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擂台联赛评审过程的监督机制
1)为了确保擂台联赛评审的公平、公正,整个评审过程必须建立监督机制加以保证。对于监督机制的形式,建议采取由主办论坛聘请各参赛论坛的有关人士作为观察员的办法。
2)观察员有权进入评判现场,但观察员必须遵守由主办论坛制定的评判现场纪律,以免干扰评委的评判。对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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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火栗妖精 时间: 2004-5-12 06:18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1 21:37:36的发言:
9)对于在评判过程中违反纪律和无故不履行职责的评委,主办论坛可以公开予以批评,并在下一届擂台联赛中禁止受聘为评委。
在评审过程中首席评委每天至少要有一小时在评审现场办公。主办论坛对于三天打鱼、两天撒网、有严重旷课缺席表现的首席评委有权撤换。
对首席评委的失职还需要哪些制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2 6:24: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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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苍凉的雪 时间: 2004-5-12 07:46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修改版已经初具规模了,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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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天- 时间: 2004-5-12 09:47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第一对:
“五、擂台联赛的评审
4)在评审过程中,首席评委根据擂句要求负责提出每个阶段的的评判(或打分)细则,并对细则具有解释权。”
建议再加上以下一段文字:
其他评委若对首席评委制定的细则有异议时,有权利跟帖提出自己的建议并提交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以补充、完善细则。
第二对:
“五、擂台联赛的评审
5)当普通评委的评判有争议时, 首席评委有权要求重审, 普通评委经过再度审查, 或改变打分,或提出抗辩理由交由全体评委讨论。 ”
建议:把“普通评委”改为“其他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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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山主人 时间: 2004-5-12 11:21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第二条建议加上以下内容:
擂主要求中至少一个单联进入前五名应改为前三名,才能真正配得上擂主的称号。如无合适人选,则以单联第一名所在论坛团体总分胜出者为擂主。
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第九条加上以下内容:
九、为保证擂台联赛的连续性,保护参赛联友的积极性,各主办论坛无特殊情况应该尽量按照章程条文执行。如根据实际情况另有修改必要,必须特别声明并公布具体意见。未声明内容应视作以章程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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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莉莉莉 时间: 2004-5-12 12:22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意见:
一:在公布赛题的同时,是否对有争议的基本问题做出共识?
如孤平,三平尾,三仄尾,同声落脚,古今音的用法,简体繁体字的使用等。
二:在十三十四界大赛前,都有人对出句做出解释和分析,多有误导,以后是否以组委会或评委会的名义对此在举办论坛发表的言论予以认可或否定。如需要补充的出句说明,是否以组委会或评委会的名义发贴说明,并对此予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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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莉莉莉 时间: 2004-5-12 12:35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以下是引用南山主人在2004-5-12 11:21:16的发言:
