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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感毕福剑的狂言 [打印本页]

作者: 三河兄弟    时间: 2015-4-14 07:12
标题: 有感毕福剑的狂言

                        
      4月6日,一段关于毕福剑在校友聚会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酒后的毕福剑唱了一曲改编版的《智取威虎山》,其中埋怨了毛泽东,这段视频影响颇大,毕福剑受到公众舆论多的指责。视频传出后,央视高层4月7日下午召开了办公会议,会议作出暂时停播毕福剑主特的央视所有节目的决定。

      老毕是中国面对媒体骂毛的第一人,文艺人,笑搞惯了,这次对毛泽东搞笑,歪歪道儿,不正经的对待,有失道德,要是对诺奖得主莫言这般搞笑就没什么。

       因老毕是名人,对此影响大,有过人们顶针也大,相关单位动了不少真格,看来风浪不小。名人也是人,何况是擅长搞笑的名人,这次很明显是搞笑搞错了对象,不能拿领袖开玩笑。可社会反映特大,好象有点文革风在括似的。毛泽东也有错误,难到讽刺两下也不可?讽刺过分,这能有多大问题,我看是小题大作了。

        言多必失,何况喝酒出言,没管好自已的嘴吧,似醉汉骂人,人们作清醒叫真,名人难做。老毕对中国当代文化影响很大,暂停他所主持的星光大道可亏了众多的观众。社会有将功补过的老例,应对他擅长的主项网开一面,同时,可在其再立新功的份外上以罚加以处理,以示奖赏分明,功过两待。



作者: 三河兄弟    时间: 2015-4-16 16:01
给老毕党纪政纪处分 也就是了,还是让他继续主 持《星光大道》,让他能将 功补过。


作者: 老八路    时间: 2015-5-8 12:22
江湖险恶,谁敢保老毕的饭局不是“鸿门宴”?究竟里面藏了哪些玄机?只有设局的人知道。
作者: 三河兄弟    时间: 2015-9-3 17:28
老八路 发表于 2015-5-8 12:22
江湖险恶,谁敢保老毕的饭局不是“鸿门宴”?究竟里面藏了哪些玄机?只有设局的人知道。

谢关注评点!
作者: 五十铃    时间: 2015-10-1 20:11
三河兄弟 发表于 2015-4-16 16:01
给老毕党纪政纪处分 也就是了,还是让他继续主 持《星光大道》,让他能将 功补过。

呵呵,老毕那可不是校友聚会,是涉外的正式宴会。
作者: 五十铃    时间: 2015-10-1 20:23
呵呵,奉上美国关于“言论自由”的一个经典解释:
  The Right to Free Speech means the government can't arrest you for what you say.
  言论自由指的是,政府不能因为你说过的话而逮捕你。
  It doesn't mean that anyone else has to listen to your bullshit, or host you while you share it.
  这并不代表其他人必须听你说的话,并不代表其他人必须容忍你。
  The Right to Free Speech doesn't shield you from criticism or consequences.
  言论自由并不保护你免于批评和其他后果。
  If you're yelled at, boycotted, fired, banned from an Internet community, beaten up or even get shot by a gun, your free speech rights aren't being violated.
  如果你被辱骂,被抵制,被裁员,被论坛封禁账号,甚至被殴打被枪杀,你的言论自由并没有因此被侵犯。
  It's just that the people listening think you're an asshole.
  这只是因为人们认为你是一个混蛋。
  And they're showing you the door.
  然后他们告诉你应当如何滚蛋。
作者: 五十铃    时间: 2015-10-1 20:25
呵呵,老毕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自由付出代价!
作者: 五十铃    时间: 2015-10-1 20:43
任何外交人员参加的任何外事活动都决不会是私人活动,都必然向本国政府如实汇报——哪个国家肯让自己的外交人员花着公款干私事?既然如此,那对出席毕福剑酒宴的外国外交人员来说,这场酒宴就不是私人聚会、私人交往,而是公事。既然如此,那对毕福剑来说,这场酒宴就同样不可能是“私人聚会”,不但是公开活动,而且是涉外活动。
  如果硬把毕福剑事件说成“私人聚会”、“私人交往”、“私人事件”,那可就热闹了:毕福剑身为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负责人,跟外国使馆外国人建立起了“私人关系”,参与了“私人聚会”,发生了不能公开、必须保密、不得“告密”的活动……这算什么性质的问题?是该归党纪管还是归国法管?要不要把国家安全委员会扯进来?:lol
作者: 三河兄弟    时间: 2015-10-7 09:17
五十铃 发表于 2015-10-1 20:43
任何外交人员参加的任何外事活动都决不会是私人活动,都必然向本国政府如实汇报——哪个国家肯让自己的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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