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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古法是完善对偶理论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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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6 17: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联理争鸣】弘扬古法是完善对偶理论的必由之路
       ——古今对偶法则的比较研究   
       湖南益阳 孙则鸣  

  按:本文已在中国楹联学会会刊《对联文化研究》总第27期〔2016年2月〕刊出。本人以前的有关论文观点与本文相悖者均以本文为准。

  古人根据语义学的“字类一致”对对子,简称“对类法”;今人则根据语法学的“两个一致”〔词性一致和结构一致〕写对偶。事实证明,今法并不完全契合古今优秀偶句创作实践;前几年我和一些同人对此进行了批评,并主张古法与今法互补,以便填缺补漏〔1〕。中国楹联学会编写的《联律通则》基本上采纳了我们的观点和方法。
  我深知这种填缺补漏的方法不得究竟。我所见到的有关论文〔包括本人的〕全都是二手资料的再研究;这种炒现饭式的方法是很难窥其全豹的,片面性在所难免。
  近几年我有缘仔细研究了古代对偶理论专著《缥缃对类》和《对类》之后,有了全新的认识:语法功能的对称根本不属于对偶修辞的“对称美”范畴,“两个一致”与古代优秀对偶创作实践的偏离已经达到了系统崩溃的程度;其大方向完全错了,用来指导对偶,无异于南辕北辙。光靠修修补补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唯有在现代语义学的指导下,重新整理改进古代对类法则,才是完善对偶理论、促进对偶创作的必由之路。 。
  本文将分“今法之弊”和“古法新铨”两部分讨论。纯属一己之见,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上篇 今法之弊

  古法只要相对应的汉字符合“字类一致”就是合格对偶;“虚实死活”大类一致就是宽对,进一步连“天文、时令、颜色”之类的小类也一致就变成了工对。  
  今法必须同时保证“词性一致”和“结构一致”才能合格。今法只管宽对,工对完全依赖古代“小类一致”法。因此,今法的作用仅仅与古法“虚实死活”宽对法则相当。
  语法分析法存在三个致命的弊病。

  一、“词”之弊

  今法的基本对称单元是“词”,由于“词”还有两个相邻的语法单元“语素”和“词组”,会遇到无法解决的弊病:  

  按今法,“语素、词和词组”只能自对,绝对不能互对,否则就不符合“词性一致”法则。然而,古代优秀偶句里三者互对的现象相当普遍。以“四壁云山九江棹,一亭烟雨万壑松”〔江西庐山御碑亭〕为例,地名“九江”是合成词,“万壑”是词组;语素与词、词与词组互对了。又如:“风景”〔合成词〕对“云山”〔词组〕,“红桃”〔词组〕对“白果”〔合成词〕,“柳叶”〔词组〕对“梅花”〔合成词〕,“乾坤”〔单纯词〕对“日月”〔词组〕“白花山”〔地名〕对“黄叶地”〔词组〕,“汉阳树”〔词组〕对“鹦鹉洲”〔地名〕…… 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
  根据“词性一致”法则,它们全都失对了;可在“字类一致”古法里不但合格,而且全都是工对:“九”和“万”是“数目字”相对,“江”和“壑”是“地理门”相对。余可类推。单纯只看基本对称单元,今法就有严重以偏概全的弊病,古法就无此缺陷。
  由此可证:对偶的基本对称单元决不可能是语法学的“词”,只可能是语义学中的音形义三位一体的“字”。
  基本对称单元是对偶形式体系的基础,基础不牢,大厦崩塌在即。

  二、“词性一致”之弊

  今法“词类〔性〕一致”与古法虚实死活“字类一致”的作用是等价的。“虚实死活”实际上只有“实字、活字、死字”三类〔见下篇〕,它们与现代十一个词类有大致的对应关系。从《缥缃对类》的虚实死活标记可知:
  实字大致对应方位名词之外的其它名词〔以及名词性语素和词组,下同〕;
  活字只对应动态动词,不包括静态动词;
  死字不但囊括了语法学的“形、数、量、代、副、介、连、助、叹”九个词类〔按:叹词一般独立成句,书中暂时还没有发现实例〕,还包括了方位名词和静态动词。
  根据“死字对死字”法则,此十一个现代词类应当可以互对,根本不遵守什么“词性一致”,这在《缥缃对类》里是有大量例证的:
  〔一〕《缥缃对类》“通用门”是虚字字类,以死字为主,有少量活字;因其通用于所有小类,故名“通用门”。
  “一字类”下分七个亚小类,除“来去第三”是虚活字外;其余六个是虚死字,无一例外地包含多种现代词类,最多可达五个之多:
  △“高远第一”里有:①形容词:高、崇、遥、远、大、厚……;②静态动词:垂〔原注:下垂〕、胜〔原注:克也〕、断〔原注:不连〕、逼〔原注:逼迫〕、达〔原注:通也〕。  
  △“无有第二”里有:①静态动词:有、无、伸、缩、消、亏、得;②形容词:难、易、真、假、多、少、乏。
  △“如似第四”里有:①静态动词:如、似、若、像、比、拟、类、肖、匹;②形容词:同、殊、异;③副词:俱、几〔原注:近也〕、庶、犹、皆、凡。  
  △“乎也第五”里有:①助词:乎、欤、也、尔、耳、矣、已;②连词:之、但、而;③介词:於、于;④副词:乃、只、亦、则;⑤代词:其、是、彼、厥、或。  
  △“初乍第六”里有:①副词:初、才、将、曾、徒、频、俄、还、乍、始、全;②形容词:新、全;③静态助动词:欲。
  △“宜称第七里有:①静态助动词:宜、当、应、须、能、可、待、要、肯;②副词:岂、却、匪、况、休、姑、宁、盍、颇;③连词:故、虽;④代词:何、恶、那、胡、安;⑤介词:于、为。
  △死字“数目字”自成一类,以数词为主,还包括形容词“群、诸、孤、独、双、扁〔舟〕”以及副词“再、一、三、万”〔如“一别”对“千年”,“一”是副词,余可类推〕。
  △对应方位名词的“方位字”是虚死字,同样可以与多种其它词类的死字相对〔实例见下〕。
  这些小类和亚小类是工对的依据,《缥缃对类》以及所有古籍均无死字互对必须有附加条件的论述,可见死字是无条件可对的。这在通用门“二字类”的虚死字里可以得到证明:
  〔二〕通用门“双虚死”两字类有三十个亚小类,均有词性不同且语法也结构不同的实例;不同结构从两种到五种不等。试以三个亚小类为例:  
  △通用门“浑如恰似第十七”〔双虚死〕,有两种不同语法结构: 
  真如、多同、罕同、酷类、多如——状中结构,形容词+静态动词;
  应如、应殊、可比、应拟、可拟——合成谓语,静态助动词+一般静态动词;
  正如、不如、未如、莫若、正似——状中结构,副词+静态动词;
  △通用门“浑无仅有第十八”〔双虚死〕,有四种不同语法结构:    
  可有、可无——合成谓语,静态助动词+静态动词;
  都无、非无、又有、更有——状中结构,副词+静态动词;
  诚多、甚多、不少、最少——状中结构,副词+形容词;
  多有、少有、真有、良有——状中结构,形容词+静态动词;
  虽无、虽多——无语法结构,连词+静态动词〔或形容词〕;
  何有、焉有、哪有——主谓结构,代词+静态动词。
  △通用门“便宜雅称第二十”〔双虚死〕,有五种不同语法结构:
  便宜、还宜、正是、果是——状中结构,副词+静态动词;
  好是——状中结构,形容词+静态动词
  何妨、何缘、谁肯——主谓结构,代词+静态动词;
  最好、正好、不好、还好——状中结构,副词+形容词;
  又还,不惟、岂唯、决非——无语法关系,副词+副词;
  恐非——无语法关系,静态动词+副词
  虽是——无语法关系,连词+静态动词  
  正因、必因、都因,只因——无语法关系,副词+介词;
  多为——无语法关系,形容词+介词
  想因、应自——无语法关系,静态动词+介词;
  是皆——无语法关系,代词+副词;
  多因——无语法关系,形容词+介词;
  不因、岂缘、不缘——无语法关系,副词+介词
  为缘——无语法关系,连词〔抑或之意〕+介词
  因何、凭何——介宾结构,介词+代词
  又何——无语法关系,副词+代词;
  何太——无语法关系,代词+副词;
  想是、应是、应宜、应堪——合成谓语,静态动词+静态动词。
  △数目字也也有类似情况。例如:“无双第一第五”〔双虚死〕:无双、成双、为三、成千、能群、过多、许多、极多、不多、不群、不孤、非一、若干、若干、第一、得一、有一、不二、次五、第五、足万、满百、凡百、唯一。  
  先看第一字:“无、为、能、成、得、有”是静态动词,“不、非、过、极”是副词,“第、凡”是助词。再看第二字:“三、一、二、百”是数词,“双、多、孤”是形容词,“群”是名词。它们的语法结构也不尽一致,“无双、成双、有一”是动宾结构,“第一”是附加式,“不二、不群、非一”是状中结构。   
  △方位字也有类似情况,如“节令门”“春初夏末”:“春中、秋中”〔定中结构,第二字为方位词〕可对“夏长,夜久〔主谓结构,第二字为形容词〕、夜静、冬暮、岁终〔主谓结构,第二字为静态动词〕”。 
  由此可证,对应死字的这十一类语法词类,根本不遵守什么“词性一致”法则,完全可以随意互对。
  〔三〕《缥缃对类》书末有部分作为范例的成联,其中同样充斥着类似情况的范例,请参见附件一。试分析三例的语法结构:  
  圣人之道高如天,不〔副〕可〔动〕及也〔助〕,
  君子之交淡如水,久〔形〕而〔连〕敬之〔代〕。
  上联的“不〔状语〕可及〔合成谓语〕也〔语气词,不作成分〕”是个单句;
  下联的“久而敬之”是紧缩复句,意思是“相交久了,就会敬重对方”;“久”是第一单句的补语,“而”是关联词不作成分;第二单句“敬之”为“动宾结构”。上下联语法结构迥异。