第二条建议加上以下内容:
则以单联第一名所在论坛团体总分胜出者为擂主。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恕学生实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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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御赐金牙 时间: 2004-5-12 21:06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关于奖项设置问题的新构想
之前有各方人员就承办权的归属办法提出不同的意见,有认为个人得分高的比较合理,有认为以论坛总成绩来论的合理,我也阐述了我个人的观点,就是以论坛总成绩来计算在目前来说是不合适的。但若以个人成绩来计算,也存在了我个上个帖子所举的第三种(论坛与擂主关系不密切,不愿意花费时间精力承办比赛)情况。那么是否能寻求一种最接近于各方都认同的方案呢?我经过考虑,产生出一种新的构想。
我们不妨在新一轮的擂台赛中尝试一下,在以往的“老两条”以外,增设新一条:集体创作项目。
集体创作项目,以现实生活中的素材为题,就如本届的命题“节约用水”一样,要求各论坛集结论坛的力量,通过投稿、议论、辨证、修订,得出该论坛最优秀的作品一副,交由当届组委会参加评比,评比所得的分数作为新一轮擂台赛擂主的重要计分依据(另注),这种方法有以下的几点好处:
1、通过该活动促进各论坛的自身团结;
2、通过开展议论、辨证、修订,促进各论坛的理论水平提高,从而使各论坛的新人通过观摩获得进步;
3、综合力量产生出的集体作品,在体现各论坛的整体实力之余,又可以为擂台赛的资料提供优秀的作品。
如果各论坛能积极配合的话,暂时还想不出这种方案存在什么隐忧和不利的因素。
注:
集体创作作品的得分目前还不合适于直接作为计算承办论坛的依据,因为集体创作作品的水平差距不会太大,若以此作为争夺擂主的唯一方式的话,很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冲突,所以,集体作品可与个人作品以份额比例进行新擂主的计算。举个例子,甲乙两论坛参赛,10位评委以100分制评卷,其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甲论坛的集体作品得600分,甲论坛中的A联友(该论坛最高得分)两条个人作品得550分和450分,那么甲论坛争取擂主的分数就为1600分,以此作为竞争新擂主的分数;乙论坛的集体作品得620分,乙论坛中的B联友两条个人得分为530分和460分,那么乙论坛争取擂主的分数为1610分。
公布的结果为:甲A联友获得单项冠军,乙B联友获得单项冠军,乙论坛获得总分冠军,夺得下一届擂台赛的承办权。
在下相信这种方法就目前来说,是相对比较合理和有效可行的办法,希望组委会加以讨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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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肠世家 时间: 2004-5-12 23:29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金牙这样改反而不具备可操作性。首先这集体创作作品半多要难产,其次对小论坛同样没有帮助。第三,假如某联友两个单联都得了第一,却因为集体作品分数低而失去擂主位,那会造成更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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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衣殷原 时间: 2004-5-13 01:33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一些想法,写在破折号后的黑体字中,说出来请大家指正:
[quote]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1 21:37:36的发言:
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
(第二稿)
说明:文中红色字为在第一次讨论稿基础上根据大家意见所做的重要修改。
二、擂台联赛的组织
1)擂台联赛无固定的的组织单位(主办论坛),在一般情况下,每届擂台联赛的个人总分第一名(并且至少一个单联需在前五名)为下届擂台联赛的擂主,其所在论坛为下届擂台联赛的组织单位,但是在没有擂主产生及下可由组委会与有关论坛协商决定下一届擂台联赛的组织单位。
