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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蹄韵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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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最初的论述还是蛮不错的。只是在结尾时,感觉有些偏颇。理由有三:

1、前人马蹄韵的提出应当理解为有规律的变化。到此即可。再去死盯着马蹄步行规律,就显得迂腐和教条了。倘非得如此,我们倒要感谢先人,幸亏先人提出的是马蹄韵而不是熊爪韵狮爪韵。(当然现在有动物园,去动物园园看也不会有生命之忧哈)

2、即使马蹄韵如文章所述,是平仄仄平的基本规律,也属于瞎子摸象。同抱着大腿就说象长的象柱子一样荒唐。你所观察的马蹄韵,只是步行的马蹄规律。那么,马慢跑呢?快跑呢?疾驰呢?马跳呢?如果这些都不算,拜托把前人的概念再加两个字:步行马蹄韵。

3、马蹄韵美,无可厚非。但用一种美,去打击排斥其他的美,就犯的是致命错误。犯的是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样板戏"同样的错误。如果继续深度强化马蹄韵,我们将看到的不是对联的更加辉煌,恰恰相反,将是无比的单调。
「联律通则」是史上最严厉的楹联立法。很多千古名联,如果产生在今天,都被「联律通则」枪毙了。拜托,不要再施紧箍咒了!

         额外话题:立法应该是「底线」。中国的法律如果以雷锋的行为准则来立法。能有几人不进监狱呀。
所以,我的观点是,「联律通则」该宽松些,宽松到能够接纳更多的其他的传统的格律形式。宽松到能够再产生出"违律"的千古名联为止。当然,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智慧做到这一点,最起码,请不要再推波助澜了。

综上所述,我的观点,因为句内已经做到了规律变化,所以分句句尾只要有规律变化即可,没必要再统一划一。不反对「道德」人士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

以上只对文章不对人,语言尖刻处请楼主多多原谅。

一生唯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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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先生认真回复!

读了陈树德先生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感觉到我的担心有点多此一举了。再看先生给我的回复,感觉有必要再申明两点:

1、大凡文字辩论,多喜欢偷换概念、移花接木。先生在第三点讲"古人留下了很多格律完美、意境高雅的作品"。尽管您后面把格律完美和意境高雅分了开来。但依然容易给人从概念上产生混淆。接下来您后面总结概括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显然就是指格律精美的就是精华,否则就是糟粕。也就是说,您在最后结论时,把格律完美意境高雅混为一体。是典型的偷换概念。请您记住:格律完美和意境高雅之间可以有交集,但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格律完美存在糟粕,意境高雅则不存在糟粕。您的论述结果是让人们舍弃这些格律完美的糟粕吗?

2、您第五点回复中"古人中很多高手,把诗词看得重,作诗词时很严谨,写联就比较随意,几个分句的,除了最后一个分句讲究格律,前面的不讲究,这样的例子不少。他们往往留有诗词集,但不留联集,一些作品之所以流传下来,都是通过其他渠道。"这段话没有任何论据支撑。个别案例可能会有,但绝不是普遍现象。不合律(特别是马蹄律)的经典好联太多了,不需要我举例。需要我们择善从之的就是意境。

3、我并不是格律、联律的反对者,相反,我认为初学格律的人一定要把格律看得重之又重,不要轻易破律,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学好学深学透格律。至于,已经掌握格律的人,切不可再把格律人为架高,甚至玄学化;死抠马蹄子的运动规律是迂腐和教条的;用格律之美来排斥非格律之美就更是不可取的。肆意拔高对联规则,的确可以更加净化对联队伍,但会更加孤立自己,对对联的发展只能是弊大于利。
这一点,我非常赞成楼上陈树德先生的文章观点。对联就是应该分格律联和非格律联。甚至还可以再细分。征联单位可以根据所征对联用途而提出相应的要求。这样即满足了很多"洁癖"人的愿望,又不会扼杀众多好联。
一部好的律法,就看它是不是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不能治罪而被动接受是一部律法的尴尬。「联律通则」尽管不象国家法律那样严肃,但同样适用之。而「联律通则」从诞生以来就在一直被动地接受着那些经典的不合联律的好联。请不要强调那是古联,有古即有今。这种联今天不是没有,而是因为「联律通则」的存在而无法露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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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格律联和非格律联的提法我N年前就看到过,因为没人给专利权,这个问题无需较真。但最起码证明我们在大问题上没有争议。是存在共识的。

但您的文章确实是有拔高联律格律难度之嫌。「联律」第五条规定:「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请注意这句话中的"一般要求"这四个字。这就告诉人们这不是硬性规定。同时,「联律」也没有具体规定几步一递换。而先生的文章却只道出马蹄韵的"平仄仄平"一种格式,言外之意不用我说了。是否拔高联律,也无需我再说了吧。

先生有没有权力管束别人和影响联界的大小都不需要您自己解释。但您洋洋洒洒的写下这样一篇文章,不就是为了推广你的学术观点吗?而您的学术观点其实就是归结成如下毫无新意的几个字"平平仄,仄平平"和"平仄仄平"吗?这就是您的"步行马蹄韵"。

另外,您无需顾左右而言他,回复我那么多老生常谈的东西,好像我在反对格律似的。

我最后再强调一遍我的观点,如果先生愿意继续讨论,希望正面回复:

1、我不反对联律,但我反对利用学术观点拔高联律;

2、马蹄韵不应该只是步行马蹄韵。
A、快跑马蹄声:平仄平仄平仄(前两蹄一先一后落地,后两蹄一先一后落地)
B、疾驰马蹄声:平平平平仄(因为飞驰的马就是一种蹄声,最后是停)有点停得太急哈。如果开玩笑,还有瘸腿马,平平仄平平仄,恰好与三步舞曲合拍,优美程度远高于死板的两步一递换。
此观点只限分句句尾的讨论。因为句内两步一递换联通已经硬性规定了,本人不想冒天下之大不韪。

3、其实,说到底,长联分句句尾的格律问题,因为分句的长短结构的不同非常复杂。简单的一个"平仄仄平"就想涵盖,无异于蚂蚁吞象,削足适履。建议先生不要再卖您的马蹄膏药了。遥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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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4-8-5 23:22
关于格律联非格律联的提法无论你在何年何月哪里见过没关系,本人也不会申请专利,上面的回复也只是提醒先生 ...

实在抱歉,搅了您的雅兴!

细看了您的回复,您好像是联界名人,而且还带有弟子。怪我有眼无珠,冲撞冒犯您了!给您道歉!

善意的提醒一下先生,这里是网络,您使用的又是网名,难免会被冲撞。下次您先亮出您的大牌。吓死我也不敢跟您对口啊。

既然您决定不卖步行马蹄膏药了,我就骑着我的瘸腿马走了,「咯咯噔,咯咯噔」,"再见!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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