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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虚实字类系统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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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6 0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古典虚实字类系统探微


本文讨论古典虚实字类系统,以及虚实字类系统与语法学词类系统的区别和联系,作为对《从修辞角度探讨对偶形式法度》一文的补充。

一、字类与词类概说

很多人把对偶修辞的字类与语法学的词类等同起来,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它们的区别表现在如下六个方面:

1、分类目的不同。

词类是为组词造句服务的,它研究的是在同一个句子内部词与词的搭配组合关系。

字类是为对偶对称服务的,它只考虑两个句子之间,相对应的词语能否形成对称美感;至于它们在同一句子内部的搭配关系,除了判别虚实死活的变化时会稍稍牵涉到句法之外,一般情况下是不予理睬的,尤其是词性根本无需分析。

2、分类的对象不同。

词类的分类对象是“词”,它严格地把语素和词组排除在外;词与语素和词组的区分是很重要的,也是语法学家最头疼的事情。

字类分类对象则包含了语素、词和词组,甚至还包括了单纯词里的单个音节;在对偶法则里,只要字数相等、意义相类,这四者是等价的。例如:专有名词“楼外楼”和词组“客中客”相对,无情对里音译单纯词“白兰地”与词组“黄梅天”相对,它们每个字都有字类,字字对衬,这在语法学里是绝对不允许的现象。

3、分类标准不同。

词类是纯粹的语法功能分类,它以语法功能为主,兼顾意义给词分类。

字类是字义的逻辑分类,以字义为主,极少牵涉语法功能,特别是不需要现代语法学里最繁琐复杂的词性分析,只有遇到虚实死活相互变化时才稍稍牵涉到粗疏的句法关系。

以字类和词类的虚实区别为例:语法学的虚词实词不考虑词义,能单独作语法成分的是语法学的实词,不能单独作语法成分的是虚词。对偶修辞的实字虚字不考虑语法,只看词义,能实指对象的字词是实字,不能实指对象的字词是虚字。

再以实字和名词的区分为例:语法学的名词有两个区分标准,一是意义标准:表示人、事物、时间、处所等名称的词为名词;二是语法功能标准:能够用数量短语修饰而一般不用否定副词“不”、“没”修饰。两个标准里面语法功能标准有决定权。而字类里的实字只有意义标准:有实指对象的字词就是实字〔详见后〕,它是不考虑语法功能,只凭语感判别的。余可类推。

4、外延不同

实词包括名动形数量代,虚词包括副介连助叹。

实字大致对应词类里面的名词、代词以及相应的语素和词组。

虚字则涵括了名词之外的所有实词和虚词,即:动词、形容词、数量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以及相应的语素和词组。

活字大致对应动词、介词和指代动词的代词,以及相应的语素和词组。

死字大致对应形容词、副词、数量词、方位词,指代上述词类的代词,以及相应的语素和词组。

5、类别的多寡不同。

词类系统小类别精细,实词有八类。虚词有四类。词类还有大量兼类现象。精细区分这些词类需要大量的系统的复杂的现代语法学知识。
字类系统的小类别粗疏,就只有实字、活字、死字、助字四类。区别它们十分简易,仅凭语感即可。〔按:天文地理之类的字类小类与虚实死活是不同的两大体系,它们的分类标准是根本不同的。论对偶的可对性,就只论虚实死活;而小类则是为工对服务的。本文只讨论虚实死活系统。〕

6、字类的虚实是二元对立逻辑体系,这一逻辑从上至下、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系统。而词类的虚词实词仅仅为两大词类的名称,它的虚实观并不延伸到下面的名动形数量代副介连助叹小类里面去。如图所示:
由此可知,字类和词类是性质迥然有别的两大体系。

二、字类详解

在讨论具体字类之前,我们必须明白,古代的字类理论缺乏系统化,分类不严谨,经常自相矛盾,根本不成熟。

明《对类》一书把有形体的字称为实字,无形体的字称为虚字。然而又有似有而無的半虛字和似無而有的半实字之说。《对类》里半虚字和半实字的区分就很含糊,经常自相矛盾。例如:

孤立的抽象名词被视为半实字,如:聲、光、威、華、音等等。可一旦与其它字词组合时,抽象名词的虚实就乱套了;时而被视为半实字,如“上实下半实”的“天纲、天数、天性、坤德……”;时而又被视为半虚字,如“上实下半虚死”的“风光、风声、星芒、露痕、日晕……”。方位词也时而被视为半虚死字,时而被视为虚死字。

《对类》把有实义的表变化的虚字即动态虚字〔所谓“使然而然”,就是使对象发生了变化〕称之为活字,把有实义的无变化的虚字即静态虚字〔所谓“自然而然”,就是对象的性质状态是原来的样子,没有变化〕称之为死字。一旦遇到变化不明显、动静不分明的字,《对类》一书又时常打混。

孤立的形容词被视为虚死字。而形容词与其它词搭配时,时而被视为“虚死字”,如“上虚死下实”的“高天、辽天、微云、柔风……”;时而又被视为“半虚死字”,如“上半虚死下实”的“晴天、炎天、凉天、暖日、暑日、阴雨、凉雨、寒雨、青天、白日……”;有时又被视为“半实字”,如“上半实下实”的“涼臺、涼亭、晴廊、寒窗、寒門……”。

孤立的动词被视为活字,而动词和其它词组组合时又有些乱套。有时被视为虚死字,如“上虚死下实”的“无云、无风、有云、如云、似水……”;有时被视为半实活字,如“上半实活下实”的“懷居、懷家、思家……”。

在《对类》一书里还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归类,比比皆是,难以尽述〔按:需要的话,我可以另文再论〕。

我现代能看到的对类理论典籍都出现在明朝以后,可成熟的偶句在先秦时代的《易经》里就已经出现了。可以推知,古代在很长时期并无系统成熟的虚实死活理论,更加不可能掌握现代语法学的知识。古人主要依靠语感写作偶句。〔按:古人缺乏系统化的“语法学”知识,不等于古人不懂“语法”即语言自身的组合规律;只要能把话说通的人都懂甚至精通“语法”,而无需系统掌握现代语法学家们归纳出来的繁琐复杂的“语法学”规则。〕

所以,我们不能迷信盲从古典对类典籍的论述,必须以古人创作实践为基本依据,有取舍地参考古人的字类理论,再重新予以归纳总结,这才有可能尽可能地接近古人创作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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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6 09:59 | 只看该作者
〔一〕实字和虚字

实字是有实指对象的字词。所指对象主要有人、事物〔包括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时间和处所。此外,能指代对象的指代字也属于实字。〔按:本文提到的“字词”包括语素、词和词组,下同。〕

虚字是无实指对象的字词。实字之外的所有字词全部属于虚字。虚字包括活字、死字和助字。

〔二〕活字、死字和助词

活字是有实义的动态虚字,它表示对象的动作、行为、存在、心理活动或发展变化等等动态意义。〔按:语法学里介词和动词难以区分,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后面都有宾语,所以只要后面有宾语的,不管是什么词性,一律视为活字。〕

死字是有实义的静态虚字,它表示对象的性质、状态、范围、程度、方式、时间、数量等等静态意义。〔按:请注意,语法学里的副词和形容词、数词和副词最难区分,可它们都属于死字,一律可对,故根本无需辨析区分。这是字类对称法最大的优势。〕

助字是无实义的静态虚字,它没有实在意义,只起帮助实字、死字和活字造句的作用。〔按:语法学把副词和介词也纳入语助词。我们遇到意义比较虚化的活字和死字,凭语感把它们视为助字即可。〕

〔三〕兼类字

虚实死活的兼类远比词类的兼类多,也非常灵活。所谓意义对称就是相似,只要相似就可以相对;任何一个字词,只要在语感上既像此又像彼,就说明它与此与彼都能形成对称,它们就是兼类。

