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爱,叫心甘情愿
认识她很偶然。在一个吵闹的饭局上,忽然传来异军突起的笑声。循声望去,只见她身穿旗袍,正笑得花枝乱颤,一支烟在她灵巧的指间翩翩起舞。伪熟女,外表玩世不恭,内心空虚无度。这是我起初给她的定义。可是细细品味,那笑声洪亮而不刺耳,爽朗而不放肆,快意有余,又不失端庄洒然。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她夏天喜欢穿旗袍,每次见都是新花样。材质不是泛着冷光的绫罗绸缎,而是温暖朴素的棉,紧裹着玲珑丰满的身体,处处妥贴舒适。裙子上开满碎花或支楞着大花,一举一动间,那花就活了。《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太瘦,脸上除了眯着眼睛的媚笑,就剩下料峭的颧骨了。远观是美的,可惜纵有万种风情,只能做朋友,做不了厨下炕头的爱人。她的美更家常宜人,像一碗肥而不腻,香嫩可口的红烧肉,养眼又养心,放在家里正好。 即使不穿旗袍,她也女人味十足。眉眼是灵动的,带露含烟,无论何时望向她,都是如花笑靥。声音也温柔悦耳,好像和她说话的都是她的情人。和她在一起,如同沐浴着春风,嘴角不由得上扬,再上扬。如此尤物,男人喜欢,女人也喜欢。 听朋友说她很能干,也很苦。她的旗袍都是自己做的,复杂精致的蝴蝶盘扣也是自已结起来的。熟悉了之后和她聊,她说业余揽些裁剪的活儿,专门做旗袍,在老公迟迟不归的暗夜里做。她说:他不回来,我也睡不着,只好找些事打发时间。 想必那一针一线,缝起来的都是寂寞吧。 一针一线也给她挣来了白花花的银子。加上她的工资收入,管住了日常家用、孩子上学等七七八八的开销,她从来没有向老公要过一分钱。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基础,这女人聪明。 我们聚在朋友家里做菜吃,她围裙一系当仁不让成了主角。烹炸煎煮,一会儿工夫,盘盘碟碟在桌上开成了花,把我惊得眼珠子要爆棚。用手掰豆角,我掰一根时她已经掰了两根,无论如何较劲我都赶不上她。她神秘一笑,告诉我秘诀:天天做饭,顿顿做饭!还说老公嘴刁,从不吃外面买的馍馍,酒后回家无论多晚都要吃她做的手擀面。 每天都要蒸馍,经常要擀面条?天啊,她哪来这么好的精力! 朋友说这算什么啊,你没去过她家,那才叫人间仙境。 去她家玩的时候是夏天。一打开门,就跌入花的海洋。韭兰,各色月季,高高的一丈红错落有致地在院子里争奇斗艳,还有一盆一缸的绚丽。照亮了院落,照亮了整个夏季,叫人觉得后头有数不尽的好日子。人与花互望,满身都沾了喜气净气。她顺手递过来几朵雪白的栀子花,我捧在掌心里嗅。她说放在这儿更好闻。抬头一看,她背向男生撑开领口,迅速把栀子花塞进了胸衣中间。我又一次惊呆了,花还可以这么贴身亲近着!偷偷学她塞了两朵,嗬,先是凉凉的,继而温香扑来,要醉了!人因花而媚,花因人更亲,生活因她更精彩。 不止如此,她还在后院种满了菜。看着那一架嫩黄瓜,几垄紫茄子,从茂密的叶子下翻出来的红番茄,我想起了自家阳台上半死不活的盆栽,落在我手里真是命运不济。我有些沮丧,甚至恐惧:她竟然能做那么多事,是不是她活五年就抵上我的十年?那么当我五十岁时,她相当于已经活了一百岁?真的不敢想像。 她的屋子就不用说了。需要的东西一应俱全,却都该在哪在哪,井井有条。像有好多双手在不停地收拾着。 做女人,她做到了极品,我只能自叹弗如。 接触多了,我们互相加了QQ好友。经常在夜里遇到她。 她喜欢叫我走江湖的,让我说故事给她听。可我老是话到嘴边,又觉得无趣,忽然消失了。多年独来独往,我的诉说功能已严重退化,更习惯聆听、观察、思考、写字。 于是,我经常听她说故事。她说她的生活万事如意,唯缺一条,结婚几年后老公慢慢变了。应酬越来越多,回家越来越晚。很老套的婚变线路了,可是她的内容却惊悚无比: 无论回家多晚,他都打电话叫我去接。有时在KTV,有时在酒店,有时在舞厅。我都踩着夜色去接他。 酒后回家要吃手擀面,才吃两下就摔碎饭碗,一边骂我,一边要吃饺子。我就重新给他做饺子。 他每穿戴一件手织的新毛衣、新围巾回来,我都会先夸人家的手艺好,然后再连夜编织一件花色一模一样,但更合体的给他。他更喜欢穿我织的,因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他的肩宽腰围衣长。 