——如果出现代表同一论坛的两联都获奖并且至少其中一联在前五名,从而获得总分第一,那么这个擂主确实是名至实归,个人赞同南山主人的意见,至少需要一联进入三甲之中(呵呵,最起码也可以说是个状元、榜眼或探花郎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举办权,标准最明确。
“没有擂主产生”的情况下,如果一个或几个论坛,两题都有获奖的,选最高名次的两联,得分相加,两联之和总分最高的论坛,建议做为下届举办论坛。总分第二和总分第三的论坛名次也列入成绩公告和联赛资料库中。以做特殊情况下的预备力量。
“其他特殊情况”?设想一下可能出现的局面:
一可能是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出现,也就是说,没有一个论坛有两题都获得名次,不过,这个几率太小了;如果真的出现了,那么建议提取两联三甲人员的其余之联,再次匿名,由评委打分,最后比较总分,第一这获擂主称号并由所在论坛获举办权。
二可能是出现联赛举办论坛又获得下届举办权,此时该论坛接着举办还是放弃举办,都应该尊重该论坛的意见,建议不轻易放弃举办权。如该论坛出于种种考虑,有意放弃,那么由该论坛在第三方(具体由谁见后文)的见证下和总分第二的论坛协商,如未果,可继续和总分第三的论坛协商,如果协商还未果,那么该论坛还是应该继续举办。如果紧接的一届仍然是该论坛获得下届举办权,那么明确规定此时再由总分第二的论坛接受举办,不得推辞或放弃。这种情况,应该在成绩公告发出前就妥善发帖解决。避免出现成绩公布后,还在推辞的现象。
三是某届联赛的组委会临时放弃或因为实际困难举办不了(如同去年中国女足世界杯举办权的临时变动),此时需要原总分前三的另两个论坛按照名次高低来获得举办权。
建议不管任何情况,都给予并且只给予举办下届联赛的论坛授予“第x届联坛(或联版)状元”或“联坛(或联版)冠军”或其他方式的荣誉称号,列入成绩公告,记录入联赛资料库中,作为对该坛的褒奖和即将付出的组织工作和劳动的先期回报。无故放弃举办权的,代表该论坛的个人名次予以取消并加以公告或其他措施——当然,这时候,出现一个问题,谁来发布这个公告?现在想来还是设立一个类似于“奥委会”的联赛组织——例如“联盟总部”之类的组织。
2)擂台联赛主办论坛必须成立专门负责擂台联赛的组织委员会,组委会负责该届擂台联赛的筹备、协调、联系、公告、聘请首席评委、对参赛作品统一秘密整理编号、维持评判现场纪律等项工作,直至产生下一届擂台联赛主办论坛并妥善移交为止。
——1、组委会成员是来自本论坛还是由该论坛聘请外论坛人员?对大论坛,不成问题,对中小论坛,可能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建议有个基本的原则性的规定。还有,名誉主席和特邀顾问还设立不设立,如果设立,其责任、权利和义务如何明确?个人建议不设,以免出现责权利不清担着虚名却难以实干或真干了又出现掣肘嫌疑等诸多现象,还是由加强监督来分担一些工作。
2、如何妥善移交?建议由本届论坛组织委员会写出本届的工作总结,存放在联盟总部,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及注意事项,交由联盟总部来商讨。下届举办论坛再和联盟总部进行交流协商如何着手下届工作。
现在看来,设置一个联盟总部还是很有必要的,由总部来进行举办权的确认、见证协商和移交,以及整理、存放资料等工作,但各届联赛的具体的组织和评审工作不宜涉足,主要还是起一个见证作用,这本身就是一个无言的监督。
人数和人选嘛,建议3左右,一人常设。
另两人为变动者,一人由该届观察员们在比赛评审开始前投票选出,一人为下届组织委员会主席,该届联赛工作全面结束后,两人使命自动完成并发帖明确。
如果可行,个人提议联盟常设委员为钢铁散人先生,因为他对联赛资料的整理工作所付出的精力和心血大家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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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衣殷原 时间: 2004-5-13 01:51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5:10 编辑 <br /><br />以下是引用大肠世家在2004-5-12 23:29:53的发言:
金牙这样改反而不具备可操作性。首先这集体创作作品半多要难产,其次对小论坛同样没有帮助。第三,假如某联友两个单联都得了第一,却因为集体作品分数低而失去擂主位,那会造成更大争议。
赞同!三条都是可能出现的实际情况。尤其是第二、三条。
强烈赞同妖精、飞天、南山、莉莉、大肠等人在2、4、5、6、9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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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亚子 时间: 2004-5-13 10:43
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
(第二稿)
一、擂台联赛的宗旨和定位
擂台联赛旨在进行论坛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学习,旨在为广大联友创造一种相互切磋、相互交流的机会。
