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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联] 【21.11.05截止】2021年海峡两岸汉字节“金沙书院杯” 诗联大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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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1 2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1年海峡两岸汉字节“金沙书院杯” 诗联大赛公告

诗天下服务号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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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汉字节暨两岸年度汉字评选活动自2008年开始已经成功举办十三届,2014年起落地海沧牵头主办,已成为海峡两岸知名文化交流活动。从2019年起,在“展”“研”“评”三大板块的基础上,新增“赋”板块(包含诗词联谜大赛和闽南语吟诵两部分)。2020年组委会在2019年诗词联谜大赛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举办诗联大赛;2021年,将围绕“颜思齐开台400周年”这一主题,继续开展此活动,欢迎海内外广大诗联作者投稿参赛。兹将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主办单位
厦门海沧金沙书院、海西晨报社

二、协办单位
厦门海沧闽南文化研究会、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厦门市石室书院)、南京江东书院、台北书院

三、承办单位
厦门海投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汉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顾问
叶嘉莹  南开大学中国古典文学研究所所长
林谷芳  台湾台北书院山长
何丙仲  厦门市博物馆原副馆长、厦门诗词学会顾问
唐翼明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华中师大国学院院长

五、组委会
主任
曹  放  厦门海沧金沙书院负责人
执行主任
陈意安  厦门市海沧区文联主席
徐战前  南京江东书院院长
副执行主任
韩秉臣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符坤龙  台湾学者、厦门海沧闽南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陈炜明  海西晨报社社长、总编辑
练 欢  厦门诗词学会会长
秘书处
吴秉勋  台湾学者、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助理教授
卢士阳  海西晨报社副总编辑
岳  阳  厦门市海沧区台港澳办干部
苏曙明  厦门海投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智扬  厦门海投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林  意  厦门海投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干部
袁晓敏  海西晨报社海西采访部负责人
庄乌沉  海西晨报社海沧事业部记者、主任
曹  雪  南京江东书院副院长
联系人
吴  崟  联系电话:18851730689
      邮箱:341874032@qq.com
林  意  联系电话:0592-6882227

六、学术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战前
副主任委员:
张海鸥 王伟勇 简锦松 陈小明 邢补生 赵松元 汪茂荣 张庆辉

七、评委会
诗部终评委:赵松元 普义南 陈 伟
联部终评委:杨启宇 徐战前 张文胜
初评委:陈贺达 刘 驰 王 博 李林桔 丁 昊

八、大赛规则
1.参赛者不限年龄、职业、国籍。
2.参赛作品律诗限 平水韵。
3.参赛者投稿的途径有两种:
第一,参赛者通过下载“诗天下APP”最新版本,进入“诗赛”端口,在【2021年海峡两岸汉字节“金沙书院杯”诗联大赛】指定的投稿区投稿。
第二,在微信搜索“诗天下服务号”,关注公众号后,进入“诗赛”端口,在【2021年海峡两岸汉字节“金沙书院杯”诗联大赛】指定的投稿区投稿。
4.参赛者须填写个人真实资料(与身份证资料一致,网上屏蔽,仅后台管理人员及本人可见)。如发现造假,取消参赛资格。
5.投稿区有“上传图片”的提示,可以根据诗、联的内容或意境配上风景图片,禁止上传人物图片及其他违法图片。
6.参赛者投稿后,经诗天下管理者审核通过后,其他用户才可以看到参赛作品。
7.禁止同一人用不同网名重复或多次投稿。稿件由管理员编号,隐去投稿人姓名后网上公示。
8.参赛的各赛部作品必须原创,且在此次大赛结束前未参与其他比赛或未在任何平台上公开发布。
9.投稿贴上网上赛区后,不得修改。
10.参赛者投稿,即表示同意本大赛规则。
11.参赛作品及评分过程完全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投诉。参赛者如有抄袭行为,或虚报个人资料,或同一人用不同网名违反投稿规定,经查实,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征稿要求
1.大赛主题:
诗部:以歌咏“颜思齐开台400周年”为主题作七律一至三首,限《平水韵》,不限韵部。
联部:以“颜思齐开台400周年”为主题作楹联一至三副,字数不限。
2.颜思齐开台400周年的相关参考资料请在大赛主页轮播图中查看或关注“诗天下服务号”后查看。
3.参赛作品要求构思精巧,意境高雅,注重文学艺术性和思想性。用典请注明出处。
4.大赛分诗部和联部,同时进行。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两部大赛。
5.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文责自负。
6.参赛作品须注明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十、大赛程序
1.征稿阶段
时间:10月11日—11日05日
2.评选阶段:
时间:11月06日—11月10日
各赛部采取专家评选和大众投票相结合的办法,从诗、联两赛部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附上评委评语在各大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公示阶段
时间:11月11日—11月15日

十一、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采用两岸专家评选与大众投票两种方式,其中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分各占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七十的权重。最终评选出诗、联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各10名。以上获奖者各获证书一份。
奖金设置如下:一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精美礼品一份;二等奖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精美礼品一份;三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精美礼品一份;优秀奖获具有海沧地域历史文化特色文创纪念品一份。评选结果将通过诗天下、海西晨报以及各大网站展示。
为鼓励广泛参与,按网上投稿时间顺序,诗、联前各50名投稿参赛者将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十二、参赛须知
1.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发表、出版、展览等使用权,不另计稿酬,参赛即视为同意。
2.作者享有署名权。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海峡两岸汉字节诗联大赛组委会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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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1 21:02 | 只看该作者
2021年海峡两岸汉字节“金沙书院杯” 诗联大赛创作参考资料(一)

诗天下服务号  今天
关于把颜思齐写入中学历史教科书研究报告

一、颜思齐生平
颜思齐(?-1625),又称颜振泉或颜枢泉,荷兰文献中称之为“Pedro China”,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人,明末中国海商、海盗领袖。颜思齐早年因遭受官宦人家欺辱,一怒之下打死对方的奴仆,因而受到追捕,被迫流亡日本。根据《台湾外记》等资料的记载,颜思齐在日本与郑芝龙等人结盟,试图发动起义推翻德川幕府的统治,计划败露后率众逃离日本,转而以台湾为根据地进行活动。(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11页)然而在日方文献中尚未发现相关记载,故为存疑。如果颜思齐等人确实曾经打算起事反抗日本当局,事败后家属不免遭受牵连,但郑芝龙作为颜思齐的重要伙伴,其妻田川氏、子郑成功却一直安然生活在日本,于情理不合。不过,在17世纪侵占台湾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殖民者的档案资料中,颜思齐名为“Pedro China”。这个名字中的“Pedro”是典型的西班牙、葡萄牙名字,也是天主教徒常用的教名,因此有着“Pedro”之名的颜思齐,很可能与有着“Andrea”之名的李旦以及有着“Nicolas”之名的郑芝龙一样,是位天主教信徒。(台湾学者翁佳音对此有所考证,参见翁佳音:《荷兰时代台湾史的连续性问题》,台北:稻乡出版社,2008年,第168-169页)当时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天主教传教士积极在日本进行传教活动,所以天主教在日本民间流传甚广,以至于让德川幕府感到了威胁,后者采取各种手段对天主教徒进行打击迫害,致使双方矛盾逐步尖锐激化。在1637年爆发的日本九州岛原大起义中,当地的天主教信徒便担当主力军的角色,给德川幕府以沉重打击。因此,虽然颜思齐策划起义反抗日本当局一事未必为真,但其在日本皈依天主教,被授予教名“Pedro”,并因此与德川幕府对立,应是可以成立之事。而他最后离开日本,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是出于与当局交恶这一可能原因。

目前可以确认的是,颜思齐抵台与其从事的海上贸易职业有密切联系。根据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记载,颜思齐与当时侨居日本的另一著名海商、海盗领袖李旦关系十分密切,是后者的“伙伴”。(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一)》,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台南:“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140页)李旦正是明末中日海上走私贸易的主导者,被称为“中国甲必丹”。当时中日之间海上走私贸易盛行,加上颜思齐的家乡海澄县正是明末中国民间海外贸易中心月港的所在地,所以他到日本后将海上走私贸易活动作为谋生手段,进而与中日走私贸易的业界“大佬”李旦相识,并顺理成章地结成合作伙伴关系。由于明朝政府的查禁,海商从中国大陆直接前往日本贸易面临诸多障碍,台湾等地处海中、为官方控制力较为薄弱的岛屿,遂成为中日海商眼中合适的走私贸易中转站。这就是颜思齐、李旦等海商、海盗来台建立根据地的重要原因之一。