后来,随便找个菜太咸或者狗老是叫的理由,就开始打我。每次都下狠手,揪着头发往地上撞,一脚把我从客厅一端踹到另一端。他把我往死里打,是想打跑我。可我就是咬牙撑着,只要我不倒下,这个家的女主人就是我。 我听得胆颤心惊。朗朗乾坤,还真有如此糟粕?不知道她留恋他什么。 当初他不惜与嫌贫爱富的家人决裂,把我娶进家门,我要让他和别人知道,娶了我绝对没有错。我这么努力,还想让他知道:没有他我可以生活得很好。我没有离开他,是为了这个家,是因为我真的爱他,不想让他因失去我而过上不舒心的日子。 听到她说这句话时,我的泪水一瞬间就下来了。以前在老辈子人嘴里听到过,或者从古书上看到过,历史造就了许多这种愚爱的女人。没想到现在亲眼见着了。真的好心疼她,不知道她经历过怎样的疼痛、折磨、挣扎。 我也有熬不下去的时候,两次喝安眠药,但都没有死成。一次是女儿睡到半夜突然来找我,一次是他大白天突然回来拿东西。既然老天不让我死,我就好好活着。生活就是一场战斗,坚持站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 一次次绝望到死,又一次次爬起重生。她哪来那么充足的勇气和力量,哪来那么强大的内在? 当我埋头洗衣做饭,整饬菜园,缝制旗袍,和朋友聚会聊天时,我眼里就只有这些事情了。触手可及的回报等着我,让我充满喜悦和希望。那个时候,我觉得这世界很纯净美好,叫我留恋。 确实如此,我们从未在她脸上看到过一丝苦。她在冰火两重天里拿捏得出入自如。她实在是个精神富足的女人。 她说值得欣慰的是:他无论多晚都会回来;他从不带其他女人回家;他在疯狂打我时也没有说过离婚的话。所以,他并不想离开我,他还是爱我的。 是了,因为爱不熄,所以心存希望,相信会有重见天光的那一刻。 张爱玲说她为了胡兰成低到尘埃里再开出花来,而她简直把自己烧成灰烬,再去做他开花的肥料。她很像《离不开你》这首歌里唱的:“你敞开怀抱融化了我/你轻捻指尖揉碎了我……我俩/太不公平/爱和恨全由你操纵,可今天/我已离不开你/不管你/爱不爱我……” 同情也好,佩服也罢,我到底觉得和她不是一类人。女人不是男人的肋骨,应该挺直了做自己的脊梁。 所以当我杀心四起,清理QQ好友时,她常在我食指毫不迟疑的点击之列。说是“常在”,因为我每次删她,她总能在第一时间找回来,大有春风吹又生的原草之韧。有一次她留言给我:即使我们不聊天,看着你在,我的心都是安稳的。而我的心却难以安稳,在那一时刻狠狠抖了一下,以后再也没有黑过她。女人容易理解女人,就像我理解她的坚强一样,我也理解她的脆弱。 并不是我冰心雪肠,而是她太极品,在如何做个好女人方面,她带给我的压力太大。没有勇气问她一定要留住我的原因,细细思考,我还是能猜出十之八九的。越坚强的人,背人的一面越脆弱。但坚强的人需要的不是隔靴搔痒的抚慰,那只是毛毛雨之于沙漠,需要的是逼着自己更坚强的力量,像一大片钻天白杨,相互攀比着,才能一棵比一棵生得更高。 朋友之间的借力,都是相互的。 有一回她问我为什么时不时清理QQ好友?我悚然一惊,心血来潮的率性而为,自己都没想过为什么。她说并不是你的好友不够优秀,而是在你眼里太优秀了,你看到的都是他们的好,把自己比得越来越低,最后不堪其重,用逃离来解决压力。其实他们更长久地活在你心里。真的,想遗忘反而记得更牢。没想到她有如此深刻的阅人能力, 更没想到她还说:你不知道吗,你也很优秀哦! 隔着屏幕,我能想像她温柔如水的眼睛里闪炼着真诚的光芒。 自信这东西,我从来都没有缺过。可是听到她说这话以后,开始变得更强壮起来。有没有人夸你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夸你的人强,你才是真的强。 在她的心里充满敬惜,不管是对爱人,对家人,还是对朋友,甚至对物,皆是全心全力的付出。 这辈子我是做不成此类极品女人了。可是遇到一个放在身边,当作照妖镜,不时仰望一下,好收走心底滋生的诸如自负、自怜、懒惰类的负能量,充足干劲后再轻装上阵,也是好的。 虽然我做不到,可是也明白她的心意: 有一种最质朴有力的爱,叫心甘情愿。在心甘情愿之下,倾其一生的付出,甚至放弃尊严的付出,不再是负担、失落、屈辱,而是巨大无比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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