下面介绍最常见的四种兼类。

1、指代字能指对象,但所指对象泛化虚化,故它兼属于实字、死字和助字。如:

当路谁〔代兼实〕相假,知音世〔实〕所稀。〔孟浩然《留别王侍御维》〕

风波不〔死〕信菱枝弱,月露谁〔代兼死〕教桂叶香?〔李商隐《无题二首之二》〕
天若〔助〕有情,人谁〔代兼助〕无死。〔徐锡麟《烈士纪念楼》〕


2、方位字有实指对象,但所指区域无明显界限,意义虚化,故兼属于实字和死字。如:

江上〔方兼实〕几人在?天涯〔实〕孤棹还。〔温庭筠《送人东游》〕

画图省识春风〔实〕面,环佩空归月下〔方兼实〕魂。〔杜甫《咏怀古迹五首之三》〕

老至居人下〔方兼死〕,春归在客先〔死〕。▲刘长卿《新年作》

3、意义上表存在、相似和判断的字,如:是、非、乃、即、有、无、在、犹、如、似、像……它们动态不明显,它兼属于活字、死字。如:

回日楼台非〔死〕甲帐,去时冠剑是〔兼死〕丁年。〔温庭筠《苏武庙》〕

鸿雁不堪〔活〕愁里听,云山况是〔兼活〕客中过。李颀《送魏万之京》

地犹〔活〕鄹氏邑,宅即〔兼活〕鲁王宫。唐玄宗《经邹鲁祭孔子而叹之》

读书经世即〔兼死〕真儒,学佛成仙皆〔死〕幻相。〔前人《自挽联》〕

欢笑情如〔兼死〕旧,萧疏鬓已〔死〕斑。〔韦应物《淮上喜会梁川故人》〕

寄身且喜〔活〕沧洲近,顾影无如〔兼活〕白发何!〔刘长卿《江州重别薛六柳八二员外》〕

岭树重遮〔活〕千里目,江流曲似〔兼活〕九回肠。〔柳宗元《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刺史》〕

不〔死〕尽悲歌怀猛士;似〔兼死〕留艰巨待英才。〔《大观亭》〕
道道非常〔死〕道;天天小有〔兼死〕天。〔郑孝胥《小有天闽菜馆》〕  

沧海月明珠有〔兼活〕泪,蓝田日暖玉生〔活〕烟。〔李商隐《锦瑟》〕

以上兼类的原理是可以类推的。哪些字可以兼类,根据有无类义关系,凭藉语感是可以察知的。

4、虚实门

传统字类里有四种特殊的字类,包括联绵字、叠字、同〔近〕义连用字和反义连用字,它们虚实不拘、死活兼有,可称之为虚实门,古人称之为双字对。凡虚实门不论虚实死活均可互对,如:

仕隐追*随*〔虚同义〕;师生骨*肉*〔实同义〕。〔吴鼒《挽吴谷人联》

正*邪*〔死反义〕自古同冰*炭*〔实反义〕,毁*誉*〔活反义〕于今判伪*真*〔虚反义〕。〔岳飞墓联〕

四面荒芜权向此间来坐*坐*〔活叠字〕,一肩行李果缘何处去匆*匆*〔死叠字〕。〔江苏南京雨花台联

竹影婆*娑*留画意;桨声欸*乃*壮诗情。〔湖北武昌东湖可竹轩联〕——按:在语法学里婆娑是连绵形容词,欸乃是连绵拟声词。

〔四〕虚实死活的互变

虚实体系实际上就是一个矛盾的辩证体系。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变的。故虚实死活亦可互变。至于如何变,根据定义即可推知,其原则是:有实指对象的是实字,一旦不实指对象时就变成虚字,显示动态时变为活字,显示静态时变为死字。虚字不实指对象,一旦对象化,就变成了实字。活字静态化就变死字,死字动态化就变活字。

