鑱旈兘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94|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4.01.25公告】关于取消安徽胡迟获奖资格的公告

[复制链接]
在线时间
796 小时
主题
51

766

帖子

0

精华

7914

积分

联都贵宾

Rank: 4Rank: 4

UID
8164
经验
1061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79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5-2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24 1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净化联坛,遏制楹联创作投机取巧之不良风气,延庆县征诗征联评委会在充分听取网上意见的基础上再次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鉴于安徽胡迟楹联作品与客天下征联山东苏振学获奖作品相似度极高(26字有18字相同),决定取消其作品获奖资格。同时,对广大网友、联友对赛事的关注、支持与监督表示感谢!
延庆县征诗征联评委会
2014年1月25日
附作品:
中华梅州“客天下杯”楹联大奖赛首轮第五届征联二等奖
暖日红窗,剪数朵梅花,贴成福字;
和风绿野,吹一枚柳叶,奏响春天。
(山东 苏振学)
延庆2014年迎春征联三等奖
红日临窗,剪数朵梅花,贴成德字;
和风惠我,诵一篇国学,奏响春天。
胡迟(安徽)

真人游戏|足球篮球|时时▇彩| 六合投▇注| 网络赚钱去SO娱▇乐▇城:顶级信用▇提现百分百即时到账SO.CC
在线时间
12 小时
主题
1

6

帖子

0

精华

430

积分

联都初级会员

Rank: 1

UID
48303
经验
71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12-16
2
发表于 2014-1-24 18:31 | 只看该作者
拍手支持!杜绝这种投机取巧的念头。

真人游戏|足球篮球|时时◇彩| 六合投◇注| 网络赚钱去SO娱◇乐◇城:顶级信用◇提现百分百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5571 小时
主题
389

4937

帖子

9

精华

6万

积分

管理员

副站长

Rank: 15Rank: 15Rank: 15

UID
28974
经验
14235 点
威望
10 点
在线时间
557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8-22
3
发表于 2014-1-24 18:36 | 只看该作者
好事一桩,可喜可贺。
青眼难逢逢白眼;
红颜未得得苍颜。
——自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2551 小时
主题
2

1051

帖子

0

精华

2万

积分

联都贵宾

Rank: 4Rank: 4

UID
21289
经验
6090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255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5-15
4
发表于 2014-1-24 18:44 | 只看该作者
明智
撰对吟诗,与君同乐;
挥毫泼墨,和你共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8939 小时
主题
346

6353

帖子

10

精华

7万

积分

联都顾问

Rank: 9

UID
10975
经验
13140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893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3-10
5
发表于 2014-1-24 18:45 | 只看该作者
顶!
请关注湖北省楹联学会官方公众号【荆楚联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主题
46

1147

帖子

4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会员

UID
46521
经验
3932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8-26
6
发表于 2014-1-24 18:52 | 只看该作者
不管获奖作品质量怎么样,那都不能和抄袭等同。作者也是无罪的。赛事已经这样了,也是难以改变的事实。建议今后若有这样的比赛,聘请懂行的人当评委。免得闹笑话。问题太大的东西获奖,会冷了很多作者的心的。至于抄袭,杀无赦。要知道,一个真正的文人,是以抄袭为耻辱的。尤其是这样故意去抄袭别人的东西。

另外,我觉得不需要补入获奖名额,抓出这样抄袭的作者,把相应的奖金作为专门的打假基金,可供打假专用,如遇到起诉什么的,需要资金的时候,可以动用这样的资金。只有这样较真,才会对那些抄袭者教训。同时建议,此次抄袭的作者,列入黑名单。抓出一个,列入一个。应该找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法,封杀这些可耻的家伙。
新郎博客:http://blog.sina.com.cn/wcz20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主题
46

