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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高山耕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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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民网帖》王力先生的对仗理论错了是孙则鸣先生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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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21:37 | 只看该作者
本文将使孙则鸣的“字类对称语法学”、“字类对称比较法”,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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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07: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高山耕棘石 于 2011-11-10 23:47 编辑

必需充分认识到孙氐理论是伤害中国对联文化的毒草,只有从这个高度认识才能防止孙氏改头换面卷土重来。
“词的分类是对仗的基础”,既是“基础”就不可动摇,也不需捆绑其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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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19: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高山耕棘石 于 2011-11-16 07:32 编辑

说孙则鸣的“字类对称语法学”和“字类对称比较法”是伤害中国对联文化的毒草而不是一般的问题,原因有二:第一、孙氏理论已入联律(按孙氏自己的说法);在《对联文化研究》上发表时加了卷首语。卷首语有“研究成果”、“推荐为学习联律的文章”字样。第二、孙氏理论是臆想而成,既然是臆想,必定有很多语法和对联知识上的错误。这些错误是孙氏明知后果严重,而任其发展,构成为故意行为。
目前支持和认同孙氐理论的朋友,和孙氏一样,选择了闭嘴权,倒底是理智还是不理智?
对孙氏说来,是理屈词穷。对支持和认同孙氐理论的朋友是理智的。孙氐理屈词穷已使他们心中有底,如何理智的处理孙氏理论的后事和修改“联律通则”当提到议事日程。
中国楹联学会和《对联文化研究》决不可能不作为,因为这两个单位是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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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3 22: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高山耕棘石 于 2011-11-16 07:34 编辑

本文写作时还考虑了两个问题:一、让不怎么完全了解对联而懂语法的学者看了后,认为合理。二、让懂对联不甚了解语法的同仁看得明白。只有这样,孙则鸣无言以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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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07:42 | 只看该作者
答翠拔青松先生:

我主张“字类一致”、“词类一致”、“词组结构一致”三者同权,得其一即可成对,不及其余。这是我在很多帖子里反复强调的主张。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11-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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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一致不对,三个一致就对了,四个一致也提得出来了!证实了臆想跟思维混乱是一对孪生兄弟

孙先生提出的“能够形成对仗对称的基本方式有三种:一是“字类相同”;二是“词类相同”;三是“语法结构一致”(这三种方式有交叉现象)也是错误的。第一、“字类相同”形成对仗不能成立,前已论述;第二、“语法一致”形成对仗具有片面性,要知“语法不一致”也能形成对仗;第三、“词类相同”是“词性相同”的变像提法,是孙先生极力反对的,并以此批评王力先生和我这个后学者,在这里他又认可为规则了。孙先生提出的三个相同,实际上就是三个一致!(字类一致、词类一致、结构一致)而其中的两个一致(词类一致、结构一致)是受孙先生重点批评的。

孙先生主张以“字”论对仗,反对“词的分类是对仗的基础”有一个理由,就是“辨析词性,苦不堪言”。由此引来,孙先生对各语法学家的语法系统产生的分歧进行不正确的批评。并说:“ 按照此法度写作“合格”的对联,有多大的可操作性?”见《对“两个一致”法度的质疑》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70755&page=1既然如此为何又主张“词类相同”呢?

对联界提出的“词性相同”是王力先生说的“对偶的一般规则,是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副词对副词。”概括性说法。孙先生的“词类相同”从何而来?孙先生是绝对说不出口,因为他是把对联界批评了、把王力批评了之后,窃别人之说为己有而用之。至于,在诗、联的对仗中,事实上存在不同词性的词相为对仗,我在后面的“对仗的种类及其用于对联的讲究”一段中会说到。

孙先生还说过:“叶落先生特意指出,字类的对称单元不仅仅是‘字’还有两字截、三字截、及四字截,可见可相互对偶的语言单位是很灵活的,可以单音节作对,也可多音节作对,甚至可以用成句作对(限集前人句)的说法,与我认为字类的单元有‘字’、‘字组’、‘分句’、句和句群的看法不谋而合。(见《对联格律概论》)”。在这里他又随意放弃了“字是对仗的基本单元”和他的“字类对称比较分析法”了!

字截又是什么?在未弄清“字截”是否可以是汉语的结构单位之前,以“字截”为理论建立的对仗方法论还是会受到质疑的。

孙先生随意立论再举一例,他在《论判别对仗的根本性法度》中说:“‘字类相同’‘词性相同’‘短语语法成分相同’‘句子语法成分相同’,任何一条都可以判断对仗的可对性。”这里他提出了“四个一致”。

臆想跟思维混乱是一对孪生兄弟,孙先生是犯此毛病的典型人物

对联界一部人在研究对仗理论时,由于欠缺语法知识,不时出现生造语法概念也是不可取的。试想在对联学术界,任何一个称得上“家”的学者就语法知识来说肯定逊于专业的语法学家,而这些专业的语法学家都能为了教学需要达成共识,你还有生造语法概念的必要吗?你的学生还要为你生造的概念动脑筋,有必要吗?所以,这些人必需修正自已对“语法”的讲法,因为你面对的是接受《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教育的学生、老师和社会各界人士。

学习和研究《对联学》,要学习“汉语语法”,树立词的概念。只有学好“汉语语法”,才能增加自已的理解能力和对不正确说法的免疫力。试图在《对联学》中创立另类语法学是幼稚可笑的。

学习语法必需以教学语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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