这些变化大都可以凭语感判定。也可利用粗疏的句法或词组结构关系帮助理解。

虚实系统是纯粹的逻辑系统,与语法没有直接联系。但由于语法也同样受逻辑的支配,故二者必然有间接的联系。其对应关系如下。

1、虚字充当主语或宾语时,对象化而变实字。

实指对象的字为实字,而句法里面,只有充当主语、宾语的字词才表示对象。所以虚字一旦充当主语或宾语时,就“对象化”而变成了实字。例如:
谦到十分防有诈〔宾语,活变实〕;让人一步不为愚〔宾语,死变实〕。〔《感怀》〕
浓淡〔主语,死变实〕各殊皆绝色;后先〔实〕相让不争春。〔《梅溪室》〕


2、实字和死字充当谓语时,动态化而变活字。

活字是表示对象的动态性质的,而句法里唯有谓语才能真正显示对象的动态。当死字和实字充当谓语后就动态化而变成活字了。

①死字带宾语时,动态化最明显。例如:身多〔后面有宾语,死变活〕疾病思田里,邑有〔活〕流亡愧俸钱。〔韦应物《寄李儋元锡》〕

死字作谓语即使不带宾语,也隐隐有动态化的含义。例如:“天青”对“日出”时,“天青”就隐隐有天“变青”了的含义。大凡死字作谓语,一般可以加时态助词“了”就是明证,如“天青”就可以说“天青了”。

②实字一旦作谓语就变成了活字。例如“子能渠〔带宾语,实变活〕细石,吾亦沼〔带宾语,实变活〕清泉。(杜甫《自瀼西》)。“宁问春将夏〔前面有状语,实变活〕,谁怜西复东〔前面有状语,实变活〕!”(王维《愚公谷》)

③、名词谓语句

名词直接作谓语,也有动态化的倾向,比如“今天星期日”就隐隐有“今天到了星期日”的含义。只是名词谓语给人感知的印象还是实字,所以把它当成虚实不变的特例。

3、实字和活字充当修饰语时,就静态化而变死字

死字是表示对象的静态性质的,在句法里,修饰语〔含定语、状语和补语〕表对象语的静态性质。所以实字和活字一旦充当修饰语之后,全部静态化而变成了死字。例如:

“客〔定语,实变死〕心洗流〔定语,活变死〕水,馀〔定语,活变死〕响入霜〔定语,实变死〕钟。”〔李白《听蜀僧浚弹琴》〕

石角勾衣破〔补语,活变死〕,藤枝刺眼新〔死〕。(杜甫《奉陪郑》)。

蜀星阴〔死〕见少,江雨夜〔状语,实变死〕闻多。(杜甫《散愁》)

综上所述,判别虚实死活的法则可以简单归纳为:充当主语、宾语和名词性谓语的全为实字。充当谓语〔名词性谓语除外〕的全是活字。充当修饰语〔含定语、状语、补语〕的全是死字。与常态虚实死活不同者,都是发生了变化的字类,对号入座即可。

词组的虚实死活也照此处理,例如: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杜甫《月夜》〕“小”为死字,“忆”为活字,不对,然“小儿女”和“忆长安”都是宾语,此三字词组是实字性字组宽对。余可类推。

小结

凭藉字类对对子的优势是很明显的,它无需繁琐复杂的语法规则,只考察字词的意义,主要依靠语感,借助简单的几条法则就可以轻松地掌握对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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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07:3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三羊在2007-6-13 10:55:32的发言:


对类
即:对仗词类。共分9类:
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颜色词、方位词、副词、虚词。(及名词小类)

词类
即:语法词类。共分12类:
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量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


