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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翠拨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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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字对”与孙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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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6: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丑时 于 2011-11-9 07:15 编辑

  前天与余德泉先生交流过。余先生的两个观点,或许对大家的讨论可以做一定借鉴。

  观点一:所有出格的特例,可以说在古人的对联中都找得到。
  观点二:词的对仗,现代汉语语法与古汉语语法下的创作结果,区别不大。

  所以,我认为:通过现象去发现背后的规律,才有意义。企图对特例进行分析,总结出什么规则,是没有意义的。比如说,由于古汉语语法和现代语法的区别,我们今天来看古联,发现有“词性不对”的情况出现。企图去总结什么情况下哪些词可以“跨词性对”,从理论研究来说,是没有价值的课题,从实践指导来说,意义不大。无非就是一个统计数据,告诉大家哪种情况多一点。不统计出来,也一点不影响实践。

  另外,用现代语法去对接传统对联艺术,有其积极意义,但得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循序渐进。

  我觉得这些争论,主要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范畴的争论。消磨时间可以。对促进或阻碍对联发展,无关痛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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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6:3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树欲静而风不止。有时候也难免随喜随喜,消磨一下时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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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6:36 | 只看该作者
生命之树常青,理论永远是灰色的,绝对完备的理论是不存在的。

其实《联律通则》的词性一致与字类一致平权,得其一则可成对,已经离古今对仗的真实面目已经相当接近了,进一步借助诗人的审美直觉进行艺术创作,已经能够很好地处理对仗问题了。

可惜还有很多人不明白这一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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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7:09 | 只看该作者
  目前的《联律通则》肯定还会再次修订。
  就算它很完善了。其作用主要还是进行基本的规范。它起同文同轨作用,必然要舍弃一些东西。它也不可能对所有的情况都做概括和交代。它本身不是什么大学问。
  学问在深处。百花齐放在深处。
  游走在基本规则范围内,无论是从事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关键是,要亮出自己特色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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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7:18 | 只看该作者
任何理论著述都是要不断发展修订的,何独《联律通则》为然?

尽信书不如无书。理解词性一致、词组结构一致、字类一致平权,得其一则可成对的大原则就够了。至于现代语法理论和古典字类理论,需要学人自己去学习专著的,不能完全依靠任何单一的理论书籍和文章的。《联律通则》只是提供一个入门之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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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7: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漠野孤狼 于 2011-11-8 21:01 编辑

按古代的天文地理花鸟虫鱼等等小类一致了,词类会不一致?词类相同就已经把小类邻类一致包含在里面了。过去没有科学系统的词类划分,只有粗略的虚实死活和各种易于鉴别的小类。当今语法更系统更科学更细致更完善,那玩意完全可以弃用了。
    翻开古今对联,古人也并没有只用小类或者邻类,很多实际都是按照词性一致那么去对仗的,词性一致就已经包含了小类邻类一致了,何必还要放屁脱裤子?
用利牙冷血 扫光残次
循物竞天择 留下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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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9: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1-11-8 19:03 编辑
按古代的天文地理花鸟虫鱼等等小类一致了,词类会不一致?词性相同就已经包含在里面了。过去没有科学系统的词类划分,只有粗略的虚实死活和各种易于鉴别的小类。当今更语法系统更科学更细致更完善,那玩意完全可以弃用了。
    翻开古今对联,古人也并没有只用小类或者邻类,很多实际都是按照词性一致那么去对仗的,词性一致就已经包含了小类邻类一致了,何必还要放屁脱裤子?漠野孤狼 发表于 2011-11-8 17:46


王力在《中国语法理论》中说:“词有本性,有变性。本性者本有此性,变性者须受他词的影响,方有此性。”
三羊说,词的“本性”,是词类的“自带词性”;词的“变性”,是语境的“连带词性”。相对论说,字类相同时,其自带词性是相同;字类不同时,其连带词性是相同的。王力的“本性”大致等于漠野孤狼的“字面词性”,王力的“变性”大致等于漠野孤狼的“实际词性”。道理就是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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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23:48 | 只看该作者
任何理论著述都是要不断发展修订的,何独《联律通则》为然?

尽信书不如无书。理解词性一致、词组结构一致、字类一致平权,得其一则可成对的大原则就够了。至于现代语法理论和古典字类理论,需要学人自己去学习专 ...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11-8 17:18

-----------------------------
造假是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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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07:26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作者安排巧妙,任何不同词性的词,均可以相对。低几率的情况,那是因为创作者随大流的习惯或局限性而已。
  特别是借对在对联中的广泛应用,更增添了这种自由度。

  所以,研究或争鸣,如果局限于这个区域,毫无意义。

  “处在主、宾位置的动、形、名可以相对。用作定语的除“之”字隔开之外,名词和形容词可以相对。用作状语的动词、形容词、名词可以和副词相对,如果后面不带宾语,那么,动词和形容词(作谓语的形容词)被认为可对仗。”的统计结果,成不了规则,不能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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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07:37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作者安排巧妙,任何不同词性的词,均可以相对。低几率的情况,那是因为创作者随大流的习惯或局限性而已。
------------------
愿听丑时先生进一步高见,或者举几副对联说明一下。
习惯沉思勾股理艰难深入字词林欣然结缘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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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7:3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请胡先生先反过来总结一下:哪些情况下,哪些词性绝对不能相对。我给您举反例,或创作反例。

