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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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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转帖】“字”与“字类”释疑——《缥缃对类》学习笔记之四(孙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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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0 18:08 | 只看该作者
哪天谁的权力大了,记得整出个“词种”、“词别”、“词男”、“词女”等概念来,就把这些汉学专家都能活活搞死。
阳光在线 发表于 2012-7-20 13:36

相信司马迁说的话: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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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9:19 | 只看该作者
“名、动、形、数、量、代词”是词汇学术语,“主、谓、宾、定、状、补语”是语法学的术语。词汇学与语法学,都是语言学的两个平等的分支。中国语言学在教学中的现状,是语法学代管词汇学(以及修辞学),其目的是减少教学科目。语法学凭借代管之便,妄图吞并或收拢词汇学为下属。词汇的分类本是词汇学的份内工作,语法学假借代管大兴强奸之能事。胡说八道为词类是语法的分类,这是典型的霸道。词的语法意义(或语法功能),其来源就是词汇意义而不是别的,语法意义是词汇意义的赋有,也就是说没有词汇意义,就没有语法意义。“名、动、形、数、量、代词”是词汇学术语,永远不会接轨于语法范畴的“主、谓、宾、定、状、补语”。这个道理,如同妇女,娘家称“闺女”,婆家叫“媳妇”。汉语之词,在娘家词汇学里叫“*词”,在婆家语法学里叫“*语”。譬如,“葡萄”这个词,在词汇学里叫是“名词”或“名词类”,在“葡萄爬上葡萄架”句法中,前“葡萄”叫做“主语”,后“葡萄”叫做“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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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0: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阳光在线 于 2012-7-21 10:39 编辑
相信司马迁说的话: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L翠拨青松 发表于 2012-7-20 18:08

最好不要相信,因为这观点的逻辑是有问题的。
这如鸡叫天明的现象类似(众所周知,天亮跟鸡叫或不叫都没关系)。
事实上,桃李之下成蹊,跟其言不言根本没任何因果关系,是由于花果诱惑。
桃李花果香,其下始成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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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1 12: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2-7-21 12:09 编辑
词类活用
要分析词类活用,首先明确词类活用的概念。   
词类是根据词的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而划分的类别。虽然古代汉语各类词的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与现代汉语基本一致,比如名词经常作主语、宾语、定语,动词经常作谓语,形容词经常作定语、状语、谓语等等,但在古代汉语中,某些词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又可以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在句中充当其他类别的词,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运用,就叫做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中最需要注意掌握的是名词、形容词等活用作动词,使动用法,意动用法三种情况。L翠拨青松 发表于 2012-7-20 17:37




名词作主宾、动词作谓语、形词作定语、副词作状语,这是常规格局,突破这个常规格局,就是“词类活用”(非名词作主宾时,习惯上而又不称词类活用,常叫“名物化”)。《暂拟》语法系统有名物化的提法,认为形容词等作主宾语时失去形容词部分特点,获得名词部分特点等现象是其“名物化”。《提要》语法系统取消了“名物化”的说法,认为它们作主宾语作主宾语时,其本身的词类不变,形容词作主宾语,它们具有这种功能,不必看作“名物化”!形容词作定语,是形容词的“主要单项”的语法性质(即,语法功能)。形容词作谓语、主语、宾语,是形容词的“次要多项”的语法性质(即,语法功能)。词的词汇类别,没有改变;改变的是词的语法性质。也即是将自己的“主要单项”改变为“次要多项”而已。相同词类的两个词有共性和个性,不同词类的两个词也有共性和个性。
以“形容词活用作动词”来说。
“在句中充当其他类别的词,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运用”,“词类活用”的这种说法,好像隐隐约约给人一种“不变成动词”就不能作谓语的感觉。【1】“充当其他类别的词”的说法,显然不成立。因为词类是一个不变量,不因形容词充当了谓语而成为动词;【2】“临时的灵活运用(借用)”的说法,也无必要。因为,形容词充当谓语,是形容词全部语法性质(即,语法功能)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所话说,殊途同归。词类活用中的“归”说法并无不妥,然而“途”的解释还是或多或少的有点小毛病。在转弯抹角的“途”中,没有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公平公正、斩钉截铁的表示形容词充当谓语是名正言顺和天经地义的!
话又说回来,词类活用的说法,虽不精当,但无大错。习惯久已,继用无妨。话又再说回来,术语说法,讲究科学,还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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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2:30 | 只看该作者
最好不要相信,因为这观点的逻辑是有问题的。
这如鸡叫天明的现象类似(众所周知,天亮跟鸡叫或不叫都没关系)。
事实上,桃李之下成蹊,跟其言不言根本没任何因果关系,是由于花果诱惑。
桃李花果香,其下始成 ...
阳光在线 发表于 2012-7-21 10:34

桃李花果香,其下始成蹊。
-----对!: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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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2: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漠野孤狼 于 2012-7-21 13:01 编辑
“名、动、形、数、量、代词”是词汇学术语,“主、谓、宾、定、状、补语”是语法学的术语。词汇学与语法学,都是语言学的两个平等的分支。中国语言学在教学中的现状,是语法学代管词汇学(以及修辞学),其目的是减少教学科目。语法学凭借代管之便,妄图吞并或收拢词汇学为下属。词汇的分类本是词汇学的份内工作,语法学假借代管大兴强奸之能事。胡说八道为词类是语法的分类,这是典型的霸道。词的语法意义(或语法功能),其来源就是词汇意义而不是别的,语法意义是词汇意义的赋有,也就是说没有词汇意义,就没有语法意义。“名、动、形、数、量、代词”是词汇学术语,永远不会接轨于语法范畴的“主、谓、宾、定、状、补语”。这个道理,如同妇女,娘家称“闺女”,婆家叫“媳妇”。汉语之词,在娘家词汇学里叫“*词”,在婆家语法学里叫“*语”。譬如,“葡萄”这个词,在词汇学里叫是“名词”或“名词类”,在“葡萄爬上葡萄架”句法中,前“葡萄”叫做“主语”,后“葡萄”叫做“定语”。


    词的分类属于语法学,是语法的基础之一,学语法首先就是词的分类。名词动词形容词等是属于语法学的概念,词汇学不包含词的词性分类研究词的构成词义等方面的。只是在一些洋文里,每个词都带有分好了的类,有不同的后缀以示语法功用和区别,汉语则不然,没有形态和后缀。
词汇学是以语言的词汇为研究对象,研究词汇的起源和发展、词的构造、构成及规范,词汇学分为:   历史词汇学,主要研究词汇的起源和发展,也从属于历史语言学;   描写词汇学,主要研究某个时期的词汇系统,也从属于共时语言学;   普通词汇学, 研究语言词汇的一般理论,其中包括比较语言学的研究方法。   从广义讲,词汇学还包括词源学、语义学和词典学。


  语法学分词法句法两个部分,词法的研究范围包括词类和各类词的构成、词形变化。句法的研究范围是短语、句子的结构规律和类型。 没有词的分类和概念,语法无从谈起。

     孙经常嚷嚷的只是取了语法学后面一部分“句法的研究范围是短语、句子的结构规律和类型”,无视前面:“语法学分词法句法两个部分,词法的研究范围包括词类和各类词的构成、词形变化”,并以此得出对仗与语法无关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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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3: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漠野孤狼 于 2012-7-21 13:10 编辑