语法词性,主管是否能对。
即:词性相同可对仗,词性不同不对仗。

对仗词类,主管是否工对。
即:对类相同是工对,对类不同是宽对。

为什么,语法词类不是检验“是否工对”的标准呢?
这是因为,语法词类:
1、不能解释或分辨“形容词与颜色词”;
2、不能解释或分辨“方位词与名词”;
3、不能解释或分辨“名词的若干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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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08:09 | 只看该作者
古典虚实字类系统探微


本文讨论古典虚实字类系统,以及虚实字类系统与语法学词类系统的区别和联系,作为对《从修辞角度探讨对偶形式法度》一文的补充。

一、字类与词类概说

很多人把对偶修辞的字类与语 ...
孙逐明 发表于 2010-3-26 09:59




谢谢孙老师。 。。。

你这写帖子真是及时雨啊。。。。

我正在考虑是否登报找人解释呢。。。。。实在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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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08: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0-4-1 09:04 编辑

有朋友问,虚实死活的互变是不是语法问题。这个问题问得好,解答如下:

语言学里,语义、语法和逻辑是相互关联而各有偏重的。 字类系统的虚实死活是语义的逻辑分类,而语法学的词类是语法功能的分类。

所谓逻辑分类,它只考察语义,不考语法功能,如根本不考虑能不能被“不”、“很”修饰之类的词语搭配关系,等等。词类就非得考察词与词之间的搭配关系。

逻辑是语法的基础,语法学的词类归类必须先考察语义的逻辑分类,再加上语法功能的考察,最后作出综合性的判断。所以语法功能分类与逻辑分类有密切的关系。

比如说,字类的实字是逻辑分类,只要是表示人和事物、时间、地点等实指对象的字就是实字。至于语法功能是不考察的。

而语法学名词的判别,先得看它们的语义是不是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时间地点等等,这就是逻辑分类,但是单纯看逻辑分类还不够,还要进一步考察它们能不能被副词“很”、“不”修饰,看它们能不能被数量短语修饰,等等。余可类推。

字类的虚实死活互变,我们可以纯从逻辑角度去考察,所以我在文中写到:“其原则是:有实指对象的是实字,一旦不实指对象时就变成虚字,显示动态时变为活字,显示静态时变为死字。虚字不实指对象,一旦对象化,就变成了实字。活字静态化就变死字,死字动态化就变活字。”上述这些变化,不借助语法知识,纯粹考虑语义,也是可以区分开来的。

由于逻辑是语法关系的基础,所以虚实死活的互变与语法关系〔主要是句法关系〕有间接的联系,作为现代人当然可以利用粗疏的句法知识去协助理解虚实死活的互变。

举一个例子:留别有书增感慨,新编笑语解牢骚。

“感慨”一词,从逻辑分类来看,它表心理活动,是活字。根据“实字是能实指对象的字”来考察,在这个对偶句里面,“感慨”成了“增”的对象,活字“对象化”了,变成了实字。这是逻辑分析法。

现代人也可以用语法关系来协助理解:“感慨”本来是动词〔它表心理活动,又能被否定副词“不”修饰,故为动词〕,这里是“增”的宾语,故它变成了名词,相当于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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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类和词类,都是属于语法范畴的。只是划分的粗细不同而已,并无本质的区别。
  
《对类》应该是用于对仗的;《佩文诗韵》应该是用于声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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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类和词类,都是属于语法范畴的。只是划分的粗细不同而已,并无本质的区别。
  
《对类》应该是用于对仗的;《佩文诗韵》应该是用于声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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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逐明,你连什么叫“字面对”都不懂,还有脸批评王力,实在是“伤天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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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法词类。共分12类:
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量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

请问:古代语法的分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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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本人早期作品,现在看来,其中存在诸多不足。最近撰写了《弘扬古法是完善对偶理论的必由之路——古今对偶法则的比较研究》,此文已在中国楹联学会会刊《对联文化研究》总第27期〔2016年2月〕刊出。本人以前的有关论文观点与此文相悖者均以此文为准。

此文的链接:
http://www.china-liandu.com/foru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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