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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至简,是科学;小道至繁,是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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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道至简,是科学;小道至繁,是玄学!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即是一三五(可以)不论,二四六(必须)分明。律诗每个字调,相对于拗救来说,既没有拗救的权益,更没有拗救的义务。与本句中的字调是这样,与另句中的字也是这样。本句亲近已是没有,另句疏远更是没有。

【1】关于孤平句
以所谓标准平仄组合句“平平仄仄平”来说,“仄平仄仄平”是孤平(犯声病),“仄平平仄平”是孤平自救句(救而无病)。其实“仄平仄仄平”符合24交替(或,分明)之法律,依据声律大纲,第一字和第三字的平仄,本是属于“可以不论”的字。拿“一个平仄可以不论的字”,去救“另一个平仄可以不论的字”,本身就是违反声律违背逻辑的不讲道理。具体说来就是“仄平平仄仄”,并不因为第三字的平声,第一字的仄声变为平声,第一字的“应平而用仄”,依旧还是一个仄声。“救”与“不救”,都不违反24交替法律。



【2】关于特拗句
主张拗救理论的,将违反24交替法律的“平平仄平仄”,说成是特拗句。对于究竟是“三拗四救”呢,还是“四拗三救”,无事生非的“拗救理论”无法说清!假令是“三拗四救”,第三字本来就是“可以不论”,“三拗”的说法,没有道理;“四救”的行为,没有实际意义。假令是“四拗三救”,第四字是属于“必须分明”,“四拗”的说法,实际就是承认“违律”;“三救”的说法,就有点滑稽可笑了,一个“可以不论”的字,如何去救一个“必须分明”而是“违律、失律、不合律”呢?不管是“三拗四救”,也不管是“四拗三救”,主张“拗救理论”的人,都无法自圆其说,或有一个相对基本合理的解释!



【3】关于大拗句
大拗句:仄仄仄仄仄,或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与“平平仄平仄”,是属于所谓的“本句自救”,大拗必救当是属于“对句相救”。如果说,“本句自救”属于“国内矛盾,国内解决”的话,那么,“对句相救”就是“国内矛盾,国外解决”了!由此可见,“对句相救”比“本句自救”,玄乎的更加离谱。



【4】三羊相对论
韵律与声律,是近体格律诗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依照近体格律诗的习惯叫法,不合“韵律”,叫做“出韵”;不合“声律”,叫做“出律”。五七律诗,正格为四韵,变格为五韵。即便是押五韵,也依然叫做“四韵诗”。五七律诗的第2、4、6、8字为韵脚。这四个韵脚字,是一个“韵部”时,即是“合韵”;不是一个“韵部”时,即是“出韵”。但从韵律来讲,这四个韵脚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反之犯之,任何它字不能顶替、代替或拯救。同理,符合“二四六分明”,就是“合律”;不符合“二四六分明”就是“出律”!没有任何它字可以顶替、代替或拯救。
所谓“合律”,就是:“合”二四六分明的【顿间交替】之“律”;“合”二四六分明的【句间对立】之“律”;“合”二四六分明的【联间粘连】之“律”。其中,每句的末字,与【顿间交替】一点声律关系也没有。通俗的说法就是,每句的末字,不是一个顿间平仄交替声律点!声律与韵律,事虽不同,理可相通。“负”乘“负”,可以得“正”;“错”加“错”,不能得“对”。以拗救拗的拗救理论,无法得出“合律”,这是拗救理论的防不胜防的致命点!“但书”,是法律的“补助”,而不是法律的“抵触”。拗救理论自觉或不自觉的冲突了平仄法律“二四六分明”,直接违反或违背了逻辑统一律。戳穿“但书”之神奇画皮,撕下“拗救”之诡异面纱,删繁就简众望所归才有可能迈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阔步。



【5】拗救诊断书
大道至简,是科学;小道至繁,是玄学!
复杂问题简单化,是唯物;简单问题复杂化,是唯心!
无事生非的拗救理论,实是对诗文声律肆无忌惮的践踏与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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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6:05 | 只看该作者
“五七律诗,正格为四韵,变格为五韵。即便是押五韵,也依然叫做“四韵诗”。”此处后应该举例,更为完善。
“但书”没有前因后果文字,不明所驳为何文字理论。应详细引用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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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玩清谈隐含事业;闲吟漫识无赖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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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6:26 | 只看该作者
“五七律诗,正格为四韵,变格为五韵。即便是押五韵,也依然叫做“四韵诗”。”此处后应该举例,更为完善。
“但书”没有前因后果文字,不明所驳为何文字理论。应详细引用一段文字。
芭莎 发表于 2012-6-29 16:05


