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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拔青松先生的尴尬——答翠拔青松专帖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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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2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翠拔青松先生的尴尬——答翠拔青松专帖之四
  大家看了我答复翠拔青松先生的三篇专帖〔注〕,不难看出:  
  
  第一、翠拔青松先生根本不懂古代对类理论里“字类”的真正涵义。
  
  古人称词语为“字”,古人的字类就是词语的归类,翠拔青松先生竟然在把“字类”看成“符号意义的汉字的归类”。〔这一点,胡自立先生比他强,胡自立先生在回帖里解释过古人把词语称为字。〕
  我指出了他的错误之后,他闭口不言自己的无知,马上转移论题,转而论证两稿《联律通则》和王力先生的对仗理论“大同小异”。
  
  然而:
  
  第二、翠拔青松先生根本没有读懂《联律通则》。
  
  翠拔青松先生认为《联律通则》的两个版本以及王力先生的对仗理论大同小异。
  
  他根本不知道《联律通则》试用稿基本沿袭了王力先生的对仗理论,而《联律通则》修订稿则在王力先生“词性相同”的基础上,增添了“传统字类〔指虚实死活〕相同亦可对”的新法度,规定“词性相同”与“字类相同”,符合二者之一,即可成对。
  
  几经我详细解答之后,翠拔青松先生终于无话可说,默认了我的解释,转而埋怨“我认为作为通则,应具有易记,易操作性。若在‘词性’之外再引入‘字类’概念,等于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引起混乱。 ”
  
  翠拔青松先生的默认,应当是进行理性地讨论的可喜开端。可仅仅过了几天,翠拔青松先生在《与孙逐明先生商榷之三——评<论古今对偶形式理论发展史的三个阶段>》一文里却又一次公然翻案。他在此贴的第九楼里说:
  “‘联律通则’并未引入‘字类相对’”。
  他在此帖正文里引述王力先生的“同类的词相对是工对,颜色对、数目对也是近体诗常用的工对类型”时,特地加注说:
  “注意不是‘字类’”。
  
  究竟真相如何,中国楹联学会编写的向全国公开发行的《联律通则导读》应当最有说服力了。
  〔按:此书的编者是中国楹联学会的几位主要楹联理论家,孟繁锦先生任主编,常治国先生任执行主编,叶子彤先生和刘太品先生任副主编。诗联文化出版社于2010年2月出版,向全国公开发行。〕
  
  此书第25页,解读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二条的,白纸黑字赫然写到:
  
---------------------------------------
  
  第二条: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
  
  内容解析
  
  楹联要做到词性相。这里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从现代汉语语法学角度来讲,上下联对应位置的词和词组,其词性要相同,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二是上下联对应的字词,要符合传统字类虚实相对或者是传统的对偶辞格。两层意思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均可成对。
    
---------------------------------------

  请大家注意此解说的措辞:
  在介绍“词性”时,是指“词和词组”的词性。
  在介绍“字类”时,是指“字词”的虚实〔死活〕。
  
  这一条目白纸黑字赫然指出:两层意思〔现代的“词性相同”和古代的虚实死活“字类相同”〕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均可成对。
  
  关于数目颜色等等“字类”的小类。此书第34页,也白纸黑字赫然写到:
---------------------------------------
  汉字的门类〔王力《汉语诗律学》节选〕
  第一类
  〔甲〕天文门……
  〔乙〕时令门……
  ……
  第八类
  〔乙〕数目对
  〔颜色对〕
  ……
---------------------------------------
  请注意:文中的“汉字的门类”里的“汉字”根本不是现代意义的符号性质的“汉字”,而是指古人理念中的“汉语中的字词”。
  
  中国楹联学会向全国发行的《联律通则导读》的解读白纸黑字赫然如上,翠拔青松先生还有什么话可说?
    
  综上所述,翠拔青松先生根本不懂古代字类系统的真实涵义,也根本没有读懂《联律通则》,更加不知道《联律通则》与王力先生对仗理论的差异,他连这种起码的基础常识都不懂,由此而推衍的观点,能正确吗?
  
  翠拔青松先生现在的处境十分尴尬。先生一方面公开号召大家学习《联律通则》,另一方面又大批特批《联律通则》明确认同并主张的“词性相同”与“字类相同”平权互补,二者符合其一即可对的主张。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现在翠拔青松先生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公开承认《联律通则》关于“词性对品”的正确;一是公开声明不赞同《联律通则》的主张,并申述理由。
  翠拔青松先生何去何从呢?大家拭目以待。
  
  〔注〕
  “字类”不是“汉字的分类”——答翠拔青松专帖之一
  论《联律通则》与王力对仗理论的异同——答翠拔青松先生专帖二
  余德泉先生在《联律通则别本》表述了与我相同的观点——兼答翠拔青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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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23:01 | 只看该作者
早已声明不再在联都论坛参与讨论,出于礼貌,我已经把我的商榷贴在贵坛发了个链接,以便通知翠拔青松先生。
胡自立先生不断到国粹论坛骚扰,故把我的商榷贴全部发过来,但我不参与这里的讨论。欢迎各位到国粹论坛或中国楹联论坛批评指正。
想骂街的尽管骂就是。
下面是这位仁兄的无聊骚扰贴,各位看看此人的嘴脸:
胡自立:
孙则鸣,你真的是一个一点用都没有软蛋。你既然是答翠拨青松先生帖子,就要送到人家府上,这是做人的基本礼貌。何况人家对你客客气气的。你在这里瞎嚷嚷有屁用,人家是联都的管理员,又不是巡警,能跟着你这个跑江湖的术士转吗。你也太缺少雅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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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23:42 | 只看该作者
古人称词语为“字”,古人的字类就是词语的归类,翠拔青松先生竟然在把“字类”看成“符号意义的汉字的归类”。〔这一点,胡自立先生比他强,胡自立先生在回帖里解释过古人把词语称为字。〕
--------------------
胡自立学习并赞同:古人所说的字——无论是嘴里说的还是书上写的那一个个的字,就其功用看,在汉语史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就相当于今日的词。”(《汉语词汇结构论》周荐著p44)

孙则鸣先生的“字串串”理论是子虚鸟有。
习惯沉思勾股理艰难深入字词林欣然结缘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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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23:59 | 只看该作者
胡自立先生不断到国粹论坛骚扰,故把我的商榷贴全部发过来,但我不参与这里的讨论。欢迎各位到国粹论坛或中国楹联论坛批评指正。
想骂街的尽管骂就是。
下面是这位仁兄的无聊骚扰贴,各位看看此人的嘴脸:
胡自立:
孙则鸣,你真的是一个一点用都没有软蛋。你既然是答翠拨青松先生帖子,就要送到人家府上,这是做人的基本礼貌。何况人家对你客客气气的。你在这里瞎嚷嚷有屁用,人家是联都的管理员,又不是巡警,能跟着你这个跑江湖的术士转吗。你也太缺少雅态了。
-----------------------
孙则鸣先生,我教你懂规矩、懂人情事故、懂礼貌。怎能说是骚扰你?
你发帖给翠拔青松先生,又不与人家讨论,是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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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9 01:36 | 只看该作者
两层意思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均可成对。翠拔青松先生的尴尬

笑话!我有什么可尴尬的?既然满足其一即可成对,择其一有何不可?把其二列上有何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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