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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联赛评分如何体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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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b>
</b>
<P>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即使当了文状元,学问水平也未必就是最高的,往往也不是真正的“第一”,有考官的主观因素而不客观;武状元则不同,是第一还是第二,只要下场比划就可以分高低,真真实实地可以看得见结果。举此例,只想说明一个事实:文学是不完全客观的,武功则是客观的。对联的评分有先天的原因,因此不可能有完全的绝对的客观性,有的只是普遍接纳的“亚客观”。</P>
<P>一、现状:
对联的评分,目前较多采用的规则和制度,是设置首席评委,在所有评委的评分中,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再取平均分。其实这样的制度,所最求的不是最大的公平。相反只等于剥夺了两个评委的权限,“少数服从多数”,事实上这仅仅是专政与独裁的手段,这样的制度不适宜在对联评分中采用,因为有不客观与不公平的因素。</P>
<P>去掉最高/低分,利弊两看。一方面可以防止偏激与舞弊等(类似的比赛,舞弊一般还比较少见的,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但缺少客观性;另一方面也可能剥夺了部分评委的权限与评分。有时会有一些出色的作品落榜,入选的四平八稳是有了,创意、出新、意趣等不足,不免成遗珠之憾。</P>
<P>二、分析:</P>
<P>目前,体育比赛也采用取消最高/最低分,其实主要是为防止舞弊,其设置评分的作用与初衷,或与对联评分并不等同,所以未必适合在对联比赛中套用。</P>
<P>对联评分不宜再使用去掉最高/低分的制度,应该先强化监督作用,设立观察员(或公众)监督的制度,所有的评委评分都属有效,采用起评分制度,降低主观因素对结果左右的影响,才能体现更大的客观、公平与公正。</P>
<P>对联的评分,一般包括技术评分(理性)+主观(感性)评分,技术评分可以有共同标准,主观评分则只能取决于某评委个人,并非制度或规则等可以改变,客观存在的,先天性,无法根治。</P>
<P>比如,对意境的评分,就肯定会有偏差,通常每个评委都会根据个人的感官认识进行,这个是正常的,不可能没有差别。(所以都要有接纳、包容的准备:)</P>
<P>一般的联赛,都会先集中所有评委,共同拟定一个评分标准草案,所以根据此方案进行评分时候,虽然有一些看法存在争议,或理解上的偏差,但不会有非常大的出入(争议性强的以下举例另论),一般各评委的评分都比较接近的。</P>
<P>评分也会出现有差距的合理情况,但仅在于每个评委的宽与严把握,所以大家也需要综合每个评委的所有独立评分整体看待,若总体偏高,或总体偏低,则属于正常,这个需要区分与接受。</P>
<P>至于有偏袒或舞弊等怪现象,这时则已经属于到品格与道德的范畴了,若评委们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一般还是有分寸的;其实评委的本心也未必就是故意偏袒,应只是感性评分与个人喜好的原因。</P>
<P>但如果一个评委打出的个人评分,其中存在很大的差别时(先不是和其他评委比较),就需要考虑启动“质询”程序,防止偏激与舞弊,造成不公平。</P>
<P>为了防止感性评分而导致不公,我们能做的,就要在制度上把感性评分对结果左右的因素降低,比如采取起评分的制度,感性评分仅纳入一定的百分比或小数点的范围。</P>
<P>除了评分制度外,监督制度也必须强化,所以观察员应该赋予更多的职权,其水平也需要高要求。只有综合更广泛的意见,才能体现最大的公正;公正,是大家普遍都公认为正确的意思,不妨这样理解。</P>
<P>对有争议的作品提出复议,擂赛观察员也应该有此权利与义务。同样,联友可以就最高/最低分的问题而对评委予以质询,但需要通过观察员为代表来进行,不能任意要求评委解释和澄清。若综合分析大多数的意见后,首席评委可以维持原评分,或要求原评分员重新衡量,有错必须立即纠正!</P>