颜思齐在台根据地,明代文献中称之为北港,据台湾学者考证,大概位于台湾中部的魍港一带(今台湾嘉义县东石港);另一说为笨港(今台湾云林县北港镇)。(参见黄阿有:《颜思齐、郑芝龙入垦台湾研究》,《台湾文献》54卷4期,2003年)魍港是当时台湾西海岸的一个重要海上交通节点,当台湾海峡东北季风盛行时,台湾南部的船只难以直接开往大陆,所以多沿台湾西海岸线开至魍港附近,再转往澎湖方向。这为颜思齐在魍港从事海上贸易与海盗活动提供了很大便利。除此之外,为了在台湾长期发展,颜思齐组织实施了大规模的移民开垦计划,利用自己出身于福建漳州海澄的优势,招揽漳州移民前往其在台根据地,从事土地开发等事项。而颜思齐的合作伙伴李旦和得力助手郑芝龙均是福建泉州人,在他们的协助下,泉州移民亦纷纷前往投奔,所谓“芝龙昆仲多入台,漳泉无业之民亦先后至,凡三千余人”。(连横:《台湾通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08-509页)颜思齐一伙在台活动范围,可以涵盖今台湾云林、嘉义、台南等地区,他们与当地少数民族联系密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伙伴关系。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档案资料中,多有这方面的记载,如台湾麻豆社少数民族允许“中国海盗”的船只人员在其村社自由驻留住宿,躲避荷兰殖民者的追捕。萧垅社少数民族的部分人员还与他们一起乘船出海,前往大陆沿海地区从事海盗活动。(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一)》,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台南:“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236、262页)《台湾通史》亦称:“于是漳、泉至者日多,辟土田,建部落,以镇抚土番,而番亦无猜焉。”(连横:《台湾通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9页)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福建漳州、泉州人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彼此关系不和谐,冲突频仍。这一矛盾延续到双方移民台湾后。后来清代台湾民间爆发的各类械斗中,很多都发生在漳、泉移民之间。另一方面,台湾少数民族大多民风彪悍好斗,明代文献中多有大陆人在台遭其侵害的记载。但在颜思齐领导下,无论是漳州、泉州移民之间,还是大陆移民与台湾少数民族之间,总体上和谐相处,往来合作,未见有大的矛盾。这与颜思齐平等待人、与人祸福与共的作风是分不开的。颜思齐平日“疏财仗义,远迩知名”,因此深受众人敬仰。(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页)他原本“积蓄颇丰”,但根据荷方资料记载,当他在台湾去世时,却没有留下什么金钱财物。荷兰殖民者曾试图扣留其名下的两艘船只,却得知颜思齐的部属也享有这两艘船的部分产权。(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一)》,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台南:“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239页)可见颜思齐平日生活并不奢华,不但没有利用自己的首领身份谋取私利,反而将其资产与部属分享,颇有些江湖侠义之风。这也是以他为代表的明末中国大陆武装海商、海盗领袖,能够团结内外率领部属在台湾站稳脚跟并逐渐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颜思齐到台湾的具体时间,目前尚无法确定。据台湾学者方豪考论指出,崇祯八年(1635年)卢化鳌所作之《太史李公居乡颂德记》中有“天启壬戌(1622年)以后,红夷与海寇颜思齐交讧”之语。(方豪:《台湾早期史纲》,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94年,第146页)“交讧”一词,有“内讧”和“交相侵扰”两种含义。根据现有资料,在1625年以前,荷兰殖民者和颜思齐之间的关系尚属友好,并未出现冲突,所以应取后一种含义。由此看来,早在1622年荷兰殖民者侵占澎湖时,颜思齐已在大陆沿海活动。后来由于明朝方面的军事压力,荷兰殖民者在澎湖的处境愈发不利,于是在1624年8月与明朝福建当局私下达成协议,将其根据地由澎湖转移到台湾南部的大员港(今台南地区)。仅在两个月后(10月19日),李旦就寄信给当时正在大员的颜思齐,请他帮忙款待这些荷兰人。(翁佳音:《17世纪的福佬海商》,《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七辑(上册),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山社会科学研究所,1999年,第75页)若颜思齐彼时刚来台湾,断然无此能力。因此,当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时,颜思齐应已在当地经营开发了一段时间,并具备了相当势力。约半个月后,颜思齐的西文名字“Pedro China”第一次出现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档案文件中,可见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后,便在李旦的介绍下与颜思齐建立起一定程度的往来联系。

颜思齐与荷兰殖民者关系的发展演变,与李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1624年荷兰殖民者之所以能够与明朝福建当局达成协议,有赖于李旦的居中调解。荷方侵占台湾之初,视李旦为重要支持者,让其代理诸多事务。而与李旦关系密切的颜思齐,也与荷方进行了一系列合作,如将船只出借给荷方使用,甚至允许自己的一些部下随同荷兰舰队前往马尼拉等地活动。根据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记载,荷兰殖民者还允许颜思齐为一些向荷方借贷的人提供担保。如此角色,在荷方眼中显然是可以信赖的人物。另一方面,颜思齐的重要伙伴郑芝龙率领的船只,还能够悬挂荷兰的亲王旗(荷兰国旗)等旗帜在海上航行,并以荷方名义进行劫掠活动。(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一)》,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台南:“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140、168、239、240页)所以和李旦一样,颜思齐与荷兰殖民者的关系一度比较亲近。李旦表面上与荷兰殖民者之间颇为熟络,实际上却始终与明朝福建当局站在同一立场。1624年,福建当局为了尽快收复澎湖,决定实施“用间”计,通过李旦在厦门的亲信许心素,以“立功赎罪”等条件,诱使李旦为己效力,令其说服荷兰殖民者离开澎湖转往台湾。所以李旦在明、荷之间居中调解并因此获得荷方信任,实际上是他与福建当局合谋的结果。此后,福建巡抚南居益继续与李旦合作,试图利用其在台势力,将荷方赶出当地,“以靖余孽,以永奠南陲”。(《兵部题行[条陈澎湖善后事宜]残稿》,《明清史料乙编》,台北:乐学书局,1999年,第606页)荷兰殖民者起初来到台湾的目的和李旦、颜思齐一样,也是以台湾为根据地,从事中日海上贸易。双方实质上存在竞争关系,因此李旦积极响应福建当局的计划,暗中破坏荷方的贸易活动,以迫使其退出台湾。据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记载,李旦派出大量船只,对荷方在台贸易据点大员港进行封锁,抢劫过往商船。而这些船只的根据地,即在颜思齐控制的魍港一带。(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一)》,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台南:“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230页)由此推论,作为李旦在台重要伙伴,颜思齐应该也参与了这一计划。而且,颜思齐与明朝当局之间的关系亦很耐人寻味,据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记载,一个名叫“Chuopou Lechou”的厦门官员曾向荷兰殖民者借贷,而为他提供担保的人正是颜思齐。(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一)》,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台南:“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239页)作为被明朝当局通缉的“海寇”,颜思齐却能成为明朝官员的担保人,显然双方之间的关系远非表面上的那么简单,而是存在某种利益牵扯。因此,颜思齐参与了李旦的计划,和后者一样为明朝福建当局效力,进而与一些当局官员私下建立了交情,乃至在经济上为其充当担保,是合情合理的一种推论。1625年7月,李旦离开台湾前往日本,被荷兰殖民者发觉,双方关系顿时恶化。1625年10月23日,颜思齐在台湾病逝。荷方指挥官德‧韦特得知颜思齐的死讯后,依然对其恶言相向,称他“是一个既不好又不成功的海盗,是很多无赖抬举起来的人,现在,他将随着时间逐渐消失【渐被淡忘】了”。(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一)》,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台南:“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239页)可见颜思齐去世时,他与荷方的关系已形同对头,此亦可佐证其参与了李旦计划。

颜思齐去世后,其根据地和部众由他的重要伙伴郑芝龙继承,后者以此为基础,建立了郑氏武装海商集团。1625年,李旦亦在日本去世,而福建巡抚南居益也离任而去。此后,福建当局的政策开始改变,对台湾的荷兰殖民者采取“姑以不治治之”的态度,由此也宣告了南居益与李旦、颜思齐合谋将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的计划最终流产。1628年,郑芝龙正式接受福建当局的招抚,离台返闽。郑芝龙离台前曾与福建当局合作继续开发台湾,他将大批福建流民运往台湾,“令其芟舍开垦荒土为田。厥田惟上上,秋成收获,倍于中土,其人以衣食之余,纳租郑氏”。(黄宗羲:《赐姓始末》,厦门大学郑成功历史调查研究组编:《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4页)但是,随着郑芝龙的活动中心逐渐转移到大陆,他在台湾的根据地逐渐荒废,最终落入荷兰殖民者之手。而颜思齐、郑芝龙在台湾的经营开发史,也对郑成功将台湾视为先祖基业、并最终出兵驱逐“窃据”当地的荷兰殖民者起到了重要影响。

