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一首读不尽的诗
黄昏时分,我牵着女儿的手,沿着布满人间烟火的小巷子悠闲地散步。 女儿突然停下来,叫我看一棵高大的树。抬头仔细辨别,碎玉的绿叶间点缀着许多泛着白光的青果子,原来是一棵枣树。丰收在望,颗颗果子都闪耀着人世的喜悦。“好大的树啊!就像妈妈老家的那一棵。”我会心一笑,女儿也想起我老家的枣树了。 老家那棵枣树,现在已有一百多岁了。果实依然清脆甘甜,只是早已风烛残年,枝疏果稀了。但她却曾经给我们家族几代人的童年,带给多少快乐啊! 她的花,总是春归花事了的初夏季节盛开。淡绿色的点点枣花,闲闲地落在人的肩头,藏在头发里,甚至钻入衣领中,于不动声色中与人相亲相近。她的果实更叫人喜欢,繁密又早熟,中秋节还未到,已经换上红裙从叶下探头探脑了。引得村里的人从树下经过,都会因眼馋而停留片刻。猴急的孩子会脱了鞋子爬上去,骑在树杈上吃个够;童心未泯的大人会拾起一块砖头,对准一堆红星掷去,扑簌簌一阵响,十几、二十几个枣子落下来,拣起来捧在手里边走边吃。我奶奶见了,自然不会怪罪,反而提醒孩子要当心别摔下来;见到大人就打个招呼,聊几句庄稼的丰歉。后来,我读到王安石在《赋枣》里写:“在实为美果,论材又良木。余甘入邻家,尚得馋妇逐。”觉得他真是一位平民贵族,上知朝堂的玄机,下晓乡里人的淳朴和大气。或者说,乡里人的大气,是直冲庙堂高宇的,足以撑得起山川日月,养得起历朝历代民风人心。 收枣子的时候,更像过喜庆的大日子。家人择一个秋高气爽的空闲天,一大早就把树下打扫干净,喊几位高个子邻居过来帮忙打枣。一喊一答间,半个村庄的人都听到了。村人会端着瓢啊、海碗啊,甚至竹篮子,陆续聚来帮忙,再等着分上一些枣子。几根长长的竹竿打下去,满树枝丫一阵颤动,密密的枣雨急急落下来,人们惊呼着纷纷退后避开。戴着草帽的打枣人,则站在“雨中”哈哈大笑。枣雨停后,村人围过来看,地上落一层枣树叶子,绿得发亮,有无限的新鲜在里头;枣子在地上乱滚,红的,半红的,偶有半熟仍泛青白的,如珠落玉盘,满场的喜气。 等到众人散去,我家还能剩下几盆枣子。鲜的吃不了的,经热水一烫,全都红到最深处,再晒干存放。枣干用途更多:端午包粽子裹上几粒,糯香甘甜;过年蒸花馍按上一颗,如雪中红梅;平日里煮粥放上一把,或者被孩子丢几颗到嘴里当零食吃,大人泡药酒投几两到酒缸里,处处都是点睛之笔。枣子是主吉的,无论怎么吃都觉得有福气和喜气。 “妈妈,你在想什么?”女儿晃着我的胳膊问。枣子带给我的美好感觉,让我陷在回忆里好久没有说话。“我想起了我的故乡。”“什么是故乡?”“故乡,就是人以前生活的地方。”“那我的故乡在哪里?”我顿时语塞,继而心惊。是啊,为了谋生,我带着她在几个地方之间辗转奔波,哪儿才算是她的故乡?我翻检过往,曾给她宝贵的童年印刻期留下些什么呢? 孩子都是宽容的。正当我尴尬着不知如何回答时,女儿已经换了问题:“妈妈,故乡就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里的‘故乡’吗?”我一阵轻松,提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那你给我讲讲你的故乡吧!” 这个很容易。不过,我要求女儿背一首有关故乡,或者有关乡村生活的古诗,我再讲一段故乡的景物。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女儿张口就来。我有一位文学素养极深厚的老爸,把对我儿时欠下的教育,一股脑儿全补给了我的女儿。所以女儿会背育什么诗词,都不稀奇。 我的故乡地处万里平原,没有青山秀水,倒种满大豆、麦子和玉米。这三种庄稼里,我最喜欢麦子。秋播、冬育、春发、夏收,四季她都霸道地踩着边儿,却自有其霸道的理由:唯有麦子,才能给人衣食丰足的温暖;唯有麦子,才能代表人间烟火的鼎盛。麦子在秋天播下到发芽,是纤细低调的,甚至在整个冬天也都隐忍着,只保留着白雪覆盖不住的绿色希望。直到来年春天,麦子才见阵势,在三月春风、四月酥雨里,时时都有她拔节的大动静。