙逐明。几年前这位孙先生就发表长篇文章论王力的“错误”,说王力理论是“以偏概全”“挂一漏万”“误导”,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现在继续给王力,给现代与法学无限上纲,继续宣扬“有严重缺陷”“误导”,大有将现代语法学修辞学打入冷宫,以孙的“字类”理论取而代之之势。对批驳他的人则要么说别人“没读过”,要么采取居高临下的高傲态势嘲讽。这种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态度同样是要不得的,只能激起人们的反感。L翠拨青松 发表于 2011-12-7 11:53


或唯我独尊、或装疯卖傻,都不是学者的大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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