  月明星稀鹊南飞,无〔动〕枝可〔动〕依方〔副词〕信投林之不易;
  夜静水寒鱼不饵,满〔形〕船空〔形〕载应〔助动〕知下钓之实难。
  上联“无枝”是动宾关系,“可依”是合成谓语,其中“枝”是兼语;下联“满船”是定中关系,“空载”是状中关系,“满船”作“空载”的主语;“方信”是状中关系,“应知”是合成谓语。上下联语法结构迥异

  相如沽酒酒誰〔代〕沽,其志姑〔副〕以〔介〕寓酒,
  巢父饮牛牛不〔副〕饮,其道可〔动〕以〔动〕化牛。
  上联“酒誰沽”是主谓谓语句,“酒”是主语,主谓词组“谁沽”作谓语;下联“牛不饮”为“主状谓”。上联介词“以”后面省略了“之”字,语法结构为“其〔定语〕志〔主〕姑〔状语〕以之〔介宾结构作状语〕寓〔谓语〕酒〔宾语〕”,下联语法结构为“其〔定语〕道〔主语〕可以〔合成谓语〕化牛〔动宾结构作宾语〕。上下联结构截然不同。 
  〔四〕本人还详细分析了《民国名联三百首》的词性,遵守“词性一致”的对联只有34副,仅占11%,词性不一致的达266副之多,占89%〔注2〕;其中属于“死对死”的比例相当大,相应的语法结构同者较少,不同者较多,与上面归纳的情况基本吻合。
  由此可证,除开一部分名词和一部分动态动词不轻易与其它词类相对之外,其余所有词类〔包括方位名词和静态动词〕全都无条件可互对。
  能不能用添加附加条件来弥补不足呢?显然不可能: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词类可以例外”来作“百分之几词性一致”的补充条件,岂不是搞笑?
  〔五〕“词性一致”较之“词性不同”没有任何修辞功能上的优势。  
  对偶修辞功用主要是实现“对称美”,工对的对称美程度高于宽对。然而工对完全取决于古代小类,与现代词性毫不相干。“人挥刀,狗丧命”和“山不断,水无涯”这两个例子最有说服力:
  “人〔名〕挥〔动〕刀〔名〕,狗〔名〕丧〔动〕命〔名〕”——此联词性完全相同,然而字字不工。
  “山〔名〕不〔副〕断〔动〕,水〔名〕无〔动〕涯〔名〕”——此联三分之二的词性不同,然而字字工对:“山、水”是天文对地理;“不、无”是虚死字,都有“否定”义;“断、涯”都有“边际尽头”的含义,故为工对。〔按:此联是《声律启蒙》的工对范例。〕
  又如:“下笔千〔数词〕言〔名词〕,出门一〔副词〕笑〔动词〕。”〔清代阮元题于浙江贡院的名联〕“千”和“一”是数目字,“笑”和“言”是人事门,故为工对。再如“独〔形容词〕角兽,比〔动词〕目鱼”〔鲁迅〕“独”是数目字,“比”有“二”义〔《说文》:二人爲从,反从爲比〕,属于数目对的工对。类似范例比比皆是。
  综上所述,“词性一致”根本不是对偶必须遵守的法则,加之根本不具备修辞功能上的优势,哪有半点作用和意义?

  三、“结构一致”之弊

  我国古代语法研究很不发达,常识告诉我们,古代优秀偶句作品决不可能结构完全一致。事实正是这样:
  〔一〕著名修辞学家王希杰在《汉语修辞学》里明确指出,对偶的“结构相同或者近似”〔注3〕;语法学家黄伯荣、廖序东的《现代汉语》也指出,对偶的“结构相同,或大致相同”〔注4〕。
  〔二〕我选取了《唐诗三百首》五七言律诗作为样本,对颔联和颈联里的261联对偶句的语法结构进行了分析:结构完全一致者仅有65联,仅占24.9%,结构不同者196联,达75.1%之多〔注5〕。结构不同者,有的相似,有的截然不同;截然不同者往往是工对,试举三例:

  亲朋〔主〕无〔谓〕一字〔宾〕,
  老病有孤舟。〔杜甫《登岳阳楼》〕
  出句是单句,对句是省略主语的紧缩复句:〔我〕老了病了,只剩下了孤舟。

  晴川历历汉阳树,
  芳草萋萋鹦鹉洲。〔崔颢《黄鹤楼》〕  
  这是两个有缺省的诗句,意思是:“隔着晴日照耀的江水,汉阳的树木清晰可见;鹦鹉洲上的芳草长得很茂盛”。上联“历历汉阳树”为定中结构。下联“芳草萋萋”是主谓结构。整句结构因缺省而无法分析,反正是迥异,然而对仗极其工稳。

