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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精神,配合我市的“创文”活动,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诗词为载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见证中国共产党引领的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讴歌我们伟大的祖国,讴歌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讴歌我们可爱的家乡,特组织本大赛活动。
古之肇庆,岭南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从汉代到清代,肇庆多次成为岭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中国传统文明与西方文明交汇较早的地区之一。今之肇庆,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入了新时代,经全市人民不懈努力,肇庆已成为粤西之明珠、山水之邦、宜居之城、幸福之城。
为配合我市创文工作,打造“星湖雅集”品牌活动,深入挖掘肇庆的历史文化资源、挖掘现代资源,充分展现我市在诗词楹联文化创作上的丰硕成果,推动我市诗词楹联文化繁荣兴盛,特举办肇庆市“颂祖国,爱家乡”首届诗词楹联大赛,即日起面向市内外征稿。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肇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肇庆市诗词楹联学会(简称诗联学会)、肇庆市图书馆
二、征稿内容
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表达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具体题材为:
1.表现建国七十周年题材,歌颂祖国发展、广东发展、肇庆发展、本乡本土发展与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新发展、新成就等。
2.歌颂肇庆本地的秀丽风光和人文古迹,反映本地的山水文化、端砚文化、包公文化、六祖文化、府城文化、龙母文化、广府文化等。
3.反映社会,反映生活,抒发理想追求、美好人生向往、积极健康情怀;歌颂新时代的人物,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
三、参赛和稿件要求及投稿方式
(一)参赛者要求:参赛人应是肇庆市(含各县市区)籍或在肇庆市工作(提供有关证明)的诗词楹联爱好者,以及市内外的肇庆市诗词楹联学会会员。
(二)参赛作品类别:诗词类(含格律诗、词、新诗)、楹联类。要求格律诗、词、楹联要符合格律(成联单联不超11字),新诗不超过30行。每位作者可任选格律诗、词、新诗、楹联创作,每一作者投稿只限选两类体裁,一类体裁只许投稿一件作品(诗词类可以投格律诗、词各一件),总数不超过3件作品。
(三)要求参赛作品立意新颖,构思独特;语言流畅、形象,作品有意境、有风骨;文字凝练、有内涵,不用冷僻字,不过多用典。
(四)作品用韵:格律诗用《平水韵》或中华新韵;词用《词林正韵》或中华新韵;楹联用《平水韵》或中华新韵判断平仄;新诗不限。如用中华新韵请标注,但同一篇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诗词作品一定要符合格律声韵,楹联要符合《联律通则》。
(五)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且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套作、仿写、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详情。
(六)参赛者需提供真实姓名、简介(100字以内)、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和电话。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不支付稿酬。
(七)投稿者一律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主办方指定邮箱,文件名为“颂祖国,爱家乡”参赛作品+姓名+作品+体裁。
投稿电子邮箱:xjsc2016@163.com
联系人:高华天
电话:(0758)6167938,18922633149
四、大赛征稿时间
2019年3月24日至2019年8月31日24时(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五、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6名(诗词类4名、楹联类2名),奖金各1000元;
(二)二等奖9名(诗词类6名、楹联类3名),奖金各800元;
(三)三等奖12名(诗词类8名、楹联类4名),奖金各500元;
(四)优秀奖60名(诗词类40名、楹联类20名),奖金各200元。
六、评奖办法
承办单位将邀请本市或市外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委对参赛作品采用隐名编号方式进行评比,评出获奖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具体细化评奖细则,另行公布。获奖者均获得获奖证书,评奖结果将在《西江诗词》《西江诗词特刊》《肇庆诗联微刊》等有关平台、媒体公示。大赛颁奖大会初定于2019年9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非诗联学会会员的投稿者,在投稿时可以同时提出加入肇庆诗联学会的申请,诗联学会审查后,符合入会条件的,将发给入会登记表,经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入会。
(二)参加本次大赛获奖的作者,非诗联学会会员的,均可自动成为诗联学会会员。
大赛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著作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出版,不再支付稿酬。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肇庆市“颂祖国、爱家乡”首届诗词楹联大赛组委会
2019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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