1147

帖子

4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会员

UID
46521
经验
3932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8-26
7
发表于 2014-1-24 18:58 | 只看该作者
水平高低都不可耻,可耻的是抄袭!只要心态放得正,不是私心,若的确是欣赏水平有限,哪怕选出一批垃圾获奖,也是值得尊重的。但作为读者,看见那些问题作品获奖,的确心里很不爽。我希望是评委的欣赏水平太臭导致的。若真是这样,那不是他们的错。但选出那样的问题作品来,还获得等级。必然会有无数的板砖的。

最后,诚心地祝贺比赛圆满结束!这是真心话!
新郎博客:http://blog.sina.com.cn/wcz20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3972 小时
主题
3180

2万

帖子

69

精华

3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UID
39386
经验
79988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1397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4-30
8
发表于 2014-1-24 19:01 | 只看该作者
抄公一斩,大快人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6389 小时
主题
301

5794

帖子

9

精华

6万

积分

联都进士

二甲进士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UID
1363
经验
10559 点
威望
2 点
在线时间
638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2-6
9
发表于 2014-1-24 19:23 | 只看该作者
艱難又可喜的一步!大好事,也謝謝趙先生的努力~
建議將所有抄襲者的真實地址、聯繫資料都公佈出來,看還有幾個敢抄!:curse:
空有閒才無用地
難成大器不關天
從今而後,將一本正經地說荒唐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548 小时
主题
1

80

帖子

0

精华

4247

积分

联都高级会员

Rank: 3

UID
45517
经验
944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54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5-18
10
发表于 2014-1-24 19:25 | 只看该作者
大快人心事,斩胡谢苏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548 小时
主题
1

80

帖子

0

精华

4247

积分

联都高级会员

Rank: 3

UID
45517
经验
944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54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5-18
11
发表于 2014-1-24 19:27 | 只看该作者
赵先生功不可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6840 小时
主题
5

360

帖子

0

精华

3万

积分

联都贵宾

Rank: 4Rank: 4

UID
30169
经验
7297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684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0-15
12
发表于 2014-1-24 19:30 | 只看该作者
鼓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98 小时
主题
3

220

帖子

0

精华

3203

积分

联都高级会员

Rank: 3

UID
49407
经验
741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9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21
13
发表于 2014-1-24 19:31 | 只看该作者


处理了一个,很好!赵先生,可还有中国楹联诗词界的抄袭大王黄某某、廖某某的获奖诗歌呢?

七绝•游延庆喜赋

黄铎吉 (广东)

文明延庆喜迎春,再世雷锋到处闻。

若比人间真善美,黄金万两亦轻尘。

这首诗的作者黄某是中国楹联界的人尽皆知的抄袭大王和“江洋大盗”,领导着一个抄袭家族,虽屡经揭露,可多年仍未绝迹。上网一查便知。
再看这首诗,标题就不通。“再世雷锋”的说法也成问题,雷锋能够再世吗?如果能,那谁是雷锋再世,感觉完全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很像一篇灵异小说的开头,令人毛骨悚然。说白了,这是句宣扬迷信的诗歌。如果是灵异诗歌征集,将它评上奖,大家估计没意见。但作为描写文明延庆的诗歌,窃以为不是很妥当。宣传再世雷锋是一种行为?再世活佛,可以说,说再世雷锋,是一种什宣传呢?感觉难以理解。
最后两句,“若比人间真善美,黄金万两亦轻尘”,这两句别人写还行,利欲熏心、靠抄袭别人作品为乐的黄某人来写,简直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讽刺。
所以,希望主办方,能果断拿下此作品,并提出批评与警告,并向黄所在的地方宣传部门做出通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09 小时
主题
0

33

帖子

0

精华

1023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Rank: 2Rank: 2

UID
35572
经验
240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10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8-12
14
发表于 2014-1-24 19:40 | 只看该作者
大快人心:victo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主题
46

1147

帖子

4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会员

UID
46521
经验
3932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8-26
15
发表于 2014-1-24 20: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狂野孤狼 于 2014-1-24 20:23 编辑
钻石灵魂 发表于 2014-1-24 19:31
处理了一个,很好!赵先生,可还有中国楹联诗词界的抄袭大王黄某某、廖某某的获奖诗歌呢?

