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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律通则--基12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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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2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联律通则
一、引子
    各位朋友晚上好,我们学习了对联的概念、对联的起源、对联的发展史。对于对联这种文学形式我们已经有了初步入门的了解,可以说已经迈进了对联这座辉煌殿堂的门槛。
    大家知道,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一个企业,有一个企业的规定;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行规。那么对联呢?作为对联这种特殊的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它也有一个日渐完善起来的规矩,那就是《联律通则》。
我们开始学习对联,首先很有必要学习和了解一下这个联律通则。 就像作为一个公民应该普及点法律知识,了解一下自己作为一个合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样。想写好对联,就应该了解一下这个联律通则。
下面我们开始学习一下由中国楹联学会制定的《联律通则》:
二、联律通则(转):
    中国楹联学会《联律通则(修订稿)》颁布:
    备受各界关注的《联律通则(修订稿)》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联律通则(试行)》自2007年6月1日公布以来,得到各级楹联学会防广大联友的普遍关注和支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学会在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联律通则》又作了认真的修改。
在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上,得到了一致认同。中楹会决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联律通则(修订稿)》。
《联律通则(修订稿)》,是对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凝聚着我国楹联人的聪明才智。
它的制定和实施,是近年来楹联学术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楹联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楹联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生机。
在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实践中,必须坚持联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楹会同时希望广大联友继续关注《联律通则(修订稿)》,使其不断充实和完善。
   
   联律通则(修订稿)
   中国楹联学会
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具有群众性、实用性、鉴赏性,久盛不衰。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
    为弘扬国粹,我会集中联界专家将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形成了《联律通则(试行)》。
    在一年多的实践基础上,又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制定了《联律通则》(修订稿)。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予以颁发。
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一条 字句对等。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句数相等,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
    第二条  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
    第三条 结构对应。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
    第四条 节律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节奏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
    也可以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同有异,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
    第五条 平仄对立。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     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3),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则从宽。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 形对意联。形式对举,意义关联。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
第二章           传统对格

    第七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叠语、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联绵,词法中的互成、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
    第八条 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诗韵》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双轨制”,但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第九条 使用领字、衬字,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凡在句首、句中允许不拘平仄,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
    第十条 避忌问题。
(1)忌合掌。合掌,同意联
(2)忌不规则重字。
(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
  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
第三章           词性对从宽范围

    第十一条 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
(1)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
(2)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
(3)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4)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方位与数目、数目与颜色、同义与反义、同义与联绵、反义与联绵、副词与连词介词、连词介词与助词、联绵字互对等常见对仗形式;
(5)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第十二条 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第十四条 本通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日公布的《联律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联律通则》四章 十四条我们已经全部讲完了,我们暂且作为一个了解。至于里面不懂的术语我们在以后的讲座里都会详细讲解。
汉语的奇妙,可以说淋漓尽致地显示于我们的对联中,尤其是巧联妙对。有人只认他所谓的“正经”的对联,而对巧联妙对怀有偏见,以为这不是真功夫。我不赞成这种看法。
三、简析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对仗又称对偶、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比如:“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对联的对仗有许多种,宽对为主基调,工对为追求目标。声律协调是指对联用字的平仄格律要按照一定的规律
    第一条 字句对等。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句数相等,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如:和风吹绿柳==时雨润春苗 。也有特例,袁世凯千古==中国人民万岁,大家不必模仿。
    第二条  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比如:福尽百姓方为好==绿遍九州始是春。
    第三条 结构对应。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如:春草满庭吐秀==百花遍地飘香  
    第四条 节律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节奏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如:开源/能引/千泓/水==节流/可聚/万盘/金
也可以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同有异,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如:履/洪涛/如/平地==拥/大海/作/良田
第五条 平仄对立。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     如“阳光普照园丁,心坎春芽暖==雨露滋生桃李,枝头蓓蕾红”联中“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3),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则从宽。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 形对意联。形式对举,意义关联。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就是说形式上要对,意义上要关联,两联内容服务、说明的是同一个主题思想。如:虚心竹有低头叶==傲骨梅无仰面花,联中形式是相对,意义呢 相关,都是说明一种品质。
第二章           传统对格

    第七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叠语、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联绵,词法中的互成、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比如:无山得似巫山好==何水能如河水清;两船并行橹速不如帆快==八音齐奏笛清难比箫和
    第八条 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诗韵》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双轨制”,但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也就是说上下联用韵必须统一,不能有新有古,一般用新韵的对联,都要在联尾标注(新),这也是成规。
    第九条 使用领字、衬字,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凡在句首、句中允许不拘平仄,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如:有三分水,二分竹,添一分明月==从五步楼,十步阁,望百步大江 ;冰冷酒,一点两点三点==丁香花,百头千头万头
   第十条 避忌问题。
1)忌合掌。即我们常说的“合了”。如两个手掌重合在一起,指上下联中内容词性雷同,平仄雷同,意义雷同,概念雷同。判断一个对联合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所用词语相似、所写事物相同;二、上下联意思相同,意象空间重叠。例:长空展翅,广宇翔云。
2)忌不规则重字。所谓不规则就是重字出现的位置和顺序没有规则,例:陶匠抟泥,掌中观果==樵夫观弈,梦里入槐。
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三平尾是指下联最末三个字,不可以都是平声,也叫三平调。如:有笔墨诗书做伴,与棋牌酒烟无缘。
三仄尾是指上联最末三个字,虽说现在不禁止,但要尽量避免都是仄声。如:依法修行可入道
第三章           词性对从宽范围

    第十一条 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
(1)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
(2)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
(3)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4)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方位与数目、数目与颜色、同义与反义、同义与联绵、反义与联绵、副词与连词介词、连词介词与助词、联绵字互对等常见对仗形式;
(5)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第十二条 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第十四条 本通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日公布的《联律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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