王力也没搞错,词类是泛指对不同词性的词进行分类的类别。具体说名词动词形容词,就属于词的词性了,属于词类(按词性分类)中的具体某一种,它们属于不同的类别或者说不同的词类,但说名词动词形容词,就是指词性类别(词类)中某一种具体词性了。词类是不同词性类别的泛指。词性是具体不同词类中的某一种。词类是泛指,是大概念,词性是具体某一类词性的词。词类活用是指不同词性类别之间的词相互之间的活用。语法学中的词类是以词性区分的。类是一个集合,各种词性是不同的子概念。具体的名词动词形容词,是词的性质,是指词性而不是词类,只是他们属于分类中不同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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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1 13:18 |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动词是不能对形容词的,只有他们作相同的句子成分的时候才能相对,在句子成分相同可对的前提下,根本就不需要单独列出动词可以对形容词,各种情况都包含在里面了,那什么都是状语可对也是多此一举,都是废话。

动词可以对形容词的情况:
1,形容词作谓语对动词,实际上就是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只是在教学语法里非要说什么形容词可以作谓语而已,还包括名词可以作谓语,实际都是形容词或者名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都可以加进 一个隐含的动词。
2,动词作定语活用为形容词对形容词。吼猴(爱吼的一种猴子),叫鸡(会叫了的公鸡),刮炮。。还有其它很多种情况。
3,都作主语或者宾语活用为名词
4,都做状语。
     不仅仅是动词对形容词,所有的所谓异类词能相对,归根结底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作相同的句子成分,只要节奏一致,句子成分相同,别说不同词性的词可以相对,词对词组都可以。虽然在教学语法里没有都说么么词活用为么么词,实际就是这么回事,你要修改语法的叫法全部都说么么词活用为么么词其实更精确更能反应其本质的语法规律。

比如今天星期天。语法说某些名词可以直接作谓语,其实那只不过是我们平时省略判断动词“是”说的习惯了好像不需要“是”而已,其实后面那个星期天就是对今天的陈述加上判断。今天(是)星期天。星期天相当于“是星期天”,名词活用为动词。所有的什么词作谓语,都可以说是么么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作谓语的那个词不管字面词性如何,都可以称之为“谓语动词”,活用的都可以加进一个省略了的动词。花红了--花变红了或花显红色了。语法是一门理性知识,不能死套教学语法。要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活学活用。最好多学习一点专家语法,什么都好懂了。在物理上,浮力的定义,物体受到的浮力其大小等于物体排开或者排出水的质量。如果死扣定义,一吨水就不能浮起两吨水的物体,其实在一定条件下,浮起一百吨一千吨都行。其本质是物体在水中受到的各个方向的水压力之差,积分之后就等于物体侵入水的体积乘以水的密度,也就是物体侵入水的体积乘以水的密度,要死搬硬套就会搞错。漠野孤狼 发表于 2012-7-20 17:22


钢棒的说法,非常准确。与古人和今人的对仗理论极为吻合!在下三羊,由衷的为您祝贺!

古代对仗理论经典是:佚名的《习对发蒙格式》(摘选)
    周易卦名,毛诗篇名,虽不苦拘虚实,然不若亲切者为好。若夫以实字作虚字使,以死字作活字用,是作家有此活法,初学者未易语此。


现代对仗理论刚要是: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
  骈偶注意句子结构的对称,从另一角度来看,也就是注意词语的相互配对。原则上总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连词介词也与连词介词相对。凡用作主语、宾语的,一律看成名词。(“幽岫含云,深溪蓄翠。”)用作定语的,除“之”字隔开的名词外,名词和形容词被看成一类,相互配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用作状语的,一般都看成副词。(“若乃综述性灵,敷写器物。”)用作叙述句谓语中心词的,一般都看成动词(“英辞润金石,高义薄云天。”);如果后面不带宾语,那么,动词和形容词(作谓语的形容词)被认为同属一类,相为对仗(“灵运之兴会摽举,延年之体裁明密”)。


======================
《古代汉语》的这个著名论断,是《习对发蒙格式》的“实字虚使,死字活用”的继承和发展上的具体系统化。或者说,为古代对仗理论找到了理论依据,为了操作简便,给“实字虚使,死字活用”提供并锁定了简要条件。孙逐明与孙逐明的追尾者,为何在钢棒面前丢盔卸甲纷纷落马,究其原因就是没有读懂“对仗经典《习对发蒙格式》”与“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更不知道二者之间的一脉相连的传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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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1 13:5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词汇学发展需明晰定位

http://news.163.com/10/0520/10/674EEQ3D000146BD.html

一个学科能否建立起来,是否已然建设完足,主要看两个标尺,一要看它是否已有一套独立而完备的理论和学科体系,二要看它是否已具一定的历史和现实的研究力。

将熟语研究从词汇学中切割出来使之独立,再把与“词汇”异名同实的“语汇”剥离出来指称那些熟语,殊无必要,这样的做法有无为公众所接受的可能性,也未可知。

中国近代以前的学科体系中没有“词汇学”的名目,当然,“词汇学”的上位概念 “语言学”等名目也不存在。后世出现的中国现代语言学学科体系中的“词汇学”,大概只可与中国上古、中古时学科体系中文字学、训诂学勉强对应。文字学中字义产生的问题等、训诂学中词义间的关系问题等,大致可与现代词汇学中的词义问题挂上钩。中国古代学科体系中无“词汇学”名目并不奇怪,因为不仅古代中国没有,世界上很多国家古代也都没有。英语中的Lexicology,俄语中的 ,日语中的“語彙論”,大都是近代以降现代语言学产生后才有的学科术语,或者是历史发展到近代其学科意义才逐渐明晰起来、明确下来的术语。在中国,“词汇学”的术语应产生于1910年代,但它的产生并未同时为其带来在学科体系定位中的确定性,也并未使其学科发展的走向明晰下来。1907年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出版,虽明确提出了词汇的研究方法和范围,甚至“词汇学”的术语也呼之欲出,但在那之后40余年的时间里,章著对中国语言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完备并未产生出应有的影响,所以,王力、吕叔湘等前辈语言学家的论著均未将“词汇学”独立出来,学者们仍将本该划归词汇学领域的内容置于所熟悉的语法学领域中。这对中国语言学史来说,不能不是一大憾事。

中国词汇学科的建立

拜苏联语言学之赐,中国词汇学学科在1950年代得以真正建立,标志之一就是在中国系统地出现了“词汇学”、“熟语学”、“构词法”、“词根”等学科术语。苏联的语言学家,我们可信手举出一大串响亮的名字:契科巴瓦、布达哥夫、维诺格拉多夫、谢尔巴等。这还仅仅是对中国、对汉语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学者中的部分代表性人物。正因为有苏联语言学家的著作及其影响,本该划归词汇学的研究内容才终于归位,本该与毗邻学科划清的界限也才得以划清,汉语词汇学也才终于迎来她诞生后的第一个春天 1950年代,并催生出以孙常叙《汉语词汇》、周祖谟《汉语词汇讲话》为代表的一批奠基性的词汇学著作,以及那之后二三十年间面世的为数众多的论著。这一良好态势本应迅即成为词汇学学科定位确定的指引,成为学科发展走向明晰的先导,然因理论建设不足、学科边界模糊,词汇学声称的属于自己的学科辖域,或为边界另一侧的强势学科(如“语义学”、“辞书学”)不断吞噬,或为乘势而起的一些新兴研究门类(如所谓“语汇学”)肆意蚕食。这又使词汇学重新沦于尴尬的境地。