  波上马嘶看棹去,
  柳边人歇待船归。
  出句是紧缩复句,多有省略,意思是,岸上的人听见马在波上嘶鸣,定睛一看,原来马在船上,随船而去。对句为单句,结构为“柳边〔状〕人〔主〕歇〔谓〕待〔谓〕船〔兼语〕归〔谓〕”。此联结构迥异,却为工对。    
  由此可见,“结构一致”根本不是对偶的必要条件,从而不可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则。
  〔三〕“结构一致”并不具备修辞优势
  工对取决于古代小类是否相同,与结构没有必然联系。仍以“人〔主〕挥〔谓〕刀〔宾〕,狗〔主〕丧〔谓〕命〔宾〕”和“山〔主〕不〔状〕断〔谓〕,水〔主〕无〔谓〕涯〔宾〕”为例。前者结构一致词性也一致却是宽对,后者结构不同词性也不同却是工对。
  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如前面所举的工对“下笔千言,出门一笑”里,“千言”是定中结构,“一笑”是定中结构;工对“独角兽、比目鱼”里,“独角”是定中关系而“比目”是动宾结构。上文所举唐诗三百首里结构不一致的工对实例,也是典型例证。
  综上所述,词性一致和结构一致根本不是对偶的必要条件,而且较之“两个不一致”根本不存在修辞功能上的优势。因此它们决不可能是对偶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度。

  四、语法分析法的错误根源  

  语法分析法捉襟肘见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的。
  我们首先要弄明白对偶“对称美”的准确涵义,才有可能有的放矢。
  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不同领域对于对称的定义是不同的。
  在物理和数学中,对称是指某种“变换下的不变性”,例如在能量守恒定律里,能量的形态〔动能、势能、化学能、电能……〕可以不断变化,但能量总值不变,这就是对称。显而易见,这是一种能量总值的“同一性对称”,而能量形态的“相似性对称”与它们定义中的“对称”毫无关系。
  文学艺术“对称美”的欣赏是一种审美活动,只有那些能被审美知觉明显感知的“相似性对称现象”才属于“对称美”范畴,而不能被审美知觉明显区分的“同一性对称现象”根本不在“对称美”定义的范畴之内。
  以服饰对称美为例,人们欣赏的只是能明显感知的“视觉形象的相似性对称”,至于对称双方的材质是不是“同一性对称”是不关心的;只要能形成“视觉形象的相似性对称”,材质不同也无所谓的;反之,即便材质完全相同,却不能形成“视觉形象的相似性对称”,仍然无对称美可言。  
  对偶修辞的语义对称与语法功能对称的地位,与服饰对称美里的“视觉相似性对称”和“材质同一性对称”大致相当。显而易见,审美知觉能够感知的对称因素只能是词语意义所传达出来的“动静虚实、声光色影”之类的“相似性对称”,至于语法功能是不是“同一性对称”与对偶修辞所需要的“对称美”毫不相干。理由有二:  
  第一,语法功能是否“同一性对称”,很大一部分是很难被欣赏者察觉的。以“此时知不死,昨日即前生”为例,连小学生都能察觉“此时”和“昨日”是时间意义的相对,谁也不会去注意〔更多的是根本不知道〕它们的语法功能差异〔“此时”是状语,“昨日”是主语〕;即便有人察觉了,也丝毫不会损害“时间对时间”的“相似性对称美”。最有力的证明是:古代优秀偶句作品充斥着大量“两个不一致”的现象,而那些顽强恪守语法分析法的专家学者们中,竟然没有一个人发觉了;要是发觉了,他们哪会把不符合两个一致的合格作品拒之门外呢?
  第二、对偶的语义“相似性对称美”与语法功能根本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一方面,只要虚实死活大类一致,无论语法功能是否同一,一定是合格的对偶;可见合格与否完全取决于语义,与语法功能无关;另一方面,只要字类小类一致,无论语法功能是否同一,一定是工对;与之相反,尽管语法功能完全同一,只要字类小类不一致,一定不是工对。可见对称美程度的高低,同样完全取决于语义对称相似程度,与语法功能无关。
  对偶也的确存在可以被审美知觉明显感知的“相似性结构”——字义“虚实死活”的组合结构,可简称“虚实结构”。
  双音字组、三音字组和四音字组是古汉语最常见的字组形态。其中,双音字组的“虚实结构”是基础,一共有九小类:双实、双活、双死;上实下活、上实下死;上活下实、上活下死;上死下实、上死下活。三音字组和四音字组的虚实结构是双音字组的扩展。
  《缥缃对类》从头至尾就是在归纳“一字的虚实属性,以及双音字组、三音字组和四音字组的虚实结构”。古代私塾教学生对对子,就是从短到长地训练学生掌握这几种基本虚实结构。熟悉了它们,根本不需要任何语法知识的帮助,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写出合格的对偶句来。
  也许有人问,既然古人对对子根本不考虑语法关系,可为什么实际创作中,“两个一致”有一定程度的吻合率呢?原因很简单:
  第一,古代字类是意义的分类,而现代词类分类以语法功能为主,兼顾意义,且兼顾了意义的词语占有很大比例,因此古代字类一致时,必然连带出现部分词性一致的现象;范畴越小的工对,词性一致的可能性越大,如数目对主要是数词,颜色对主要是形容词,方位对主要是方位名词……〔请注意:“主要是”不等于“全部是”〕
  第二,“虚实结构”一致,同样也会连带出部分结构一致的现象,具体说:“双实、双活、双死”并列结构的可能性很大;“上实下活”和“上实下死”大都是主谓结构;“上活下实”大都是动宾结构;“上活下死”大都是动补结构;“上死下实”大都是定中结构,“上死下活”大都是状中结构。范畴越小的工对,结构一致的可能性越大,例如“通用门”的双虚死中,“南来北至第八”主要是状中结构,“人间世上第十一”主要是方位词组,“浑无仅有第十八”主要是状中结构……〔请注意:“主要是”不等于“全部是”〕
  换言之,“两个一致”有一定程度的吻合率,不过是“字类一致”和“虚实结构一致”的连带相应而已,前者是因,后者是果。作为写作对偶的形式法度而言,对类法已经足够了,语法功能的分析是完全多余的。
  语法分析法反果为因,错误地把语法功能的对称当成了对偶的必要条件,完全无视语义对称的决定性作用,把大量有违两个一致的优秀作品拒之门外,违背了对偶修辞本质特征的需求,这才出现上述捉襟肘见的弊端。
  其实,一些当代语言学家已经观察到了对偶的本质特征,开始用现代语义学的“类义关系”来解释对偶的基本特征〔详见下篇〕,已经很接近古代对类法的本原了,只可惜还没有深入下去作系统性的研究。这个任务只能依靠吾辈同人的共同努力了。    

  下篇 古法新铨

  语义对称是对偶修辞的本质特征,古代对类法正确地利用字义的对称,比较完美地满足了对偶的本质需求。古法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字类定义、字类分类以及对偶法度都还不够严谨。本文将根据现代语义学的基本原理,重新整理和改进古代对类法,试图使之更加完备和简易。

  一、字类新铨

  字类的分类是对类法的关键。字类里的“字”,指音形义三位一体的单个汉字以及字组〔古人称之为“字截”〕。
  字类分类纯粹只看字义,根本不考虑语法功能。为避免先入为主,初学者最好尽量把语法知识忘掉,这是入门的捷径。  
  〔一〕虚实死活大类的分类
  《缥缃对类》的“习对发蒙格式”指出:“盖字之有形体者谓‘实’,字之无形体者谓‘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死,谓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活,谓其使然而然者,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虚字对虚字,实字对实字,半虚半实者亦然。”前人概括了几句话:“无形可见为虚,有迹可指为实,体本乎静为死,用发乎动为生,似有似无者半虚半实。”根据上述定义,比对《缥缃对类》实例可知:
  实字是表人和事物名称的字,可简称“名物字”。
  虚字是只表事物的状态性质以及协助表意的字,可简称“状态字”。
  虚字又下分活字和死字;活字是“动态虚字”,死字是“静态虚字”。如图所示:

