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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18.07.31截止】2018年首届“周浦杯”诗歌征文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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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6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歌征文大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浦东开发开放28周年,传承弘扬中国诗歌文化,组织广大诗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抒写出接地气、有温度、有质量的时代作品,助推“文化周浦”建设,打造浦东诗歌文化品牌,经研究,特举办首届“周浦杯”诗歌征文大赛。



一、 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专业委员会

2、主办单位: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浦东新区作家协会

3、承办单位:

浦东新区周浦镇文化服务中心

4、协办单位:

浦东新区作家协会陆家嘴分会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

三、征文对象

凡生活、工作、学习在上海浦东的诗人和诗歌爱好者,或了解熟悉浦东周浦的全国各地的诗人和诗歌爱好者,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四、征文内容

主要以反映周浦的自然风貌、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名胜古迹、人文情怀,尤其是近年来周浦的建设历程、发展变化、社会生活变迁和人民群众昂扬的精神面貌等内容,富有真情实感,语言凝练,抒情、记事、记人、咏物均可。

五、征文要求

1、作品体裁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行数不超过40行(不接受组诗投稿,每人限投2首)。

2、作品要求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如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文责自负。

3、来稿作品均被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尊重作者署名权的前提下,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编辑、结集出版或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不另付稿酬。

4、来稿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地址(含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含手机号)。

5、作品文档具体格式为: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排版;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固定值为28磅。

6、投稿方式:征文大赛采用网络投稿,参赛作品以附件形式提交;文件名格式为(周浦杯+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投稿邮箱yanzhiming201105@163.com

7、活动联系:何国胜 1893009713

六、评比与奖项设置

1、作品评选:邀请全国著名诗人、诗评家组成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2、评委会成员名单:

中国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主任、著名诗人叶延滨,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诗人,散文家赵丽宏,《中国作家》杂志主编,著名作家王山,《大河》诗刊主編,著名诗人高旭旺,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专业委员会主任,著名诗人张烨,上海市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教授,文学评论家孙琴安。

3、评比时间:

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20日

4、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励6000元;

一等奖2名,奖励3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2000元;

三等奖6名,奖励1000元;

入围奖若干,奖励200元。

获奖者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征文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属诗歌征文大赛组委会。

信息来源:首届“周浦杯”诗歌征文大奖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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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诗韵周浦”全国诗歌征文大赛获奖作品揭晓--惠南文学社姚海洪获奖!_上海浦东新区惠南文学社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fce044e0102yad7.html
微信平台上卢象贤的作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7ff8860102vz6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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