<P>这样也做到了公开、公正,最后能较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只是按此程序操作,也比较麻烦,但能体现最大的公平,成本与效果,风险和收益,基本是正比关系:)</P>
<P>通常评分存在争议性的情况,大致有两种原因:一是作品的因素,比如作品优劣难判;二是评委的因素,比如徇私舞弊或失误;</P>
<P>比如以下的评分情况:
评委1:65;评委2:60;评委3:63;评委4:63;评委5:62;评委6:98;评委7:61
评委1:85;评委2:80;评委3:83;评委4:83;评委5:82;评委6:51;评委7:81
——————————————————————————————————
若碰到所举的例子时,如果属真实情况,那么首席评委、观察员等有权利及义务对“评委6”进行质询,如评委6对自己的评分产生巨大的差距,没有合理的解释理由,那要么是或没有鉴赏能力、或存在舞弊的嫌疑……必须立即提请复议无疑,并需要考虑取消其评委资格。</P>
<P>至于公正,是所有评委与观察员的最基本要求,徇私舞弊,无职业操守与道德者,坚决排除。</P>
<P>三、程序:</P>
<P>1、采用起评分制度,首席评委拟订评分计划时间表;
2、集中所有评委讨论商榷,首席评委综合意见并先拟订评分草案;
3、所有评委根据拟定的评分标准评分,过程由观察员监督;
4、公布所有评分与评委评语,所有联友均进行监督;
5、若有疑问或错误,可提请首席评委与观察员予质询,并提出参考意见(有错即改)。
6、按约定规则综合统计评分,公布名次结果。</P>
<P>四、职权:</P>
<P>执行程序中,职权与分工需要划分清楚,评委负责评分并公布结果,观察员负责监督并公布过程,互不干扰,也不得串通。</P>
<P>如发现异象或嫌疑,所有评委与观察员都有权征询某评委的评分结果与评分过程,被征询的评委有解答释疑的权利与义务,或澄清事实,或解释理由。如不能澄清或解释,首席评委在综合大众意见后,可以提请复议。</P>
<P>首席评委的职权为领导、组织与监督,评委人数在10人内为宜,首席评委的评分权重与其他评委等同。这样也是为减少偏激与降低主观因素,避免独裁、专政、偏私、舞弊等,体现公平原则。</P>
<P>观察员的职权为监督,所以鉴赏水平与评委基本相当,能代表大多数联友的立场,观察员人数在5人内为宜。</P>
<P>评分过程须是有序的,按拟定的计划进行,所有人不应以个人名义进行干预或制造舆论影响,有问题应提请观察员及时提出。</P>
<P>另有高见,与诸君同探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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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13:48 | 只看该作者
<P>观察员也不能只观察不发言,但也不能随意根据自己的偏见就发言,必须代表广大联友的立场,不然就是失职或渎职。</P><P>换而言之,观察员也是要求有水平的,公正无私心的,当然还要求勇气、勇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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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4:00 | 只看该作者
<P>关于评委名单是否公布与众(这牵涉到评委打分结果公布与否的问题,一旦真实公布,公众提出的质疑甚至是非难,势必影响到评委的精力和心境),我有个建议:</P><P>由首席评委给每个评委暗中编号,并发放打分ID,如评委A,评委B,评委C等。。。。这样每个评委直接用首席评委分发的专用打分ID亮分。评委之间相互知道彼此ID,但不宜对外公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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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14:39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嗔</I>在2005-9-2 14:00:00的发言:</B>

