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等奖作品之“辩”
29期钟聚由本人评选,所选一等奖为:
着色看人多有误
聚光辩物再无差【五岳归来】
始有钟友认为此卷的“辩”字至少是个笔误,正确的字应该用“辨”,而评阅者似乎也应当在评语中指正,以求严谨。本来我认为这只是个别钟友的疑问,但后来听闻似乎持此疑虑的钟友也不少,在此,作为评阅人,有责任解疑。
钟句中的“辩”,作“辨别、分辨”解,辨别物体,这应该没问题吧。问题是“辨别,分辨”的“辨”,是否只有用“辨”而不能用“辩”才是正确的呢?用“辩”是否是错用或者是笔误呢?
其实,作为经常浸淫于文字的诗联爱好者,这应该不是个很难解决的疑问,查阅一下字典就能获得相应的答案,花不了多少时间的。
《汉典》:
【辩】
(4) 分别,辨别。通“辨” 目能辩色,耳能辩声。——东汉· 仲长统《昌言·理乱》 (5) 又如:辩章(辨别彰明。同辨章);辩析(辨别分析);明辩是非;辩白(申辩明白。同辨白)
《康熙字典》 【辩】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说文解字》 【辩】 俗多與辨不別。辨者、判也。
以上所引应该可以说明问题了吧。辩通辨,义同,无论古今,皆为的论。
再找些诗例: 称载作年初辩君(宋 梅尧臣) 老笔凭谁辩真赝(宋 周孚) 山人不辩何年物(明 吕铭) 博物还应辩鲁鱼(明 皇甫汸) 影落深涧中,不辩物与我(当代 熊盛元)
所以,此钟用“辩”字当无不妥,我在评选时也从没考虑过这可能是笔误。
不过,我倒是有个疑问,为什么会认为“辩、辨”不同而须分别使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