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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中国楹联学会“联律普及年总结表彰大会”的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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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省、市、自治区楹联学会、各楹联网站、各位网友:   
2010年是中国楹联学会六代会确定的“联律普及年”,一年来,各省、市、自治区楹联学会,各楹联媒体紧紧抓住联律普及这一要务,在联界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学习联律、宣传联律、普及联律的活动,做了大量扎实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及时总结2010年联律普及年的典型经验,并对在“联律普及年”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中国楹联学会决定,于2011年1月11日晚8时在中国楹联学会网联友论坛(中华国粹网国粹论坛)举行“联律普及年总结表彰大会”。届时学会领导要发表重要讲话,并有省市县楹联组织代表发言。会上还要公布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望各楹联学会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基层楹联组织和网友届时踊跃参加!
  会场专贴将设置在中国楹联学会网联友论坛(中华国粹网国粹论坛)迎宾礼堂,届时中国楹联学会网首页、学会网联友论坛(国粹论坛)首页、中华国粹网首页将有移动公告链接。
  中国楹联学会
  2010年12月31日
  
伟业千秋史川流万里歌---梁石题为人崇至伟驱笔下长川---寸天斋主题http://blog.sina.com.cn/kaier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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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2:4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啦,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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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1:16 | 只看该作者
向先进组织和个人敬礼、学习!!!
津门胜地,渤海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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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3 | 只看该作者
祝贺!
以文会友,结交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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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1:00 | 只看该作者
向先进组织和个人敬礼、学习!!!
联都和梅州市楹联学会这次没评上先进组织,有点遗憾!
龙吟华夏五千载
虎啸联坛十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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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0:22 | 只看该作者
祝贺。献花

顺便向刘太品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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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3: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岳 于 2011-1-12 00:11 编辑
顺便问一下刘太品老师:字形同而字义不同的不规则重字算不算违反联律???
春光明媚 发表于 2011-1-11 21:06


问好赵老师!说点个人看法,我觉得《联律通则》并非事无巨细全都罗列的,但是大的原则还是比较分明的。“字形同而字义不同的不规则重字”,在《通则》里应当没有说过,但是如果我写联,绝对不会这么用的。
因为:
1。要求避不规则重字,其实主要是为了形式的美观。对联讲究对称美嘛,而不规则重字就破坏了这种对称美。
2。其实对联讲究精炼意深,一般来说(除了一些技巧的要求),避免重字,也是为了提高每个字的效率。当然,对于同字不同意思这一条没有犯的。
所以我认为,同时具备以上两条条件的才好,而第一条更为重要。因为长联铺陈得多,于“精炼”就不同了。
3。还有就是从欣赏者角度来说,还有点小别扭。有上述这种情况的对联,作者在通读全过程中,会被这个字小小地绕一下,即使他明白是同字不同义的,欣赏对联其实也要一气呵成,受到些干扰,也会影响欣赏的效果。
4。也是欣赏角度,于语感上有时不适。比如“中”字,中(中间意)与中(对准之意)虽然平仄不同,但都读作“ZHONG”,而且不少这类字是同韵的,如“重”有“ZHONG“与“CHONG”两种读法,但同韵使得语感上有时不好。
暂想到这些,个人感觉而已。
欢迎光临江苏楹联网:http://www.jsyinglian.com/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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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2:3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楹联学会应该思考一下网络对联的重要作用。
抬头饮酒,闭目玩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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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2:17 | 只看该作者
字形同而字义不同的不规则重字算不算违反联律???

这不必考虑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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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44 | 只看该作者
顺便问一下刘太品老师:字形同而字义不同的不规则重字算不算违反联律???
春光明媚 发表于 2011-1-11 21:06

或许从《千字文》可获一定启发吧
洪边剑客:hongbianjianke@126.com    牂牁名士两京播;苗岭儒风万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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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28 | 只看该作者

向荣获联律普及年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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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会长的热情洋溢的讲话!会议结束前,我们要感谢为本次会议作了精心准备和提供技术保障的中华国粹网的诸位同仁,再次感谢出席会议的诸位联友!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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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24 | 只看该作者
孟繁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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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15 楼 页↑首 页↓尾  






  

在2011年1月11日,农历腊月初八这个吉祥的日子里,我们开了一个时间短、效率高、影响大、盛况空前的总结表彰大会。感谢每一位为普及联律做出贡献的联友,感谢每一位关心和支持中国楹联事业的人!深深地感谢大家!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为传承国粹楹联齐心协力,共赴新猷!

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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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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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联友,今天的会议开得非常成功,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孟会长的总结讲话很重要,他多次强调,联律是立会之本,要把联律通则的普及进行到底。孟会长的讲话,既是对去年联律普及工作的总结,也是对今后联律普及工作的再动员。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这个讲话精神,把联律普及工作深入扎实地进行下去。今天会上还有一些先进单位的发言,他们的经验和体会,也是我们继续搞好联律普及工作的宝贵财富,希望大家更多的交流,切实把联律普及工作深入到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下面,我们再次欢迎孟会长给大家讲几句话,来结束今天的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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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23 | 只看该作者
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
特别祝贺吉林省获奖单位和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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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09 | 只看该作者
向先进组织和个人敬礼、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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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
孟会长讲话符合实际,鼓舞人心,我们三门峡市楹联学会将组织进一步贯彻学习。
大河风 发表于 2011-1-11 21:02


已经将方会长的感言转发主会场。
请关注湖北省楹联学会官方公众号【荆楚联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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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06 | 只看该作者
顺便问一下刘太品老师:字形同而字义不同的不规则重字算不算违反联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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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02 | 只看该作者
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
孟会长讲话符合实际,鼓舞人心,我们三门峡市楹联学会将组织进一步贯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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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02 | 只看该作者
领导发言结束。下面是自由讨论时间,我们的实况转播就到此告一段落。。。
然而《联律通则》却仅仅是万里长征刚刚迈开了第一步,路漫漫其修远兮~让我们大家一齐共同努力吧!
请关注湖北省楹联学会官方公众号【荆楚联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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