七绝R ...


哈哈,不清楚是不是抄袭的。就取消吧,我感觉我那比这个要好得多,把二等奖颁发给我吧。哈哈!开玩笑的!;P不过这首诗歌很滥到是很,完全是在堆字而已。把什么真善美,黄金万两等拼凑在一起,毫无诗歌味道。

若要说诗歌的好坏,顺口溜都比这个要强,顺口溜,最起码有可读性。打油诗,最起码有油味。可这个诗,枯涩咬口,也没有什么意境,初学者水平而已。对这样的惯抄,我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公布前封杀。
新郎博客:http://blog.sina.com.cn/wcz20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796 小时
主题
51

766

帖子

0

精华

7914

积分

联都贵宾

Rank: 4Rank: 4

UID
8164
经验
1061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79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5-20
1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20:3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应该谢谢各位!对我就不要说谢谢。我作为初评委之一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希望大家能客观的看我就知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616 小时
主题
21

445

帖子

0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银牌会员

Rank: 5Rank: 5Rank: 5

UID
14024
经验
2288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61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2-30
17
发表于 2014-1-24 20:32 | 只看该作者
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主题
46

1147

帖子

4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会员

UID
46521
经验
3932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8-26
18
发表于 2014-1-24 20:33 | 只看该作者
雷锋转世也好心,时时刻刻想帮人。
自从遭遇碰瓷妇,见死不救作未闻。

突然想到要是雷锋在世,会不会遇到碰瓷的。打油玩玩。:lol
新郎博客:http://blog.sina.com.cn/wcz20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主题
46

1147

帖子

4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会员

UID
46521
经验
3932 点
威望
0 点
在线时间
16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8-26
19
发表于 2014-1-24 20: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狂野孤狼 于 2014-1-24 20:37 编辑

延庆处处是雷锋,碰瓷大军全来此。
带动经济大发展,却见满街尽装死。;P雷锋肯定最好骗,因此对碰瓷来说是大好事。
新郎博客:http://blog.sina.com.cn/wcz20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322 小时
主题
25

74

帖子

0

精华

1568

积分

联都贵宾

Rank: 4Rank: 4

UID
14728
经验
211 点
威望
1 点
在线时间
32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2-21
20
发表于 2014-1-24 21:40 | 只看该作者
在诸位联友的正义呼声中,延庆县征诗征联评委会终于纠正了让抄袭作品获奖的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胜利,这是为伸张正义而大声疾呼的诸位联友的胜利。现在。抄袭之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文抄公们从偷窃别人的劳动成果中尝到了甜头,他们恬不知耻,变本加厉,既伤害了原创作者,也搅乱了联坛秩序。我们有必要反思,为什么抄袭歪风屡禁不止呢?因为我们在打击抄袭歪风方面,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手段。如果主办方能在发现涉嫌抄袭作品后,坚决取消抄袭作品,并对抄袭者加以惩戒,必然让抄袭者失去生存的土壤,我们的联坛才会干净,楹联艺术才会真正繁荣,并发扬光大。
如果不遏止抄袭歪风,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作品被抄袭的事情某一天也会同样发生在你的身上、他的身上。因此,打击抄袭歪风,我们每一个楹联作者都有责任和义务!
希望这次事件,能让以后所有的征联单位公平、公正而且负责任的履行职责,方不负大家的心血,方不负大家对楹联艺术的热爱之情。也希望那些心存侥幸的文抄公们就此悬崖勒马,从而走上创作楹联的正途。是所望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都网 ( 闽ICP备2023009884号 )

GMT+8, 2024-9-23 12:37 , Processed in 0.08575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