总而言之,颜思齐早年因犯罪流亡日本,后在当地皈依天主教,被授予教名“Petro”,并与从事中日海上走私贸易的大海商李旦结交,成为后者的合作伙伴。至迟在1622年荷兰殖民者入侵澎湖时,颜思齐已率众于台湾海峡地区活动,并在台湾魍港一带建立了根据地。他在李旦、郑芝龙等人的协助下,大规模招揽漳州、泉州移民前往其在台根据地,从事土地开发、海上贸易与海盗活动,并与台湾当地少数民族建立起十分密切的关系。1624年荷兰殖民者从澎湖转往台湾后,颜思齐通过李旦的介绍,与荷方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往来合作,暗中与福建当局站在同一立场,和李旦一起杯葛荷方在台贸易,并试图将其逐出当地。1625年10月23日,颜思齐病逝于台湾,其部众与根据地由郑芝龙继承。这就是目前能够大概梳理出的颜思齐生平事迹。


二、颜思齐相关中外文献资料概述
目前有关颜思齐的中外文献资料,经历了一个逐步发掘的过程。起初,学术界所使用的颜思齐相关资料,基本都是中方文献,且成文时间多在清代以后。特别是1683年清统一台湾之后,官方与民间文献叙述清以前的台湾史时,多次提到颜思齐(又称颜振泉或颜枢泉)之名。其中最主要的资料是江日升的《台湾外记》。江日升是清代福建惠安县人,本姓林,后被江美鳌收为义子,改姓江,名日升。其义父江美鳌本为郑氏旧部,曾对江日升口述诸多郑氏家族在台故事,后者便以此为基础,著成《台湾外记》一书,该书记载明天启元年(1621年)至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氏家族兴衰的历史。书中第一部分便叙述了颜思齐之事迹,称颜思齐为福建漳州海澄县人,早年因犯罪流亡日本,以裁缝为生,后结交了郑成功之父郑芝龙等人,被众人共推为盟主,暗中准备起兵推翻日本幕府。天启四年(1624年)八月,颜思齐因计划暴露,被迫与同伴乘船逃离日本,转而前往台湾,将其作为自己的根据地。天启五年(1625年)九月,颜思齐病逝于当地,其事业由郑芝龙继承。《台湾外记》是现存资料中对颜思齐记载最为详尽者,然而其成书时间已是1704年,与颜思齐的时代相距较久,信息来源多为他人口传,叙事方式也带有演义小说成分,因此其记载的可靠性尚且存疑,比如所谓颜思齐逃离日本转往台湾的时间就不准确。

其他记载颜思齐事迹的清代文献,大多只有只言片语,仅提及他当年曾以台湾为根据地,并与郑芝龙有渊源。其中持清代官方立场者,多将颜思齐经营台湾视为大陆人来台之始,如台湾诸罗县首任知县季麒光的《蓉洲文稿》、台湾镇首任总兵杨文魁的《台湾纪略碑文》均持此说,季麒光甚至认为“海寇颜思齐据有其地,始称台湾”。(季麒光:《台湾志序》,季麒光著、李祖基点校:《蓉州诗文稿选辑·东宁政事集》,香港:香港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4页)而王士禛的《香祖笔记》则称颜思齐是“日本国甲螺”,( 王士禛:《香祖笔记》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6页)因此为后来的日本学术著作,如川口长孺的《台湾割据志》《台湾郑氏纪事》、伊能嘉矩的《台湾文化志》等所沿用。在台湾学者连横所著《台湾通史》中,将颜思齐的传记置于列传之首,记载了他招揽漳州、泉州移民经营台湾的事迹。

但是,早期可见的颜思齐相关史料记载多是相互传抄的后世追记,存在各种错漏,史学界因此出现了对颜思齐这个人物是否真实存在的质疑,或认为他与同一时期的中国著名海商李旦是同一人。不过经过学者们的努力,已经在明代文献中发现了一些有关颜思齐的记载。台湾学者方豪曾指出,崇祯八年(1635年)卢化鳌所作之《太史李公居乡颂德记》中有“天启壬戌(1622年)以后,红夷与海寇颜思齐交讧”之语。此文距颜思齐之死亦不过十年,且卢化鳌生长于福建本地,此后又两度回乡居住(1625年至1628年、1635年以后),对当年活动于闽海一带的海商、海盗的事迹自然有所了解,因此他对颜思齐的记载应有相当的可信度。明代崇祯朝虽未有官修实录,但有《崇祯实录》《崇祯长编》等几种相似文献流传。其中《崇祯长编》崇祯元年六月壬子条记载郑芝龙受抚一事时,便提到了颜思齐(颜枢泉),称“初,海寇郑芝龙先从海贼颜枢泉;枢泉死,遂有其众”。(《崇祯长编选录》,《明实录闽台关系史料》附录一,《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三辑(50),台北:大通书局,1984年,第146页)《崇祯长编》虽成书于清初,然其记载取材于明代官方档案,因此当中有关颜思齐之事恐怕不能简单以后世传闻视之。更重要的是,此段相关记载,确可在明代官方文献中找到出处,即崇祯元年(1628年)六月十五日明河南道御史苏琰所上的《为臣乡抚寇情形并陈善后管见事》一疏中,提到“今听抚海寇郑芝龙者,泉州府南安县石井巡司人也。先年下海,入海酋颜振泉伙中。乙丑年颜死,芝龙遂领其众,尚未强也”。(台湾史料集成编辑委员会编:《明清台湾档案汇编》第1辑第1册,台北:远流出版事业公司,2004年,第317页)而该疏其他内容也与《崇祯长编》中的记载十分类似,后者基本上是根据前者概括而成的。苏琰此疏距颜思齐去世(1625年)仅三年时间,属于当时人记当时事,且是明朝官方的正式公文。而文中提到颜思齐去世于乙丑年(1625年),也与相关记载一致,无疑可作为证明颜思齐存在的中方第一手资料。

相比较而言,外方资料由于语言等方面的原因,更难以找到有关颜思齐的记载。近年来,随着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官方档案文件陆续被台湾学者翻译出版,学术界得以从当中的一些记载中找到线索。如在江树生译注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中,数次提到一位以台湾为根据地活动、名为“Pedro China”的中国海盗首领。根据台湾学者江树生、翁佳音等人考证,此人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社会关系、去世时间等都与中方资料中记载的颜思齐十分相似,可确认为同一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官方信函第一次提到颜思齐是在1624年11月5日,将其称之为李旦(荷方文献中名为“Capiteyn China”或“Andrea Dittis”)的一个伙伴。在荷方记载中,颜思齐与李旦关系密切,1624年至1625年间曾与荷方有过一定程度的往来合作,并且提到了颜思齐去世的具体日期为1625年10月23日,比中方资料中记载的天启五年九月(即1625年10月)更加精确。荷兰东印度公司官方档案文件的出现,解答了学术界之前存在的不少疑问,为证明颜思齐的存在提供了珍贵可靠的一手资料,对于了解颜思齐与李旦之间的关系、颜思齐与侵占台湾前后的荷兰殖民者之间的关系、颜思齐与明朝政府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有重要作用。这批材料成为颜思齐研究的一个新的突破口。


三、台湾中学历史教科书如何书写颜思齐

台湾自1945年“光复”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并未编写专门的台湾史教科书,台湾历史作为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在中国史教科书中进行叙述。到了20世纪90年代李登辉执政时期,在历史教育方面开始淡化中国意识,强调所谓“台湾主体性”,并在1994年的初中历史课程标准中设置了“认识台湾(历史篇)”,作为中学一年级的修习课程,并编写相应的教科书。这是台湾方面第一次编写专门的台湾历史教科书。1997年,台湾“国立编译馆”正式出版了台湾中学教科书《认识台湾(历史篇)》,作为中学一年级的历史教材。2000年民进党上台执政后,颁布了《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暂行纲要》,将历史与公民、地理等其他学科一起合并为“社会科”,在社会教科书中占据单独的一个部分,这成为目前台湾中学历史教育的框架。

