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远客
作业
1、 简述今天讲的九个相关知识一、叠韵 汉语拼音的 韵母与用此韵母拼音所得的字,就是叠韵。也就是同韵母的字可以构成叠韵。大家都知道韵不入诗的意思,就是韵字不可以在非韵句的最后一个字的位置出现。换句话就是:韵字不可以在诗里面随便出现,只可以在韵句最后一个字出现。 二、双声 一个双音节词中 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的声母相同,就是双声 。也就是同声母的字,可以构成双声。双声,在格律诗中也是要尽量避免的。但是,并非诗中一定要忌讳双声,只要它不影响整体的发音感觉就好。 三、和诗 和诗的形式有四种: 1、和诗,只作诗酬和,不用和诗原韵。 2、依韵,亦称同韵,和诗与被和诗同属一韵,但不必用其原字。 3、用韵,即用原诗韵的字而不必顺其次序。 4、步韵,即用其原韵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须相同。 四、通感 我们所理解的通感,就是在诗中的嗅觉、听觉、触觉、视觉等等互相转换。使得诗词有声音、有颜色、生动可读。 五、用典 一般诗中名句,都用的是白描手法,不用典的。抒发的感情比较复杂沉厚的时候,比方对国家的,人生的,个人遭遇的种种感触。这种感情要在格律诗里表达出来,受到字数的限制,或者在当时有些话不便说明。这时正可用过去的事情,来表达不便说明的或不容易用几句话说出来的感情,用典在这个时候才需要。用典必须要有寄托,善于借古喻今,这样才有意义。用典的重要问题是要不露痕迹。不露痕迹,所谓“水中着盐,饮水乃知盐味”,方为佳作。 六、临摹 临摹就是按照人家的章法、技巧,还可以用人家的词句。 七、咏物 写咏物诗,关键是“物”的特征要明显。咏物诗要做到“不即不离”,就是说既不停留在事物的表面(不滞于物),又要切合所咏之物的特点(曲尽其妙)。首先,要找到“物”与人的共通之处。要避免抛开“人”写“物”,或抛开“物”去写“人”。 八、练字 炼字的第一原则,就是要让字适得其所。连自己都没有把握是否恰当的字,则宁平而勿险。天然无雕饰的句子,也都是炼出来的。所以我们大家初稿写完后,要做的事情就是练字。 九、首字平仄比例 在五律和七律中,每句第一个字的平仄比例。 2、试写一首《七律 初冬》 夜半北风卷地来,千山万户若花开。 轩窗枝叶自成画,雀鸟鸣声婉似孩。 共友出游频踏雪,欢声笑语总为梅。 无由琐事皆相忘,一远俗尘心不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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