一个学科能否建立起来,是否已然建设完足,主要看两个标尺,一要看它是否已有一套独立而完备的理论和学科体系,二要看它是否已具一定的历史和现实的研究力。

语义学(Semantics)是个涉及语言学、逻辑学、计算机及自然语言处理、认知科学、心理学诸多领域的学科,它所研究的是语义。各学科对语义的研究虽有一定共性,但具体的研究方法和内容却不尽一致。语义学的主要对象应是自然语言的意义,是词语、句子、篇章等不同级别的语言单位的意义。但各领域对语言意义研究的目的是不同的,语言学的语义研究目的在于找出语义表达的规律性、内在解释、不同语言在语义表达方面的个性及共性。学界有人根据不同的语言单位都存在语义问题,也都可由语义学去研究,而将语义学进一步分作“句法语义学”和“词汇语义学”。语义学中的一个重要支派结构主义语义学,研究的内容主要的不在于句子而在于词语的意义和结构,比如义素分析、语义场、词义之间的结构关系等。这样的语义学即被称为“词汇语义学”。词与词间的各种意义关系(如同义词、反义词)是词汇语义学研究的重要方面。“词汇语义学”的研究内容倘仅止于此,那它完全不具备另立新学科的必要,因为上述问题恰恰是词汇学的研究内容之一。语义学当然还有很多重要的独立的研究内容和支派,比如比照生成音系学的音位区别特征理论,主张语言最深层的结构是义素,通过句法变化和词汇化的各种手段得到表层的句子形式的“生成语义学”;始于蒙太古以数理逻辑方法对英语的研究,后经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共同努力独立发展,并摒弃了蒙太古对生成语言学的句法学的忽视,强调语义解释和句法结构的统一,从而最终成为生成语言学的语义学分支的“形式语义学”。正由于有如上研究内容、理论、业绩、队伍,才使得“语义学”成为一个重要的语言学学科,其本身也成为一个重要的语言学术语。

辞书学(Lexicography)也是跟词汇学关系密切的一个语言学分支学科。辞书学核心的研究内容是词语的释义问题。也正因此,释义常被一些学者称作辞书的灵魂。辞书学的研究内容倘仅为词义、义项、释义,那么它与词汇学研究的内容就会具有较大的重合度了。古代辞书编纂的对象包括字书、韵书及词典等,由之积累起来的本来主要是关乎辞典编纂工艺、技巧的一门学问。在继承往昔的基础上,现代辞书学把主要研究对象定位为语文词典、百科全书、专科辞典,研究内容主要是词典的设计、编排、条目的设定、义项的安排以及各条目间、各义项间的关系。此外,辞书学也会就不同类型的辞书编纂的特殊技巧进行某些特别的研究,如编纂双语辞典所需顾及的不同语言的语法。也正由于辞书学在词义、义项、释义之外更大的研究范围上不同于词汇学,它才成为了一个重要而独立的学科。不难看出,由于所研究的内容、范围无法由词汇学替代,也由于词汇学在上述领域的理论建设并不完备,“语义学”、“辞书学”的兴起具有不可阻挡之势,词汇学恐怕只能忍看新学科的兴起,徒自喟叹。

至于“语汇学”新说法的提出则完全是另一种情形了。“语汇学”与“词汇学”本是异名同实的关系,但近年却被个别学者将其作为与“词汇学”全然不同的另一个学科术语来使用,用于指对熟语的研究。无论是作为句子成分还是作为词汇单位,熟语和词均无显著区别,因此有学者的著作将本该称作“词汇”之处改称“语汇”,以使之与“语法”、“语音”一致起来,甚至2003年11月成立的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汉语语汇分会,也用的是“语汇”而非“词汇”。学界也很早就有人将熟语称作“特殊词汇”,这也多少道出了问题的实质。传统上和现实上,绝大多数学者都将熟语纳入词汇学领域,或将“熟语”作为“词汇”的下位单位或次类看待的。因此,将熟语研究从词汇学中切割出来使之独立,再把与“词汇”异名同实的“语汇”剥离出来指称那些熟语,殊无必要,这样的做法有无为公众所接受的可能性,也未可知。

词汇:不可替代的思辨单位

语言学在西方始终是与哲学密切相关的一个学科。作为哲学家,海德格尔以“不可说”来解释“存在”,以不回答的方式来回答“语言是什么”的问题,这带有些许禅味的回答似无助于语言学问题的解决,而他的“语言学转向”(the linguistic turn)则促发了语言学家对语言问题深层次的思考。作为语言学家,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被认为是20世纪理论语言学研究上的重要贡献。乔氏对斯金纳《口语行为》的评论,也有助于发动心理学的认知革命,挑战1950年代研究人类行为和语言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行为主义。乔氏所采用的以自然为本研究语言的方法也大大影响了语言和心智的哲学研究。所有这些,都使语言学的影响在各领域内得到加强,然语言最受益的要素中却鲜见词汇的踪影,“词汇学”的学科术语也踪迹杳然。而这些情况的出现,又无不与词汇学科的艰难定位和发展走向息息相关。

无论是作为哲学思考这一心智行为的基本模块来说,还是作为人对外部世界认知的基本元件而论,词汇都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单位。从句法上看,词语是最基本的分析单位最小而不可分割的句子成分;从词汇上看,词语是最本原的交际单位独立而完整的意义成分。句法是纲目,它将词语这样的散碎材料组织起来。材料跟纲目是不可混而为一的。无论词语材料的数量多还是寡,它们都是为句法所组织的材料,这一边界不可模糊不清。随着新学科的产生,学科间的交叉不可避免,但是一个学科只要有其存在的价值,它与另外的学科因交叉而重合之处必小于它们各自独特之处。定位明确、走向清晰,是学科发展的重要前提。词汇学循此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定会拥有远大的发展前景,必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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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的分类属于语法学,是语法的基础之一,学语法首先就是词的分类。名词动词形容词等是属于语法学的概念,词汇学不包含词的词性分类研究词的构成词义等方面的。只是在一些洋文里,每个词都带有分好了的类,有不同的后缀以示语法功用和区别,汉语则不然,没有形态和后缀。
词汇学是以语言的词汇为研究对象,研究词汇的起源和发展、词的构造、构成及规范,词汇学分为:   历史词汇学,主要研究词汇的起源和发展,也从属于历史语言学;   描写词汇学,主要研究某个时期的词汇系统,也从属于共时语言学;   普通词汇学, 研究语言词汇的一般理论,其中包括比较语言学的研究方法。   从广义讲,词汇学还包括词源学、语义学和词典学。