教科书《认识台湾(历史篇)》的编写,带有明显政治意图。该教科书将台湾历史按顺序划分为“史前时期”“国际竞争时期”“郑氏治台时期”“清领时期”“日本殖民统治时期”“中华民国在台湾时期”等篇章,在具体叙述中突出台湾“主体性”,强调台湾历史文化的特色。2008年,“国立编译馆”出版了《认识台湾(历史篇)》教科书的改编版,供台湾中小学生课外阅读之用。教科书中简要介绍了颜思齐的个人事迹,称其是“海盗领袖人物”,17世纪20年代由日本九州来到台湾,以台湾北港一带为大本营,去世后部众为郑芝龙所继承。该书声称,17世纪以后,“汉人”纷纷来台,与台湾“原住民”共同开发当地,这种冒险奋斗的勇气和克服困难的精神,造就了台湾人在性格上的“独特性”。但在叙事框架上,教科书却将颜思齐等17世纪来台活动的中国大陆海商、海盗,与同期入侵台湾的荷兰、西班牙、日本等外国官方、民间势力一起,置于“国际竞争时期”篇章中的“汉人与日本人的活动”部分进行叙述。这种叙述方式有意将中国等同于那些入侵台湾的“国际势力”,淡化了学生对中国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是该教科书历史书写的割裂与矛盾之处,也是台湾历史教育“去中国化”的开始。

2000年台湾《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暂行纲要》颁布后,台湾历史被纳入到社会科目教学范畴。翰林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康轩文教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先后出版了多个版本的社会教科书,供台湾中学使用。由于台湾史只是作为中学社会科教学的一部分进行讲授,因此相比《认识台湾(历史篇)》,不少叙述明显简化,但依然大致继承了后者的总体脉络。以翰林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版社会教科书为例,该书第一册第二篇“台湾的历史”中的第二章“国际竞争下的台湾”部分,明确把“早期汉人与日本人在台湾的活动”列为该部分的知识点,将当时台湾海峡的中日海商、海盗活动合并叙述,并在开头部分强调“随着国际竞争时代的来临,澎湖及台湾成为各方角逐的据点”。在具体叙述中,对颜思齐则是一笔带过,只提及“明朝末年(17世纪前期),今日云林、嘉义交界一带,成为著名海盗商人颜思齐、郑芝龙的大本营”。

2008年国民党重新上台执政后,着手对在历史教育中“去中国化”的现象进行纠正,因此后续版本的教科书中对于颜思齐等人的书写有所变化。在翰林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版社会教科书中,删去了该章开头部分对于“国际竞争”的描述,并在该章中将“汉人在台澎的活动”与“日本人在台澎的活动”分开介绍,对于颜思齐的具体描述也有所增加,指出“17世纪前期,台湾成为海盗商人颜思齐、郑芝龙的重要据点,他们招募汉人开垦今日云林、嘉义一带,为后来汉人来台开垦奠下基础”。(《国民中学社会课本》第一册,台南:翰林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83页)在翰林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康轩文教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发行版本的教科书中,已不再将“早期汉人与日本人在台湾的活动”作为该章的知识点,而是专列一节“海商在台澎的活动”,集中介绍当时的中国大陆海商,日本方面仅仅是顺带提及。翰林版教科书还在介绍颜思齐事迹的基础上,评价他是“汉人来台拓垦的开始”。而康轩版教科书对颜思齐的介绍则较为简略,只称他在这一时期“带领一批汉人来台拓垦”。总体上看,由于资料和篇幅所限,台湾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对于颜思齐的书写比较单薄,须要靠教师在授课时具体发挥,且在康轩版教科书的教师备课手册中还提及“目前学界对颜思齐有些争议,不确定他是否为真实存在的人物”,加上教科书的总体叙事脉络并未完全摆脱《认识台湾(历史篇)》架构的影响,不利于学生对颜思齐和以颜思齐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大陆海商在台活动产生正确、充分的认识。

更加让人担忧的是,随着21世纪以来台湾内部政治风向的变化,历史文化领域的“去中国化”倾向日益严重,如2014年马英九当局试图对历史课纲进行微调,去除其中“去中国化”、美化日本殖民统治的一些叙述,引发绿营方面的激烈抵制,并以“可能是虚构人物”为由,对把颜思齐事迹列入课纲大加批判,最终迫使当局做出妥协。而2016年民进党重新上台后,更是颁布所谓“12年教育社会科领域课纲草案”,在历史课纲中删除单独的中国史部分,并入所谓“东亚史”中,而“初中台湾史”部分则分为“早期台湾”“清帝国的统治”“日本帝国的统治”“当代台湾”四大主题,企图突出所谓“台湾原住民族”的概念,渲染包括早期中国大陆海商、移民等群体在内的“外来势力”对前者的剥削与侵害。该课纲付诸实施,将对台湾中学历史教育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2019年“台独”学者在新课纲指导下编写的高中《历史》课本,有两种偏向:

一是把颜思齐等早期中国大陆汉人在台活动与日本及欧洲殖民势力并列为“外国势力”。例如,戴宝村主编普通高中《历史》第一册(龙腾文化2019年5月初版)分四篇:“多元族群社会的形成”“现代国家的形塑”“经济的多样性”“台湾人的信仰与文化”。其中在第一篇“多元族群社会的形成”第二章“移民社会的形成”第一节“早期台湾的移民”第一目“海权发展与移民”的“在东亚海域活动的人群”中,首先写的是欧洲人(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在大航海时代来到东亚海域,称台湾为“福尔摩沙”,然后再写中国大陆汉人海商与日本海盗在台湾附近海域从事走私贸易,有关颜思齐的叙述是:“部分汉人海商也以台湾为据点发展势力,如颜思齐(?-1625年)因与日本幕府关系恶化,于1621年带领集团转进台湾笨港(今云林北港溪南北岸一带),并招募汉人来台拓垦。”(戴宝村:《普通型高级中学历史》第一册,台北:龙腾文化事业公司,2019年,第33页)随后附有一幅“十七世纪中期以前台湾局势”图,有四段文字说明:“汉人海商据台发展势力”“日本图谋台湾”“荷兰进占南台湾”“西班牙攻略北台湾”,明显是把中国大陆汉人与日本、荷兰、西班牙都视为“外国势力”。在“汉人海商据台发展势力”标题下也简单介绍了颜思齐:“颜思齐为福建漳州海澄人,因与郑芝龙(1604-1661年)密谋在日本起事不成,转往台湾发展,他死后势力由郑芝龙继承。”

二是极力淡化颜思齐等早期中国大陆汉人在台活动。例如,薛化元主编普通高中《历史》第一册(三民书局2019年8月初版)分三篇:“多元的族群”“多样的经济与文化”“现代国家的形塑”。其中在写到“随交易移动的海商”时以举例方式简单提及颜思齐:“例如1621年颜思齐(?-1625年)、郑芝龙(1604-1661年)等人率众在台湾南部约今云林、嘉义一带建立据点,在海上及中国大陆沿海进行劫掠、走私贸易,也招徕漳、泉的百姓来台进行开垦。颜思齐过世后,郑芝龙整并原有势力,于1628年接受明帝国招抚,将活动重心移至中国大陆沿海。”(薛化元:《普通型高级中学历史》第一册,台北:三民书局,2019年,第45页)

上述两种情况,都是“台独”势力有意切割台湾与大陆的历史联系,以实现其“去中国化”历史教育的目的。


四、把颜思齐写入中学历史教科书的建议

我们建议把颜思齐事迹写入中学历史教科书,理由有三:

其一,客观描述颜思齐的生平事迹与历史贡献,通过这样一个象征性的历史人物,有助于建立联系两岸人民历史和现实情感的精神纽带。根据现有资料,颜思齐在17世纪20年代活动于台湾海峡,以台湾北港一带作为根据地,从事农业开发与海洋贸易活动。连横的《台湾通史》等著作认为他是领导大陆移民开发台湾的第一人,对台湾早期的发展和两岸之间的往来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颜思齐长期以来在两岸民间享有崇高地位,有着“开台王”之称,“过诸罗之野,游三界之埔,田夫故老,往往道颜思齐之事”。(连横:《台湾通史》卷二十九,列传一,颜思齐、郑芝龙,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08页)将这样一个有着重要象征意义的历史人物写入中学历史教科书,有助于建立联系两岸人民历史和现实情感的精神纽带。