    ↗实字            〔名物字〕
  字  
    ↘  ↗活字〔动态虚字〕
     虚字            〔状态字〕 
       ↘死字〔静态虚字〕

  按:“死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专指静态“虚死字”,广义把静态的实字也包括在内。本文只取狭义。
  可采用排除法分类。首先判别表名物的实字和动态的活字,这是极易区分的。实字活字之外,统统是死字。这一方法太简易,连小学生都很容易掌握。能正确区分大类,宽对法则易于反掌。

  〔二〕字类小类的分类
  字类小类是虚实死活的下位亚类。它们是根据语义学中的“类义关系”分的类,同样与语法功能毫不相干。  
  所谓“类义”是一群字词共有的相类似的“上位义”,这一群字词可以根据此上位义而归为一类。如“父、母、兄、弟、叔、伯”的上位义是“亲属”,可以归纳为“亲属类”;“红、蓝、黄、白、黑”的上位义是“颜色”,可以归纳为“颜色类”。请参看电大教材《现代汉语讲义》对“类义”的解释〔注3〕。显而易见,古代字类小类的名称,大都是它们的“类义”。有的语法教材称“类义”为“对义”〔注4 〕,“对义”显然有“意义对称”的含义。
  现代语义学是语法学的配套学科,重点放在“类义词”上,同类的类义词一般都词性相同。而古代对类法单纯为古典对偶修辞服务,根本不考虑语法功能,基本单元是“字”,所以只能是“类义字”。对于“类义关系”的要求也比现代语义学更灵活宽松,主要依赖“语感”:
  字与字之间,只要有某一明显相同的义项,能相互呼应而引起联想,它们就是类义字。以形容词“扁〔舟〕”和动词“比〔目鱼〕”为例,它们根本不表数,仅仅隐含有“一”和“二”的含义,就属于数目字。这种主要依赖于“语感”的宽泛灵活的类义关系,是不被现代语义学所承认的。了解这一特点,能给字类分类带来很大的方便。
  显而易见,“实字、活字、死字”同样是根据类义关系分的类,只是它们的上位义“名物义、动态义、静态义”更抽象宽泛而已。
  请注意:“类义关系”是对类法的根本大法;在特殊情况下,类义关系是可以超越“虚实死活”的〔详见后文〕。

  二、宽对新铨

  “宽对”和“工对”是个相对概念。工宽之分,王力先生说得很精辟:范畴越小越工。
  〔一〕宽对
  所谓宽对,就是类义范畴最宽的对偶。其具体法度是“实字对实字、活字对活字、死字对死字”,逐字对类即可。
  “虚实、动静”是我国古典艺术理论最常见的美学概念,这就是虚实死活能形成宽对的美学基础。
  要想轻松地写出合格的宽对,必须熟练地掌握双音字组、三音字组和四音字组的“虚实结构”。
  双音字组的虚实结构是基础,一共有九小类:双实、双活、双死;上实下活、上实下死;上活下实、上活下死;上死下实、上死下活。三字组和四字组是两字虚实结构的扩展。
  熟悉了这些虚实结构,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写出任何合格的对偶。例如:

  月圆|人共圆|,看双影|今宵|,清光|并照|;
  客满|樽俱满|,羡齐眉|此日|,秋色|平分|。
  ----------------------
  实活|实死活| 活死实|死实| 死实|死活|

  同是宽对法则,古法极易而今法极难,简直有天壤之别。如此简单易行的古法弃之不顾,偏要固执地抓住烦琐复杂且积弊难返的今法不放,真令人难以理解。  

  〔二〕半宽对
  为了加强宽对的工细的程度,古人还把实字和虚字继续两分,以缩小类义的范畴。实字下分全实字和半实字,虚字下分全虚字和半虚字。按:古人不提“全”只提“半”;实字就是全实字,虚字就是全虚字。
  “全”与“半”是抽象程度的区别,五官的具体感知是主要判断依据。
  1、实字和半实字  
  实字是有形可见的具象名物字,半实是无形可见的抽象名物字,如:声、色、光、影……
  2、虚字和半虚字
  ① 虚活字和半虚活字。
  虚活字:不是人类专用的动态字。如:飞、翔、发展、流驶……来、去、敲、打……”。
  半虚活字:人类专用的动态字。如:言、笑、说、道、夸、论、谓、惜、羡、慕……。
  ② 虚死字和半虚死字
  虚死字:五官不能具体感知,或虽然能感知,但十分抽象的死字就是虚死字。前者是没有实在意义,只有语法意义的字,如“乎、者、也、矣、焉、哉”,后者如表程度范围的的字“很、颇、十分、都、俱”,指代字“之、何、彼”,等等。 
  半虚死:五官能具体感知的死字就是半虚死,现代的形容词所对应的字大都是半虚死。有五个特色鲜明的半虚字,经常用来构建工对,它们是:①颜色字:赤、橙、黄、绿……;②数目字:一、二、三、孤、独、诸、众……③单位字:丈、颗、层、叠、缕……;④气候字:寒、热、温、凉、阴、晴、暑、冻……⑤方位字:东、南、西、北、中……
  全实对全实、半实对半实、全虚对全虚、半虚对半虚,当然比全半互对的宽对略微工一点,故可称之为“半宽对”。
  古人并不提“半宽对”的名头,通通称之为“宽对”。虚字与半虚的界线比较模糊,若区分有困难时,可以忽略不计,并不影响宽对的把握,一律视为虚字宽对即可。

  三、工对新铨 

  字类小类是为工对服务的。一些联律文章认为工对只与实字有关,与虚字无干,是不正确的。
  语言中的实字最多,范畴小的小类自然也最多。但活字和死字〔特别是死字〕下面也有范畴小的小类,也是工对不可忽视的因素。结合《缥缃对类》和其它论述字类的文章,可作如下的归纳:
  〔一〕实字小类  
  对偶论文最常见的实字小类有二十多个,如:天文、地理、时令、颜色、数目、花木、飞禽、走兽、鱼虫、人伦、文学、感情、人事、文史、形体、宫室、器物、珍宝、中药名、军事、饮食、文具、衣饰、人名、地名……
  〔二〕虚字小类
  1、活字小类
  从实用角度看,活字可分为三个小类:①动作行为字;②变化字;③心理活动字。显而易见,这三个小类自对,自然可以增加工细的程度。
  3、死字小类
  根据《缥缃对类》的记载,归纳了几种常见的死字小类:
  颜色字、数目字、单位字、方位字、指代字、语助字〔乎也类〕、判断字、能愿字、象似字、程度范围字。〔按:语助字不等于现代语法学里的助词,可参见上篇死字“乎也类”的解释。〕
  这些虚字小类的自对,当然有助于工细的程度。
  〔三〕临时性小类
  如果身边没有《缥缃对类》之类的工具书,还可以根据“范畴越小越工”的原则,观察字汇之间的“类义关系”,自行临时灵活地归纳小类。例如:时间、地点、人物、职业、职位、气候、节气、水域、建筑、交通、农具、武器、工业、农业、商业、军事、网络……
  本节是对《缥缃对类》所介绍的工对的初步探索,还很不成熟,有待大家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如果有心人能出版《缥缃对类》或《对类》,将是对联界的福音。