  语法学分词法句法两个部分,词法的研究范围包括词类和各类词的构成、词形变化。句法的研究范围是短语、句子的结构规律和类型。 没有词的分类和概念,语法无从谈起。

     孙经常嚷嚷的只是取了语法学后面一部分“句法的研究范围是短语、句子的结构规律和类型”,无视前面:“语法学分词法句法两个部分,词法的研究范围包括词类和各类词的构成、词形变化”,并以此得出对仗与语法无关的谬论。漠野孤狼 发表于 2012-7-21 12:51


现代汉语词汇的分类,以12类为权威。其他人的词汇体系可能多于12类,也有少于12类的。语法功能,可以给12类词汇,分类的结构是,那些词可以作“主谓宾定状补”,那些词不能作“主谓宾定状补”。但是,语法功能不能将所有词汇分为12类。黎锦熙先生的“依句辩品,离句无品”,就是明证。“名动形数量代”六类实词,都可以作主语宾语,但是不能同时都归类为名词,又是一证。一般说来,词的词性(词的语法性质,即语法功能)个数,要多于词汇类别的个数。譬如,一个词类的词,可以有两个或更多的词性。有六个词性的词,可能只有一个词类,例如,形容词。例如:名词类的“葡萄”一词,在“葡萄爬上葡萄架”的句子里,前面的“葡萄”是名词性,后面的“葡萄”是形词性。
词义,分为“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语法意义是词汇意义在句子中赋予的。没有词汇意义,就没有语法意义。词汇12类当为依据或主要依据词汇意义来完成的,至于语法学家说的主要依据“语法功能”,是与语法家自己认可的“语法意义来源于词汇意义”是自相矛盾的。词汇的分类还有若干方法,譬如,可以分为“褒义词和贬义词”、“反义词和非反义词”、“双声叠韵与非双声叠韵”、“两音词或三音词”以及玻璃字等等。还可以分为“天文、地理、动物、植物、数字、方位、颜色”等等。
对仗使用的词汇分类,不是12类,而是王力的“1、名词 2、形容词 3、数词、4、颜色词 5、方位词 6、动词 7、副词 8、虚词 9、代词”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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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1 16:42 | 只看该作者
王力也没搞错,词类是泛指对不同词性的词进行分类的类别。具体说名词动词形容词,就属于词的词性了,属于词类(按词性分类)中的具体某一种,它们属于不同的类别或者说不同的词类,但说名词动词形容词,就是指词性类 ...
漠野孤狼 发表于 2012-7-21 13:07


王力当然不会混淆“词类”与“词性”的,只是不在解析对仗中的语法问题时,说的较为随意一些罢了。真正在解析对仗时,词类与词性的分别使用时,二者的界限是相当清晰的。
三羊认为词类与词性是无法或不能构成大小概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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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1 16:47 | 只看该作者
王力《汉语诗律学 五言近体诗的句式》摘抄:
(66)句子形式包孕着形容性的谓语形式。
  66、1包孕在主语的地位者:
  66、1、a   vn-vN-F
  【登俎】黄甘重,【支床】锦石圆。(甫,季秋江村。)
  66、2包孕在目的语的地位者:
  66、2、a   N-V-vnN
  野流【行地】日,江入【度山】云。(甫,江阁对雨。)
  神交【作赋】客,力尽【望乡】台。(甫,云山。)
  犬迎【憎闲】客,鸦护【落巢】儿。(甫,陪郑广文。)
  月明【垂叶】露,云逐【渡溪】风。(甫,秦州杂诗。)
  66、3虽似包孕在目的语的地位,其实是包孕在主语的地位,而主语倒置者:
  66、3、a   n-F-vnN
  夜足【沾沙】雨,春多【逆水】风。(甫,老病。)
(67)句子形式包孕着形容性的动词语,或形容词语。
  67、1包孕在主语的地位者:
  67、1.a    (fd)vcN-V(或F)
  【旧采】黄花胜,【新梳】白发微。(甫,九日。)
  67、2包孕在目的语的地位者:
  67、2、a   dV-df(或v)-N
  不堪【垂老】鬓,还对【欲分】心。(甫,夏日杨。)
(68)句子形容包孕着副词性的句子形式。
  68、1、a   NN-nv-F(或V)
  书剑【身同】废,烟霞【吏共】闲。(卿,偶然作。)
  68、1、b   fN-nvF
  片云【天共】远,永夜【月同】孤。(甫,江汉。)

(69)句子形式包孕着两字的副词性谓语形式。
  69、1主语为名词语者:
  69、1、a1   nN-vn-V(或F)
  竹杖【交头】拄,柴扉【隔径】开。(甫,晚晴。)
  渚蒲【随地】有,村径【逐门】成。(甫,漫成。)
  玉袖【迎风】并,金壶【隐浪】偏。(甫,数陪李。)
  江水【带冰】绿,桃花【随雨】飞。(羲,汉阳即事。)
  楼角【临风】响,地阴【带雨】昏。(甫,东楼。)
  69、1、a2   (vf)N-vn-V
  牧童【望村】去,猎犬【随人】还。(维,淇上田园。)
  69、1、b1   cN-vn-V
  青菰【临水】拔,白鸟【向山】翻。(维,辋川闲居。)
  紫鳞【冲岸】跃,苍隼【护巢】归。(甫,重题郑氏。)
  69、1、b2   cN-v(vn)-V
  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维,终南山。)
  69、2主语为平行形容语者:
  69、2、a   FF-vn-F
  清切【兼秋】远,威(仪)【对月】闲。(卿,秋夜北山。)
  69、3主语为一个名词者:
  69、3、a   N-vn-VV(或FF)
  色【因林】向背,行【逐地】高卑。(颀,离笋。)
(70)句子形式包孕着三字的副词性谓语形式。
  70、1主语为名词者:
  70、1、a1   N-v(nf)n-V
  樯【带城鸟】去,江【连暮雨】愁。(维,送贺遂。)
  70、1、a2   N-vfn-F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甫,月夜忆。)
  70、1、b   N-vtn-V(或F)
  风【连西极】动,月【过北庭】寒。(甫,秦州杂诗。)
  70、1、c   N-vcn-V(或F)
  山【临青塞】动,江【向白云】平。
  70、1、d   N-vqn-V(或F)
  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甫,春宿左省。)
  诏【从三殿】去,碑【到百乡】开。(甫,送翰林。)
  70、1、e   N-v(vf)n-V
  泪【逐劝杯】下,愁【连吹笛】生。(甫,泛江送客。)
  70、2主语为动词或形容词者:
  70、2、a   (VN或FN)-v(nf)n-F
  听【临关月】苦,清【入海风】微。(龄,胡笳曲。)
(71)谓语形式包孕着形容性的句子形式。
  71、1、a   (vd)Vnf(或v)-N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维,终南别业。)
(72)谓语形式包孕着形容性的谓语形式。
  72、1、a1   (fd)V-vnN
  细动【迎风】燕,轻摇【逐浪】鸥。(甫,江涨。)
  72、1.a2   dV-vnN
  自失【论文】友,空知【卖酒】垆。(甫,赠高式颜。)
ⅩⅥ、1 nN-FR-fN-F(第一字插入形容性的名词,第三四字叠字当一个形容词用。)
  云石荧荧高叶曙,风江飒飒乱帆秋。(简吴郎)
  (比较:花浓春寺静,竹细野池幽。)
ⅩⅥ、2 nN-VN-fN-V(或F)(第一字插入形容性的名词,第三四字插入目的语,附于动词,共成前一句子形式的谓语。)
  林花着雨(燕脂)落,水荇[牵风]翠带长。(曲江对雨)
  (比较:雨急青枫落,云深黑水遥。)
ⅩⅦ.1 nN-FR-V-f(或vf)N(第一字插入形容性的名词,第三四字为叠字,等于一个形容词。)
  官草[微微]承委佩,炉烟[细细]驻游丝。(宣政殿退。)
  (比较:路断因春水,山深隔暝烟。)
ⅩⅦ.2.a nN-V-N-V-cN(第一字插入形容性的名词,第四字插入目的语,附于动词,共成前一句子形式的谓语。)
  旅雁[上云]归紫塞,家人[钻火]用青枫。(清明。)
  (比较:客醉挥金宛,诗成得乡袍。)
ⅩⅦ.2.b nN-V-N-V-fN(与前式略同)
  舍人[退食]收封事,宫妇[开函]近御筵。(赠献纳使。)
ⅩⅦ.2.c fN-V-N-V-(nf或vf)N(第一字**形容词,余与前式略同。)
  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江村。)
ⅩⅦ.2.d (vf)NV-N-V-nN(第一字**形容性的动词,余与前式略同。)
  返照[入江]翻石壁,归云[拥树]失山村。(返照。)
  (比较:树密当山径,江深隔寺门。)
Ⅲ、13.c nN-nN-V-nN(第一第三字各插入形容性的名词。)
  书纤药里封蛛网,野店山桥送马蹄。(将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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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7:28 | 只看该作者
王力也没搞错,词类是泛指对不同词性的词进行分类的类别。具体说名词动词形容词,就属于词的词性了,属于词类(按词性分类)中的具体某一种,它们属于不同的类别或者说不同的词类,但说名词动词形容词,就是指词性类 ...
漠野孤狼 发表于 2012-7-21 13:07