其二,有助于反击“台独”势力“去中国化”历史教育的险恶用心,牢固掌握早期台湾历史解释的学术话语权。由于颜思齐具有的特殊象征意义,他成为台湾岛内“台独”势力在历史文化领域“去中国化”的重要对象之一。这些人有意忽视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将颜思齐的存在“虚无化”。如马英九执政时期的“课纲风波”中,绿营以“可能虚构为名”对台湾课纲中的颜思齐事迹加以攻击。在“台独”史观编写的历史教科书中,要么把颜思齐等汉人势力与日本、荷兰、西班牙殖民势力并列为“外国势力”,要么极力淡化颜思齐等汉人势力在台活动,传播了误导青少年学生的极端错误的历史知识。所以,在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写入颜思齐的事迹,对于正确认识台湾早期历史,正确认识台湾与大陆之间的历史文化渊源,以增强两岸人民的彼此认同、反制在台湾史叙述中的“去中国化”思潮等是十分必要的。

其三,揭示中国人最早经营开发台湾的客观历史事实,有助于理解台湾是中国主权与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科学论断。在中学历史教科书中介绍颜思齐等为代表的明末大陆海商势力在台湾的活动,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明确中国大陆以及日本、荷兰等势力中谁更早对台湾进行经营开发的问题。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日本人为了给自己据台寻找“历史渊源”,便在台湾史叙述中刻意强调17世纪日本人的在台活动。但事实上,早在日本人与荷兰人之前,以颜思齐为代表的明末中国大陆民间海商势力早已在台湾安营扎寨,对当地进行经营开发。明朝官方在其影响下,也有将台湾纳入控制、驻兵屯垦的计划。甚至早在万历末年,明军将官赵若思(赵秉鉴)即已在台南筑城。颜思齐与早期中国大陆汉人早于日本、荷兰、西班牙势力在台湾活动的事迹,是中国人最早居住、开发台湾的历史依据。

把颜思齐事迹写入中学历史教科书时要把握两个要素:一是评价尺度。政治方面要体现正确的台湾史观,要在一个中国史观即在大一统中国历史背景下叙述早期台湾历史;学术方面要客观叙述颜思齐及早期汉人经营开发台湾的事迹与历史贡献,传播正确的台湾历史知识。二是两岸关系。强调台海两岸关系是一个历史形成的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颜思齐与早期汉人经营开发台湾的事迹是构建这个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环节。具体来说,由于颜思齐研究还有待深化,目前宜以慎重的态度把颜思齐写入中学历史教科书,教科书正文给予颜思齐的篇幅不宜过多(可在教师参考用书进行较详细介绍),且对其介绍应以客观叙述为主、主观评价为辅,用词务求严谨,不可过分拔高。建议引用《台湾通史》等前人著述的评价,不另下定论。

在中学历史教科书关于颜思齐事迹的具体叙述中应把握以下四个基本要点:一是颜思齐的基本信息,如“颜思齐又名颜振泉或颜枢泉,福建漳州海澄人,早年下海经商,以台湾北港一带为根据地,招揽大陆漳州、泉州等地移民前往台湾,从事土地开发和海洋贸易活动,1625年在台湾去世”。二是重点对颜思齐与早期汉人移民开发台湾事迹与贡献加以叙述,强调以颜思齐为代表的早期中国海商势力与大陆汉人移民开发台湾早于日本及荷兰殖民者来台的历史事实。三是对颜思齐的评价,如“他被认为是有组织地领导大陆移民大规模开发台湾的第一人,为台湾的早期开发与两岸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四是颜思齐在后世两岸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与地位,如“颜思齐在两岸民间被视为对台湾进行早期开发的大陆移民代表,有‘开台王’之称,至今仍是联系两岸人民历史文化情感的重要纽带。台湾云林县北港镇还为其建立了‘颜思齐先生开拓台湾登陆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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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思齐先生开拓台湾登陆纪念碑

最后,由于现有相关史料的缺乏,要判明颜思齐事迹的细节,给予其更准确定位,尚须深入研究。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颜思齐及早期汉人移民开发台湾历史的史料搜集和学术研究,为更好地完善中学历史教科书之相关内容打下更充分的学理基础。

(中国历史研究院台湾史室主任、研究员 李细珠等 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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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峡两岸汉字节“金沙书院杯” 诗联大赛创作参考资料(二)

诗天下服务号  今天
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将“开台第一人”颜思齐
写入历史教科书的建议

教科书是传播中华悠久历史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目前初、高中历史教科书关于汉人开发台湾的史事表述不完整,忽略了颜思齐作为拓台先驱的历史作用。我们呼吁教育部教材局、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专家,将颜思齐首拓台湾的历史事迹写进教科书,让全国广大青少年了解闽南先民垦台的历史,深刻认识“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史实。

一、颜思齐其人其事
颜思齐(1589—1625),字振泉,明福建省漳州府海澄县人(今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生于明神宗万历十七年(1589年)。明海商,开台先驱。其为人生性豪爽,仗义疏财,万历四十年(1603),因遭到宦家欺辱而怒杀其仆,逃亡日本平户。后来,颜思齐经营中日海上贸易数年,积蓄渐富。明天启元年(1621)八月,因不满日本德川幕府统治而肆机举事,事败率众出逃至台湾笨港(今云林县北港镇)。初定后,他一方面重建航海船队,将原先设在平户的贸易机构移到台湾,巩固、发展海上武装贸易集团;另一方面,派人至福建沿海的漳州、泉州等地陆续招募百姓近三千人入台垦殖。据《诸罗县志》记载,颜思齐于天启年间率众在笨港(今云林县水林乡、北港镇一带)设置十寨以屯垦。此为汉人大规模移徙台湾之起源,而笨港乃汉人规模性开发台湾之发祥地。明天启五年(1625)10月23日,颜思齐染病辞世,葬于嘉义县水上乡南乡村三界埔一带。是年十二月,部众推选郑芝龙为首领,继续拓垦台湾大业。颜、郑开发建设台湾功劳巨大,也证明了台湾主要是福建闽南人开发的。

颜思齐是最早大规模招募漳州、泉州移民到台湾进行拓垦的组织者。连雅堂撰著之《台湾通史》称其为“手拓台湾之壮士”,《台湾府志》则载述“颜思齐之所部属多中土之人,中土之人入台湾自思齐始”。1959年,台湾云林县北港镇建“颜思齐先生开拓台湾登陆纪念碑”;1966年,嘉义县新港乡奉天宫妈祖庙两侧,各兴建一座高五层的“思齐阁”和“怀笨楼”,以纪念漳州府海澄人颜思齐开台功绩。民间尊颜思齐为“开台王”。

二、颜思齐开台的历史功绩
颜思齐开台是明清时期汉人开发台湾的重要事件。在颜思齐之前,汉人进入台湾,只是零星的偶发的现象,并未形成规模聚落。390年前,颜思齐辗转来到台湾,并以此为基础,组织了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大陆民众移台垦殖活动,拉开了台湾开发的序幕,因此有‘开山之祖’之称。具体说来,有如下几个方面功绩:

1.安抚番众,最早有计划、有组地、大规模地招募闽南移民赴台垦殖
一般认为,“台湾”之称与颜思齐有关,颜思齐开台活动早于荷兰人。清初仕台官员季麒光的《蓉洲文稿》最早提出台湾之称始于颜思齐开台活动的论点;史学家连横认为,若以建高台这一说法名台湾,则“思齐踞台早于荷人三年,台湾(之称)非出于荷人也明也”。