<P>关于评委名单是否公布与众(这牵涉到评委打分结果公布与否的问题,一旦真实公布,公众提出的质疑甚至是非难,势必影响到评委的精力和心境),我有个建议:</P>
<P>由首席评委给每个评委暗中编号,并发放打分ID,如评委A,评委B,评委C等。。。。这样每个评委直接用首席评委分发的专用打分ID亮分。评委之间相互知道彼此ID,但不宜对外公布。</P></DIV>
<P>
<P>这也利弊两看,匿名评分,也不宜采用,反而容易无私见有私,还是应该接受舆论监督,也更能体现公开原则。当然,在论坛的立场来说,要尽量避免骚乱发生;在联友的立场来说,须体现公平公正;两者之间的取舍,是大私与大公的概念,所以取舍也很简单。</P>
<P>如果评分是公正的,普遍接受的,理应也不会有太多的质疑。其实提请观察员监督“评分过程”,评委负责“评分结果”,则过程与结果都职权明确,个人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造舆论与影响,有疑问须提请观察员按程序进行。</P>
<P>不可以有人身攻击的言论,更不能论坛互相攻击,也不应攻击主办/协办方,只有鄙俗的低劣品格的人会做这样的愚蠢事。如果故意恶意非难,可以当作故意捣乱违规论,其实很多人都能做到自重的。</P>
<P>评委们都是无私的劳动,必须予以敬重与感激。</P>
<P>若评分与个人看法有较大的偏差,个人也可以提出看法,不过只能就观点而言,以此为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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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7:14 | 只看该作者
<P>评审过程和结果要实现阳光在线:)</P>
爱上茶楼酒馆,不谈道德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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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22:07 | 只看该作者
<P><FONT color=#ee1111 size=3>以剑客担任多次网联评委的经验认为:</FONT></P><P><FONT color=#ee1111 size=3>1\在所有评委的评分中,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再取平均分,体现的正是最大的公平。因为评委的评分实际上包含技术评分(理性)+主观(感性)评分,其主观评分往往左右作品的最后得分,因为评委既然代表相关论坛,必然在心理上存在"孩子是自家的好"这个潜意识,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并非评委的道德有问题,实为人之天性使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在现实的各类竞赛中屡试不爽,被公认为最佳的评分方式.这点我想大家都会理解的.</FONT></P><P><FONT color=#ee1111 size=3>2\此届擂赛第三轮评选打分采用起评分制度,这是肯定的,因为能进入第三轮的作品整体上相差无几,用起评分可防止某些评委个人偏好引起的较大误差.其实大误差通过取消最高分和最低分已能得到有效的解决.</FONT></P><P><FONT color=#ee1111 size=3>3\请相信各位评委,此次联都邀请的评委都是网络联坛的知名人物,其人品亦为联友所认可.剑客可代表各位评委说一句话:<b>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b></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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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2:44 | 只看该作者
<P>以剑客担任多次网联评委的经验认为:</P><P>1\在所有评委的评分中,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再取平均分,体现的正是最大的公平。因为评委的评分实际上包含技术评分(理性)+主观(感性)评分,其主观评分往往左右作品的最后得分,因为评委既然代表相关论坛,必然在心理上存在"孩子是自家的好"这个潜意识,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并非评委的道德有问题,实为人之天性使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在现实的各类竞赛中屡试不爽,被公认为最佳的评分方式.这点我想大家都会理解的.</P><P>————————————————————————</P><P>第1点不敢苟同,第2、第3点一致。</P><P>评委须公正,无任何私心,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孩子是自家的好”,类似的潜意识与天然性,就只能说是偏袒了。</P><P>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其实并不合理。比如,某两位评委把握宽严的尺度不同,所以其个人的主观评分整体偏高于其他五位评委,或整体偏低。那么把最高分和最低分去掉后,等于这两位评委没有参与评分一样,显然是剥夺了他们的评委权利。此道理细想想就清楚的。</P><P>实际中操作取消最高/最低分的制度时,是因为主观因素影响太大的情况时,才不得已采用。</P><P>若采用起评分的制度,已经把主观因素进行了极大的约束,再来实行去掉最高/最低分规则,这时候它所起的作用,无疑是剥夺评委的权利,利弊分析一下其实也清楚的。</P><P>实际上,能体现最大公平、公正的,须把所有评分以及评语公开,接受观察员的监督,有疑问与嫌疑的,则合理启用质询程序,才能实现最大的公平。</P><P>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既然评委们都是可信的(实际也是如此),那么何必要取消他们的评分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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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13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系人</I>在2005-9-2 17:14:00的发言:</B>
<P>评审过程和结果要实现阳光在线:)</P></DIV>
<P>参赛联友与评委不能有联系人:))</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7 15:15: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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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23:20 | 只看该作者
<P>我说楼主真够犟的!既然相信评委,就应该相信他们会制定合理的评分制度.制定评分制度这也是评委会应有的权利,而且他们定怎样的评分制度可以内部讨论制定,用不着在这里讨论的.</P><P>既然这里讨论开了,我认为在有多名评委的情况下,终评定起评分制度和去掉最高分和最底分是最科学的制度,这是被所有大赛所采取的,长期证明是最公正的,有科学依据的,成功的做法,已不必再有怀疑,故本人完全赞成剑客的意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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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35 | 只看该作者

