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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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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觞曲水”是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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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19:3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刘雪新在2004-4-28 18:59:36的发言:
作者说它是用典了吗?即使作者说他是用典,也要说明理由.

“作者说它是用典了吗?”就那上面这句话来说吧,我是这句话的作者,这九个字有没有用典不是我说了算的.如果我硬说它是用典,而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才是小姐说的“胡搅蛮缠”呢.


第三次重复。
如果按小姐的逻辑,某一句话是否用典作者说了算,“作者说它是用典了吗?”这九个字是一句话,这句话是我说的,我是这句话的作者。我说它是用典,它就是用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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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9:35 | 只看该作者
作者没有说他是不是用典,难道你不会问吗?

你问过作者了吗?

你没问过作者的原意,就匆匆忙忙下结论说他没有使用典故,那也太不严谨了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8 19:39: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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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19:37 | 只看该作者
我并没有匆匆忙忙下结论,而是经过了很多论证。

小姐问过作者了吗?
小姐没问过作者的原意,就匆匆忙忙下结论说他没有使用典故,那也太不严谨了吧?
以下是引用火栗妖精在2004-4-28 19:22:37的发言:
例如,在“长岛人歌动地诗”这一句中,“长岛”的意思郭沫若说了做不得准,一万个人说了都做不得准,没有公理可言,只有作者说的才能做准。

在有公理不能判断时,作者的观点才能起决定作用。“流觞曲水写心音 醉临春意”是否是用典,公理可以判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8 19:42: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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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9:4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刘雪新在2004-4-28 18:05:57的发言:
[quote]后由古代达官贵人或文人骚客发展为到水滨结伴宴饮,并引水环曲成渠,曰“曲水”,然后将盛酒的“觞”浮于水面,从上游放出,使之顺流漂浮而下借助水流之力传杯送盏,当杯子缓缓经过宾客面前时,即可取过一饮而尽,然后吟诗作赋,以为娱乐,此即曲水流觞。
历史上最出名的一次曲水流觞活动,是王羲之在兰亭举行的修禊活动。……在举行祓禊仪式后,王羲之等人传承古俗,流觞赋诗。


个人认为,出句若理解为用典,内容更有厚度。当然,照刘先生的理解也无不可,只是在这种理解下,出句便逊色了许多。对句亦然。
我还是佩服刘先生这种精神的,道理不辨不明,可有一点,在道理辩明之后,便应该就此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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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9:4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刘雪新在2004-4-28 19:37:30的发言:

在有公理不能判断时,作者的观点才能起决定作用。“流觞曲水写心音 醉临春意”是否是用典,公理可以判断。


我看你的“公理”不能判断“流觞曲水写心音 醉临春意”是否是用典,你还是尊重作者的原意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8 19:44: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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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19:47 | 只看该作者
小小女士的发言才象是在讨论。:)

那我讲一个故事吧。
班上来了一位女同学,但人们都没有认出他是男是女来.为什么呢?如果把他看成女的,他的相貌不佳;如果把他看成男的,他仍然属于帅哥一族.后来老师们讨论了一番,"一致同意应该是"男的,并给出了这么一个理由:如果把他认定为男同学,他给人的感觉是美的.结果,这位女同学被安排到了男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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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9:5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刘雪新在2004-4-28 19:37:30的发言:
我并没有匆匆忙忙下结论,而是经过了很多论证。

小姐问过作者了吗?
小姐没问过作者的原意,就匆匆忙忙下结论说他没有使用典故,那也太不严谨了吧?


擂台赛的出句虽有最初的原始作者,但也是经过擂台赛的组织者集体审核并通过的。因此擂台赛的组织者对出句是否用使用了典故有解释权。

我虽然没问过作者,但康师傅发过帖、东元发过帖,还有一些评委也发过帖,他们一致认为擂句使用了典故。

我不明白,作者的原意怎么能够被你的论证所推翻,即使你“没有匆匆忙忙下结论,而是经过了很多论证”。

“长岛”一词,郭沫若也“没有匆匆忙忙下结论,而是经过了很多论证”,但他并不能推翻作者的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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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20:03 | 只看该作者
把故事再加一句话

班上来了一位女同学,但人们都没有认出他是男是女来.为什么呢?如果把他看成女的,他的相貌不佳;如果把他看成男的,他仍然属于帅哥一族.后来老师们讨论了一番,"一致同意应该是"男的,并给出了这么一个理由:如果把他认定为男同学,他给人的感觉是美的.而且经过调查,他的母亲在生他时也是想生出一个男孩.结果,这位女同学被安排到了男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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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20:1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别人是没有权利来“一致同意”的,只有她本人说了才算。即使你“没有匆匆忙忙下结论,而是经过了很多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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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22:15 | 只看该作者
刘老师对第67楼的帖子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同理,擂台赛的组织者对擂句是否含典拥有最终的解释权。当刘老师与擂台赛的组织者对擂句的解释发生矛盾时,应以康师付、东元等人的解释为准,而刘老师的解释无效。

声明:上述语言的最终的解释权属于火栗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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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9 08:3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火栗妖精在2004-4-28 20:17:34的发言:
这种事别人是没有权利来“一致同意”的,只有她本人说了才算。即使你“没有匆匆忙忙下结论,而是经过了很多论证”。


她本人说了算?我还没有听说过.确定一个人的性别不看实际情况,而要以他自己说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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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9 08:37 | 只看该作者
二位辨了不少我能插一句吗?
我感觉刘老师的意思是:典故本身与用典故是不同的.
而火小姐的意思是:用没用,只有用的人自己知道.
觉得您二位掰的不是地方,没焦点.
欢迎光临: <桃花岛>:http://www.jlxp.com/bbs <中华国粹网>: http://www.zh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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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9 10:09 | 只看该作者
擂台赛评比已经结束,我的灌水分也赚够了,不玩了。

现在我退出与刘老师的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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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9 11:34 | 只看该作者
争什么典不典的,拿 击鼓传花 来对不就行了?(好像没人这么对哈),评委若说 流觞曲水 是典,则 击鼓传花 也就是典了,他说 流觞曲水 典自兰亭序,那么你就说 击鼓传花 典自红楼梦,若说后者非典,那么前者也传染了,反正左右正反都不吃亏,和和,不用着在这那么费劲,做无用功,有时间多修修行是正经,阿弥托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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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9 16:56 | 只看该作者
先生忽略了一个问题:
我们的评委会一点儿道理都不讲.他们完全可以说“流觞曲水”是典,“击鼓传花”不是,理由就是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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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 20:37 | 只看该作者
总算结束了。
请大家把眼光转到自己的论坛和十五擂,离开这是非之地。
http://218.88.178.60/fjlx/index.htm 云水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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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3 16:09 | 只看该作者
连太阳都可是说成是青的,评委们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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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 16:18 | 只看该作者
^^)
秋枫染我色,山岚同我名; 堂前梳碧柳,廊下采黄萍; 过江江涟漪,逢竹竹倾情; 翩翩无所迹,闲羡草狂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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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18:02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哈哈
你们的争论(抑或说是讨论)最终会成为典故!
博客:http://lbhy.blog.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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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 12:15 | 只看该作者
典故名为《论擂十四》。哈哈。
抬头饮酒,闭目玩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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