王力关于“但书”的说法:
谈诗律必须兼谈拗救,这等于法律上的“但书”,“但书”应认为法律的一部分,并非法律以外的东西。“但书”是增加法律的严密的,不是泯灭法律的。(王力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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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6:44 | 只看该作者
三羊:关于“孤平”和“拗救”问题,已经有过多轮辩论了,炒冷饭没意思。我只说2点:
一,任何真理都是有条件的,何况关于声律的一句童蒙“口诀”。牛顿力学正确吧?那也限于运动速度远小于光速的物体。
二,论诗,不能离开老祖宗的实践,即历代诗人的诗作。“孤平”“拗救”“特拗”,都是研究他们的诗作之后总结出来的近体诗写作方法,是用来指导后学怎样写诗的。只要这种总结能解释很多已有的写作现象,就是正确的。单纯的“理论推导”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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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6:45 | 只看该作者
五律,正格为四韵,七律,正格为五韵。
好读书,不求甚解;爱琢句,但苦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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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20:42 | 只看该作者
“无事生非的拗救理论,实是对诗文声律肆无忌惮的践踏与蹂躏!”

----不知三羊先生为什么这么激烈地反对王力的诗词格律。是为了自己要学习写诗?还是要指导别人怎样写而要重新创造新理论?你若是为了自己写,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若想指导别人,却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学习写诗的人都知道该学谁:读唐诗和王力诗词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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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23:54 | 只看该作者
五律,正格为四韵,七律,正格为五韵。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2-6-29 16:45


“五律,正格是四韵;七律,正格是五韵”,王力有这样的说法,其依据是的作品数量多少来界定的。以“可押可不押”的首句末字,来确定是否“正格”不太合理。既然认可“可押可不押”,何必计较“押多和押少”呢?这个道理,如同律诗的“即可平起也可仄起”,只是作者习惯、爱好或自由而已。依据《唐诗三百首》分类的五律七律,我们无必要因五七律的“仄起式”占据绝对多数而界定其为正格。
依据《文镜秘府论》“有韵为文,无韵为笔”、“在文不能夺韵,在笔不能夺声”的说法,首句押韵,首联的末字“平仄不对立”;首句不押时,首联的末字“平仄对立”。鉴于首句押韵“韵”欺“声”,或叫做:被迫“失对”。所以首句不押为正格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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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1: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艺海听涛 于 2012-7-1 09:31 编辑
大道至简,是科学;小道至繁,是玄学!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即是一三五(可以)不论,二四六(必须)分明。律诗每个字调,相对于拗救来说,既没有拗救的权益,更没有拗救的义务。与本句中的字调是这样,与 ...
三羊 发表于 2012-6-29 15:45

你说那句口诀是“平仄法律”是脱离了唐诗实际的。研究诗联理论,对象应该是现存的诗联作品。主观想象和推论的东西若不符合诗联的实际情况,就是错误的。
比如你说特拗句是“违律”,是完全不合唐近体诗的事实的。
本人统计了唐代近体诗主要作者之一,著名的律诗大家,诗圣杜甫的721首五律(含五排,不含绝句),其中使用了特拗句型(平平仄平仄)的168首(其中有的排律不止一句也只算1首统计)。特拗句总使用比例168/721=233%;若考虑平起仄起句型可能性均等,则在平起句中使用频率应扩大一倍(~46%),可见使用频率是相当高的,所以王力称之为“准律句”“特殊拗句”。若按你的“理论”,杜甫的这些律诗是全部出律的作品?那唐诗还要学习谁的作品才是不出律的?这只能说明违背的是“三羊相对论”而已。


(数字有变化,见下面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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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2:08 | 只看该作者
三羊先生此文某些论点与本人相同。特转至中国诗词。我赞成平平仄仄平可变为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仄可变为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式为永明体的继承,但不是什么“拗救”,“拗救”理论是荒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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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2:45 | 只看该作者
“我赞成平平仄仄平可变为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仄可变为平平仄平仄”
-----这不叫“拗救”,你可以自己换个说法。