擂台联赛定位为“群众性的普及、提高活动”。也就是说,擂台联赛是一种广大联友普遍有条件参加的并带有一定娱乐性的网络对联普及提高活动,所以擂台联赛应该尽量吸引广大联友积极参与,以便加强交流和共同提高。
二、擂台联赛的组织
1)擂台联赛无固定的的组织单位(主办论坛),在一般情况下,每届擂台联赛的个人总分第一名(并且至少一个单联需在前五名)为下届擂台联赛的擂主,其所在论坛为下届擂台联赛的组织单位,但是在没有擂主产生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可由组委会与有关论坛协商决定下一届擂台联赛的组织单位。
2)擂台联赛主办论坛必须成立专门负责擂台联赛的组织委员会,组委会负责该届擂台联赛的筹备、协调、联系、公告、聘请首席评委、对参赛作品统一秘密整理编号、维持评判现场纪律等项工作,直至产生下一届擂台联赛主办论坛并妥善移交为止。
三、擂台联赛的比赛题目
1)比赛题目先由擂台联赛主办论坛征集或由擂主首先提供,征集或由擂主提供的比赛题目及应对要求,需由主办论坛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后,才可确定为正式比赛题目。
2)比赛题目是直接关系到比赛质量的问题,对于含有机巧要求的比赛题目,不要过于攀比求难。对于难度较大的擂句,主办论坛在确定赛题的时候必须备有质量过关的对句存底备案,以防在出现“绝对”现象时,由主办论坛向大家出示对句。
四、擂台联赛的比赛与加密
1)擂台联赛在各参赛联坛同时进行,并各自固顶10天征对(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2)参赛选手可按章程在各自联坛上参赛,且最多只许参赛一组作品,多余的发帖应自行删除。
3)在多个联坛注册的联友可在多个联坛参赛,但在多个联坛注册的同一个联友不管网名是否相同均视作不同的选手,因此同一组参赛作品只能在一个联坛发表。
4)各论坛在征联过程中,必须根据本论坛的特点,对参赛作品进行加密(例如屏蔽)处理,并且加密要到比赛的结果公告发出后才准解除。
5)征联结束后,由各联坛指定专人将合格作品编号(匿名)送交主办联坛备审。
6)评判决定名次时,各参赛论坛再将编号的实名报告给主办论坛,以便公布评判结果。
五、擂台联赛的评审
1)擂台联赛的评审由评委会完成,组委会对于评审工作不得干预,以免产生主办论坛以主欺客的事情。
2)评委会设首席评委一人,评委若干人,首席评委及其他评委均不得参赛。首席评委由主办论坛聘请,其他评委可由首席评委聘请,亦可由主办论坛聘请。首席评委和其他评委在接受聘请前必须认真阅读本章程,并在评判过程中严格执行。
3)首席评委承担评审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在评审结束之后,负责对广大联友的强烈要求和意见进行解释。
4)在评审过程中,首席评委根据擂句要求负责提出每个阶段的的评判(或打分)细则,并对细则具有解释权。
5)当普通评委的评判有争议时, 首席评委有权要求重审, 普通评委经过再度审查, 或改变打分,或提出抗辩理由交由全体评委讨论。
6)在整个评判过程中,当评委之间发生严重意见分歧时,首席评委具有最后裁定权。
7)建议评判工作最好分三步(三轮)进行: (另附示例,以供参考)
(1)第一轮为入围评选,由评委们对所有参赛作品根据首席评委制定的入围评选标准进行推荐选拔,然后根据推荐票数产生入围作品(约为总参赛作品的1/3)。
(2)第二轮为优秀作品评选,由评委们根据首席评委制定的第二轮入选标准对第一轮入围作品进行推荐选拔,确定该届擂台联赛的优秀作品(十名左右)。
(3)第三轮为量化打分评判,评委根据首席评委确定的打分标准,对优秀作品进行打分并最后决定名次。在决定名次过程中,首席评委和评委会有权对于得分接近而优劣明显有差距的作品名次进行适当调整。
8)在成绩公布的同时,将各评委打分情况一并在各联坛公布,公开听取广大联友的意见。
9)对于在评判过程中违反纪律和无故不履行职责的评委,主办论坛可以公开予以批评,并在下一届擂台联赛中禁止受聘为评委。
对评委的工作,应当由观察员评定,组委会只负责转发评议结果,以免“官官相护”。此条应列入下面“擂台联赛评审过程的监督机制”部分。
六、擂台联赛评审过程的监督机制
1)为了确保擂台联赛评审的公平、公正,整个评审过程必须建立监督机制加以保证。对于监督机制的形式,建议采取由主办论坛聘请各参赛论坛的有关人士作为观察员的办法。
2)观察员有权进入评判现场,但观察员必须遵守由主办论坛制定的评判现场纪律,以免干扰评委的评判。对于破坏评判现场纪律的观察员,主办论坛有权取消其观察员资格。
3)首席评委必须指定专人或亲自解答观察员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包括学术性的讨论内容。
4)在每个评判阶段结束后,必须把结果向广大联友
作者: 刘雪新 时间: 2004-5-13 16:38
以下是引用潇湘妃子在2004-4-22 12:06:23的发言:
10、
龙头在滴血,心里在滴血,更如何来止血
黄河已断流,长江已断流,该怎样去节流
(此题用新声)
东元:26+12+0+3+2=43(孤平,声律0分)
荣添:85
周大烟袋:60
西门望雪:26+12+0+3+2=43(孤平,声律0分)
飘萍浪子:71
孤山白梅:60
蒲公:65
翩然落梅:20+12+10+8+5=55
大肠世家:67分
总分:549
最后得分:421