  四、虚实死活的互变

  在不同的语境里,字义往往变化,虚实死活有可能互变,识别稍微难一点。可以有两种方法辨识:
  第一、仍然不考虑语法,根据变化后的字义与定义对照,也应当容易辨识。其原则是:1、虚字“对象化”、“名物化”时就变成实字。如:“人皆爱美”里的虚死字“美”是“爱”的对象,“小儿好动”里的虚活字“动”是“好”的对象,它们“名物化”了,就转化为实字了。2、非活字动态化了,就变成活字。如“晓镜但愁云鬓改”不能解释为“早晨的镜子只愁云鬓改变了颜色”,只能解释为“早晨照镜子的时候……”,故“镜”不实指镜子,而是“照镜”之意,实字变成了活字。又如“春风又绿江南岸”里的“绿”是“吹绿”的意思,死字变成活字。3、非死字具备“静态意义的非名物字”特征时,就变成死字。如“镜花水月”里的实字“镜”表示“花”的存在状态〔镜中的花〕,变成了虚死字。又如“流水不腐”里的活字“流”并非直接描绘“流动”,而是说明水的存在状态,活字变成死字。
  第二、我们可以借鉴最粗疏的语法结构常识辨识虚实死活的互变:  
  1、实字和活字一旦充当修饰语〔修饰语包括“定语、状语、补语”;究竟属于哪一种修饰语可无须辨析〕,就变成死字了。如:  
  五千里秦树蜀山,我原过客;
  一万顷荷花秋水,中有诗人。
  “过”为活字,“诗”为实字,都作修饰语而变“死字”,故可对。
  2、虚字一旦充当主语或宾语,就变成实字了。例如:
  绝交流俗因耽懒〔死字〕;
  出卖文章为买书〔实字〕。〔自题 郁达夫〕
  按:“懒”本为死字,此处作“耽”的宾语,变实字,故可与实字“书”相对。  
  3、实字和死字一旦充当常轨谓语〔按:非常轨的主谓谓语和名词性谓语不在此例〕,就变成活字了。
  艳福晚年多,人成佳偶;
  春光先日到,天结良缘。
  “多”是死字充当谓语,依稀有“增多了”之义,变活字,故可对活字“到”。  
  按:语法分析法对古典对类法的借鉴作用仅在此处了。

  五、虚实死活的超越

  任何理论都是有漏的。许多古今优秀的偶句里,个别字眼超越了虚实死活,却仍然保持了鲜活的对称美。主要有两种情况:
  1、符合传统对仗辞格的偶句。如:自对,借对,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联绵字,叠字,趣联巧对〔回文对、嵌名对、无情对……〕。它们可能局部甚至全部超越虚实死活法度。  
  2、有明显相似的义项,可不考虑虚实死活。
  如“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一联里,“边”为实字,“尽”为虚活字,本不可对,但“边”有“边际尽头”之意,“尽”也有“尽头”之意,故可对。《声律启蒙》的范例“山不断,水无涯”也有类似情况。  
  又如“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这里的“墨”是“用墨画画”的意思,是活字,“弦”是实字,似乎是失对,但对称美往往建立在“直觉联想”之上,粗粗一看,“墨”和“弦”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文人雅士最喜欢的“琴棋书画”,故为工对。再如“此时知不死〔活字〕,昨日即前生〔实字〕”〔齐己《新秋枕上闻蝉》〕“死”对“生”为工对,也是一个道理。当然,解释为“借对”也不算错,所谓借对也不过是“直觉联想”的一种说辞而已。
  字类的本质特征是“类义关系”,而“有明显相似的义项”的字就是类义字,这才是对偶最基本的大法。

  六、“两个一致”的类义化新法

  如果不熟悉古代对类法,而且依恋“两个一致”法则,我们也可以取消词类的语法功能辨析,只考察词语意义,把语法学的“词”转变成“类义字”式的“类义词”,就可以把“两个一致”法转换成可行的对类法,可称之为“两个一致对类法”。其具体法则如下:  
  〔一〕“两个一致对类法”的词类定义和分类    
  “两个一致对类法”的“类义词”只有三种:“类名词”、“类动词”和“通用词”。
  1、类名词〔简称名词〕: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的词。
  2、类动词〔简称动词〕:具有“动态”意义的词,常见的动态意义有动作、行为、发展、变化和心理活动等等。
  3、通用词:名词和动词之外的所有“静态词”,再加上“方位名词”和“静态动词”,就是通用词。  
  按:通用词里常见静态动词有——判断词“是、为”,助动词“能、愿、欲、可……”,其它静态动词“有、无、象、似、如……”。
  我们应当注意三点:
  第一、对类法里的“类义词”不考察语法功能,这是它与语法学“词类”的最根本区别。例如语法学名词的定义是: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的词,主要充当主语和宾语。而“类名词”不考察它们充当什么句子成分,只看词汇意义。余可类推。
  第二、“类义词”不区分语素、词和词组;只根据音节的多寡分为单音词、双音词、三音词和多音词。只要字数相等,类义词类相同即可对。
  第三、通用词包含了十一个现代词类〔可参见虚实死活的分类〕,由于“两个一致”法只能形成宽对,写作工对完全依赖于古代小类,写作宽对时就根本没有必要细辨具体的通用词究竟是哪一种现代词类了,这是御繁为简的关键。
  〔二〕两个一致宽对法则  
  两个一致宽对法则有四条。  
  1、语意节奏对称
  语意节奏对称指词语意义分割之后的可能性停顿必须对称。
  古典诗词对偶的语意节奏对称可以宽松一点,只求句中大停顿对称即可,小停顿可以不对称。例如: 

  三十一/年‖还|旧国,
  落花/时节‖读|华章。 〔按:“‖”表句中大顿,“|”表句中小顿。“/”表不对称的小顿。〕

  对联一般要求小顿后的小停顿也对称。如:

  月圆‖人|共圆,看‖双影|今宵,清光|并照;
  客满‖樽|俱满,羡‖齐眉|此日,秋色|平分。

  2、在语意节奏对称的前提下,类义词类一致〔即:类名词对类名词,类动词对类动词,通用词对通用词〕,就是合格的宽对。先看单音词的词类是否一致,若单音词词类不一致,再看双音词乃至双音词是否一致。例如:

  何处‖非|祇园|精舍;
  此间‖即|慧海|慈航。

  单音词“慧”为通用词,“祇”为名词,不对;然双音词“祇园”为名词,“慧海”亦为名词,故可对。

  3、词类的互变,分三种情况:①动词和通用词当主语或宾语时变成名词;②名词和动词充当修饰语〔定语、状语或补语;定语和状语无须细加辨析〕时变成通用词;③名词和通用词充当常轨谓语〔名词谓语和主谓谓语除外〕时变成动词。实例可参见上文的《虚实死活的互变》。  
  4、“两个一致”的超越
  词性不一致,结构也不一致,有两种情况仍然可对:①符合传统对仗辞格的偶句;②有明显相似的义项,可不考虑两个一致。可参见《五、虚实死活的超越》。
  两个一致对类法与字类对称法本质是相同的,大家可随意选择。