““拗救”理论是荒唐的。”
------“理论”被“拗”确实就“荒唐”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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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2:59 | 只看该作者
“我赞成平平仄仄平可变为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仄可变为平平仄平仄”
-----这不叫“拗救”,你可以自己换个说法。

““拗救”理论是荒唐的。”
------“理论”被“拗”确实就“荒唐”了~;P
艺海听涛 发表于 2012-6-30 12:45


有人认为什么都可拗,什么都可救,他有:

社会主义好,
苏修熊罴遭。

下句救上句。这还是律句么?
拗救理论推而广之,还剩什么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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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6:24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认为什么都可拗,什么都可救"

-----谁这样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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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6: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12-6-30 16:50 编辑
"有人认为什么都可拗,什么都可救"

-----谁这样说过?
艺海听涛 发表于 2012-6-30 16:24


唐宋谁说过律句可以拗救?普遍认为《新唐书》说近体诗为沈、宋定型,沈宋的诗中就有大量的“仄平平仄平”、“平平仄平仄”句子,难道沈、宋同时还有什么拗救理论进行操作?如果有,那么杜甫这样的大家还会犯“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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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6:48 | 只看该作者
唐宋谁说过律句可以拗救?
金筑子 发表于 2012-6-30 16:39

若是来抬杠的,就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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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08: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艺海听涛 于 2012-7-1 11:30 编辑

本人初步统计结果(杜甫五律):
1,总计720首。其中使用了特拗句型(平平仄平仄)的194首(其中有的排律不止一句也只算1首统计)。特拗句总使用比例194首/720首=27%;若考虑按平起仄起句型均等,则在平起句型中使用频率应扩大一倍(~54%),可见使用频率是相当高的,所以王力称之为“准律句”。
2,首句用韵39首,占39/720=5%.
3,孤平句1首,占1/720=0.1%(可忽略不计).
3,三平尾4首;占0.5%
4,拗句77句,对句救74句
说明:
针对仄起不入韵型五律诗,首句不入韵总计681首,按仄起大致一半计约340首,基本符合标准句型(即包括首字可平可仄的小拗句)约占80%,
标准句型:
出句:仄仄平平仄
对句:平平仄仄平
统计:(中:表示可平可仄)
出句拗句77句:句型:中仄仄平仄,中仄平仄仄,中仄仄仄仄
对句救74句,占96%:句型:中平平仄平
对句未救3句,占4%;句型:拗句形式限:中仄仄平仄(对句形式:平平仄仄平)
----------证明王力拗救理论不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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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艺海听涛 于 2012-7-1 12:00 编辑
有人认为什么都可拗,什么都可救,他有:

社会主义好,
苏修熊罴遭。

下句救上句。这还是律句么?
拗救理论推而广之,还剩什么格律?
金筑子 发表于 2012-6-30 12:59

没人这样说。因为“什么都可救”是误解。比如网上见到一种说法“救孤平”,就是这种错误之一。
不合标准律句的情况很多,但不是什么情况都是可以“救”的。如:
1,出句不是律句(句法结构错误);
2,出句出韵;
3,对句出律,出韵;
4,错别字;
5,孤平,三平尾,合掌,无意间的重字。
等等,属于这类错误是无法补救的。补救的办法只有改写。

“社会主义好,
苏修熊罴遭。”

----出句可以算拗句,但这对句是“救”吗?说明对这联的人根本不懂何谓“拗救”,或者根本没读过“诗词格律”,就来如此糟改王力,现在网上这种无知无畏骂名人的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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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艺海听涛 于 2012-7-1 18:04 编辑

