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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联] 【24.11.30截止】中山市关于征集香山书院楹联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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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1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4.11.30截止:中山市关于征集香山书院楹联的启事
  
  来源:中山日报 2024年11月20日 18:44 广东

  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会关于文化建设最新部署、更好承担新的文化使命的重要举措,广东省全面推进岭南书院建设。今年以来,中山市系统梳理本土历史文化资源,高规格规划建设岭南书院·香山书院,不断赓续中华文脉,谱写岭南华章,构建城市公共生活的“文化客厅”。
  香山书院定址于金钟湖公园,建成后将依托浩瀚的藏书、开放的讲堂、专业的导师团等优质资源,面向社会公众源源不断输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识课程、本土文脉系列课程等,同时在文明实践和学术交流方面承担重要功能。
  现面向市内外广大楹联文化爱好者征集楹联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作品要求
  符合联律通则,结构严谨;内涵深厚,意蕴丰富,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特点;格调高雅,文质大方,有较高的美学意趣。

  二、作品使用
  部分获奖作品将由书法家书写并雕刻,悬挂于香山书院藏书阁、大讲堂等主要空间。

  三、征联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原创类:
  一等奖1副,奖金3000元/副
  二等奖3副,奖金1500元/副
  三等奖5副,奖金800元/副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ZSxiangshanshuyuan@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香山书院楹联征集征联+作者姓名”)

  六、其他事宜
  1.此次征集活动由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指导;
  2.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3.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及版权归主办方独家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作者不得再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表、使用该作品。
  4.主办方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包括对作品进行必要的调整,无需获得原作者同意。
  5.参赛者应保证原创类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模仿或侵犯他人作品,并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且未参与任何形式的比赛或征稿活动。如有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而造成损失的,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中山日报社
  中山市楹联协会
  中山市香山书院
  2024年11月20日
我的油管频道:https://www.youtube.com/@heartof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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