曾有人这样描述麦子:天地间没有比麦子更好看的仪仗,更有诗意的军威,更漂亮的容颜。到她席卷五月,把麦子的大旗插遍午季的时候,阳光也对她礼让三分。然而,这样的霸气只是为了生长,而不是出于炫耀。等到麦穗完全成熟了,越是饱满,越是深深低下头。麦子的低头,当然不是软弱和放弃,而是韬光养晦,是谦虚的智慧。聪明如此,才能在人间站稳脚跟,生生不息。 麦子,这样有性格且睿智的植物,与人类生死相依,不能不敬,不能不爱。播种时从指尖撒出,锄草时在脚边留连,收割时纳于怀抱,入口后滋养着肺腑。从相亲到相融,麦子与人类已不再是朋友的关系,更像是亲人、知己。 想到玉米,却叫人几多欢喜几多愁。起初,玉米那舒展的叶片在风中摇摆,如热情的女子挥舞着水袖,婆娑生姿。等玉米长高了,粗壮的躯干稳重地扎根于厚土,变得如男儿般仪表堂堂。风吹起叶片掌声如潮,那是最华美的诗章,有着一个季节的才情与气节。 不过,秋收时钻入两米多高的玉米丛林,一枚一枚掰下玉米棒子,却不是容易的事。此时的叶面如砂纸般粗糙,叶边如锯,触到手背、胳膊、脸庞,所过之处皆会留下血痕,火辣辣的疼痛。也可能正因为有了全心的爱,才有切肤的痛吧。梅绍静在《山风才为玉米叶子歌唱》里说:“我愿意此刻就从自己的胳膊上,长出一片又一片碧绿的叶子来!为每一片夜夜期待三星许下诺言,为每一片日日任汗珠滚消的玉米叶子歌唱。”字里行间完全忽略了疼痛,只有浓厚的爱,人与玉米已经难以分清了。 女儿听了梅的诗很不理解,既然玉米会划伤皮肤,干嘛还要做玉米呢,不如做一朵美丽的花啊!痛,本身就是爱的另一种感受吧。不过,这句话我没有对女儿说,相信有一天她会自己明白的。 我顺便让她背一首有关花的诗。“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老杜的诗,也是我极喜欢的。想一想,千万朵春花把园中的小路都遮住的繁盛吧,有花香扑鼻,还有蝶舞莺啼,该是多么绚烂的人间仙境! 这仙境,在我儿时的故乡里,真的遇到过。那是邻居在村后的小树林里种的蔷薇,攀附着菜园周围的篱笆,一到初夏时节,就疯狂地开成花的海洋。花有粉红、深红、粉白、明黄好多种颜色,盛开在村后护寨河的对岸诱惑着我。以我几岁的智商,还不知道如何穿过小河,走到菜园里去,只是日日隔河相望,仿佛要从花丛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我如此迷恋花朵。我老妈告诉我,在我几个月大的时候,她带着我去田间劳作了。她只能把我放在地头,胡乱掐一把野花塞给我玩。等到她抽空喂我时,花朵已经全被我玩到嘴里吃掉了。而且,至今爱吃花瓣仍是我戒不掉的瘾。不过想想也后怕,幸亏我老妈塞我手里的是野花,而不是野草。因为爱花,我常常眼里都是花,看到什么都像花一样美,宛如一朵莲花开在心中。这让我内心愈发柔软、洁净,于浩荡人世里,感觉到的都是岁月的静好。 …… 余晖洒进巷子,温柔地落在我和女儿身上。我们大手牵小手,走在一字一词、一咏一叹里,有关故乡的那些事、那些景,都鲜活如新,无比曼妙可亲。故乡给予我的不只是丰盛的回忆,更教会我充满诗意地生活。 我曾经多么害怕,女儿在人生半路回望,记忆里会是一片荒芜。那时,我到哪里去给她找补?所以,我坚持把女儿从名目繁多的补习班里释放出来,再带她满世界游玩:到河里拉网、下罐子,捉小鱼小虾,捞菱角;钻进瓜棚摘西瓜,跑去郊外掰玉米;回乡下赶集市,听大戏……做这些,不只是因为贪玩,是想让女儿在短暂的童年里,有数不清的趣事可以回忆,让她心灵的“故乡”有迹可寻、有情可追。 想到这里,我顿觉释然了,曾经的担忧如散落于尘埃的春花,逐渐消失,却留下满世界的芬芳。人们都说“无心插柳柳成荫”,在我伴女儿念着诗、唱着歌谣,走过深巷的那个傍晚,于她的未来,也会成为她关于故乡的美好回忆吧。 女儿的故乡,也会是一首读不尽的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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