拗句计:78句,
对句救:75句,
对句未救:3句
1,        出句小拗:中仄仄平仄:对句救:中平仄平(中:可平可仄)  43句

南国昼多雾,北风天正寒。卷228_32 【山馆(一作移居公安山馆,编入江陵诗后)】杜甫
带甲满天地,胡为君远行。卷225_69 【送远】杜甫
惠子白驹瘦,归溪唯病身。卷234_5 【闻惠二过东溪特一送(以下七首,吴若本逸诗)】杜甫
宿昔试安命,自私犹畏天。卷233_50 【回棹】杜甫
谷口旧相得,濠梁同见招。卷224_38 【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山林在韦曲西塔陂)】杜甫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卷224_53 【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二首】杜甫
昔别是何处,相逢皆老夫。卷224_56 【赠高式颜】杜甫
花隐掖垣暮,啾啾栖鸟过。59卷225_22 【春宿左省】杜甫
此道昔归顺,西郊胡正繁。卷225_38 【至德二载甫自京金光门出问道归凤翔乾元初…有悲往事】杜甫
不独避霜雪,其如俦侣稀。卷225_59 【归燕】杜甫
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卷225_61 【促织】杜甫
翠柏苦犹食,晨霞高可餐。卷225_75 【空囊】杜甫
四镇富精锐,摧锋皆绝伦。卷225_79 【观安西兵过赴关中待命二首】杜甫
老马夜知道,苍鹰饥著人。卷225_79 【观安西兵过赴关中待命二首】杜甫
明府岂辞满,藏身方告劳。卷226_20 【北邻】杜甫
何限倚山木,吟诗秋叶黄。卷226_28 【和裴迪登新津寺寄王侍郎】杜甫
岁暮远为客,边隅还用兵。卷226_32 【岁暮】杜甫
力疾坐清晓,来时悲早春。卷226_37 【奉酬李都督表丈早春作】杜甫
十室几人在,千山空自多。卷227_69 【征夫】杜甫
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卷227_35 【不见(近无李白消息)】杜甫
王室比多难,高官皆武臣。卷227_80 【送陵州路使君赴任】杜甫
旧国见何日,高秋心苦悲。卷227_81 【薄暮】杜甫  
扶病送君发,自怜犹不归。卷227_84 【赠韦赞善别】杜甫
扶病送君发,自怜犹不归。卷227_84 【赠韦赞善别】杜甫
万壑树声满,千崖秋气高。卷228_2 【王阆州筵奉酬十一舅惜别之作】杜甫
吾舅惜分手,使君寒赠袍。卷228_2 【王阆州筵奉酬十一舅惜别之作】杜甫
南国旱无雨,今朝江出云。卷228_27 【喜雨】杜甫   
汩汩避群盗,悠悠经十年。卷228_31 【自阆州领妻子却赴蜀山行三首】杜甫
物役水虚照,魂伤山寂然。【自阆州领妻子却赴蜀山行三首】杜甫
衫裛翠微润,马衔青草嘶。【自阆州领妻子却赴蜀山行三首】杜甫
关内昔分袂,天边今转蓬。卷228_44 【寄司马山人十二韵】杜甫
此老已云殁,邻人嗟亦休。卷228_50 【过故斛斯校书庄二首】杜甫
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卷228_59 【严郑公宅同咏竹(得香字)】杜甫
垂老戎衣窄,归休寒色深。卷228_62 【初冬】杜甫
众水会涪万,瞿塘争一门。卷229_16 【长江二首】杜甫
江上日多雨,萧萧荆楚秋。卷230_26 【江上】杜甫
物色岁将晏,天隅人未归。卷230_68 【雨四首】杜甫
梅蕊腊前破,梅花年后多。卷232_8 【江梅】杜甫
漠漠旧京远,迟迟归路赊。卷233_14 【入乔口(长沙北界)】杜甫
不夜楚帆落,避风湘渚间。卷233_15 【铜官渚守风(渚在宁乡县)】杜甫
塞雁与时集,樯乌终岁飞。卷233_29 【登舟将适汉阳】杜甫
宿昔试安命,自私犹畏天。卷233_50 【回棹】杜甫
惠子白驹瘦,归溪唯病身。卷234_5 【闻惠二过东溪特一送(以下七首,吴若本逸诗)】杜甫