  七、对称与对称破缺的巧妙结合

  1995年,诺贝尔奖金得主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在题为《对称与不对称》的文章里指出:“艺术和科学都是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
  以服饰美为例:中山装是根据严格对称的理念设计的,却依然在纽扣处出现了破缺。西装设计则充分体现了“对称与破缺巧妙的结合”的理念:不对称的小口袋的点缀,导致了西装比中山装更美。又如服饰诸多对称元素中,单手佩戴的玉镯和戒指,鬓角偏插的绒花,旗袍偏在一边的掩襟,都是对称与破缺巧妙结合的范例。巧妙的对称破缺就是美学中的“残缺美”;维纳斯的断臂就是巧妙对称破缺的极致。若无这些巧妙的“残缺”点缀,对称将变得僵硬死板;“对称与破缺的巧妙组合”才是对称美的真谛。
  这两个特点普遍存在于对联“音形义”的对称美之中,可以说是研究对联形式的纲。
  古代优秀偶句作品里,经常见到大部分字属对工稳,而极个别字完全失对的作品,它们就是“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的范例。最典型的例子是李商隐《无题诗》里的名联“身无彩凤双飞翼〔实〕,心有灵犀一点通〔活〕”这种残缺美的句式得到众多诗人的青睐,如阮元的名联“下笔千言〔实〕,出门一笑〔活〕”,“黄鹤一去〔活〕不复返,白云千载〔实〕空悠悠。”〔崔颢《黄鹤楼》〕,“为我一挥〔活〕手,如听万壑〔实〕松。”〔李白《听蜀僧浚弹琴》〕“浮云一别〔活〕后,流水十年〔实〕间。”〔韦应物《淮上喜会梁川故人》,“寒枝一绽〔活〕已春色,轻萼数点〔死〕亦幽香。〔张居正《咏江滨梅得阳字》”〔張居正《詠江濱梅得陽字》〕,“一身〔实〕去國六千里,萬死〔活〕投荒十二年”〔柳子厚《別舎弟宗一》〕……
  它们好比是美神的残臂,不但不会损害对称美,反而呈现出巧妙的“残缺美”。它们就是“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的典型范例。
  《缥缃对类》也有很多这样的范例,如:

  天风塔六面七层〔死〕供养十方三宝,
  地理图万邦一统〔活〕包含四海九州。

  道德〔实〕五千言乘牛出函谷,
  腰缠〔活〕十万贯骑鹤上扬州。 

  类似的失对例子在《缥缃对类》里还有很多,它们是作为范例出现的,可见古人并不以之为病,反而是一种值得倡导的“残缺美”。
  “对称与不对称巧妙的结合”原则是对类法宽对的重要补充。一来它为古人喜用的个别字眼失对的妙联找到了理论依据,二来也可看成是“死对死”的补充说明。
  相对于“实对实”和“活对活”而言,“死对死”的范畴更宽,某些实在太宽泛的死对死,其对称美程度是比较低的,有人甚至认为是“失对”,从而怀疑“无条件死对死”的合理性。优秀作品总是工宽相结合的,这种所谓失对的死对死夹在工对里面,不妨看成是被法则允许的特殊的“巧妙的对称破缺”,不就释怀了吗?

  八、工宽基本法则的综合运用

  古今优秀偶句,完全宽对的很少,字字俱工者也不太多,工宽相结合的作品占有很大的比例。当内容与对偶法则相矛盾时,就不在乎个别字眼失对;只要有工对作烘托,反而可以呈现出“对称与不对称巧妙的结合”的残缺美来。
  综合运用上面介绍的多个基本法度,对偶句是很容易把握和写作的。下面我们尝试用综合运用的方法,赏析部分对偶句的工宽情况〔按:字类对称法分析的下面附加了“两个一致法”的分析,这两种方法大家可根据自己的喜好任意选择〕:

  有客|临舟|怀帝子;
  何人|下榻|学陈公。〔滕王阁 刘宗辉 〕
  ---------
  死人|活器|活人- 〔字类对称法〕 
  字物|字物|字名-
  宽工|宽工|宽工工
  ---------  
  通人|动器|动人- 〔两个一致法〕
  用物|词物|词名-

  按:“有”是静态的死字,故可与“何”相对;“帝子”对“陈公”是人名对人名的工对,内部还有更工的成分:“子”对“公”是尊称对尊称的工对。 

  盛唐|诗酒|无双士,
  清莲|文菀|第一家。
  ---------    
  死实|文实|死数实〔字类对称法〕 
  字字|学字|字目字
  宽宽|工宽|宽工宽  
  ---------
  通名|文名|通数名〔两个一致法〕
  用词|学词|用目词

  按:“无”是静态死字,“第”也是静态死字,故可对。有的语法书认为“第”是名词,有的语法学认为是助词,这种辨析在字类里完全是多余的。

  寒枝|一绽|已春色,
  轻萼|数点|亦幽香。〔张居正《咏江滨梅得阳字》
  ---------
  死花|数破|乎死花 〔字类对称法〕
  字木|目缺|也字卉  
  宽工|工妙|工宽工  〔按:“妙”是“巧妙的对称破缺”之意〕
  ---------
  通花|数破|乎通花 〔两个一致法〕
  用木|目缺|也用卉 

  综合运用本文归纳的工宽法则写作对偶句是很容易的,至于如何综合运用得巧妙,就得依赖作者自己的知识积累和艺术修养了。


  结束语

  自从对偶语法分析法诞生以后,“两个一致”论成了对偶修辞理论的主流,古代对类理论几乎被时代遗忘了。
  多家大学教材、修辞著作、诗词格律乃至对联理论,均把“两个一致”当成对偶必须遵守的法则。众多文学杂志录用对偶作品,各种对联比赛或征联活动,往往把大量符合字类理论但有悖两个一致的优秀作品视为失对而不予采纳;古代偶句千姿百态、灵动飞扬的艺术风格退化了。这种违背艺术规律的举措,正如我一个朋友所说:培养出只会写貌似工整的“死对”的一代人。
  继承和发扬古代优秀遗产,利用现代语义学的理论,整理和改进古代对偶法则,使其变得既严谨合理,又简单易行的有力工具,是促进我国对偶理论研究和创作的有效途径。
  本文不过是这种努力的第一步,不足甚至错误的地方肯定存在,有待于大家共同努力,逐步使之臻于成熟。



注释:  
〔1〕孙则鸣《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再论王力对偶理论的错误根源——兼论字类对称法与词类对称法的短长》,二文原载中国楹联学会会刊《对联文化研究》总第13期和总第20期。
〔注2〕孙则鸣《“民国名联三百首”词性异同统计报告书》,原载《中国楹联论坛》和《国粹论坛》。
〔注3〕王希杰《汉语修辞学》,北京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197页。
〔注4〕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下册,甘肃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479页。
〔注5〕孙则鸣《唐诗三百首对仗句结构异同分析》,原载《中国楹联论坛》和《国粹论坛》。
〔注6〕电大现代汉语讲义编写组编写《现代汉语讲义》上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第192页。
〔注7〕曹炜《现代汉语词义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103至115页。