同意。
词类分12类,各有定义。但具体到在一句话中的某个词属于什么词类,就是指词性了。
如“绿”,
在“春风又绿江南岸”中,功能属于动词词类,就说它的词性是动词;
在“万条垂下绿丝绦”中,功能属于形容词词类,就说它的词性是形容词;
在“绿沾泥滓尽,香与岁时阑。”中,语法功能属于名词词类,故说此时词性是名词。
时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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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3:48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duilian.cn/forum.php? ... &extra=page%3D1
“字”与“字类”释疑——《缥缃对类》学习笔记之四

  二、古典对类理论里的“字类”
  
  三羊、翠拔青松和芭莎先生否认古典对类理论里“字类”的存在。其理由有两条:其一,三羊、翠拔青松和芭莎先生认为各个词典中的“字类”的释义是“指根据基本的字体设计变化而成的各种不同的字体”,没有语言学“字类”的概念,因此后者不存在;其二,芭莎先生认为,《缥缃对类》一书里没有“字类”这个词语,故“应该以纸质书《现代汉语词典》所载义项为标准”。
  
  这两条理由可谓荒谬绝伦、无知已极。
  
  第一、稍有词典常识的人都知道,《康熙字典》、《新华字典》、《辞海》、《辞源》、《新华词典》、《汉典》之类的通用字典和通用词典,都不可能对把古今所有词语搜罗穷尽,特别是各个专业领域里的专业性极强的词语,不收的更是多于牛毛。例如,物理学里的“超核、奇异弦、壳效应……”,高等数学里面的“导数、无界变量、连续统、单调函数……”,化学里面的“极性键、非极性键、渗透压……”;《马氏文通》里的语法学概念“动字、静字、代字。介字、状字……”。这些不收的专业性的词语,多于牛毛,难道就可以此而证明这些术语不存在吗?  
  三羊、翠拔青松和芭莎三位先生竟然仅凭各大字典词典未收对类理论里的“字类”一词就否定它的存在,岂不荒谬已极、无知已极?
  
  第二、《缥缃对类》里无“字类”一词,就等同于对类理论里“字类”不存在,也是很荒唐的理由。
  
  例如,声调有“调类”与“调值”之分。隋唐时代已经发现汉语有平上去入四个调类,而且用歌诀描述了四声的调值〔尽管不十分准确〕,而古籍里却没有“调类”和“调值”这两个词语,能因此推论古代的声调没有“调类”和“调值”吗?
  
  又如,古代声韵学里的“开口呼”、“合口呼”、“撮口呼”、“齐齿呼”之类的术语还没有出现之前,可以说其时的韵书的韵部没有“开口呼”、“合口呼”、“撮口呼”、“齐齿呼”之分吗?
  
  古人把词语称之为“字”,《缥缃对类》和《对类》系列的类书对“字”即“词语”的进行了分类,这些分类就是“字类”,难道不是顺理成章吗?
  
  第三、张忠堂与林琼的《传统语言学的字类名称及其阐释》一文介绍了我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字类”研究:
  
  ① 荀子《正名篇》子首先提出了“名辞”,“名辞”下分“大共名”和“大别名”两个亚类;“名辞”、“大共名”和“大别名”都是字类的名称:
  ② 宋代学者张炎、周辉和魏庆之已经有对类理论里的类义系统“实字”和“虚字”两大字类的论述;宋朝学者罗大经已经有对类理论里的“死字”、“活字”的论述;实字、虚字、死字、活字也是字类的名称;
  ③ 明代的《缥缃对类》和《对类》则系统地对“字”〔含“字组”〕进行了分类;首先根据“字”的类义关系分为“天文、地理、数目、颜色……共二十二个门,每门之下根据字数分为一字类、二字类、三字类和四字类;一字类细分为实字〔附半实字〕、虚活字、虚死字〔附半虚死字〕三个亚类,二字类则根据单个字的虚实死活的组合关系再下分多个亚类,主要有:并实字、并虚活字、并虚死字、上虚活下虚死字、上虚死下虚活字、上实下虚活字、上实下虚死字、上虚死下实字、上虚活下实字;三字类和四字类是一字类和二字类的叠合,它们的虚实死活组合关系是可以类推的,此书只是不曾逐一加注罢了;
  ④ 十九世纪末清代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模仿西方传统语法学建立了以“word”为基本语言单位的现代汉语语法学系统,西方的“word”被翻译成“字”,《马氏文通》模仿古代字类的“虚字、实字、死字、活字”等名称,建立了现代语法学的“字类”系统:首分实字和虚字两大类;实字下分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五小类,虚字下分介字、连字、助字、叹字四小类。
  
  上述古代字类的论述,可参见《传统语言学的字类名称及其阐释》一书〔注〕。
  综上所述,古典字类系统有两大体系,第一是清代以前的对类理论的“类义关系字类体系”,它是为对偶修辞理论服务的;第二是清代《马氏文通》的“现代语法学字类体系”。后者被近代语法学家更名为“现代语法词类〔word〕体系”。
  
  三羊、翠拔青松和芭莎先生对上述古文化知识一无所知,竟然否定古代“字类”的存在,岂不荒谬?
==========以上摘抄孙逐明老先生的文章==============

