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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进通] 对联到底属不属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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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9 1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联到底属不属韵文
<P>                                        河南  师进通</P>
<P>    目前,楹联界对于楹联体裁的归属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体上有两种意见:一曰不属于韵文,一曰属于韵文。那么,对联究竟属不属韵文呢?对于这一问题,我也想谈一下我的粗浅见解。
    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
    一、 从韵文的定义来谈
    关于韵文的定义,《辞海》(1979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上解释为:韵文“泛指用韵的文体,同散文相对。如歌谣、辞赋、诗、词、曲以及有韵的颂、赞、箴、铭、哀、诔等。”今天看来,还应加上鼓词和其它唱词(指曲艺中的多种形式)等文体。这里,关键的问题是对“有韵”的理解。我们已经知道,上面所列举的文体与散文不同的地方,是它们的句子讲押韵,说具体点,就是凡双句句末的字,都要求押韵,即它们的韵母相同或相近,造成一种动听的音乐美。而散文通篇的句子末字,都不讲押韵(散文诗除外)。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地说:凡讲押韵的文体,都属于韵文。根据这个标准来看,对联只有两行文字,两行文字句末的字并不押韵,也不要求押韵。这样看来,它就不属于是韵文文体了。
    二、从古诗中的对偶句来看
    纵观我国的诗歌发展史,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对联源于古代诗歌中的对偶句。古诗中的对偶句,可以说比比皆是。如《诗经》中的对偶句:“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窹寐求之。”(《关雎》)、“惜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采薇》);如“楚辞”中的对偶句:“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霾两轮兮执四马,援玉桴兮击鸣鼓。”(《国觞》);如“汉赋”和汉代文人乐府诗中的对偶句:“绥之则安,动之则苦;尊之则为将,卑之则为虏。”(东方朔《答对难》)、“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男儿爱后妇, 女子重前夫。”(辛延年《羽林郎》) ;再如魏晋南北朝乐府诗中的对偶句:“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 明月珠。湘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陌上桑》)、“拦衣曳长带,屣履下高堂。”(《伤歌行》)、“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 迢迢牵牛星》)、 “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孔雀东南飞》)、“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古诗十九首》)、“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装。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木兰诗》) 诸如此例,不一而足。这些句子已足以说明,对联的前身就是古代诗歌中的对偶句。这些对偶句的主要特征,是讲词性对仗,结构一致,一般不讲平仄格律。但个别的对偶句出现了符合对联平仄格律的格式,如“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等等。这种节奏感强烈、音韵和谐动听(平仄交替、交对)的对偶句,便是后来对联格律产生的基础。总之,这些对偶句,在原诗中和其它句子合在一起,其双句是押韵的,是韵文中的一部分,但当它独立成为对联以后,就看不到它押韵的情况了,所以,也就不好说它是韵文了。
    三、从文学体裁的分类来说
    关于文学体裁的分类,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人根据语句的押韵与否,将文学分为韵文与散文两大类。“五四”以来,随着文学形式的发展,文学体裁又增加了,我国现代的文学理论家又把文学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四大类,即所谓的“四分法”。在这种分类法中,即是来源于诗歌中的对联,在诗歌的详细分类(小类)中,仍然见不到它的影子。那么,对联为什么不能跻身于文学的范畴之内呢?我想其主要原因就是过去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对联是雕虫小技,登不上大雅之堂。”因为古时的对联都比较短,一位专家学者说过,它的作用主要是用于“厅堂、苑囿、以及名胜、古迹、官廨、祠堂等地的点缀与装饰。”“至于社交方面,如婚丧、喜庆等事”,“或贺或吊或题或赠”,均把它作为交际应酬之品,即应用文一类的东西。它不像作为文学样式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那样,都要求塑造形象,以此来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所以,文学的殿堂里才没有它的一席之地。那么很自然,在我国的文学史上也就找不到它的踪影了。
    四、从今人的认识情况来看这一问题
    在本文的开头,我已提到,关于对联的归属问题有两种意见,一说应归属韵文,一说它不属于韵文。前一种意见以湖北的李学文先生为代表(见《中楹报》总第729期《对联理应属韵文》一文),李先生列举了两组旁证例子,力图说服读者。但我认为这两组旁证例子均未能说明他的观点。第一组旁证,最后归纳了两点:押韵的文体是韵文;讲究平仄交互的文体也是韵文。第二点说的平仄交互是在联中,不是句末押韵,说它是韵文,不能信服于人;第二组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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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9 21:18 | 只看该作者
<FONT size=4>对联就是对联,所以对联应单独占有一把交椅——这个观点好,不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FONT>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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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01:15 | 只看该作者
<P>一种意见以李学文先生为代表,一种意见以陈树德先生为代表。</P><P><FONT color=#ee6911 size=5>质疑:什么叫为代表?常江早就说过对联属于韵文,怎么是<FONT color=#000000>李学文</FONT><FONT color=#f73809>为</FONT><FONT color=#ee6911>代表?在常江之前估计还有学人如此说,那样的话,常江也没有资格做代表。</FONT></FONT><FONT color=#ee6911 size=5>其实只要上过中文系、见识过王力《古代汉语》的人,不难作出判断。所以,所谓<FONT color=#000000>陈树德</FONT><FONT color=#ff6600>为代表也是靠不住的。</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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