3)首席评委必须指定专人或亲自解答观察员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包括学术性的讨论内容。——反对
如果观察员询问孤平的判断标准,评委会是否应该答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3 16:45:52编辑过]
作者: 白衣殷原 时间: 2004-5-13 21:02
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1 21:37:36的发言:
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
(第二稿)
三、擂台联赛的比赛题目
2)比赛题目是直接关系到比赛质量的问题,对于含有机巧要求的比赛题目,不要过于攀比求难。对于难度较大的擂句,主办论坛在确定赛题的时候必须备有质量过关的对句存底备案,以防在出现“绝对”现象时,由主办论坛向大家出示对句。
赞同莉莉莉联友所提出的对有争议的基本问题做出共识,如对律句中孤平、三平尾、三仄尾、同声落脚等现象的明确的判断标准和处理意见,为了保障联赛的连贯性,建议这些标准也能一以贯之。近日见网上属于高手级别的还在讨论孤平,把句子中只有一个平声字当做孤平句,而这个名词基本上是从近体诗中“拿来”的,属于专有名词和适用范围,如果扩大化,很容易造成评判标准的混乱化,所以建议联赛章程中明确标准——这个标准是对所有参赛者来说,是规则,遵守即可,以免出现评判过程中出现学术上的各持己见。对用典,建议出题时候公告中明确标示。
还有,对应对句是按意境联、机巧联或两兼联来写,建议明确。同时,由于散句的平仄评判标准可能还有一些争议,建议出句中五、七字句以律句为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3 21:37:12编辑过]
作者: 白衣殷原 时间: 2004-5-13 21:29
注:兰色字体的为白衣的管见,黑体字为感想,请各位批评指正:
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1 21:37:36的发言:
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
(第二稿)
五、擂台联赛的评审
2)……首席评委由主办论坛聘请,其他评委可由首席评委聘请,亦可由主办论坛聘请。
会不会出现其他评委在首席和主办论坛的聘请之间落空或耽搁了的局面,会不会出现首席不熟悉甚至不了解其他评委的现象?建议其他评委由首席和组委会共同推举、商议和聘请,共同发布聘请帖。
首席评委和其他评委在接受聘请前必须认真阅读本章程,并在评判过程中严格执行。3)首席评委承担评审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在评审结束之后,负责对广大联友的强烈要求和意见进行解释。
——赞!
7)建议评判工作最好分三步(三轮)进行: (另附示例,以供参考)
(1)第一轮为入围评选,由评委们对所有参赛作品根据首席评委制定的入围评选标准进行推荐选拔,然后根据推荐票数产生入围作品(约为总参赛作品的1/3)。
(2)第二轮为优秀作品评选,由评委们根据首席评委制定的第二轮入选标准对第一轮入围作品进行推荐选拔,确定该届擂台联赛的优秀作品(十名左右)。
(3)第三轮为量化打分评判,评委根据首席评委确定的打分标准,对优秀作品进行打分并最后决定名次。在决定名次过程中,首席评委和评委会有权对于得分接近而优劣明显有差距的作品名次进行适当调整。
三轮评判的时间!时间观念!有没有个大致的时间范围?不好一延长再延长吧?
8)在成绩公布的同时,将各评委打分情况一并在各联坛公布,公开听取广大联友的意见。
按白衣的理解,这个公布的成绩应该是最后一轮的成绩公告了。那么,第一轮和第二轮的评选结果组委会公布不公布?建议在这第8)条里也明确一下,以免出现疏漏。(这个明确各轮评判结果的要求在第六条下第4)条里有。)
本次联赛,第二轮的结果由组织委员会发布了公告,而第一轮的入选结果却没有公示(具体原因不明)或观察员们没有转帖回各论坛,第二轮结果公布前后,在某论坛闲逛时发现了第一轮各评委的入选帖,也许是本人孤陋寡闻,当时如同发现了超级机密,大吃了一惊~~
另:散人先生,顶楼的帖子里涉及到我的一篇帖子的地址好象有误,应该为联都的地址才对,请核查核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3 21:44:27编辑过]
作者: 白衣殷原 时间: 2004-5-13 22:06
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1 21:37:36的发言:
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
(第二稿)
六、擂台联赛评审过程的监督机制
3)首席评委必须指定专人或亲自解答观察员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包括学术性的讨论内容。
如果赛前已经明确公告了的,不宜讨论;但如果是在评判过程中发现的实际情况,也不回答甚至不理会么?恐怕不合适吧?建议还是提请评委们讨论,民主决定,相信大家会自重羽毛,负起这个责任来的。
4)在每个评判阶段结束后,必须把结果向广大联友公示,以取得更大范围内的监督和听取更多联友的意见。但在公示处不得恶性灌水和对评委进行恶意攻击,否则主办论坛有权予以处理。