明代的《缥缃对类》和《对类》则系统地对“字”〔含“字组”〕进行了分类;首先根据“字”的类义关系分为“天文、地理、数目、颜色……共二十二个门……

三羊领教:

《缥缃对类》总目
天文门【01】地理门【02】节令门【03】花木门【04】鸟兽门【05】
宫室门【06】器用门【07】人物门【08】人事门【09】身体门【10】
衣服门【11】声色门【12】珍宝门【13】饮馔门【14】文史门【15】
数目门【16】干支门【17】卦名门【18】通用门【19】巧对门【20】
连绵门【外】叠字门【外】并附各门之末

1
“通用门【19】”和“巧对门【20】”,可是根据“字”的类义关系单独分门别类的?
2
“连绵门【外】”和“叠字门【外】”,可是根据“字”的类义关系并附各门之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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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4:06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duilian.cn/forum.php? ... &extra=page%3D1
“字”与“字类”释疑——《缥缃对类》学习笔记之四
  二、古典对类理论里的“字类”
  三羊、翠拔青松和芭莎先生否认古典对类理论里“字类”的存在。其理由有两条:其一,三羊、翠拔青松和芭莎先生认为各个词典中的“字类”的释义是“指根据基本的字体设计变化而成的各种不同的字体”,没有语言学“字类”的概念,因此后者不存在;其二,芭莎先生认为,《缥缃对类》一书里没有“字类”这个词语,故“应该以纸质书《现代汉语词典》所载义项为标准”。
  上述古代字类的论述,可参见《传统语言学的字类名称及其阐释》一书〔注〕。
  综上所述,古典字类系统有两大体系,第一是清代以前的对类理论的“类义关系字类体系”,它是为对偶修辞理论服务的;第二是清代《马氏文通》的“现代语法学字类体系”。后者被近代语法学家更名为“现代语法词类〔word〕体系”。 
  三羊、翠拔青松和芭莎先生对上述古文化知识一无所知,竟然否定古代“字类”的存在,岂不荒谬?
==========以上摘抄孙逐明老先生的文章==============

三羊质疑:清代以前的“习字演文”或“讲究文法”依据什么字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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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5:52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duilian.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6007&extra=page%3D1
《缥缃对类》的学习笔记之四(孙逐明专贴)
三、关于古典字类的虚实死活的谬说
  〔一〕翠拔青松、胡自立和三羊先生认为古典字类里只有“单音节字”才可以区分虚实死活,而双音节和多音节字组无法区分虚实死活,还极尽嘲笑之能事。
  看来这几位先生根本没有看过《缥缃对类》和《对类》的原书,只能说是无知。
  《缥缃对类》根据虚实死活的搭配关系,主要把“两字类”归纳为九小类。如:
  ① 并实:乾坤、阴阳、虚空、云霄……雨水、雨天、雾天……
  ② 并虚活:吹开、烘开、催成、凝成、洗出、捧出、落尽……
  ③ 并虚死:轻清、清虚、高明、朦胧、参差、淋漓、氤氲……油然、苍然、
  ④ 上虚活下虚死:染红、缀红、点红、映红……
  ⑤ 上虚死下虚活:休怜、最夸、可夸、莫怜、不语、如飞、似流……
  ⑥ 上虚活下实:为霜、凝霜、融霜、结霜……
  ⑦ 上虚死下实:长天、高天、遥天、辽天、无云、无风、有风……如丝、如梭、似钩、似弓……
  ⑧ 上实下虚活:风吹、风飘、日照、日晒……
  ⑨ 上实下虚死:天高、天长、天低、天明……   
  〔按:上述小类里的“实字”可以更换为“半实字”,虚活字可以变更为“半虚死字”而形成更多的小类,由于半实字与全实字的用法、虚死字与半虚死字的用法实际上相同,故这些小类不作介绍,大家可类推。〕
  三字类和四字类是一字类和两字类的叠加,其虚实死活的组合关系可以类推;如“步云霄”为“上虚活中实下实”,“月如霜”为“上实中虚死下实”,余可类推。故《缥缃对类》不另加注。
============================
古代字类系统虚实死活的“标注”与“归类”:
1
单音节的字,有可以标注的,也有不能标注的。可以标注的,可以归类;不能标注,不能归类。例如:
名词“山、水、林、田”四字,可以标注和归类为“实字·死”;
动词“吃、喝、撒、尿”四字,可以标注和归类为“虚字·活”;
形词“大、小、多、少”四字,可以标注和归类为“虚字·死”;
即不能标注,更不能归类的“葡、茉、垃、咖”等字!

2
多音节的字组,有可以标注的,也有不能标注的。“可以标注的”和“不能标注的”,都不能或难以归类!

【1】可以标注,不可以或难以归类的,例如:
“狗熊”与“马虎”,都可以标注为“并实”,但前者是“名词”,后者为“形词”。“教学”与“摔打”,都可以标注为“并虚活”,但前者是“名词”,后者为“动词”。还有“乾坤”与“雨水”,同为“并实”,然而二者结构前是“并列”后为“偏正”。

【2】即不能标注,也不能归类的,例如下面12个所谓“孙氏字组”:
名词:葡萄、琉璃、咖啡、琵琶……
动词:唐突、骨碌、支吾、窝囊……
形容:萧条、腼腆、糊涂、跷蹊……

3
“步云霄”和“读书网”,都可标注为“上虚活·中实·下实”。但是,“步云霄”是动宾短语,“读书网”是偏正短语。依据孙逐明创造的经典对类理论:【“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可以形成局部对称的要素主要有三个:1、字类相同;2、词性相同;3、短语成分结构相同。因此,对仗的总法度可以归纳为一条:对联的任何一个局部,可以灵活地分别选用“字类”、“词性”、“短语结构”来比较,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加上个别地方可以允许不以辞害义作为附则,对仗的法度就完备了】,“步云霄”和“读书网”,因其符合“字类相同”即可成对。三羊认为:“步云霄”和“读书网”,从节奏上来讲,“步云霄”是一二节奏,“读书网”是二一节奏;从结构上来讲,“步云霄”是动宾结构,“读书网”是偏正结构。由以上两个条件可见,故弄玄虚、不讲语法的孙氏对类理论,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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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逐明 发表于 2012-7-23 20:43
  三羊先生真是无知极了,也愚蠢到了极点。

  第一、对类理论是隋唐以后古人一千多年来创造和遵行的属对理论,哪里是什么“孙氏对类理论”?这种歪曲古典理论的诡辩手段,实在荒谬。

第二、活人还会让尿憋死吗?誰规定了所有词语都非得分成单个的字标注虚实死活之后再行归类?葡萄、琉璃、咖啡、琵琶、骨碌、支吾、窝囊、腼腆、糊涂、跷蹊之类的词语的确不能在“一字类”里标注和归类,但古人不是很聪明地在“两字类”里标注了虚实死活么?难道这么处理不行么?不知道三羊先生为何如此愚蠢!

第三。《联律通则》总结得很清楚,对仗法度是多角度的,有节奏的规定,有声律的规定,还有词性、字类的规定,虚实死活规定只是其中之一。“步/云霄”和“读书/网”不符合对仗的节奏规定,这种属对方式在对联里通常是不允许的,三羊先生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太无知了。

此外,对偶句不是非得语法结构相同的,只要节奏对称,字面意义对称,语法结构是可以不同的,王力先生称之为字面对。三羊先生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吗?