[讨论]联赛评分如何体现公平

<P>以前采用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是因为没有采用起评分的制度。为了防止偏激与舞弊,所以其时是利大于弊,可以认为合理有效的。</P><P>现在,既然采用起评分制度,已经有效地实现防止偏激与舞弊,那么再继续采用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这时就没必要了。</P><P>不妨比较一下,然后会清楚其中的道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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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3 09:14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阳光在线</I>在2005-9-2 23:35:00的发言:</B>

<P>以前采用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是因为没有采用起评分的制度。为了防止偏激与舞弊,所以其时是利大于弊,可以认为合理有效的。</P>
<P>现在,既然采用起评分制度,已经有效地实现防止偏激与舞弊,那么再继续采用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这时就没必要了。</P>
<P>不妨比较一下,然后会清楚其中的道理。</P></DIV>
<P>评判规则经各位联友讨论过并已确定,本来是不想再讨论的,但楼主既然开贴且一再坚持,再作个说明吧:
<P>采用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并非剥夺两位评委的权利,因为评委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的机会是均等的.起评分能解决一些问题,但还要有更有效的措施来保证相对的公平、公正。举个例子阳光斑竹就会明白:比如起评分定为9分,就有可能出现9.0\10分两个极端,当然这不会是普遍的现象,因为评分标准定下来后,评委大致能较好把握,但是仍会出现极端的评分.进入终评的作品质量差距很小,往往只能以小数点后两位来决定最终的名次,所以采用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是很有必要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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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3 09:26 | 只看该作者
<P>可能有误解,以为有针对。其实内容是之前在北国网的擂台赛后讨论的话题,只是现在整理成文。</P><P>其实,真正可以讨论的,并不是去掉一个最高分与最低分“是否合理?”的问题,而是去掉与不去掉“哪个更合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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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3 09:29 | 只看该作者
<P>补充:是 起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 与 起评分+观察员监督,哪个规则更适宜的问题。</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3 10:13: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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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3 10:08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翠拨青松</I>在2005-9-2 23:20:00的发言:</B></DIV>
<DIV class=quote>我说楼主真够犟的!既然相信评委,就应该相信他们会制定合理的评分制度.制定评分制度这也是评委会应有的权利,而且他们定怎样的评分制度可以内部讨论制定,用不着在这里讨论的.</DIV>
<P>这里既然是评论区,新闻发布、联友评论、建议处,在这里讨论有什么问题?</P>
<P>居然会理解被为干涉评委权限,不免有挑拨的嫌疑。</P>
<P>澄清说明:发贴并无针对评委和干预结果的意思。现在还没开始评呢,没什么可说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3 10:12: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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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扯不清,关键还是看评委。俗语说  隔行如隔山 此届擂赛以茶为主题,我相信评委并非都精通茶道,建议在熟读比赛章程同时也读读茶道方面的书籍。
靠雪月风花岂敢为难老子? 凭胡言乱语也能叱诧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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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啸问天</I>在2005-9-3 10:55:00的发言:</B>
评分扯不清,关键还是看评委。俗语说  隔行如隔山 此届擂赛以茶为主题,我相信评委并非都精通茶道,建议在熟读比赛章程同时也读读茶道方面的书籍。</DIV>

所以在赛贴上有用典必须说明这一条。同时,评委对有疑义或不明白的地方进行询证,尽可能不出现遗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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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还没开评就争执,评完了真的不敢想。</P><P>这样的比赛,参与的成分更大,我想大多数人是抱着交流的目的,别看上去和黄金大奖赛似的。</P><P>任何规矩都不可能完全公平,既然定了,并且较为合理,大家就应该遵守。</P><P>希望联都组织的比赛能够圆满成功:)</P>
仙山悬海外,枫红晚醉吟初月云幛落清流,散发扁舟酹大江醉枫堂新年送春联,大家赶紧啊!http://china-liandu.com/list.asp?boardid=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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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枫老师说的太好了,想来仙枫老师自己做起来一定是所有人效法的楷模.
梅须逊雪三分白 雪却输梅一段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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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3 16:36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阳光在线</I>在2005-9-3 10:08:00的发言:</B>


<P>这里既然是评论区,新闻发布、联友评论、建议处,在这里讨论有什么问题?</P>
<P>居然会理解被为干涉评委权限,不免有挑拨的嫌疑。</P>
<P>澄清说明:发贴并无针对评委和干预结果的意思。现在还没开始评呢,没什么可说的。</P>
</DIV>

不敢苟同.作为主办坛的斑竹,应该支持组委会的已公开的决定.有不同意见,也可以通过内部讨论解决,比赛评分没开始就什么都说,到时候还不闹翻天?你可以发言,其他人一发表意见怎么就成"挑拨"了呢?我看这予示着任你定什么制度,都会有人反对的.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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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3 17:56 | 只看该作者

[讨论]联赛评分如何体现公平

为了不干扰联友视听,专注联赛,此贴转组委会做参考吧))

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jianqilian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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