据《台湾事典·颜思齐》等史料记载,颜思齐率盟兄弟等定居诸罗山(今嘉义)一带,“安设寮寨抚番,事垦殖”。他安抚平埔族,派人与他们逐步沟通思想和语言,谨慎处理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因原住民不熟悉农业生产,颜氏令其部属“分别教习, 演示”,使当地少数民族逐渐掌握了农业生产技术。为加快土地垦殖,发展生产力,颜思齐又陆续派人回漳州、泉州招募人员,约三千多的闽南先民先后来台,从事农垦。这也是史上第一次有计划、有组织 、大规模的移民活动,是台湾开发史上的壮举,推动了台湾的深度开发,为台湾经济社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2.建立长期定居点、开启营寨管理模式,促成了台湾最早的港口贸易和社会管理机构的产生
颜思齐将大陆汉民组织起来,在北港东南的平野(今新港)规划建筑“井”字形营寨,分成九个区 ,中区筑高台, 东区设学堂, 西区立天妃祠, 南区为军营, 北区建仓库, 建十寨,拓九庄,形成了许多长期定居点,逐渐演化为村落组织。连横的《台湾通史》在叙述此事件时亦称“及颜思齐至,郑芝龙附之,垦土筑屋,渐成部落”。与此同时,颜氏率众倚靠台湾海峡,从事贸易活动,福建居民多有依附。后来,其中心区域笨港成为台湾最早的港口集市,到清初发展成台湾著名商港,原先的十个寮寨也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街市。这些营寨遗址大部分至今尚存。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几个基本的结论:首先,我国的史料记载已明确颜思齐最早掀起了台湾深度开发的序幕,而这些记载还可从荷兰史料得到印证。荷兰人初到大员时,便发现当地汉人煽动少数民族抵制荷兰人到来,并有大量汉人渔民和商人在台湾从事渔业及商业活动。据《巴达维亚城日记》1625年4月6日记载:“中国人不喜余等来福尔摩沙,因而煽动土番对付余等,盖惧怕我方于鹿皮、鹿肉及鱼类之贸易,有所妨碍于彼等故也。据闻鹿皮每年可得二十万张,鹿脯及鱼干甚多,可得相当数量之供给。……台窝湾(安平)港有戎克船约计一百艘,来自中国从事渔业,并为采购鹿肉运往中国,搭乘该戎克船前来之多数中国人,将进入内地采购鹿皮鹿肉等物。”据1624年12月12日荷兰大员商馆负责人宋克(M. Sonck)致巴达维亚总督卡本提耳(C. de Carpentier)函称:“现在此地约有100艘〔中国人的〕渔船来捕鱼,这些渔船载很多中国人来此地,这些人进入内地搜购鹿脯和鹿皮,要运回中国。”此为上述《巴达维亚城日记》后半段所本,翻译似更贴切,清楚地说明当时约有100艘渔船运载很多汉人到台湾捕鱼,并从事鹿皮、鹿肉贸易。由此可见,颜思齐集团对台湾的管控早于荷兰人、西班牙人。

其次,颜思齐率众垦台并建立长期定居点,与荷兰、西班牙人将台湾鸡笼、淡水作为据点有实质性的不同。颜思齐大规模招募漳泉乡亲赴台垦殖的活动、为台湾早期农业发展奠定基础,“九庄十寨”长期定居点的形成与治理模式则为台湾早期社会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而荷兰、西班牙侵占台湾的大员、鸡笼与淡水时期(1624-1662年),并没有改变台湾在东亚海域政治经济结构中作为海盗据点和商贸转运站的角色,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只是进一步强化了这个角色的功能。荷兰、西班牙在台湾只是占据了大员、鸡笼与淡水几个据点,并没有控制整个台湾,其对台湾汉人及少数民族也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政治统治。当颜思齐得知红毛夷(荷兰人)在台湾开发时, 他派郑芝龙前去交涉,荷兰人亦答应交税。他的威望、实力以及治理成效可见一斑。

3.将闽南文化带到台湾并落地生根
在颜思齐之前,汉民迁台人数少,很难在台保留汉民族的语言、习俗等,也影响不了其他人。然而,颜氏大规模组织移民来台,家乡闽南的语言、岁时风俗、宗教信仰、文化艺术等随之在台湾大规模传播,这无形当中使闽南文化、中华传统文化在台湾得到延续。如今,台湾的主要方言仍是闽南方言,台湾同胞百分之六七十祖籍为福建。台湾是由闽南人最早开发的。诚如连雅堂所说:“台湾之人,中国之人也,而闽、粤之族也。”

4.为郑芝龙海商帝国的崛起和郑成功收复台湾提供先在基础和历史契机
颜思齐卒世后,郑芝龙(郑成功之父)接替为垦众之首。郑芝龙将经营台湾当作宏大的志业,将海洋发展、海上贸易同军事武装结合,成为台湾实力最雄厚的政治军事经济集团。颜思齐开台垦台、特别是郑芝龙经略台湾,为郑成功留下强大的海上基业。郑成功后来以此为资本抗清,并在南京兵败后以海上武力打败荷兰人,收复台湾。颜思齐如同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如果没有他,就没有郑芝龙以颜思齐事业作为基础而发展出来的强大的海上王国,也就没有郑成功后来的收复台湾。颜思齐的开拓,为郑成功收复台湾奠定了基础。

5.为维护东方世界贸易的主动权和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在波澜壮阔的大航海时代后期,西方商人及殖民者的势力开始并不断地东方扩展 ,企图控制东方与世界的贸易权益。面对西方势力的东来,颜思齐积极推动沿海商民向台湾移民,他最早率众纵横台湾海峡,对台湾进行大规模有组织的开垦,并凭港口优势,展开了和大陆间的海上贸易。颜思齐海商集团对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中国海上贸易的发展和海商资本的积累,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在颜思齐等东南沿海商民的努力之下,从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中国东南沿海商民在一百年的时间里,始终控制着东方世界贸易的主动权。

许多历史文献,诸如《台湾通史》《台湾事典》《台湾知识辞典》《台湾历史纲要》《漳州历代名人传略》《祖籍漳州的台湾名人》《闽台缘》等书籍均记载了颜思齐的事迹。连横在所著的《台湾通史》的“列传”中,把颜思齐列为首位开台人物。

三、两岸教科书关于颜思齐记载之异同

1.大陆现行教科书基本没有关于颜思齐拓台的相关记载
翻阅大陆现行义务教育教科书《中国历史》,我们发现讲述汉人开发、治理台湾的内容不多,与台湾有关的史事,仅在七年级下册有一段表述较详,其内容如下:


“明朝末期,荷兰殖民者趁明朝国势衰败之机,出兵侵占了我国宝岛台湾,在台湾实行殖民统治。清初,在福建沿海坚持抗清的郑成功,决心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台湾。” (第18课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第二目“郑成功收复台湾和清朝在台湾的建制”,七年级下册《中国历史》第88页)


这段文字表明了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台湾的史事,但对荷兰人侵占台湾之间的情况未作记叙,对汉人(如颜思齐、郑芝龙等)在此前开发台湾与治理台湾的史实未作表述,使读者未能溯源了解台湾开发史,也使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史事缺乏理据。

2.台湾历史教科书关于此问题的载述
相较而言,台湾教科书对汉人开发台湾的史事表述得更为详备。

以康轩版教材为例,不同学段的教科书对此均有表述:

(一)“海上来的红毛人”第一目“早期汉人与台湾的接触”
“澎湖由于距离中国大陆较近,早在十一、十二世纪,就有汉人移居的记录。
十七世纪初,海盗颜思齐、郑芝龙等率领一群人到台湾中南部建立据点并且招募福建一带的汉人前来开垦,但中国始终没有正式派官治理台湾。(康轩版小学五年级社会课本)

(二)“荷西时期的统治”第一目“早期汉人的活动”
十二世纪时,就有汉人到澎湖居住。十六世纪以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汉人,为了捕鱼、避风及交易物品,开始来到台湾。
十七世纪初期,当时为海盗的颜思齐、郑芝龙等率领一群青壮年人,从笨港(今云林县北港)登陆,在附近建立据点,又招募福建地区人民来台开垦、耕种,台湾的汉人便渐渐多了起来。” (康轩版初中历史课本)

(三)各国的竞争
汉人来台“九世纪末或有汉人已到澎湖,可能在十二世纪(宋朝)汉人才到台湾,各国对于台湾的称呼也不同。元朝在澎湖设立巡检司后,明朝把澎湖视为东南海疆的最前线,因此海盗与走私商人常以台湾作为买卖的会船点。1620-30年代是各方角逐的关键期,汉人海盗颜思齐、郑芝龙等召募汉人在云林、嘉义一带开垦后不久,荷兰人也进入台湾发展。” (康轩版高中历史课本)

从以上台湾康轩版小学、初中、高中的教科书来看,虽对颜思齐开台表述不近相同,详略不等,但均将颜氏拓台之功作为汉人开发台湾的重要事件载入各阶段历史教科书。“颜思齐开台”已作为知识点贯穿在台湾中小学历史教育中,使台湾学子得以正视该史事,对颜思齐开台的意义有明确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教科书中的这些内容,表面是肯定汉人开发台湾的作用,但仔细分析则会发现其中不少表述别有用心,似有意将读者导向一个认知,即台湾是一个对各国开放的地域,汉人开发和外国开发是处于同等的地位。这种表述其实问题很大。