  附件:《不同词性且结构不同的“死对死”范例》
  例1
  舞干戈于〔介〕两阶,
  织玉帛者〔代〕万国。
  例2
  如〔动〕此而〔连〕已矣,
  其〔助〕斯之〔代〕谓欤。  
  例3
  唐虞于〔助〕斯为〔动〕盛,
  管晏如〔动〕彼其〔助〕悲。    
  例4
  一〔数〕介不〔副〕以取人,
  片〔量〕言可〔动〕以折狱。  
  例6
  天长地久有时尽〔动〕
  月白风清如夜何〔代〕  
  例7
  水共长天同〔动〕一〔数〕色,
  雪兼皓月两〔数〕交〔动〕晖。  
  例8
  无〔动〕山秀似巫山秀,
  何〔代〕水清如河水清。  
  例9
  鹦鹉能〔动〕言争〔动〕似凤,
  蜘蛛虽〔连〕巧不〔副〕如蚕。  
  例10
  菁菁者莪在〔动〕彼〔代〕中〔方位〕沚,
  翙翙其羽亦〔副〕傅〔动〕于〔介词〕天。  
  例11
  宰予昼寝于〔介〕予与何〔代〕诛,
  子贡方人夫〔助〕我则不〔副〕暇。
  例12
  月如弓星作弹难〔形〕打飞禽
  雷震鼓电扬旗能〔助〕驱妖兽  
  例13
  欠〔动〕食饮泉白水如〔动〕何〔代〕得饱,
  故〔形〕人做墨黑土终〔副〕是〔动〕难为。  
  例14
  蚳龟之为士未〔副〕可以〔动〕言欤,
  仲弓之问仁请〔助〕事斯〔代〕语矣。  
  例15
  诵其诗读其书谓之〔代〕学矣
  张我弓挟我矢必也〔助〕射夫  
  例16
  明月照霜霜照月霜月交〔动〕光,
  碧天连水水连天水天一〔数〕色。  
  例17
  圣人之道高如天不〔副〕可〔动〕及也〔助〕,
  君子之交淡如水久〔形〕而〔连〕敬之〔代〕。
  例18
  山水得之〔代〕心醒能〔动〕述以〔连〕文也,
  风月长如〔动〕此顾安〔副〕所得〔动〕酒乎。  
  例19
  点尔何〔代〕如赤尔〔助〕何〔代〕如各〔代〕言其〔代〕志,
  回虽不〔副〕敏雍虽〔连〕不〔副〕敏请〔动〕事于〔介〕斯。
  例20
  作为〔动〕文章扬雄相如最〔副〕善〔形〕鸣者〔代〕,
  措诸〔代〕事业管仲晏子可〔动〕复〔副〕许乎〔助〕。
  例21
  澄潭之远映晴天上下两〔数〕重〔量〕星斗,
  沧海之静涵明月高低相〔副〕对〔动〕河山。
  例22
  相如沽酒酒誰〔代〕沽其志姑〔副〕以寓酒,
  巢父饮牛牛不〔副〕饮其道可〔动〕以化牛。
  例23
  吕须之掷金钱无〔动〕为他人之所〔助〕守,
  亚父之碎玉斗已〔副〕知吾属之为〔动〕俘。
  例24
  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助〕我〔代〕与〔连〕尔〔代〕有〔动〕是夫
  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连〕将〔副〕焉〔副〕用〔动〕彼〔代〕相矣
  例25
  鸡鸣犬吠相〔副〕闻达乎四境而齐有〔动〕其〔代〕地也
  兽蹄鸟迹之〔连〕道交于中国举舜而〔连〕敷〔动〕治焉
  例26
  天风塔六面七〔数〕层供养十方三宝,
  地理图万邦一〔副〕统包含四海九州。
  例27
  月明星稀鹊南飞,无〔动〕枝可〔动〕依,方〔副〕信投林之不易
  夜静水寒鱼不饵,满〔形〕船空〔形〕载,应〔动〕知下钓之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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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2 22: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丑时 于 2016-4-22 22:49 编辑

  孙先生的此文,是这些年研究成果的精华。为纠正“两个一致”错误观点,功莫大焉。(虽然我认为依然有不严密处)
  建议孙先生:

  1、没有考虑成熟,就不要急于发表。据我阅读,您关于对偶理论的版本特别多。(放一放。当作者和编者同时认为文章的确成熟了,再发为好。因为,杂志一发,就很不方便修改或纠正了。)
  2、既然之前的诸多版本的观点,有与本文相悖之处,则本着负责的态度,应当把之前流行于各网站的版本修改过来。实在不宜修改的,则应该跟帖说明,并做好链接,以方便读者能找到您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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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6-4-23 09:24 编辑
丑时 发表于 2016-4-22 22:46
  孙先生的此文,是这些年研究成果的精华。为纠正“两个一致”错误观点,功莫大焉。(虽然我认为依然有不 ...

谢谢先生的建议。

窃以为,学术研究总是不断进步的,非得十分完备才能发表是不太现实的,真要那样,恐怕永远也没有发表的机会。重要的是要不断审视自己,不断进步,随时纠正自己的不足才对。

以前不成熟的作品重新修正,必须伤筋动骨,工程太大,不大可能做到。重要文章作个跟帖说明和链接,是应当的。

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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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23 09:33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根据丑时先生的建议,对本人以前重要的几篇文章作了说明和链接,其余的散论就不一一注明了。

谢谢丑时先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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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01: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漠野孤狼 于 2016-4-24 01:27 编辑

一、“词”之弊

  今法的基本对称单元是“词”,由于“词”还有两个相邻的语法单元“语素”和“词组”,会遇到无法解决的弊病:  

  按今法,“语素、词和词组”只能自对,绝对不能互对,否则就不符合“词性一致”法则。然而,古代优秀偶句里三者互对的现象相当普遍。以“四壁云山九江棹,一亭烟雨万壑松”〔江西庐山御碑亭〕为例,地名“九江”是合成词,“万壑”是词组;语素与词、词与词组互对了。又如:“风景”〔合成词〕对“云山”〔词组〕,“红桃”〔词组〕对“白果”〔合成词〕,“柳叶”〔词组〕对“梅花”〔合成词〕,“乾坤”〔单纯词〕对“日月”〔词组〕“白花山”〔地名〕对“黄叶地”〔词组〕,“汉阳树”〔词组〕对“鹦鹉洲”〔地名〕…… 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
  根据“词性一致”法则,它们全都失对了;可在“字类一致”古法里不但合格,而且全都是工对:“九”和“万”是“数目字”相对,“江”和“壑”是“地理门”相对。余可类推。单纯只看基本对称单元,今法就有严重以偏概全的弊病,古法就无此缺陷。
  由此可证:对偶的基本对称单元决不可能是语法学的“词”,只可能是语义学中的音形义三位一体的“字”。
  基本对称单元是对偶形式体系的基础,基础不牢,大厦崩塌在即。




只看了这一点点,其它也没看的必要了。
  无知透顶又选择性失明,以前教了你那么久太品大人都懂了莫非你还没学会啊?抑或为了你的垃圾理论故意歪曲?对于你这种装睡不愿意醒来之人也只能看着你享受你的自由什么的了。但我还是劝你一句,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名利场争个啥呢?你这些把戏,除了能忽悠中楹会那些基础知识狗屁不通之人骗点稿费骗点专家的名声害人之外,还有啥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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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17:37 | 只看该作者
三羊永远不会忘记高山的善意批评:

打着红旗反红旗。【红旗双解也,一为王力,而是语法】

曹操倒霉遇蒋干。【曹操代指刘大人,蒋干代指孙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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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18:14 | 只看该作者
漠野孤狼 发表于 2016-4-24 01:25
一、“词”之弊

  今法的基本对称单元是“词”,由于“词”还有两个相邻的语法单元“语素”和“词组 ...

“习对发蒙格式”:
    凡入小学教之识字,便教读得分明。每字各有四声,……第一声是平声,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皆是仄(声)。以故平上去入别之,平字用仄字对,仄字用平字对。平仄不失,又以虚实、死活字教之。盖字之有形体者为实,字之无形体者为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死谓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活谓其使然而然者,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虚字对虚,实字对实;半虚、半实者亦然。最是死字不得对以活字,活字不得对以死字。此而不审,则文理谬矣。……若夫以实字作虚字使,以死字作活字用,是作家有此活法,初学未易语此。
=========================================

张志公指出:“属对练习是一种不讲语法理论而实际上相当严密的语法训练;经过多次的练习之后,学生可以纯熟地掌握了词类和造句的规律,并且用之于习作。”

再愚蠢的人,也知道这是一个不多不少、不大不小的语法问题!更何况还有张志公的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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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18: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6-4-24 19:12 编辑

“山〔名〕不〔副〕断〔动〕,水〔名〕无〔动〕涯〔名〕”——此联三分之二的词性不同,然而字字工对:

“山、水”是天文对地理;
“不、无”是虚死字,都有“否定”义;
“断、涯”都有“边际尽头”的含义,故为工对。

〔按:此联是《声律启蒙》的工对范例。〕
===================================
如此糟践古贤,疑似上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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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21: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漠野孤狼 于 2016-4-25 00:49 编辑

语素,词,词组

这几个概念你搜索了解一下。你都不会那么乱说。词就有词性没得说的吧。

词包含单纯词和合成词,某些词组也属于词的范畴,如并列名词(联合名词),偏正名词,状中动词,补充式动词等等)单纯词就是一个语素。合成词包含两个以上的语素。是词就有词性,有词性就肯定存在相同与不同,例如:单纯词是名词,合成词也是名词,偏正名词或者并列名词也是名词,他们词性不就是相同的?单纯词对合成词或者对词组,词性相同相对违反词性相同的原则了吗?傻眼了吧?