2,出句大拗:中仄仄仄仄;对句救:中平仄平   24句

五载客蜀郡,一年居梓州。卷234_38 【去蜀】杜甫
春宅弃汝去,秋帆催客归。卷233_29 【登舟将适汉阳】杜甫
幽意忽不惬,归期无奈何卷224_38 【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山林在韦曲西塔陂)】杜甫
摧折不自守,秋风吹若何。卷225_63 【蒹葭】杜甫
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225_69 【送远】杜甫
空外一鸷鸟,河间双白鸥。卷225_73 【独立】杜甫
乘尔亦已久,天寒关塞深。卷225_76 【病马】杜甫
致此自僻远,又非珠玉装。卷225_77 【蕃剑】杜甫
乱后碧井废,时清瑶殿深。卷225_78 【铜瓶】杜甫
栀子比众木,人间诚未多。卷227_11 【江头四咏•栀子】杜甫
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卷227_27 【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杜甫
良会不复久,此生何太劳。卷228_2 【王阆州筵奉酬十一舅惜别之作】杜甫
行色递隐见,人烟时有无。【自阆州领妻子却赴蜀山行三首】杜甫
客里有所过,归来知路难。卷228_47 【归来】杜甫  
弱质岂自负,移根方尔瞻。卷228_58 【严郑公阶下新松(得沾字)】杜甫
奔峭背赤甲,断崖当白盐。卷229_43 【入宅三首(大历二年春,甫自西阁迁赤甲)】杜甫
小雨夜复密,回风吹早秋。卷230_53 【夜雨】杜甫
微雨不滑道,断云疏复行。卷230_68 【雨四首】杜甫
志士惜妄动,知深难固辞。卷231_46 【别崔潩因寄薛据孟云卿内弟潩赴湖南幕职】杜甫
先帝弓剑远,小臣馀此生。卷231_50 【送覃二判官】杜甫
孤雁不饮啄,飞鸣声念群。卷231_69 【孤雁(一作后飞雁)】杜甫
苔竹素所好,萍蓬无定居。卷232_5 【将别巫峡,赠南卿兄瀼西果园四十亩】杜甫
春宅弃汝去,秋帆催客归。卷233_29 【登舟将适汉阳】杜甫
五载客蜀郡,一年居梓州。卷234_38 【去蜀】杜甫

3,出句大拗:中仄平仄仄,对句救:中平仄平   6句

光细弦岂上,影斜轮未安。卷225_58 【初月】杜甫
二月频送客,东津江欲平。卷227_48 【泛江送客】杜甫
绝域长夏晚,兹楼清宴同。卷227_61 【陪章留后侍御宴南楼(得风字)】杜甫
肃肃花絮晚,菲菲红素轻。卷228_13 【春远】杜甫
浩浩终不息,乃知东极临。卷229_16 【长江二首】杜甫
颇谓秦晋匹,从来王谢郎。卷232_6 【送大理封主簿五郎亲事不合却赴通州主簿前阆亲事遂停】杜甫

4,出句小拗:中仄仄平仄,对句未救:平平仄仄平 3句
鲁钝乃多病,逢迎远复迷。卷232_27 【水宿遣兴奉呈群公】杜甫
江国逾千里,山城仅百层。卷233_2 【泊岳阳城下】杜甫
群盗至今日,先朝忝从臣。卷234_11 【送司马入京】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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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15:47 | 只看该作者
以上举的这些,有什么能证明作者是在用下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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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16: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艺海听涛 于 2012-7-1 16:52 编辑

这是我目前就所有杜甫五律中所发现的、所有的“中仄仄平仄”“中仄仄仄仄”和“中仄平仄仄”句型出句、以及其对句(几乎均是“中平平仄平”)的实际情况。
也许还有落下的,主要是排律中尚未仔细找。
从这些例句中大家均不难发现其规律:对于出句不是标准句型的(王力叫“拗句”),该不该,或者该用什么样的句型来应对。王力将这种不是标准格式(标准对句格式应该是“平平仄仄平”)的对句叫“对句救”。
唐代诗人虽然没有明确说“应该怎么写”,但他们的作品摆在这儿,已经无声地告诉了后人“一般该怎么写”。这就是研究问题从实际出发。从这种文学现象,可以找出规律,有利于指导别人解释类似的现象,指导别人可以“怎么写”的问题。离开唐诗实际搞纯粹的“理论推导”,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往往会像本主题贴那样得出错误结论。
请注重看问题实质,不要作无意义的口水之争。比如叫“拗救”是否合适等等,名称就属于枝节问题,没有多大争辩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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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16:43 | 只看该作者
唐代诗人虽然没有明确说“应该怎么写”,但他们的作品摆在这儿,已经无声地告诉了后人“一般该怎么写”。这就是研究问题,要从作品出发。
请注重看问题实质,不要作无意义的口水之争。比如叫“拗救”是否合适等等,名称就属于枝节问题,没有多大争辩的必要。


说得好。当前文人最缺的就是这个,只会死记硬背,生搬硬套,无经没典就没招了。
用利牙冷血 扫光残次
循物竞天择 留下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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