通过以上分析可看出,两岸教科书对汉人开发及治理台湾的表述或不完整或不准确。

四、将颜思齐写入历史教科书的意义
“开台王颜思齐”史事的研究与发现,是近年来台湾海峡两岸地方史研究的重要成果,在佐证“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一命题中,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应用空间。对现行历史教科书进行必要的修订,增加“颜思齐开台”这一史实,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有助于加深全国青少年对“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的认识
加入颜思齐的史事,可以为“台湾是由中国人最早开发”的命题提供鲜活的法理依据。

颜思齐陨殁后,其产业被郑芝龙继承,后被荷兰占领。后来,郑成功攻占台湾,驱逐荷兰殖民者,是拿回本属于先人的产业。所以,郑成功进攻热兰遮城时才会对荷兰殖民者说:“此地非尔所有,乃前太师练兵之所。今藩主前来,是复其故土。”人教版统编教材如补充这一史事,就能让学生明了颜思齐开发台湾与郑成功收复台湾之间的历史逻辑关系。按照国际法上一般采用“最早发现、最早开发、最早命名、最早居住,就是归谁所有”的判定规则,台湾是中国人最早开发的,理所当然归属中国。

2.有助于驳斥台独言论,强化“台湾之人,中国之人”的认知
颜思齐作为“拓台第一人”的历史功绩,证明了台湾自古属于中国的论断。近来,有人宣称“开台王”颜思齐子虚乌有,或与台独势力大搞去中国化有关。台独势力正是企图制造历史上不存在颜思齐其人的谣言,以实现其台湾去中国化的目的。如在教科书中加入这一内容,有助于驳斥台独言论,强化“台湾之人,中国之人”的认知。

3.有助于回应两岸民众追思纪念颜思齐的共同心声,增进“两岸一家亲”的共识
多年来,台湾颜氏宗亲与大陆民众尤其是颜氏宗亲,密切交流联谊,共同开展祭拜颜思齐、重修颜氏族谱等活动。两岸颜氏宗亲发起建设开台文化公园,大陆第一座纪念与展示“开台先锋”颜思齐的开台文化公园便坐落在厦门海沧区青礁村颜思齐故里。这些充分表明两岸的民众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不断扩大交流和认同。

而在台湾,民众称颜思齐为“开台圣王”。1953年,颜思齐墓碑被列为台湾省古迹;1959年,台湾当局在云林县业港镇区的街心建立了“颜思齐先生开拓台湾登陆纪念碑”;1966年,为纪念颜思齐的开台功绩,新港妈祖庙奉天宫两旁建了五层钟楼“思齐阁”、鼓楼、“怀笨楼”。由此可见,两岸一家亲,都共同思念、缅怀“开台祖”颜思齐。

由于明清两朝官府的偏见,颜思齐集团被定位为海盗;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将他们改称为海商;但台湾同胞一贯认同颜思齐是大陆第一次组织移民大规模垦殖台湾的领袖,是他奠定了大陆汉民开拓台湾、建设台湾的根基。从明末天启年间算起,大陆居民开始大规模移居台湾,台湾各地逐渐形成了许多村落,台湾自此进入了大规模的开发时期。颜思齐对台有首拓之功,当今在海峡两岸,颜思齐已经被尊称为历史上大陆汉人“开台第一人”“开台王”“开台先驱”等。

由于时间仓促,目前我们收集台湾教科书数量较为有限,加上篇幅关系,资料也无法一一呈现。但通过收集资料、听取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我们认为:颜思齐作为“开台第一人”对台湾开发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海峡两岸同根同源,血脉相承,开台第一人颜思齐的历史地位应当得到海峡两岸的共同尊崇;颜思齐在开发台湾时所呈现出的不畏艰险,勇于开拓的民族精神应当得到世人弘扬。将颜思齐写进中小学历史教科书,将有助于全国广大青少年进一步了解闽南先民跨海垦台的历史,强化“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认知。为此,我们建议教育部教材局在适当时候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专家学者就该议题再次进行论证。


附件:
1.颜思齐相关资料辑录
2.关于大陆现行中学历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的若干修改建议                  
            
附件1
颜思齐相关资料辑录

一、中外史料均证明了颜思齐其人的存在
史料中有关颜思齐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末崇祯年间(1628—1644) 。崇祯朝虽未有官修实录,但有《崇祯实录》《崇祯长编》等几种相似文献流传。其中《崇祯长编》仅余残卷,又分为两个版本,分别记载天启七年八月至崇祯五年十二月,及崇祯十六年十月至崇祯十七年三月间事。其中崇祯元年六月壬子条言及郑芝龙受抚一事时,便提到了颜思齐(颜枢泉) 之名: 初,海寇郑芝龙先从海贼颜枢泉; 枢泉死,遂有其众。天启末,乘闽饥,益招致多人攻广东海丰嵌头村,既得而复弃之,仍入闽,围中左所。然而不杀不焚,颇有悔罪之意。兴泉道□□邓良知因遣其乡人李瑞、陈凝、陈瑶往抚之,又命芝龙母舅黄梦龙剖析利害; 芝龙遂于正月十八日就中左所受抚,余众渐行解散。至是,御史苏琰条议三事: 一、请列之汛地,以便令立功; 二、议处补沿海兵饷,并请核先年剿杀红夷糜费十八万之饷; 三、议处水陆寨游分哨合援,无拘积套。章下所司。

据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由首任台湾知府蒋毓英纂修,凤山县县令杨芳声、诸罗县县令季麒光同纂第一部《台湾府志》载:“天启元年(1621),又有汉人颜思齐为东洋甲螺,引倭夷屯聚于台,郑芝龙附之。”[(清)蒋毓英撰,陈碧笙校注:《台湾府志校注》,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页。]

康熙三十四年(1695)撰成,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高拱乾纂修《台湾府志》载:“故天启间,海寇颜思齐入巢于此(台湾),始有汉人从而至者。”

清诸罗县知县季麒光著《蓉州文稿》卷一载有《台湾志书前序》(代周又文宪副)云:“自海盗颜思齐窃踞其地,乃有台湾之名,而中国民实始居之。思齐死,红彝因其余众,用以耕作,民番杂处,渐成殷阜。”季麒光著《台湾志序》云:“自海寇颜思齐踞有其地,始称台湾。红彝得之,因思齐遗众,用以耕作,采鹿于山,渔鱼于海。艺禾插蔗,通贩于东洋。”[(清)蒋毓英撰,陈碧笙校注:《台湾府志校注》,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19~122页。]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基本完成的江日升《台湾外志》卷一记载,“时有福建漳州府海澄人,姓颜,名思齐,字振泉,年三十六岁。”据《台湾外志》卷一记载,在日本,颜思齐出面组织28人拜盟兄弟,包括泉州南安人郑芝龙、漳州海澄人陈衷纪、福建莆田人洪升、泉州惠安人张弘、泉州同安人林福等,欲在日本起事,不幸事泄,遭到搜捕,仓皇逃往台湾岛。明天启四年(1624)甲子八月十五日,颜思齐率众乘13艘船,“计八昼夜至台湾,即安设寮寨,抚恤土番,然后整船出掠,悉得胜焉。故闽、浙海邦咸知思齐等踞台横行。”[(清)江日升撰,刘文泰等点校:《台湾外志》卷一,济南:齐鲁书社,2004年5月第一版,第4~12页。]

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诸罗县志》载:“天启元年,颜思齐、郑芝龙引倭踞其地。”[(清)周钟瑄、陈梦林等编纂:《诸罗县志》卷一,封域志,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8年,台湾文献丛刊第141种,第3页。]

康熙五十九年(1720)的《台湾县志》载:“颜思齐之所部属多中土之人,中土之人入台湾自思齐始。”

彭孙贻(1615—1673)约于清康熙间所撰的《靖海志》载,丁卯(明熹宗天启七年)条:“芝龙只身随舰,货作千金,分与主寨之首领颜振泉。海有十寨,寨各为主。芝龙之主,又主中主也。停半年,主有疾,疾且死,九主为之疗祭。”“海中以富为尊,主亦就殂,芝龙升为十寨中之一。”[(清)彭孙贻撰:《靖海志》卷一,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六辑(116),台北:大通书局,1997年,第1~2页。]