说明:我认理不认人。无论怎么商榷,不失我对您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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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8: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高山耕棘石 于 2011-11-9 21:39 编辑

“处在主、宾位置的动、形、名可以相对。用作定语的除“之”字隔开之外,名词和形容词可以相对。用作状语的动词、形容词、名词可以和副词相对,如果后面不带宾语,那么,动词和形容词(作谓语的形容词)被认为可对仗。”
-------------------------
这己是排它律了,之外即不可对或词性不甚合。是否排它有漏可共同探讨。
先生不愿举例,不勉强。

再者先生谈到统计问题。建议先生从语言的社会性之一的约定俗成规则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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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9:10 | 只看该作者
有关词汇字典定义:
    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
字类   根据基本的字体设计变化而成的各种不同的字体,如细体字、黑体字、粗黑体等
    语言里最小的可以独立运用的单位
词性  分词类的根据的词的特点。如“一瓶胶”的“胶”可以跟数量词结合,是名词,“胶柱鼓瑟”的“胶”可以带宾语,是动词
词类  语言中词的语法分类汉语词,通常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前者包括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后者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在英语,传统上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前置词)、冠词、连接词和感叹词八大类。现在语法因派别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和称谓
对偶  一种修辞方式:两个字数相等、结构相似的语句表现相关或相反的意思或用两个对称语句加强语言效果(如“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对联  指对偶语句,可写在纸上、布上或刻在竹子上、木头上、柱子上等。也叫“对子”
对仗  [律诗、骈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对偶的语句
虚字  没有很实在意义的字,其中一部分相当于现代的虚词。亦称“虚字眼儿”
虚词 没有完整的词汇意义,但有语法意义或功能意义的词。汉语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象声词
实字 (1).犹今言实词。与虚字相对。 宋 张炎 《词源•虚字》:“词与诗不同,词之句语有二字三字四字至六字七八字者,若堆叠实字,读且不通,况付之雪儿乎?合用虚字呼唤。” 元 杨载 《诗法家数•律诗要法》:“两联最忌同律,颈联转意要变化,须多下实字。字实则自然响亮而句法健。”参见“ 实词 ”。
(2).指具体的名物词。 明 陆深 《燕闲录》:“ 杜 诗‘风吹沧江树,雨洗石壁来’,自是以实字作虚字用。树,树立之树。”《红楼梦》第三七回:“如今以菊花为宾,以人为主,竟拟出几个题目来,都要两个字:一个虚字,一个实字。实字就用‘菊’字,虚字便用通用门的。如是,又是咏菊,又是赋事。”
实词  意义比较具体的词。现代汉语的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六类
  等级,种类:~名。~类。~色。~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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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07:46 | 只看该作者
回51楼胡先生:

  1、约定俗成的内容的统计,还不一定符合规律。这点多有例子;

  2、尊重一定背景下的约定俗成。既已约定俗成,再去归纳普遍现象,意义不大。因为,不归纳也知道,实践还是以之为主流。非主流也还是合理存在,甚至还可以新开掘出来;

  3、举极端的例子:

  无关/国事/不/联/耳;
  得解/民悬/方/懈/心。
  “耳”和“心”在这里虚实相对。理解为借对,可。不理解为借对,也不影响上下整体和谐。

  吾欣然戒酒;
  也可以清心。
  由于下比是茶壶上约定俗成的熟语,不说茶,读者也知道是讲的茶。在审美错觉上,文言虚词“也”居然也当了一回主语。

  自对和借对也是普通对联基本对仗方式,有了它们,什么词不能随意面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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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5:33 | 只看该作者
我由邮箱给你的二封短信你当看了。
我劝先生不要研究无情对,现在更劝你不要研究联律,也不要谈语法。
先生年轻,学历也高,工作也顺,人也聪明,为何在这方面浪费光阴!可选其它项目,作为会很大。
你既认识余教授,你可将我的上述建议告诉他,我对你的建议是否适合你。
你的帖子我就不复了,对你我都是浪费时间。
祝先生事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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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20:01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看到胡先生楼上的留言,才知道您回了2邮件。已阅。
1、无情对已经研究完了。您劝晚了。不过,我也没花什么时间。
2、先生自己对无情对的认识,不知道是怎么样成型的。总之,无法统一。求同存异吧:)
3、理论研究,要讲究实用性,要能经得起实践检验。让时间去检验吧。
4、余先生的态度与评价与您截然相反。
结识您,还是感谢您。
先生还是自行研究去吧。恕我直言:您与孙先生的故事,不是学术的态度。
祝您健康,多一些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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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23:57 | 只看该作者
恕我直言:您与孙先生的故事,不是学术的态度
----------------
你把问题搞错了。
王力错了,是孙则鸣臆思。这才是问题实质。
有人允许孙氐说:“王力误导”,而不赞成我说“孙氏胡说”,这是理屈词穷的反映。否则孙氏那帮人早就出马了。现在是打x伤了主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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