古人的对类理论是优秀的文化遗产,应当继承和发展,这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任何人也无法阻挡。三羊先生伙同翠拔青松之流把古典对类理论歪曲成“孙氏字类理论”然后拼命攻击,这种诡辩手段太拙劣了。你们这种幼稚的作法,岂不是螳臂当车么?


三羊先生真是无知极了,也愚蠢到了极点。

三羊回复:因为三羊的“无知”和“愚蠢”,少说为佳,以免遭遇肆意孙大斑竹的封杀!但有一点,你孙逐明打开手电筒立一光柱,三羊绝对不爬,怕你关电门啊!

  第一、对类理论是隋唐以后古人一千多年来创造和遵行的属对理论,哪里是什么“孙氏对类理论”?这种歪曲古典理论的诡辩手段,实在荒谬。

三羊回复:何为“对类理论”?《缥缃对类》是工具书,《新华字典》是工具书。《新华字典》不是“字典理论”的经典著作,《缥缃对类》何以成为“对类理论”的经典著作呢?叫做“孙氏对类理论”,是对你的理论系统的尊重!

  第二、人是不会让尿憋死的。哪一个古人规定了所有词语都得分成单个的字标注虚实死活之后再行归类?葡萄、琉璃、咖啡、琵琶、骨碌、支吾、窝囊、腼腆、糊涂、跷蹊之类的词语的确不能在“一字类”里标注和归类,但古人不是很聪明地在“两字类”里标注了虚实死活么?难道这么处理不行么?不知道三羊先生为何如此愚蠢!

三羊回复:字类系统中的单音字,可以用“虚实死活”标注,也可以归类。《缥缃对类》的“虚实死活标注法”是:“单字单标”,“双字双标”。“单字单标”的字,可以标注,可以归类!可以归入“实死、虚活、虚死”三大字类里。“双字双标”的字,难以标注,难以归类。至于你的“两字类归纳为九个小类”,实为“虚实死活标注法”的九种形式,与字类系统的“实死、虚活、虚死”三大字类,不是一回事!至于“古人不是很聪明地在“两字类”里标注了虚实死活”,也只能是“双字双标”而不是“双字单标”!总之,字类系统的字,只能是单音字。这单音字大致对应词类相同的单音词。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给“葡萄、琉璃、咖啡、琵琶、骨碌、支吾、窝囊、腼腆、糊涂、跷蹊……”等这12个双音词,用古人的“虚实死活标注法”,标注并归类一下,看看是否与你的臆造相吻合?!

  第三。《联律通则》总结得很清楚,对仗法度是多角度的,有节奏的规定,有声律的规定,还有词性、字类的规定,虚实死活规定只是其中之一。“步/云霄”和“读书/网”不符合对仗的节奏规定,这种属对方式在对联里通常是不允许的,三羊先生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太无知了。

三羊回复:“步云霄”和“读书网”,都是“上虚活·中实·下实”。完全符合你的“字类、词性、短语结构,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的对类理论。要说不对,只能是你臆造的对类理论的错误,而不是联友质疑的不对!因为你的所谓的对类理论只是强调“字类相同”即可对,只字不提“结构相同”!孙逐明老先生才是货真价实的“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太无知了”!

  此外,对偶句不是非得语法结构相同的,只要节奏对称,字面意义对称,语法结构是可以不同的,王力先生称之为字面对。三羊先生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吗?

三羊回复:语法结构相同时,必定节奏相同。反过来说,节奏相同时,语法结构未必相同。譬如“煮豆——燃——豆萁”与“豆——在釜中——泣”两个古诗句,前者是“主——谓——宾”,后者是“主——状——谓”。两句的“2——3”读音节奏。“字面意义对称”是你孙逐明的臆造?它既不是王力的观点,又不是王力说法,更不能强加于王力!“山”与“山”对仗,可以说是“字面意义对称”,“山”与“水”的对仗,不可说是“字面意义对称”!

  古人的对类理论是优秀的文化遗产,应当继承和发展,这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任何人也无法阻挡。三羊先生伙同翠拔青松之流把古典对类理论歪曲成“孙氏字类理论”然后拼命攻击,这种诡辩手段太拙劣了。你们这种幼稚的作法,岂不是螳臂当车么?

三羊回复:词性与词类不分,对偶与对仗不分,凭借给王力造谣你的联理成何体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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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6: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艺海听涛 于 2012-7-25 16:26 编辑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7-2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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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羊先生真是无知极了,也愚蠢到了极点。

  第一、对类理论是隋唐以后古人一千多年来创造和遵行的属对理论,哪里是什么 ...
三羊 发表于 2012-7-24 17:05

反驳有力!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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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6 19: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2-7-26 20:23 编辑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7-24 17:58
  第一、对类理论是古人属对的理论,决不是我创造的理论,三羊先生强词夺理说什么什么尊重我的理论体系,完全是你们不敢公然否认古人的对类理论,拿我来开刀而已。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还辩什么辩!

  第二、虚实死活的分类不是目的,是手段,是为属对服务的,只要能为属对服务,双音节的单纯词放到两字类里,难道就不能指导人们属对了不成?葡萄、苜蓿是双实字,双实字对双实字,窝囊、骨碌等是双虚活字,双虚活对双虚活,余可类推,不同样遵循了实对实活对活死对死的法则了吗?

  三羊先生从来都是死钻牛角尖,可笑。

  三、王力先生说“对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这一规矩是要遵守“节奏对称”的大前提的,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王力不提;联律通则说词性相同,或传统字类相同,二者符合其一即可对,一也是有“节奏对称”作前提的,因为是不言而喻,所以不再啰嗦。

  我说的字类相同即可对,同样是有“节奏对称”作前提的。这种不言而喻的大前提,王力先生和联律通则可以不说,我不说就错了不成?

  此外,古代对类理论的确不提语法结构,这决不是我的发明。要知道句型一致决不是对仗必须遵守的规则,难道三羊先生还不知道不成?难怪你死命反对古人的对类理论。

  再重复一遍,古人的对类理论是优秀的文化遗产,应当继承和发展,这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任何人也无法阻挡。三羊先生伙同翠拔青松之流把古典对类理论歪曲成“孙氏字类理论”然后拼命攻击,这种诡辩手段太拙劣了。你们这种幼稚的作法,岂不是螳臂当车么?



第一、对类理论是古人属对的理论,决不是我创造的理论,三羊先生强词夺理说什么什么尊重我的理论体系,完全是你们不敢公然否认古人的对类理论,拿我来开刀而已。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还辩什么辩!

三羊回复:“对仗理论”可以叫做“属对理论”。你说“对类理论是古人属对的理论”,请问你的“对类理论”的概念或定义是什么玩意?!假如你自以为是的认为“对类理论”就是“对仗理论”,其不是等于说“对类”就是“对仗”了吗?“对仗”虽然与“对类”有联系,或者说“对仗”离不开“对类”,但是也决然不能说“对类”就是“对仗”,“对仗”就是“对类”啊!