连横《台湾通史》卷一,开辟纪载,“天启元年,海澄人颜思齐率其党入居台湾,郑芝龙附之,事在其传。于是漳、泉人至者日多,辟土田,建部落,以镇抚土番,而番亦无猜焉。居无何,思齐死,众无所立,乃奉芝龙为首。”卷二九列传一,《颜、郑列传》载:“思齐,福建海澄人,字振泉。雄健,精武艺。”明天启五年(1625),“五年秋九月,思齐率健儿入诸罗山打猎,欢饮大醉,伤寒病,数日篤,召芝龙诸人曰:“不佞与公等共事二载,本期创建功业,扬中国声名。今壮志未遂,中道夭折,公等其继起。”言罢而泣,众亦泣。思齐死,葬于诸罗东南三界埔山,其墓犹存。连横在《台湾通史》人物列传众多的人物中,把颜思齐排在第一位。

除了中文史料之外,当时的外国文献中同样留存了颜思齐的踪迹。其中对颜思齐活动时期的台湾海峡地区情况记载最为详细者,当属明末频繁袭扰中国沿海、并于 1624 年至 1662 年间侵占台湾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殖民者所留下的官方档案文件。过去由于语言等问题,这部分资料一直未能被研究者充分利用。近年来在江树生等台湾学者的努力下,《热兰遮城日志》《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等陆续翻译出版,为颜思齐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在荷兰台湾长官于 1624 年至 1625 年间致巴达维亚总部的信函中,不时提到一个叫做“Pedro China”的人。“就像Capitein China 是荷兰人指‘在日本的中国人头领’,这个Pedro China 是荷兰人指‘在台湾的中国人头领’”,是一名以台湾为根据地的海盗首领,这与中方资料中对颜思齐的记载颇为相似。更重要的是,《台湾外记》和《台湾通史》等文献均记载颜思齐于天启五年九月( 1625 年 10 月) 病逝于台湾,而在荷方的报告中,Pedro China 正是死于 1625 年 10 月 23 日,两者在时间上完全一致。加上继Pedro China 之后被荷方称为中国海盗首领的人便是郑芝龙,这又与中方资料中后者继承颜思齐之位的记载相符。

二、当前学术界关于颜思齐研究的部分文献
检索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硕博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报纸、期刊以及学术会议数据库,共有关于颜思齐的相关论文32篇。其中,对颜思齐生平、行迹进行考辨的论文有孙英龙《拓台第一人——颜思齐》、汤漳平《关于“开台王”颜思齐人物形象的新发现》、王晓云《“开台第一人”颜思齐》以及黄志中《颜思齐郑芝龙入台年代考》;对关于颜思齐和郑芝龙、李旦关系的论文有陈思《从各方史料看颜思齐与李旦及荷兰殖民者之间的关系》、陈健竹《郑芝龙、颜思齐、李旦的关系及其开发台湾考》;对颜思齐与“台湾”名称之关联进行讨论的有洪梅、淑华《台湾的名称与颜思齐》和何池《论“台湾”名称之缘起》等;关于颜思齐拓台功绩的研究成果有何池《略论颜思齐的开台事功及其历史意义》、彭景元《试论郑氏几代对台湾早期农业的开发》、陈元煦《明清时期台湾开发述略》、苏奕斌《“漳州面孔”经略海洋》、卢国能《明末闽南海商集团与台湾开发》、陈奇文《台湾的开拓》、薛理禹《明末清初移居台湾的大陆人》等;此外,蔡长溪、黄天柱、廖渊泉《试论郑芝龙开发台湾和抗荷斗争的作用》也对颜思齐的开拓功绩有所涉及。涂志伟《从族谱资料看漳台姓氏传承――明清以来漳州姓氏向台湾的四次迁移》一文从姓氏传承中考察漳州移民迁台的历史轨迹,侧面反映了颜思齐被称为“开台王”的历史依据。

除以上文献外,《台湾事典》《台湾知识辞典》《台湾历史纲要》等书籍都收入了“颜思齐”相关的词条和信息。不少专著中,也有专章论述颜思齐开台功绩,例如何池著《走近闽籍开台治台名人》、陈耕著《纵横闽南》、刘子民著《漳州过台湾》、陈再成编《漳州历代名人传略》、周跃红编《祖籍漳州的台湾名人》等;涂志伟著《台湾涉漳旧地名与聚落开发》则对台湾的颜思齐十寨(云林县水林乡、北港镇)、颜思齐纪念碑(云林县北港镇西势里)、颜思齐墓碑(嘉义县水上乡南乡村)等诸多史迹进行详尽考察和介绍。

三、关于颜思齐的历史地位问题的补充说明
关于颜思齐的历史地位问题,到底是称“开台先驱”“开台王”还是“开台第一人”?史家之间看法各异,而民间与学者们的意见也不尽相同。民间固然对“开台王”一称认同度极高甚至有神格化的倾向,但是载入历史教科书是极为严肃的事情亦须作极严谨的考量。开发台湾,颜思齐当然居功至伟,但毕竟治理时间较短(仅五年左右),早期治理区域限于台湾南部笨港一带而未能覆盖全台,而“王”者有统治、王化之意,如以“开台王”一称载入教科书似乎有过誉之嫌。而在“开台先驱”与“开台第一人”之间,笔者倾向于采纳“开台第一人”这一说法。“开台先驱”似乎颜思齐、郑芝龙乃至郑成功三人都可足以称之,但颜思齐的贡献主要在于其首次大规模、有组织性地带领闽南先民揭开台湾开发之序幕的历史功绩,以“开台第一人”来定位显然比“开台先驱”更为准确。


附件2

关于大陆现行中学历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的若干修改建议

对七年级下册第18课第88页的“郑成功收复台湾和清朝在台湾的建制”这一部分,建议做以下几处修改:

一、在现有内容之前增加部分文字
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以下文字,以完整表述开发台湾岛收入台湾的经过,内容如下:

“宋元时期,大陆沿海居民陆续零星进入台湾,拓土定居。明朝末年,颜思齐等人招募福建沿海数千民众赴台,揭开了大规模开发台湾的序幕,闽南文化和中华文化随之在台湾生根、开花。闽南人后裔构成了今日台湾人口的主体,闽南话逐渐推广。台湾的名称也由闽南语发音中转变形成。”

二、正文增加“开台第一人”颜思齐的史事链接
内容如下:

【相关史事】
颜思齐(1589~1625年),字振泉,漳州海澄县青礁村人(今厦门海沧)。他精通武艺,体格魁梧雄健。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因遇官宦家人侮辱邻里百姓,仗义杀人。为逃避官府缉捕,逃往日本平户。天启元年八月十四日, 因在日本领导反对德川幕府的专制统治事泄,颜思齐率漳、泉籍同乡义民二三百人乘13条船下海逃亡。八月二十三日,颜思齐一行数百人在台湾笨港(今云林县北港)登陆。入台后,他们以诸罗山为根据地,设置十个寮寨安置人员,着手进行垦荒活动。由于这里地广人稀,二二三百人难以适应垦殖的需要,于是颜思齐派杨天生等助手带大船十只到漳、泉两地招募贫民,陆续招募乡亲三千多人到台湾,分别安置到十个寮寨中。迁台的闽南移民从事农耕生产,十个寮寨很快成为大村落,笨港后来也逐渐发展成港口街市。颜思齐组织大规模移民垦台,对台湾农业、商业经济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他们所开垦出来的笨港地区被台湾同胞称为“汉民族开发台湾的发祥地和奠基石”。

天启五年(1625年)九月,颜思齐率众往诸罗山打猎,后因暴饮,不幸染病去世,终年仅37岁。他的事业由一个叫郑芝龙的结盟兄弟继承,并在以后形成一个足可与荷兰殖民者相抗衡的海商武装集团。依靠这个庞大的商业帝国作后盾,郑芝龙的儿子郑成功后来击溃荷兰殖民者并收复台湾,成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

颜思齐开台的功绩昭著,历史学家连横奉为“开台第一人”,将其列为《台湾通史》“列传”之首。台湾同胞在云林县业港镇区的街心建“颜思齐先生开拓台湾登陆纪念碑”,在他当年登陆的笨港(今台湾嘉义县)新港奉天宫内兴建“思齐阁”“怀笨楼”,以缅怀他开拓台湾的丰功伟绩,并尊称他为“开台王”。

三、人物扫描
颜思齐(1589—1625年),字振泉,漳州府海澄县青礁村人(现属厦门管辖),生于明代神宗万历十七年(1589年)。明末,他带领郑芝龙等人进入台湾,并从福建招募数千汉人来台垦荒,被尊为“开台王”“开台圣王”“拓台第一人”“第一位开拓台湾的先锋”。

四、附图
图片内容为:

图片
图一:颜思齐像

图片
图二:台湾云林县北港的“颜思齐先生开拓台湾登陆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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