5)所有到公示处发言的联友必须首先说明自己属于哪个论坛(在多个论坛注册的联友只需说出一个论坛即可),并由该论坛的观察员确认后,发言才有效。否则主办论坛有权删除其发言,甚至封其ID。
6)评委会可以不解答公示处的意见,这些意见需由提意见联友所代表的论坛观察员向评委会提出后,评委会才予解答。
上述4条无条件的赞同,以免马甲手法横行。
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监督方面的内容建议也写入明确一下,即对组委会的监督如何组织落实?有无必要组织委员会也派专人或主席亲自代表组委会来回答观察员们或评委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我不清楚qq群里的讨论,有无和各论坛各参赛者关系密切的观察员们的身影,所以建议有些问题在相关认证论坛里半公开发贴来讨论为好,以免以后出现某些钻漏子的局面——但愿这是杞人忧天。
作者: 白衣殷原 时间: 2004-5-13 22:21
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1 21:37:36的发言:
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
(第二稿)
七、参赛纪律
2)参赛选手一定要服从组织委员会的安排,无条件地服从评委的评定,不许恶语伤人,更不许有谩骂等粗俗行为。
建议“无条件地服从”改为“尊重”,因为第3)条里已经有了明确的参赛选手可以提个人意见的权利。如果是“无条件地服从”那么第3)条就不必要再存在了。但不许伤人和骂人的规定完全赞同,同时,也请把这一点作为评委、组委和在公示处发言人的限令,请组委会发挥管理职能,此类伤人和漫骂的帖子该删除该警告的不可手软。
3)参赛选手如果对组织委员会或评委会有意见,可在本论坛反映给斑竹,亦可在特定的专栏内发表看法,但只许讲道理、提意见,不许无理取闹和恶性灌水。
建议加一句:(亦可……发表看法,)由其论坛的观察员负责转达和转告,(但只许……)
作者: 飞火流星 时间: 2004-5-13 22:27
新瓶装旧酒
杯水救车薪
作者: 御赐金牙 时间: 2004-5-14 10:45
以下是引用大肠世家在2004-5-12 23:29:53的发言:
金牙这样改反而不具备可操作性。首先这集体创作作品半多要难产,其次对小论坛同样没有帮助。第三,假如某联友两个单联都得了第一,却因为集体作品分数低而失去擂主位,那会造成更大争议。
任何的改革都会有一段时期的困难和阻力,如果畏惧困难和阻力而墨守陈规的话,相信发展只是一句空谈。擂台赛已经举办一年有多,至此已经是办了十四轮,教训和经验都不能说缺乏了,现在我们不应该只着眼于最基本的维持,目前的制度修订只不过是在原基础上的完善和补充,并没有加添新的内容,仅以此,是没有什么新鲜感的,也不能对联友产生更大的影响,换句话说,这份规章制度只不过是给管理人员看的,一般参赛者没有必要去看,要不能从中体现出什么新活力出来。
我之建议增加奖项的方案,有利的方面已经说了,至于弊端,则是要时间和习惯去克服的,只要路线没有错误,我们就不妨去尝试,只要有真正的利,就不妨多花气力克服可以解决的弊。如果总是因为有利而不计后果是莽撞的行为,同样如果总是害怕失败而不愿意去尝试,那么试问擂台赛继续举办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
作者: 马甲洛夫斯基 时间: 2004-5-14 15:21
问题:此《章程》订好后由那届组委会的名义发?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04-5-14 15:27
15擂是由清莲社主办的,可是由15擂组委会来发?:)
作者: 钢铁散人 时间: 2004-5-15 08:40
以下是引用刘雪新在2004-5-13 16:38:41的发言:
3)首席评委必须指定专人或亲自解答观察员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包括学术性的讨论内容。——反对
如果观察员询问孤平的判断标准,评委会是否应该答复?
在下认为,评判不是学术讨论会,所以首席评委只能根据擂句要求和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定制定评判标准,对于评判标准或评判中的具体问题给予答复是必要而应该的,但如果进行学术讨论,则不仅时间不允许,而且有些问题是讨论不出结果的。例如,在本届擂台联赛评判过程中,对于你的“典故”之说,虽然首席评委等人与你讨论过多次,特别是翩然落梅评委曾经和你进行了长篇的讨论(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55&id=9545&replyID=55207&star=3&skin=),但你并不认可,如果这样僵持下去,评判又该怎样进行呢?
孤平问题,看似简单,也是一个至今各执己见的问题!
所以,在下主张:评判过程中不进行学术讨论,请谅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5 8:44: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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