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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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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楹联格律”不是用简单几条就可划定的[发旧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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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13:46 | 只看该作者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符合《联律通则》吗?:dizzy:
字走;
号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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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16: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艺海听涛 于 2012-6-27 16:34 编辑

刚发现这里还有金筑子的一篇妙文。
我以为楼主首先应该弄明白:有没有“楹联格律”这一概念。所以我尤其不能同意这两句话:

““楹联格律”不是用简单几条就可划定的”
“楹联形式永远在层出不穷的变化中,要编“联律”简直是异想天开!”

----我认为,只要是客观存在的,无论是实体还是概念,就没有什么规律或现象不可以用明晰的语言总结或“划定”的。 如果规律或规则本身不存在,当然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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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7 11:48 | 只看该作者
没吃饭,但是,帖子还得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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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 10:22 | 只看该作者
有些过激;但有借鉴意义;也与现状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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