看看单纯词和合成词的概念,再看看合成词又有什么道道。

单纯词是由一个语素构成(包括单音节、 双音节和多音节的)。单纯词绝大部分是单音节。双音节单纯词多为古代遗留下来的联绵词,分为双声词、叠韵词、非双声叠韵词和音译外来词。多音节单纯词主要是音译外来词,如:冰淇淋奥林匹克、阿斯匹林等。
    合成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素构成。 合成词的构成方式有八种:并列式、偏正式、支配式、补充式、陈述式、附加式、重叠式、名量式。

看清楚没?词里面就包含有并列词组和偏正词组等等,联合词组偏正词组本来就具有词性,如:联合名词(并列名词),偏正名词。。。


1.名词短语:以名词为主体的, 定语和中心词的关系是修饰性或限制性的。名词短语的结构有:
a.定语+中心词(名、代、动、形、作定语,指示代词、数词、量词组合作定语)
b.的字短语
c.名词+方位词
其用途:加上语调,可构成名词非主谓句; 可作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等。
2.动词短语:以动词为主体的短语。其结构有:
a.动词+宾语
b.动词+补语
c.状语+动词
d.能愿动词+动词
e.状语+动词+宾语+补语

再给你看看名词性短语和动词性短语,你看我以前是不是胡说八道?这个是刚刚搜索的,以前我都没搜索,老师教的记得。偏正名词就是名词,状中,动补等等整体就是动词属性。


词和词组并非独立并列的关系,而是存在重叠相交的部分。词与词组是没有严格的区分界限的。


关于词与词组之间  相交叉的成分,我们的前辈也有着不同的见解,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三种:   
1  、认为词与词组之间的中间状态就是——离合词。   
2  、认为词与词组之间的中间状态就是——短语词(形名、形动、  副动、离合词、动形、简称)这是吕叔湘《汉语语法讲义》中的观  点。   
3  、认为词与词组之间的中间状态是由于词与词组之间的相互转化
。。。


这都是一些基本知识,你都是糊里糊涂的,还是什么语文教授。不称职误人子弟啊。

   词本身就包含单纯词(语素)和合成词,部分合成词也就是某些词组,具体用在句子中,某些短语或者词组又可以当做是一个词。是词就有词性,有词性就肯定有不同,也肯定有相同,词性相同了就对仗了,违反哪一条了呢?

    单纯词(语素),合成词,某些可以归纳入词的词组(词组和词有相交的部分,并非有严格界限的并列独立存在),都属于词的范畴,是词就有词性,有词性就一定存在相同,词性相同字数一致的单纯词(语素)合成词,某些词组因词性一致而对仗违反了词性相同的哪里了呢?这是不是大笑话?你如果脑壳还是不清白,那你就按照语法常说的对仗观点只说了要求词性一致,压根就没说要求语素一致合成词一致,词组一致吧?这都是你自己想当然吧?你自己又不行就不要乱推理,老老实实按照原话去做。

不要总是叫嚷对偶属于修辞什么什么的了,是的,对偶是属于修辞,但是你要判断或者运用对偶,你就必须运用语法知识。你把所有的修辞大典搬出来看看,你看有哪一点哪一条告诉你怎么判断对偶了?哪里鬼扯什么古法虚实死活古法什么概念类的了?你别自欺欺人了。连个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你搞什么鬼的“学术”,中楹会也是一群混蛋,为了那张臭脸,硬是要死撑。明明这些大仙和我对阵的时候一个个轻易捏死,自己宣讲的时候也大量引用语法知识,但就是硬要说是修辞云云,你从各种修辞大典里找出来怎么判断对仗的给我看看?就是修辞我也比你们这些大仙要懂得多。

  你都大几十岁的人了,不要为了那点绳头小利去害人了。你老老实实客观面对,我也暂时没从对联刨食过,也不会说你侵权啥的,你现在知道要对你以前的垃圾理论动大手术,你就肯定知道你以前错了,你为什么不一次改到位呢?非要遮遮掩掩,你以为中楹会就没人懂吗?很多人不愿意打那些人的臭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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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21: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漠野孤狼 于 2016-4-24 23:31 编辑

  
  基础知识是一切的根本,你要搞什么理论研究,就要把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学好,那些牛皮哄哄说古法如何正统如何厉害的大仙们,考我的时候得意洋洋,我从来都是以语法应对,从来不会临时创造理论,都是语法里面找得到的东西。而我考那些自觉才高八斗之人的时候,无一例外,都是一招死。

    你要折腾对仗,就必须懂词性,要搞懂句子中词的词性,你就必须会分析句子成分,否则词和词组的活用,你只能干瞪眼,只能临时不停地臆想不停地创造对仗“理论”。不打好语法基础,你搞对仗理论,那就是个笑话。诚然,语法对于逻辑思维能力差劲的人来说,就是一座难以跨越的高山,就看谁的决心和攀登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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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5 07: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6-4-25 07:47 编辑

对偶,属于修辞;对偶,属于【语法修辞】。
对偶【语法修辞】的第一要素,就是【语法结构相同】!
语法结构分为两种:一是,【句子结构】;二是,【成分结构】。
【句子结构】,是上层结构。上层结构,又俗称【大结构】;
【成分结构】,是下层结构。下层结构,又俗称【小结构】。

对偶句的语法修辞:对于【句子结构】来说:只能相同,不能不同。对于【成分结构】来说,可以相同,可以不同。
孙逐鸣老先生,身为高达二十年教龄的电大语法教师,故意偷天换日,惯用“【成分结构】的可以不同”,来反对“【句子结构】只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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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5 14: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丑时 于 2016-4-25 14:53 编辑

  呵呵,孙先生应该在正式行文前,阐述一下“今法”是指什么。今法即以“现代汉语语法范畴的词性一致,结构一致”为核心的对偶法度。
  孙先生对于“古法”的描述,的确也有不够明白之处。古法所谓“对字不对词”,是指古人判断对仗是否工致的基本单元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字”,只要对应位置的字字是匹配(含义相同、相反、相近,相类)的,即满意。并不是说古人组词造句时,就根本不讲究字与字的关联,及上下联的对仗了。我之前在中国楹联论坛,就指出过,孙先生强调“对偶和词性结构要划清界限”,会使读者误以为您是割裂着看问题。
  总的来说,孙先生的工作方向没问题,是很有实际意义的。就是与现代学术意义的严谨理论还有距离,在陈述时语言的飘忽性太厉害。阅读和理解费劲,且容易让一知半解的所谓砖家貌似一下就抓到辫子了。

  钢棒的言论,只是向世界宣告了一件事:你的确初中毕业过,且语文学得还算认真。如此而已:)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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