第二、虚实死活的分类不是目的,是手段,是为属对服务的,只要能为属对服务,双音节的单纯词放到两字类里,难道就不能指导人们属对了不成?葡萄、苜蓿是双实字,双实字对双实字,窝囊、骨碌等是双虚活字,双虚活对双虚活,余可类推,不同样遵循了实对实活对活死对死的法则了吗?
  三羊先生从来都是死钻牛角尖,可笑。


三羊回复:
【1】
先分“虚实”后分“死活”,“虚”与“实”是两个大纲类,大纲类下面再细分“死”与“活”两个小目类。如此这般,汉字可以分成“实死”与“虚死、虚活”三种字类(无“实活”之类);
【2】
先按“死活”后按“虚实”,“死”与“活”是两个大纲类,大纲类下面再细分“虚”与“实”两个小目类。如此这般,汉字可以分成“死实、死虚”与“活虚”三种字类(无“活实”之类)。
【1】与【2】的两种分法,形式不同,本质相同。也就是说,“实死、虚死、虚活”与“死实、死虚、活虚”是分别对应相等的。即:实死=死实、虚死=死虚、虚活=活虚。采用【1】不采用【2】,只是人们使用的习惯而已,并无本质的区别。
.《缥缃对类》使用的是【1】不是【2】。由【1】和【2】可知:虚字里面有死活,死字里面有虚实。
所谓“虚字里面有死活”,即是:虚字里面还有“虚死、虚活”;
所谓“死字里面有虚实”,即是:死字里面还有“虚死、实死”。
有鉴于此,“虚对虚、实对实、死对死、活对活”的习惯说法,“实对实、活对活”是完全正确的,“虚对虚、死对死”就难以保证全面。这是因为,现代词类系统的“名词、形词、动词”,与古代字类系统的“实死、虚死、虚活”,一般大致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字类系统“虚对虚”的说法,包含着“虚死对虚活”。因为“虚死”与“虚活”两种字类,也属于“虚”类的范畴。古代字类体系的“虚死对虚活”,就是现代词类体系的“形词对动词”!
字类体系“死对死”的说法,包含着“实死对虚死”。因为“实死”与“虚死”两种字类,也属于“死”类的范畴。古代字类体系的“实死对虚死”,就是现代词类系统的“名词对形词”!
古代字类体系分类矛盾的残缺,必然导致古人对仗理论逻辑混乱的漏洞,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所谓继承,要批判的继承。
字类系统的“单名成二”与“双名成三”法(为了行文方便,三羊自行杜撰)。依照现代词类系统“名、形、动”与字类系统“实死、虚死、虚活”来看,单名成二,就是只能分为两类,而不能分为三类,不管是依照“虚、实”还是依照“死、活”。
“单名成二”法:
依照“虚、实”分类,“名词”单独为“实”;“形词、动词”为“虚”。依照“死、活”分类,“名词、形词”为“死”,“动词”为“活”。字类体系不能构成“实死、虚死、虚活”,无法与现代词类系统的“名词、形词、动词”一一对应。
“双名成三”法:
所谓“双名”,就是两个概念(即,两个字)来锁定。依照“虚、实”先分为两个“纲类”,然后再在纲类之下分“目类”。“虚(纲)类”包含“死、活”两个目类,分别叫做“虚死”和“虚活”;“实(纲)类”下面只有一个“死”类,叫做“实死”。古人字类体系构成“实死、虚死、虚活”恰好与今人词类系统的“名词、形词、动词”古今对应。“实死、虚死、虚活”的说法,前一个字,代表“纲”类,后一个字代表“目”类。
如果说“双名成三”法,属于“有纲有目”法,那么,“单名成二”法,就是“有纲无目”法。在有纲有目的“双名成三”法里,可以使用“虚对虚、实对实、死对死、活对活”的习惯说法,具体说来就是,在“实死对实死、虚死对虚死、虚活对虚活”里,“纲的虚实死活对纲的虚实死活、目的虚实死活对目的虚实死活”。也就是现代词类系统的“名词对名词、形词对形词、动词对动词”。在有纲无目的“单名成二”法里,使用“虚对虚、实对实、死对死、活对活”的习惯说法,就会必然产生,“虚对虚”包含着“形词对动词(因为形词与动词同为虚字)”;“死对死”包含着“名词对形词(因为名词与形词同为死字)”。
勾股定理成立的条件是直角,没有“直角”这个先决条件,勾股定理就是歪理。同理,古人“虚对虚、实对实、死对死、活对活”的说法也是有先决条件的,不讲条件的“虚对虚、实对实、死对死、活对活”说法就是错误的。孙逐明和孙逐明之流,不讲条件使用古人“虚对虚、实对实、死对死、活对活”的对仗理论,不但是对古人的最大不恭,更是对古人的误读与曲解。依此当做遮羞布来反对王力,实为别有用心的丧尽天良!
“死钻牛角尖,可笑”的不是别人,这是孙逐明与孙逐明之流啊!


三、王力先生说“对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这一规矩是要遵守“节奏对称”的大前提的,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王力不提;联律通则说词性相同,或传统字类相同,二者符合其一即可对,一也是有“节奏对称”作前提的,因为是不言而喻,所以不再啰嗦。
  我说的字类相同即可对,同样是有“节奏对称”作前提的。这种不言而喻的大前提,王力先生和联律通则可以不说,我不说就错了不成?
  此外,古代对类理论的确不提语法结构,这决不是我的发明。要知道句型一致决不是对仗必须遵守的规则,难道三羊先生还不知道不成?难怪你死命反对古人的对类理论。

三羊回复:“节奏对称”与“句型一致(或,结构一致)”不是一回事,王力的“一般規則”可以理解为还有“前提”。恰恰是你的“字类、词性、短语结构(三羊加注:应为“句法结构”!),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是没有“前提”的。再说,你的观点是“三中合一”,王力是“三中合二”为何就是“严重误导”呢?!《联律通则》并无“词性相同,或传统字类相同”的说法,更无“二者符合其一即可对”的字样!你这是典型的明目张胆的造谣生事啦!既然古人“没有”,何来三羊“死命反对古人的对类理论”呢?

  再重复一遍,古人的对类理论是优秀的文化遗产,应当继承和发展,这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任何人也无法阻挡。三羊先生伙同翠拔青松之流把古典对类理论歪曲成“孙氏字类理论”然后拼命攻击,这种诡辩手段太拙劣了。你们这种幼稚的作法,岂不是螳臂当车么?

三羊回复:“继承和发展”,继承,是批判的继承,决然不是你“孙逐明与孙逐明之流”的泥古的继承;发展,是有轨的发展,决然不是“孙逐明与孙逐明之流”的背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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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6 19: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2-7-26 20:30 编辑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7-24 18:14
此外,对类理论是古人的优秀文化遗产,毛泽说过,对于文化遗产要吸取精华去其糟粕。

对类理论的精华,是古人理论的精华,不是我孙逐明的精华,对类理论的不足,也是古人理论的不足,也不是我孙逐明的不足。古典理论的精华要吸收,古典理论的不足要改进。

我不过是主张现代王力先生的对仗理论应当增添古典对类理论互补,以实现理论体系的完备性而已。

三羊先生翠拔青松先生和艺海听涛先生不要挑水走错了码头。

毛主席说的很对!而你孙逐明却是“吸取糟粕去其精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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